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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双十一”,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的促销手段属于价格欺诈

2017-12-01 央视财经评论 央视财经评论



10月21号到11月21号,中消协体验人员,通过截屏等取证方式,对每款商品,详细记录了价格变化情况,在今年宣称参加双11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在整个体验周期中,不在11月11号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购买到,促销商品的比例达到78.1%。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这个比例与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先生做客《央评》。


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的促销手段属于价格欺诈

基本上归纳起来就是价格的问题,销售价格不断地变化,之前提到的划线价、专柜价,其它的价格不降反升,关键是怎么去定义它。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实际上是对消费者,对交易相对人,是一种欺诈行为,他虚构了事实,他隐瞒了真相,他使你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他采取了一些价格的欺骗手段,让你感觉到市值的优惠价,使你作出错误的认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典型的欺诈。

价格欺诈,我们有违法价格处罚规定,国务院条例,国家发改委有相关的部门规章,对虚标价格,不明码标价,采取这种欺骗,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欺骗消费者,或者交易相对人,都是一种价格欺诈,预售价格不断地变化。你看像涨价又降价,这是一个典型的价格欺诈。


“双十一”促销要有诚信价格 需要政府立法立规矩


所以这里面价格应该是一个诚信价格,要做到童叟无欺,他为了诱骗,或者为了诱使一些消费者作出一些错误的判断,就巧立了名目,专柜价,划线价。目的什么?目的让你感觉到优惠很大,因为大家都知道,双11这一天。是促销,是剁手价,但是实际他不一定,他采取了先涨价,后降价,他原来前7天,或者前10天,只卖100块钱,双11快到了,他涨到300块钱,然后按40%,还120块钱,反而比原来的正常价格还要高。

实际上这里面就需要我们电子商务要来立法立规,要规范各方的行为,包括平台,双11是做的促销,你是大张旗鼓的宣传,你这电商是不是真正的促销,是不是虚标价格,你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他都可以全程的监控,他如果是虚假了,你可以通过你的网约规则,入网规则,对他进行违约的处罚,目的是什么?就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要价格真实,公平,这样才让消费者有信心,来选择线上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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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评论》

本期编辑: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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