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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美好时代要来了吗?

2017-05-23 张倩玉 央视财经评论

很多人都有过租房的经历,也经历过租房所带来的一些烦恼和纠纷,比如房东看心情涨价,一言不合就赶人,遇上二房东,押金说扣就扣,黑中介骗人等。5月19日我国首部针对中国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新的管理条例正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了这一部全新的法规之后,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和交易安全能不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租房的美好时代能不能够真正到来呢?



5月3日《央视财经评论》演播室请来了,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蔡鸿岩、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陈旭和央视财经评论员赵悦,一起来聊一聊,租房的美好时代要来了吗?


换个视角看经济,CCTV2《央视财经评论》周一至周四,每晚21:50,准点开评。


央评说


我国首个住房租售条例征求意见


李小姐在广州市越秀区曾经租赁一套房屋,租期五年,房东按约定合同收取了五千元押金,但到退房的时候,五千元押金全部被扣。


李小姐:房东就以这个墙体有霉点、木材发霉这样的理由,房屋与出租给我时有很大的出入,要求我将房屋重新翻新,然后将我的五千块押全部扣下。

李小姐提供的租赁合同里面,其中有一条违约责任是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装并赔偿损失,李小姐认为房屋使用正常的损耗不属于装修装饰等,合同要求恢复原装不合情理。

李小姐:租房,大家都知道肯定有损耗的,而且租了五年,肯定你所交的租金里面就涵盖这种损耗,这个条例就很无稽。


针对租房市场中涉及房租的各种乱象,住建部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住房租赁合同里,未约定租金调整的次数和幅度的,出租房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在租房的合同里面也要写清楚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了约定的情形之外,出租房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出租人违反规定收取或者扣留押金,将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陈先生(租客):这些政策落实到去执行的时候,是很有难度,如何去监察,如何去督促这件事去落实,作为一个租客,房东加价逼迁,要么我找地方搬走,要么我接受他提租,我们去城中村的时候看到很乱,其实他很多的出租屋都没做备案。


据统计,我国大概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除了租金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各种不规范的租赁引发的纠纷,不久前,北京市发改委通报,今年1—4月份北京市共整治违法群租房3709户,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处104平方米的两室两厅内,曾经住了十多人。在上海市民潘女士反映,她曾经将一套面积不足30平米的房子委托给一家中介房产出租,并在出租合同上明确房内居住人员不能超过2人,后来邻居告诉他,房子被群租了,从厨房、卧室到天井,不足30平米的房间里,被安置了13张上下铺的床位,房屋正门已被堵死,人员只能通过天井内的后门进出,门上张贴着某公司员工宿舍的宿舍条约。

租客:我们只知道这是公司的,老板叫我们住,我们是不知道的。

好好的出租房怎么变成了员工宿舍呢?潘女士委托的房产中介表示,房子原本是出租给一位姓张的租客,一开始一直正常使用,后来他们发现张某居然私自通过另一家房产中介将房子进行了转租,之后张某就处于失联状态。没有产权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房子就可以出租吗?记者随机走进了一家中介门店,提出有房可以出租,但无法提供房产证,中介当即表示可以挂牌。


记者:现在挂牌的话,需要给你产证吗?

某中介公司:不需要,挂牌不需要。

记者: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对方有需要的话。

某中介公司:需要的话,我们帮你拉个产调去,我们自己可以去拉,你本人不需要去。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租客私自转租房源,上海早就推出了居住房屋租赁备案制度,然而为了规避房屋租赁税,很少有房东在租房时主动进行备案,房产中介大多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导致这一制度的落实大打折扣,针对这些情况,这次的住房租售条例明确规定,租赁住房的当事人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当事人未办理住房租赁销售合同备案的,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单间租住人数与人均租住面积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据统计,目前全国大约有1.6亿人是在城镇来租房居住的,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新规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之后,引起广泛关注,我立刻想起当年毕业时租房的一些血泪史,你们呢?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我是看到了这样很多的很惨的画面,因为我自己接受咨询或者帮人去打官司,我就做过很多房客的律师,签了几年的合同,签的好好的,人家投入了一些资金去装修,本来希望在3—5年之内有个安定生活,结果因为市场的变化,房东就来了,随意作地起价,你要不起价,最后他使一些下三烂的手段,来堵锁眼,来刷漆。

