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夕,5大条婚前协议条条扎心
协议里,新娘方列出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且条条扎心。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发帖者小可,据悉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在“双11”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原定11月12日举办的婚宴也被迫取消。
最近,有网友发帖称
男朋友在婚前
突然提出要签婚前财产协议
这让她感觉关系被划得太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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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人海相拥:
楼主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在帖子的评论区,部分网友表示签订婚前协议后,双方相处能更加的透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不会受影响。
不少网友表示婚姻生活需要共同经营,并建议楼主可以咨询律师制订公平合理的条约,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也有网友表示签订婚前协议很见外,容易伤夫妻和气。
男子因女友双十一花3万签婚前协议
湖北襄阳的刘先生准备3个月后
和女友领证结婚
但双十一刚过
刘先生便提出要签一份婚前协议
刘先生称签婚前协议是双方仔细商讨后的
也是对婚姻负责
“双方的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理夫妻财产超过0.5万元时,应当提前报告协商后实施,不得擅自实施,否则处置财产由当事人承担。”
一份婚前协议 让准新郎当场悔婚
“我主持婚礼好多年了,婚前协议也见过不少,但这份让我震惊了!”之前, 浙江宁波的婚礼主持小可在论坛上发了一份一对新人的婚前协议书,立即引发热议。
(配图来源:摄图网)
结婚前夕,5大条婚前协议条条扎心
协议里,新娘方列出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且条条扎心。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发帖者小可,据悉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在“双11”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原定11月12日举办的婚宴也被迫取消。
婚前协议太“现实” 婚后三月夫妻互告
广东一对夫妻张先生与赵女士在2014年6月通过网站相识,同年9月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与一般“浪漫”的恋爱不一样,两人在拍拖期间,先后就婚前财产的处置问题签订了两份协议书。
第一份协议书签订于2015年8月。双方约定,如在双方同居期间,张先生出现以下四方面的情况,则张先生自愿将其名下的顺德区龙江镇恒捷花园某住宅的一半产权赠与赵女士。四种情况包括:张先生与第三者同居;与第三者存在超过一个月的不正当关系;超过七天不理睬赵女士;对赵女士施暴并导致其身体有任何伤口。
2016年2月16日,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于是又进一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商定除上述房子外,张某位于鹤山市沙坪镇一处仍在按揭中的房产为双方共有,还有一辆越野车则双方在婚后共有。
同月24日,张先生与赵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张先生一直未按照赠与协定为赵女士办理房产和车辆权属变更登记。
这段奇葩的婚姻,在两个月之后便因车和房出现重大裂痕。同年4月18日,赵女士起诉张先生,要求法院确认位于恒捷花园的房产为双方共有;同年5月9日,张先生又一纸诉状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其对赵女士的赠与行为。
一审:妻子全部败诉 赠与行为可撤销
2016年6月16日,顺德法院对赵女士状告张先生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该不该签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还是有必要签的吧!
很多人会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和提防,但我认为签订婚前协议是对双方的一个制约,谁能说的准婚后会有怎样的变数,当婚姻正常时还好,一但有变,什么财产分配、债务分配等一系列问题,婚前协议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而且它是合法性和有效的,双方都愿意的话为什么不呢?
我个人觉得婚前协议还是签比较好,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婚姻是一场冒险,不再是一个保障。
王尔德说过:结婚是想象战胜了理智,再婚是希望战胜了经验。
的确,在结婚之前,很多女生都会幻想婚后幸福的生活,却没有意识到结婚是把今后几十年的岁月,去交给一个不确定的人。
婚姻是一场巨大的赌博,是输是赢,要在一生中慢慢展示。
在结婚之前,对另一半的幻想,很可能会在结婚后破灭。
曾经,有很多女人认为,婚姻代表着单身状态的结束。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女人,却把婚姻当做生活结构改变的开始。
与其草草结束,不如慎重开始。对爱的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幸福负责。
结婚本来就不是一个目标
越来越多的女人知道,婚姻不是一个“我发誓要在××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的目标,而是:遇见了爱的人,我们两个一起努力,能拥有更好的生活。
那些走到最后的美好婚姻故事,没有哪一个起初是被逼迫的。他们都是发于内心,遵从自己的选择。
遇见了一个爱的人,才开启一段婚姻生活。
所以,请尊重每一个,对婚姻慎重的女人。因为她们,是在对自己、对家人、对下一代负责。
也请珍惜,一个与你结婚的女人。
单身那么美好,我有多爱你,才愿意嫁给你,才甘愿站在厨房边把那堆碗洗干净。
签,当然要签啊!
就比如《奇葩说》上薛兆丰老师提出的有针对性辩题:「婚前我让伴侣在房本上加名字有错吗?」跟这个道理大致是相通的
「结婚就是办企业,就是签合同,办的是家庭企业,签的是终身批发的期货合同。双方一起拿出自己的资源,出来办企业,男女双方给出来的资源包,是不太一样的。」
「由于男女双方发挥作用的时间点有晚有先,这个时候就会发现一个问题,一方做播种、施肥,另外一方是负责收割,负责收割的那个人就比较容易敲前面付出的那个人的竹杠。」
「如果要问男方,给一点抵押,表示一下,如果万一出现了问题的婚姻,做一点垫底,这有错吗?这没错。」
虽然说签,一定比不签好,但有一点一定要明确,那就是婚前协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关系变得更好,而不是给这层关系设置障碍。
婚姻不是小时候玩的过家家,随便一个就能组对儿。结婚也不是都奔着离婚去的。要说起这婚前协议,现在很多人结婚前也都跟着做了起来。
身边朋友也有签的,不过多年之后拿出来再看,感觉当时写的东西很幼稚,甚至就和如今你看你小时候写的作文那样。
记得08年的时候,一个朋友结婚。当时把婚前协议还拿到了婚礼现场念给大家听。几年之后再见面…媳妇换了,协议并没起到什么作用,当初的那些海誓山盟就如扔进狗嘴里的肉包子,一去不回。据说就因为里面的一些内容,影响到了协议的效力。
然而没有协议的大部分倒是过得非常好。协议,在我来看没有必须签,也没有不能签。看两个人自己吧。
我觉得不应该签婚前协议!婚姻不是交易,爱情不是买卖,婚前签协议,只能说对某一方更有利,恐怕停留在电影剧情里吧?
真正的爱情会想尽办法让对方受益,而不是相互提防!如果两个人的生活都受规定制约,那又什么意思呢?
所以我觉得不应该签婚前协议,签了反而会因为协议的存在更加不会珍惜这段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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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瑾 | 主编:李玲、文祺
编审:廖寿喜丨监制: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