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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玩微信“漂流瓶”,收到失恋女子神秘礼物,结果太意外

2018-01-19 西安晚报

现在人人都在玩微信

但下文中的骗局你可能没碰到过

就是与微信有关哟

不信你看


诧异

玩微信“漂流瓶”得礼物网友寄来的却是“货到付款”


近日,江苏扬州竹西北苑的刘先生玩微信“漂流瓶”,让他体验了一把从希望到失望的过程。


“前两天的一个夜里,我‘捡到’了一个漂流瓶,打开之后,上面写着,‘我最近失恋了,很伤心,之前买的礼物也送不出去了,如果你想要,我就寄给你’。”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留下了地址和联系方式,很快他收到了回复。对方表示,她会按地址寄出这份“神秘”的礼物,让刘先生收到后告知一下。


16日,刘先生接到快递的电话,对方还真把东西寄过来了。但没想到的是,快递员钱先生表示:这是一件“货到付款”的商品,只有刘先生付费才能收货。


钱先生透露,对方寄来的是一个钱包,需要支付35元才能收货。


真相

网店随机派送泄露个人信息易“被消费”


钱先生坦言,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虽然他送快递仅一年时间,就已经遇见了好多起。


“这是商家想出的一种新型推销方式,只要你在网上泄露了个人信息,他们就会随机派送商品,采取货到付款的形式,让消费者有些措手不及。”


面对这类快件,他一般会提前告知收货人商品性质,属于货到付款。当收货人犹豫是否要付费收货时,他都会提醒一句,也可以拒收。


经手送出去的这类商品,有钱包、银手镯、化妆品试用装等,价格从十几元到三十几元不等。


快递员钱先生说:“我上个月才送出去一个化妆品试用装,净含量只有一点点,品质也不详,不过价格只有14元,市民考虑到价格便宜,还真付钱收货了。”



提醒

低价商品“包装”营销质量难保证,市民收货要三思


市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到“货到付款”的商品是否属于“被强制消费”呢?


扬州市价格举报中心主任顾应春表示:截至目前,他们还未接到过类似的投诉,不过从刘先生的遭遇来看,发货人打出“亲情牌”,并未告知这份“礼物”还需要费用,参照价格法来看,已经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


顾应春说:不过是否接收这份商品,决定权还是在市民手中,货到付款的商品很多,市民需要谨慎考虑,不要贪小便宜而后悔。换一个角度来看,之所以市民会收到突如其来的“货到付款”商品,根源在于市民泄露了个人信息,给部分微商、电商钻了空子,将低价商品经过包装后进行推销。



顾应春提醒:连商品是什么都不知晓,商品的品质就更难得到保证。市民对于这类商品最好选择拒收,不要花冤枉钱。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祎清丨审核: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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