关键是碰到这种情况,你去报警,警方不管,然后你去打官司,成本又非常之高,我觉得这种乱象,如果没有一个法律法规去管理,去监督、去处罚的话,那我们作为租房一方利益没法保护的,当然可能我们有一些人是作为房东,他想法又不一样了。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我虽然说没有亲身经历过租房,但是我的确有见到过,在我们小区里面有一个房东,他把这房子租出去的,但是结果拿了一个月房租之后,第二个月人家不给钱了,然后再打电话都不接了。房客毁约,也有这样的现象,结果最后费了好大的劲,各种办法找这个人,这个人种种理由就不给钱。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我做房地产媒体24年了,听说也是见识了很多这种房屋的纠纷,包括有更多的是房主违约的,从比例上来说,房东违约大概要占到七成、八成,租客违约可能相对比例小点,但也有很恶劣,因为在这种时候,完全是民间的一个,看谁在强势。

然后我们因为又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做一个评判的依据,然后在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包括公安部门在处理这种事情,他认为你就是一个民事纠纷,他不会去予以干涉。完全是凭着两个主体,两个个人之间的一个强弱力量的一个对比。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所以其实以往我们遇到这些事的时候,真的觉得没有办法,很无奈,就吃哑巴亏就好了,像这样一部全新的法规出台之后,你们觉得这个事情真的能就此规范吗?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政府能够把这件事提高到一个立法的层面来进行监管,进行处罚,进行相关调整非常有必要,因为正像我们大家达成了一个共识一样,无论是出租一方,还是承租一方,大家各有困惑,谁来当裁判,谁来管,依据什么来管,我们有这么一个租售条例以后,起码我们从法律政策层面,我有了一个解决问题的依据,包括你作为一个租客你应该怎么样,你作为一个房东你应该怎么样,如果你一旦违规了,不去备案,不去按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的话,你要承担一个什么违约责任,那么处罚起来就有依据了,而我刚才说我是做实物的,在此前,可能我们这种依据没有,那你要根据一个成熟法,说根据《合同法》,根据《民法通则》去解决这种矛盾,那就太抽象了。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这次这个条例的制定,不仅仅是约束了承租人和出租人相方的权利义务,同时更多的是给我们整体租赁市场给它吃了一个定心丸,让大家可以更踏实去发展这个租赁市场,应当看到我们前段时间一直在提租售并举,一起来解决我们进一步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当中的问题,那么你在这过程当中,这么庞大的一个市场,刚才说1.6亿人在租房子,我相信这个数字不一定是那么精准的,但是说明什么,说明有大量的人随着这个城镇化会有这种租房的需求的。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来看数字100的调查,今天针对这样一个全新的法规,大家是怎么看的,关于房屋租售条例征求意见稿,从承租人的角度, 56%是支持的,认为有利于房屋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是有44%认为是不好说,来看看出租人是怎么看的,54.5%的出租人觉得不好说,因为房屋的涨价应该是由房主说了算的,45.5%的人是支持的,所以你看到各自的视角不同,各自的站位也不同。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因为你的立场不同,你的利益不同,那你视角当然不同。作为房东来讲,他说了那我是房主,我是房东,这个价格多少,当然应该由我来定了,但如果我是租客的话,那我觉得还是要个市场的管理秩序,要有个法律法规的调整的一个范围,那就像我们这里边提到的,我们注意到,说我们此前房租你说涨就涨,你不就范的话,你就走人,对不对?

