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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喊“冤”!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了4万……

湖北经视 2020-11-24

流浪猫、流浪狗随处可见
而有些好心的街坊
经常会给它们投喂一些食物
把它们当做朋友


不过最近
“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4万”的消息
却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

近日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伤人而引发的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


事情要从去年9月开始说起

2019年9月20日
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
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
被一条土狗撞倒


受伤入院后
昝某某被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
十级伤残


经警方调查
该狗系当地居民万某某
经常喂养

万某某则辩称
虽然自己有喂养行为
但这是流浪狗,不应担责



对此
昝某某向正安县人民法院诉请
判令万某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正安法院审理认为


即便该狗是流浪狗,但万某某常向其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由于万某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投喂,使该狗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遂判令万某某赔偿昝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万某某不服
之后上诉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4日
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当庭兑现了4万元赔偿款


此结果一出,

不少网友大声喊“冤枉”……



投喂流浪宠物,还要担责吗?

据贵阳晚报消息
正安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某某)向流浪狗投喂食物,可以把他认定为动物的管理人。

工作人员称
万某某在事发附近门店上班

“狗经常出现在门店旁,基本上每天都会喂养。喂养确切时长不详,但最起码应该有几个月。”

目前
老人昝某某身体已恢复健康

提醒!
街坊们最好不要私自投喂流浪宠物
实在没办法
可以将它们送到专门收容机构
以便进一步处理!

来源:贵阳日报、贵阳晚报、广东公共DV现场

编辑:瑶瑶鱼 | 主编:李玲

编审:湘毅 胡芳 | 监制: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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