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兑换残损人民币,银行要“非故意损害证明”,警察的回复亮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们的周围就充斥着各种被要求开奇葩证明的吐槽,本来就是个“办证难”的时代,加上奇葩证明,更是难上加难,证明“你是你”,证明“老妈是你老妈”,证明“老公是老公”,更有甚者,请证明你还活着……这些奇葩证明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无可奈何。
2月4日,节后上班第二天,一份“奇葩证明”迅速成了“网红”。
据微博用户@重庆郑建伟爆料,2月3日,有一农业银行储户在湖北恩施鹤峰支行兑换残损人民币时,被要求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坏的证明。
这位储户没办法,只好按照银行的要求,来到鹤峰县容美派出所开证明。幸运的是,派出所还真出具了一份“证明”,但内容是“回怼”农行鹤峰支行,其在“证明”中指出,该行提出的要求不应由公安机关受理。
紧接着,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列出相应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鹤峰县容美派出所还写道,“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派出所开具‘奇葩证明’”,并称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且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原本就是银行应无偿办理的业务,“愿你单位端正态度”“不要让老百姓多跑路、跑瞎路”。
这份“证明”被曝出后,得到网友们的一致好评,很多警察界的微博也纷纷转发点赞。
网友评论
@云晕-朤燚叕茻:如果这个证明真的是银行要求储户开的,那么银行所有工作人员都得重新再接受培训。
@德州运河公安分局:派出所被要求开“奇葩证明”了怎么破?这个派出所的做法可以有!
@港闸唐sir:这个证明很帅气啊!
@OhMyMagic:简直是国家单位办事模式大灯塔。有些事明明可以立刻完成,非要绕许多弯,实在不方便。这个简直太好了!正能量!
湖北恩施鹤峰县容美派出所现在已经因为这份“证明”成了“网红”,网友们纷纷表扬派出所“牛气”、“干得漂亮”。
对于这类“奇葩证明”,派出所大概也忍了很久吧。
这才是真正为人民的公安!
也有人担心恶意兑换让银行吃亏。
此外,知名博主@卖灯王 回应表示银行不傻。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查阅资料发现,在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与鹤峰容美派出所在“证明”中的说法一致。
银行回应:已赶赴客户家中致歉
4日下午,中国农业银行鹤峰县支行针对此事发布了“我们为‘残币证明’致歉”的声明。声明中表示,因该行临柜人员制度掌握不准而要求客户出具“非人为损毁”证明,给客户和公安部门带来了麻烦,为此诚恳致歉。
中国农业银行鹤峰县支行称,银行目前已对此事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处理,并已赶赴客户家中致歉,同时也将加强员工服务意识与服务精神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据福建日报此前报道,从媒体上披露的新闻来看,近期以来到银行办事,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出具奇葩证明的事例还真不少:老鼠咬坏的钱,得证明是自己的;21岁男子要贷款,银行要“单身证明”;取亡父存款要证明父亲没有私生子……这些令人哭笑不得的奇葩证明,其实只能证明,当前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业务不精。
要知道:首先,银行作为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具有义不容辞的公共金融服务职责;其次,银行在市场竞争中,要想获得竞争优势,最重要的是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而银行服务质量的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因此,今后,要想诸如此类的奇葩证明能够销声匿迹,只有加快提升银行从业人员特别是柜员的综合能力。
每经编辑 周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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