就采取各种手段,那你对我租客的利益是没有保障的,但现在有了这样一个租售条例的话,起码我在监管层面上,我是有依据的,包括你做这种违法行为,你是要付出代价,当然可能以后在实施过程中,究竟是不是能那么得力,包括比如说你有了违规,有这种失信的记录了,能不能再让你把房子出租,你还能不能再租,如果你作为租客,你连合同该交的租金都不交,你如果有了这种失信记录,对不起,以后你租不到房子了。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对于征求意见稿,大家觉得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按照比例来看,依次是认为房屋交易和租赁的中介服务收费会更加透明化,然后是可以解决找不到合租对象或者被房东强制赶出家门的苦楚,还有租金支付周期更加灵活缓解部分生活压力等,这也是大家真实的,现在对于市场这样一种感受,大家更关心的是这样的政策出台真的能够落实吗谁来监督,谁来督促?幅度和调整的次数,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定呢?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我们说的16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我们现在出台了这个条例,可能有法可依的问题解决了,违法能不能必究,执法能不能必严,那就需要我们执法部门、监管部门要真的按照条例规定去执法,去监督。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从另一个层面讲,如果我们整个法规定的严谨、严密,那可能后面产生纠纷,在执行力度上就会更有保障,我看了,包括条例征求意见稿里头,我认为有很多东西,比如罚责上,在罚责太轻了,其实我们其他很多的法律上都是存在这问题,我们的违法成本太低。它这个就是参照着企业现在租房一般协议的条款,一般企业,我们在承租写字楼、商场什么它都有约定,你调租金的幅度。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你看,我们看到的合同,比如说头五年,我每年可以递增8%、10%,我们都看到过5%,然后到第6年和第10年,因为他有的长租20年,第6年到第10年怎么样,第11年到第15年怎么样,这个企业,刚才像蔡总说的有这样的一般,我们看到过这样的一些约定,但个人租房,由于他租房时间的相对短暂,可能对这个问题没有注意。

但是反过来又提醒我们,如果你没约定,不能单方面的你去提高租金,也不能想提就提,事实上我认为如果一个长租,比如我刚才举例说,真的,我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你租五年的情况下,你要不要约定租金的涨幅和次数?如果你有一个约定,即便市场有些波动,现在租金市场可能比较旺了,作为出租人一方,他的利益也要去平衡,你适当的涨个几个点,你事先约好,那就没话讲。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其实这个条例出台的一个背景就是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鼓励租住房,而不见得大家都到市场去买房,这个条例它贯彻这么一个宗旨,所以从这角度来说,它提出要相对租期要长,长期租,而且提倡倡导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的企业去从事这个房屋租赁,这个我认为都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方向。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因为这种长期化,也是一种对于市场长期稳定的这样一种保障,因为我们知道,在这个过程当中,还有一个观念,租购同权,租房子跟购房相应的这种社会公共权利所取得的也应当相应的,而这次也提到了一些,如果你有一个非常稳定的长期的租赁协议之后,这次当然也要求,你所有的这种房屋租赁合同要备案,当你备案之后,你就有权利取得去相应的居住证在当地,然后有了居住证,你可以去拿到相应的社会公共的福利、社会公共的相应的这种,但是租房跟购房这是个大的趋势能够取得。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这个条例出台背景,刚才两位解读起来,咱们解读起来,可能还有一点,咱们现在中央总的政策来讲,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年轻人都去买房,大家为什么急于买房,说我生活太动荡了,所以现在如果能让这个生活相对安定,我们租赁市场相对有序的话,如果说能形成一个三年、五年的租约,那我生活,我的工作,我对未来的规划可能都会比较稳定。

陈一佳(路透社财经评论员):那在美国其实没有专门针对这个租赁非常严格的一套体系,我们看到在联邦方面,它是有一个公平住房的法案,这个法案只是保护在买卖房屋或者是租赁的时候那些潜在的买房子的人和房客不会因为他们的种族,他们的性别,宗教信仰、国籍、家庭背景等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另外根据美国有一个叫做统一州法律委员,它的一个全国会议在1972年的时候是颁布过一个对于租赁方面的统一的管理条例,不过这个管理条例其实到每个州执行的时候,并不是强制要求每个州都进行执行的,而是鼓励大家按照它去进行执行。这份条例对于房东和房客其实都是有一些要求的,对于房东来说,要求他要提供包括水、电、气、暖气等等一些基础配置,另外要求保证整个房屋的条件符合健康和安全的标准,除此之外,要定期清洁公共的场所,另外清除垃圾,那对于房客的要求主要也是集中在安全以及清洁两个问题上的。

