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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教授”方流芳:正当性比成败更重要

陈怡帆 南方周末 2024-01-31


▲ 方流芳在家中。(艾群供图 / 图)


全文共5496字,阅读大约需要12分钟

  • 方流芳坦言,“我迄今未申请过任何高校内研究项目,没参加过任何学会,谢绝出任法律系主任和民商法学院长”。


  • 方流芳不建议学生做“策论”、写“立法建议”,而是找出和厘清真问题。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
南方周末实习生 代紫庭
责任编辑|钱炜
2024年1月9日,知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在江苏无锡辞世,享年71岁。

消息一出,法律界人士纷纷发文哀悼。方流芳生前的旧文《法律人为什么容易学坏?》在朋友圈刷屏。该文直言,法律人的道德障碍比一般人脆弱,法律职业并非具有理所当然地是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更多普通人是从网上认识方流芳的。在社交媒体上,他视野开阔,从医疗改革到缅北电诈……各类热点事件被他悉数点评,风格鲜明,言辞辛辣,有时甚至引发争议。退休后,他因以撤销退休通知、赔偿扣发工资为由起诉中国政法大学,并将庭审内容公之于网上,被网友称为“最牛教授”。

但他并非为了炒作自己。起诉法大的原因,方流芳解释说,他没有任何理由与自己为之付出了二十多年劳动的机构对立,一点也没有。起诉只是想要检验“高校教师和高校之间是否有合同关系?如果有,这是什么合同,是劳动合同、人事合同、聘用合同,还是聘任合同?如果没有合同,教师与高校之间的关系是何种民事关系?”

在噱头与争议之下,方流芳的底色是一位民商法学者与法学教育家。他被称为“第一位在美国主流法学院得到盛赞的中国法学家”“法大最年轻的一级教授”,是少有的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的中国学者。

他参与过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其学术旨趣跨越多个学科、领域。用方流芳的博士生、清华大学副教授姜朋的话来说,“读老师的作品,如同打开一柄折扇,每一根扇骨延展出去,都是一个方向,且兼具广度与深度,难以用三言两语概括。”

1

“怎能不弃医从法”

1969年,方流芳初中毕业,先后在苏北淮海农场、琼港农场度过了十几年的青春岁月。恢复高考后,他于1978年考入南京中医学院,毕业后转向法学研究,于1982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师从学界公认为“中国民法之父”的佟柔教授。方流芳在人大取得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93年调至中国政法大学工作,直至退休。

方流芳的博士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朱时敏早年同为医学生,他问过老师为何投身法学,“他的原话是:‘有个假期在家中无聊、无书可读,就把家里的法律书翻起来看,看着看着,就喜欢了’。”

“他一定是有想法的”,在朱时敏看来,老师转专业的真实原因没有这么轻描淡写。从方流芳微博上回忆的知青岁月来看,他在农场经历了很多事,又受到法律倡导的公平、正义和自由之理念的冲击,“这种情形下,他怎能不弃医从法?”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内地法学起步较低,而台湾地区的学者一直延续着民法的传承,很长一段时间,内地学者处于仰视对方的姿态。

2000年,方流芳发表了《公司词义考:解读词语的制度信息——“公司”一词在中英早期交往中的用法和所指》一文,考据“公司”这一中英交往过程中诞生的术语,如何演变成政界、商界和学界的主流话语,根植于本国的制度语境来理解与研究公司。

该文一经发出,享誉两岸,甚至有人评价“直接奠定了他的学术高度”。在姜朋看来,《公司词义考》打通了人们已固化的思想藩篱,一定程度上提振了中国法学界的信心。“原来我们很多的概念和制度设计并非都是全盘移植挪用西方的,而是本土实践与对外交流互动中的创造。”

方流芳享有国际声誉。欧美学术界要想研究中国公司法,方流芳在《杜克法律评论》上发表的《中国的公司化实验》是绕不开的文献。他曾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讲授中国当代法律制度导论。

他的学生、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晓晨回忆,她在美国读博期间,哈佛大学法学院前副院长对她说,“he has great sense of humor,称赞他发表在《纽约时报》上的文章多么幽默。”张晓晨表示,“我和美国多所名校的老师一提起‘我是方流芳的学生’,他们都会高看我一眼。”

方流芳的学术视野并不局限于民商法学,还关注国企改革、宪法与言论自由、法学教育、职业伦理、学术规范等多个领域。据《中国政法大学年鉴(2006)》记载,法大把教授划分为四个职级,在民商经济法学院,江平被聘为终身教授。彼时,江平之下,只有方流芳为一级教授。

2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领导” 

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提议他创建一所与众不同的法学院,“这让我心动,创建了法律硕士学院和中欧法学院”。

