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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6岁少女被囚禁地洞24天”案,判了!死刑!

新闻晨报 2020-09-07

湖南16岁少女被囚禁地洞遭性侵一事有新进展。


3月19日,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对龙喜和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龙喜和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龙某某

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729.6元。


澎湃新闻记者:魏凡 编辑:张琳 部分素材来源:公众号“凤凰检察” 责任编辑:周宽玮 校对:余承君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龙喜和驾车搭乘路边等车的被害人龙某某,在其上车后产生囚禁强奸歹念,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喜和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龙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喜和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龙喜和到案后虽认罪,但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龙喜和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杨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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