这个条例到了很多州以后,我们看到也是有一些州不去接受的,比如说像宾州就是一个例外。另外每个州在制定自己州的立法的时候,也不是全盘,按照刚才说到的统一州的管理的条例,而是会根据每个州自己的情况也做一些调整,所以具体到每个州的住房租赁的时候,其实要按州的法律去进行执行。另外有一点要注意,在美国这个租赁还是要遵守,包括一个是《财产法》,还有一个是《合同法》,所以一般在发生这种租赁关系的时候,房东和房客之间会签署一份合同,这份合同会对于像租金,租期,包括押金,怎么样转租或者怎么样中止做一些界定,那在执行的时候,就是按照合同来进行。当然了美国法律对于合同内容也是有一些要求的,比如说房东你不可以要求房客必须来承担所有维护的费用或者不能放弃他们诉权的权利等等是有一些界定的,不过总体来讲的话,法律对于房客的保护应该是更加完全的。如果出现纠纷的话,一般会到上庭或者是雇佣一个调解员进行调解。那我看到在美国比较常见的一些纠纷,比如说这个房子卖给别的人了,之后这些房客到底要不要搬走,这个是经常发生一些纠纷的一个问题,另外对于海外的一些购房者,比如说现在很多的中国人也拥有美国的房产,其实对于这个人群在租赁的时候,其实是没有一些特别的规定的,一般我看到很多的情况是交给一个管理公司,只要按照州的利益法,按照所在楼的一些要求进行操作,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是这样,还是要有一个契约精神,因为我们一句老话,大家不知道听过没有,买卖不过租赁。其实对于房东来讲,他的交易应该是自由的,但是对于房客来讲,这个房子在出租状态过程中,你要卖房了,既不能影响房东的利益,但你也不能影响我房客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句老话叫买卖不过租赁,但实践中可能你作为买主,他作为一个卖主,中间夹着我一个租客,北京话叫隔应,那这问题怎么解决,实际上我觉得合同当中要约定,比如说我们看到的有一些合同这样的,如果遇到房东要卖房了,应该在一个合理的期间,比如三个月或者一个月都没关系,咱约定,你应该把房子给我腾空,当然,有了这种情况,因为我事先说明了,那我该退的租金我退给你,但如果你没有约定,你强行驱赶房客,这显然不公开。刚才我看到美国公平那个租房法案,它现在我就觉得两点,一个是有序,一个是公平,再一个是依法,我觉得在这方面要加强。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因为它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我觉得这非常好,因为它不是马上拿出来就立即执行,而是拯救各方的利益。我在过程当中,我也看到,我们在字眼当中说不得不得的说的比较多,但是怎样得却在这方面还可以再完善一些。你比如说我不得你驱逐他,你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你不得随意的进入你已经被出租去的房屋等等,但是怎么前提下,你怎么能够正常的收回你的住房,包括解除合同时候,它有一些约定因素,比如说你是合理期限的,如果他该付你租金,他没付,你给他一个合理期限,多长时间是合理期限。

网友金色向日葵说,租房感觉就是碰运气,以前遇到过一个差房东,年年加租不说,屋内设施正常损坏也不维护修理,现在的房东不错,凡事好说,希望新规能够更加细化,明确双方的权责利,让大家都能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

网友Knet说,除了维护租客的权益之外,也应该约束不文明的租客,亲身感受的就是住宅小区租客扰民,因为不是长久住,抱着无所谓的心态,让单元内的小区居民实在是无法忍受