实际上,他曾犹豫过,但最终说服了自己,因为他不想失去一个探索教育制度有无改善空间的机会。

方流芳观察和反思中国的法学教育体制已久。早在1996年,他在《中国法学教育观察》一文中就指出,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错位。在法学院的机构设置、法学专业划分、课程安排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根本症结在于行政权力对教育的干预。

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致力于培养“中国法+国际法”法学双硕士研究生。2008年起,方流芳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

在任期内,他精简机构,“行政人员年均5人”,弱化二级学科划分,采取“法律职业通才教育”的培养模式。他认为,“研究生教育中,法学被拆为众多的二级学科,使得不仅仅学生,教师的视野也非常狭隘”。在课程设置上,多门专业课用英文教学,不专门设置外语课;在任教老师的选择上,他不囿门户,为学生聘请最为优秀的学者,苏永钦、陈兴良等名师在这里汇聚一堂。

中欧法学院2010级硕士生杜明玉自认是这种培养模式的受益者。在读研初期,他对专业并没有特别的偏好,在学习中萌发对民法的喜爱。而中欧法学院也延续着法大一以贯之的自由和包容,教师授课不点名签到,学生们“用脚投票”。

在一次模拟法庭上,扮演原告的同学以浓重的口音发表辩论意见,“宠物狗死于胆囊总(肿)大、胆子粗碎(胆汁出水)”,或出于紧张,原告同学把这段话重复多遍,引得全场同学大笑。

杜明玉记得,只有方流芳全程在严肃聆听,“当时我以为是他缺乏幽默感,但并不是这样,他觉得如果他也笑,是对学生的不尊重,会加剧学生的紧张。他是发自内心地爱和尊重他的学生。”

中欧法学院学费高昂,多名学生回忆时都提及,方流芳想方设法为同学创造勤工俭学的机会。朱时敏回忆说,后来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张军来中欧法学院做演讲时,方流芳安排了两三个同学做记录,事后给他们发工资,不把学生当免费劳力。学生的正当诉求,他尽可能地满足,连自己与学生代表的座谈记录也公之于众,至今能在网上查阅。

朱时敏还记得,2010年,在中欧法学院新年晚会上,主持人说接下来请领导讲话,方流芳上台发言。他讲完话落座后,突然又上台抢过麦克风说,“主持人说请领导讲话,但我觉得这个场合应该没有领导。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领导,不应该被他人领导。人与人之间只有分工不同,并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

这一举动看起来或许有些匪夷所思,但在那一刻,朱时敏发自内心地觉得:“能成为他的学生,真的是非常骄傲的一件事。”

3

一种训练怀疑主义者的教育

“在某种程度上,法律职业伦理的作用是制约法律职业的异化”,这是方流芳开设的“法律职业伦理”的开幕词。这门课程并非简单罗列法律职业的技术性规范,而或以古今中外的重要案件为引,或讨论时事热点话题,来牵出法律职业涉及的伦理问题,再引导同学层层剖析。

每一周,杜明玉们要在课前阅读材料、做足准备,再来接受连续三堂课的头脑风暴和知识洗礼,并随时做好准备,要在全班人的注视中,回答方老师苏格拉底式的提问,而这将持续整个研一上学期。方流芳将此视为“法学院唯一可以言之成理的教学方法——学生永远不会听到老师支持他的观点……这是一种训练怀疑主义者的教育。”

2002年,时值法大校庆50周年,方流芳正在给研究生上课。(艾群供图 / 图)

“往往你回答完一个问题后,他还有进一步的追问,因此,有的学生甚至试图提前揣摩他会提问怎样的问题。这样几轮下来,无论是回答者还是旁观者,都会有所收获。”姜朋回忆说。多番讨论后,老师才会集中输出他的观点,但并不强加于人。这就像康德所说,“他是学生思想的助产士”。

课上,朱时敏曾与方流芳意见不合。方流芳提到,律师不能按标的物价值收费,朱时敏不以为然。方流芳反问他:“律师要是按标的收费的话,与‘绑票’有何区别?”课堂上立马笑声一片,朱时敏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当天用一个下午写了5000字的反驳意见。令他意外的是,方流芳见到后并没有不悦,反倒夸他文章写得好,鼓励他深入研究,顺带发了篇论文。

由于学生课堂表现在评估时占一定权重,对于那些始终没发言的学生,方流芳为他们增设了“但书”——给他们布置命题作文“为什么我没在课堂上发言”。不管学生写的是什么,只要言之成理,他至少都给及格分。 

时隔十多年,有学生回忆起这门课程仍感到受益匪浅。

4

不参加任何学会,不搞“师门”

方流芳在担任中欧法学院的院长时,学界声望高,但少有人敢报考他的博士生。

朱时敏着手考博时,一位好友对他说,“你这么牛,那你就去考方流芳,你要是提前找人请托,他反而把你踢了”,他想“报就报、谁怕谁”,最后以第一名的成绩上岸。

方流芳坦言,“我迄今未申请过任何高校内研究项目,没参加过任何学会,谢绝出任法律系主任和民商法学院长”。用他的话来说,是“享受体制内的自我孤立和自我边缘化”。

在对学生的指导中,方流芳一直倡导以学者身份独立思考、不要盲从权威、要研究真问题。博士论文开题时,朱时敏想写有限责任公司立法,却被驳回了三次。每一次,方流芳都会问他: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题目?到第三次时,朱时敏回答说:“因为我觉得中国的公司法根本上出了问题,我为了公司法的改革。”

方流芳又问,“你立过法吗?”

