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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武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违者最高罚500元

湖北经视 2019-09-06


30日上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经过三次审议、修改,《条例》加大控烟力度,明确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4月16日,《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制定《条例》着力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通过打造无烟环境,防止公众受到烟草烟雾的伤害,保障公众健康权益,切实保障不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和区域不受“二手烟”侵害,并通过监管、处罚、宣传教育,使吸烟者自觉遵守相关控烟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这些地方不能吸烟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包括:

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

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机构的室外区域;

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等


限制吸烟区包括:

歌舞厅、卡拉OK厅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

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按摩保健等休闲服务场所;

飞机场、码头室内区;

限制吸烟区中除设立的吸烟区外不得吸烟,如未设吸烟区则禁止吸烟。

新闻链接:

武汉要立法控烟了,公共场所违规吸烟被抓当场就要罚款…


审议结束,经过调研和公开征求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也是大势所趋;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效果较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因此,在该法规修改时删去了关于限制吸烟区的规定。


此外,《条例》还增加规定:个人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应当避让不吸烟者,不得在排队等候的队伍中、人流密集区域吸烟,不得乱弹烟灰、乱扔烟头。


为保障立法有效落实,修改后的《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提高了处罚额度,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待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网友评论◆◆

都说吸烟是健康的第一杀手,

可吸烟对人体的损害到底有多大,

你真的知道吗?


吸烟者吞云吐雾,自己享受,

周围的人却跟着遭殃!


根据世卫组织的数据,烟雾中含有超过4000种化学物质,其中至少含有250种已知的有害物质,69种已知的致癌物质。而二手烟也是致命的,它可引起肺癌、哮喘、心脏病、呼吸道疾病以及婴儿猝死综合征等多种疾病。


长期处于二手烟环境之中的成年人,肺癌发病率会提升20%-30%;心脏病的发病率会提升25%-30%。儿童则更加岌岌可危!


以下这组关于吸烟的图片触目惊心,

送给身边的烟民盆友吧,

顺便问问他们:

看了这些,你还会吸烟吗?


韩国某电视台曾公布了内窥镜下的肺部影像,

以下分别是非吸烟者、15年烟龄者

和30年烟龄者的肺部影像:


吸烟不仅对健康危害大,

还会影响你的颜值!

吸烟多年后的他们

为了自己和家人,

珍爱健康,远离吸烟!



来源:湖北经视《经视直播》综合楚天都市报、央视新闻

记者:刘方 

编辑:陈实| 主编: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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