网友晴朗的天空说,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是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那么请问遇见老赖,拖着不给房租的,我们该怎么办?所以其实这次法规对于承租人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但我注意的一点,这里面说了很多的各方的意见,但是还注意一点,这次也对我们的监管方也提出了新的一种提升,我们过去是重视什么,重视我们销售,而对于租赁相应的要轻视了一些,因为销售的标的额度比较大,买房子,一套房子多少钱,你租,租金能多少钱,所以说相应的来说。但这次我们提倡建立一个信用的信息平台,将来你的所有的这种约定双方的契约,包括你查询他的资质,包括你一些缴纳的钱款,可能都在这个交易平台上,政府监管的一个交易平台上能够实现的话,也把你的信用记录在这过程当中得以相应的记录,这可能就会有很大的好处。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这是整个租赁市场的一个征信系统要建立,因为这里头三个主体,房客、租客,还有中介,应该把这些所有涉及的主体在里头都有一个详细信息的一个备案,一旦发生问题的话,那我可以查证,比如说你是租客,以前有这样一个不合法的一些不规矩的行为。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所以归根结底是一个管理水平、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的问题,因为像咱们大家讨论的,如果现在你没有个管理的水平,这件事能不能管,刚才蔡老师说的那样,其实可以管的,然后你在管的过程中,能不能严格依法,出了问题,能不能严格依法的去处罚它,碰到老赖,您问我们怎么办,我说句不好听的,没办法,你选租客的时候,你对租客的身份,他的经济能力,以前的诚信状况等等,你都得要考量。



住房租售条例给中介划“禁区”


今年4月,随着各地楼市调控重磅频出,原本是楼市传统旺季的三四月份,显得格外平淡。在上海,不少挂牌时间较长的房源,纷纷转入租赁市场。


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我的意思如果有客户,想租我们的房子,你们这边也考虑的吧。哦,是考虑的是吧。

在上海长寿路的这家房产中介门店,工作人员介绍说,近期原本挂牌出售的房源,转而出租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求租者增多,二手房租赁市场倒呈现出供需两磅的情形。


刘奎(上海链家地产长寿二区区域总监):房东可能想,反正这个房子放在这边也是挂着,所以就可能转为租赁市场,以租售并举,最后如果有租客愿意承租他的房子,他也会同意的。

2016年全国租赁市场整体收入达到1.1万亿元,预计今年全国租房市场整体成交量会继续增长,租金涨幅有望达到5%以上。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约有6.8万家,从业人员将近100万人。然而伴随着房屋租赁业务的增长,各种各样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今年4月份上海的一位陆先生,通过房产中介挂牌了一套二手房,从此之后陆先生的电话就响个不停。

陆先生(市民):推销啊,卖房啊,中介啊,股票啊,反正很多很多,最可气的是晚上八九点都打来,九十点都打来。

随后奉贤警方接到举报线索称,某房产中介内,有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随即上门取证,并查获大量个人信息,而陆先生的姓名、电话、地址、房屋面积等详细信息就在其中。