朱时敏有些着急,“我是没立过法,一定要立法才能提建议、才能做研究吗?要这样的话,大家做法学研究有什么意思?”他还呛老师,“那你不是曾经做过公司法起草小组负责人吗?你说一下,立法是什么样子的?”“你说,我为什么应该写这个题?”

方流芳一点都不生气。朱时敏清楚记得,老师只是告诉他:“你是一个学者,你的任务是求真,研究问题不是为了求用。把有限责任公司这个问题弄清楚,这才是你的目的。”

方流芳不建议学生做“策论”、写“立法建议”,而是找出和厘清真问题。他告诫学生,要对法律背后的所谓理性设计、宏大愿景保持警惕,不要对任何法律制度有药到病除的幻想。

姜朋说,这是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你给出的问题解决方案无论多么精妙,在实际落地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变数或者干脆走了样,因此不如回归学者本分”。

这个“师门”的弟子们是在老师去世后,才逐渐组织聚集起来的。在此之前,师兄弟之间超出上下几届就都不熟悉了。他们不愿提,甚至反感“师门”这一概念。早在法律职业伦理课上,方流芳就批评了师生、同学关系的朋党化,“学生在教授开设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学生为教授撰写法律意见书,学生为教授介绍需要法律服务的客户”,师生间构成利益同盟,能称之为败坏法律圈的罪魁祸首。

方流芳在《传承与未来》一文中写道:“师生之间有距离的观察,能带来更多客观信息,一旦走近,信息反而失真。”尽管这种保持距离,有时让他看上去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2017年,方流芳的忘年交“网友”邀请他到西北政法大学做讲座,不少学生因此从外地到西安来看望老师。大家一起散步时,方流芳对学生们说:“不要因为是师生,就一定要在一起。”朱时敏理解,老师希望学生们是出于对讲座话题感兴趣才来,而非给他撑场面,“他甚至可能认为这有损他的自尊”。

5

坚守正当性

十二年前的一个寒夜,方流芳身着深色正装、戴着大气的格纹围巾踏上中国政法大学学活中心由红丝绒幕布、黄色卡纸和五彩LED灯串搭成的简易舞台。

他一上台,就掌声不断。方流芳说:“这个夜晚使我想起一个多星期前,2011级的同学们给我送来八十多只千纸鹤,每一只上面都有同学的留言,同学们的祝愿、勉励使我深为感动。其中一个同学对我提出一个愿望:‘在新的一年多发补贴、少收学费’。”

此话一出,台下欢乐的氛围更甚,笑声、欢呼声和口哨声此起彼伏。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将是方流芳最后一次以中欧法学院院长的身份出现在这里。2012年12月,方流芳作为中欧法学院院长的第一个任期结束。

从方流芳关于中欧法学院工作的博文来看,他与外方在招生和课程等问题上有一些触及底线的分歧。多名学生都曾撰文提到,他据理力争的根本原因在于要维护教育主权。

从旁观者来看,他用心做了许多在旁人看来不好做,甚至是不值得花那么大力气去做的事。“他付诸实践了,哪怕这事情很难,哪怕最后可能他自己从中没得到什么,但如果学生能受益的话,他是愿意做的。”姜朋说。

无论个中内情如何,最终的结果是,方流芳没有连任中欧法学院的院长。

在某些方面,方流芳更像是一个康德义务论的践行者,笃信“行为的正当与否是内在的,与其产生的结果无关”的理念,追求内在的道德义务远甚于外部的目标或结果。 

在中欧法学院2014届学生的毕业致辞中,方流芳告诫学生们要坚守正当性。他说,面对每个行业的“潜规则”,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想坚守自持,又担心错失良机、成为丛林法则中的牺牲品。但他认为,“如果你要成为一个可复制、可言说的传奇,正当性比成败更为重要,你做或者拒绝做,不是因为成败得失,而是因为正当性。”

尽管他当时已离任一年半,但没有放弃他的“正当性”。他自称,自己平均每周两次质疑校方治理学院的正当性,从来没有停止,“现状可以改变,历史记录不会消失,这让我很有成就感”。

方流芳去世后,他的女儿在讣告中称:遵先父遗愿,丧事从简,不设灵堂,不举办任何仪式,不留骨灰,只由妻女送别。方流芳以他独有的行事风格,给自己的一生画上句点。

(应受访者要求,杜明玉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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