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万人新年就要收个大红包!这种收费也将成历史
不知不觉2017年即将走入尾声,再过14天就将迎来2018的新年钟声。对于全国接近千万名私家车主来说,在新年之际将收到一个大大的红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12月17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宣布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无独有偶,最近宣布将在明年起取消市内路桥收费的,还有武汉和重庆两个城市。
11月27日,重庆市举行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重庆主城区内的路桥收费标准为每年2300元,曾被称为“全国最贵路桥费”。
而在今年9月,武汉市宣布自明年起取消“九桥一隧一路”ETC收费。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根据新浪汽车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成都、重庆的私家车保有量分列全国第二、三位,分别为412万辆和328万辆。另外武汉私家车数量约为231万辆。
如果按这三城私家车数量相加,意味着至少971万车主从2018年起将省下一大笔路桥费,这还没有计算摩托车主、大货车车主等其他同样需要缴纳该项费用的个人和单位。
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贷款或集资建成的桥梁、隧道,市政主管部门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收取费用,但收费用途仅限于偿还贷款和集资,不得挪作他用。
随着我国各地路桥设施建设的偿贷周期接近尾声,加之地方财政实力的增强,很多收取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费用也正逐步被取消。
三城明年起取消市内路桥费
17日下午,成都市政府公告宣布,自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成都市交委对四川新闻网记者表示,至2017年底,成都市将偿清"五路一桥"项目建设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因此按相关规定,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对于提前缴纳2018年度通行费的车主,可在各车管所、交警分局退费窗口和"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办理退费。
据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告,成都市“五路一桥”工程是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南延线、成洛路、成龙路、老成渝路(成都至龙泉段)和火车南站立交桥工程,由成都市政府统一规划,市区两级政府分级建设,总投资70.73亿元,其中纳入车辆通行费偿还的贷款为46.38亿元。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五路一桥”原定收费截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现在因贷款偿还完毕,提前取消收费。
而根据华龙网报道,11月27日,重庆市举行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绕城高速公路和6条射线高速将收取通行费。
实行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后,绝大多数车主通行费将低于目前年费开支,而对于极少数频繁通行绕城高速及6条射线高速车辆的通行费支出,也将不会超过现行年费标准。
重庆市于2002年统一改为主城区机动车年费制,目前重庆主城区内机动车以年为单位,一次性缴纳2300元的路桥通行年费,而主城区以外的机动车进入主城区时,则按次收费,标准是每天25元。
武汉市政府也于今年9月12日发布通告,宣布自明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该市“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
“九桥一隧一路”包括了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1995年起,武汉市对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2011年起,开始采用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
武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ETC账户余额将在明年1月至5月间一次性全额返还;对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将按有关规定追缴。目前通行“九桥一隧一路”的车辆,仍需按规定缴纳ETC通行费。
收费还贷将成历史
国务院2005年8月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而在过去地方财力不足的时期,收费还贷成为很多城市发展市内交通的主要方式。
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就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在直辖之初,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采取贷款建设、租赁建设、收费还贷、以桥养桥、以路养路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求推动主城交通发展。
据悉,重庆主城受长江、嘉陵江以及铜锣山、缙云山、中梁山、明月山等自然分隔,形成了多区域组团式城市布局;并且坡多路陡、地质情况复杂,造成了重庆城市道路交通建设成本高于平原城市的特点。
收费还贷成为重庆持续推动主城区交通发展的重要方式。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此前公开的情况,征收的主城区路桥通行费主要用于路桥的租赁费、路桥的维护管理费用和贷款的还本付息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从2002年开始征收至2016年底,主城区路桥通行费累计收入241.1亿元,实际支出总计357.3亿元,其中:回购路桥隧支出130.9亿元,利息及其他费用78.1亿元。收支差额由重庆市财政资金支付。
而据法制日报报道,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重庆市民对征收该费用始终存有质疑,收费更加公平、公开、公正成为群众的主要诉求。
沙坪坝区车主王某感叹说,“虽然采取路桥费年费制不是毫无根据,但不管道路使用多少、不分使用情况,只按照统一的标准征收路桥费有失公平。”
▲重庆车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板块发言
重庆实行成品油税费改革,然而燃油税提高了,但原本属于“费改税”的部分并没有从路桥费中剔除,车主认为按照统一的标准,采用“一刀切”的收费方式造成了重复收费。
在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里,关于路桥费征收标准过高的问题层出不穷,“路桥费减半”是大多数车主的诉求。他们赞成征收路桥费,但认为需要相关部门听取民意后调整征收标准,而不仅仅是依靠行政强制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谭宗泽教授认为,既然国务院同意收取通行费的目的是在于“还贷”,那么收取通行费实质上更符合经营性收费的性质,收费与使用之间存有直接的对价关系,有使用才有收费。
每经编辑 郑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四川在线、华龙网、
工人日报、新浪汽车、湖北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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