张俊(奉贤公安分局泰日派出所警长):有通过淘宝,有通过QQ,大批量购买,便宜的几分钱一条,贵的就是一块钱一条,初步现在经过梳理,大概有超过60万条公民信息。


警方调查发现,除了网络渠道,有些房产中介间,还会互通部分公民信息,而为了获得更有价值的房源信息,业务员们还会经常去各小区的物业走关系。


王某(犯罪嫌疑人 某房产中介门店负责人):房子要出售出去,或者要出租,肯定他到物业去登记,基本上会请物业吃饭或者给红包。

针对这种情况,这次的条例特别提出,在住房租赁和销售等活动中采集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使用信息。同时征求意见还对房产中介划出了11个“禁区”,包括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租赁、销售的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行为。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说到这次对于房产中介,和从业人员是划定了11个禁区,我们小编筛选了一些比较重要,比如说你看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从事房地产的经济活动,包括不得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来避免这个住房的交易税费等等,还有第三方的网络交易平台,也要进行审核和登记,你们怎么看这样条例的规定,能不能够,就同样的问题能不能落实,我们说的黑中介能不能够消失?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简单说,这些问题都是根据生活中存在的乱象规范出来的,能不能落实,那就看我们监管的力度了。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其实从中介来说,我觉得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他整个的资质,监督,监察,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这一直是我们的一个缺失,中介人员的职业资格,应该要有一个严格的监审,他只不过就考了个试,拿了个本,然后就开始从事这个行业了,然后他有了这些,比如说违例的,违法的一些行为之后,怎么能够给他清除出去,给他记入黑名单,其实这个都是市场监管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这个相对来说还是偏松的。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我们应该看到这个中介机构,作为租和售。对他的监管应当格外的重,那么这次相关的条例里面,专门把它列成一张,我看到不仅对于中介机构提出了这些不得不得不得,也对一些中介机构里的那些个人,业务员,从业人员进行不得不得,比如说你个人不能说一个人,我说我在这家中介机构打工,同时我在那家公司兼职,或者我用我的资质,然后我让我的什么什么亲友,用我个人的资质,他也去卖房子,租房子,这都不行,都有相关的约定。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还有一个主体的问题,就是说现在因为我们都是散租的房子,这次征求意见稿里特别提出,要鼓励专业化规模化,所以以后未来如果在中介上,相对来说减少这种散租的一个中介行为的话,这种散租的房源,让他尽量规模集中,可能也是一个市场规范的一个方法。


网友微言有信说,作为租户最怕的就是中介和房东串通好,租一两个月就不租了,找个理由要回房子,这样中介很快就会又来生意了,因为他就又可以赚一笔中介费了,房产中介也要对租金人进行审核,防止转租的现象发生。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这种现象生活中非常之多,我们身边就碰到过这种情况,你住的好好的,结果他就挑动房东,我给你把这解了了了,我再给你找一家,完了房租能高多少多少,那房东为了利益的驱动,他当然了乐享其成,我又不用费劲。


网友是雄风说,目前租房市场交易的信息,大部分是经纪人获取和生产的,门槛低,竞争分散,信息不对称,缺乏制度性规范,是行业发展的痛点。那租房市场如何由包租向托管更迭,租房信息数据化、公开化、房屋需要经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才更加容易出租,而租客愿意为更优质的服务买单。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公开化,我们应当也有同样的对于中介机构的这样一种评价系统,和它的信用系统,如果你在过程当中,出现这样的问题,刚才说了,处罚的力度能不能再大一点,让他觉得不敢再碰这样的红线,底线,这种我觉得都可以设计在里面。


网友是王雨生说,现实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擦边球都是中介打出来的,应该加快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并对网上出租的房屋买家和租户对所挂房屋因为后期给“星”这样的一个评论,现在很多中介网上以极低的价格销售房屋和租赁,这样钓鱼这样的卑劣的行为,应该进行严打,并强制进行行政监管。

陈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所以这就是欺诈,所以对这种,以一个低的价格,把人家吸引来以后,然后就地就涨价,那这种行为,本身是扰乱市场的一种行为,所以对于做中介这样的一个机构和个人,有这种行为坚决要打击的。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这次也有一个特殊的也定,就是你中介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不能租赁和销售,你本机构的房源,就是你的客户,那好,我能不能先把它很低的价格拿过来,然后我再倒出去,对不起,这里说的非常清楚,不可以。


网友是石头说,应当设立一个举报机制,成立一个专门监控机构,再设立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等。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所以有这样一个平台的作用,非常的关键,能够有这样一个评价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对于这份征求意见稿,你们觉得还有哪些需要补充的意见吗?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因为我是完完整整,看了几遍,我觉得从立法的初衷已经非常明确了,而且对于我们承租人,就是普通的租户来讲,我认为它的保护力度还是非常大的。比较到位,但是对于一些细节性的一些地方,还可以约定的再清晰一点,再有可操作性,包括什么叫正当理由,什么叫合理期限,那么你把它能够想得更清楚一点,那就更好了。

蔡鸿岩(楼市传媒集团董事长):我注意到就是这个是住建部颁布的一个条例,其实规范整个房屋租赁市场,需要包括财政税收,工商,包括公安这些部门共同来推动,我们因为从整个体制上来说,这是一条龙的,不光是住建委能管的事,住建部能管的事,所以应当把整个的资源协调起来,共同去促进租赁市场,这样一个租赁市场才能够真正完善,太能够真正让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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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赵悦

本期编辑:张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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