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如果你是一个强奸犯,你选择坐牢还是被阉割?

2017-10-23 吴锐 壹读

壹读百科


手握正义之剑的壹读君|吴锐

你有选择困难症吗?没法选择中午吃什么饭;没法选择情人节送什么礼物(物美价廉);没法选择自己该从事什么职业……其实,这都不是困难的事。今天我们文中要提到一个美国男子,他要在坐三十年牢和接受手术阉割之间做出选择,这算不算世界上最难做的选择题呢? 

阉割这种残忍的刑法是不是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了呢?错,它不但还存在,而且恰恰存在于一些被认为文明程度挺高的发达国家的法律中。比如美国和很多欧洲国家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通过法律,可以对强奸犯进行外科阉割,并一直延续至今。注意这里说的外科手术,就是真的用刀“咔嚓”,一旦执行那就不可恢复了,不是很多人都听说过的2012年韩国对强奸女童的罪犯实施的所谓化学阉割。 

美国至今仍有13个州保留有对强奸犯实施外科阉割的法律条款。最近的一次影响比较大的判决是在1985年的南卡罗来纳州,三名男子因轮奸一名女子被控一级刑事犯罪,法院判决他们可以有两个选择,或者接受30年监禁,或者接受外科阉割而获得缓刑。 

其中一个叫布朗的犯人动心了,他咬了咬牙,狠了狠心,一跺脚,决定豁出去了,接受手术来换取自由。这个叫布朗的家伙是不是昏头了呢?其实不然,因为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制度、任何不同的价值观念下,强奸犯在监狱里都是最受歧视、地位最底下的罪犯。往往会受到其他犯人的凌辱和虐待,犯人们喜欢通过对强奸犯施暴来证明自己内心也有很高大上的一面,“该出手时就出手”。狱警往往会对这种虐待行为采取默许的态度。 

比如在200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因猥亵130名幼童而被判刑10年的天主教神父约翰·盖根,被另一名无期徒刑囚犯约瑟夫·杜鲁斯殴打致死。杜鲁斯认为自己这是替天行道,事后他表示自己是在帮着上帝“清理门户”,是要给全世界的恋童癖们一个警告。2015年美国监狱报告显示监狱中死亡率最高的囚犯就是强奸犯。 

侵犯幼童的天主教神父约翰·盖根

 再回到这个选择了手术的布朗,30年的折磨是免了,手术前的他内心世界又是怎样的呢?是不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呢?睡不着就去上个厕所,可是在厕所里低头一看又禁不住伤心得泪流满面,然后一只手疯狂地揪头发,另一只手用力地挠墙,最后瞪着通红的眼睛仰天发出凄惨的叫声:“Why……”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犯下滔天罪行呢?经过了世上最纠结的内心挣扎后,布朗又反悔了,觉得这一刀实在太凶猛,还是让痛苦细水长流吧,他最终又选择坐牢。 

此案后来上诉到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对外科阉割的选项提出了否定的意见。判决书中州最高法院的意见是:“即便是罪犯本人同意,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也不允许政府通过对公民个人不可逆的肉体致残来预防犯罪。”这句话反映出美国宪法和地方法律间也有矛盾的时候。 

美国地方法院现在基本没有对强奸犯进行外科阉割的判决,但是上文提到的13个州还保留这样的法律条款,规定基本都是犯人自愿选择,如果选择外科手术就可以获得假释或减刑的机会。只是一般没有人愿意选择这一项,法官现在一般也不会同意这样的请求了。 

要说对这条法律最钟爱的国家,当属纳粹统治时期的德国。德国1933年制定的纳粹法律规定:性侵者应被强制外科阉割。注意这里的规定是强制,而不是自由选择。1934年到1944年间,德国至少有2800名强奸犯被强制阉割。在1955年至1977年,西德仍有800名性犯罪者被强制外科阉割。 

目前美国一般没有强奸犯会主动选择外科阉割,除了因为恐惧,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现在又多了一个选项——化学阉割。 

美国从1996年开始先后有8个州通过了可以对性犯罪的犯人进行化学阉割的法律。各州的具体规定又有差异,有的州的化学阉割只针对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的罪犯,有的州则针对所有性侵害案件;有的州只针对惯犯,有的州则对初犯也适用;有些情况仍然是由犯人自愿选择,有些则是强制执行,当然如果自愿选择化学阉割依然可以获得假释或减刑的机会。 

如果获得了假释,定期的药物注射则必须强制执行,那么注射的是什么药呢?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将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羟孕酮”注射到一名侵犯幼童的男子体内。从此,这种药物成为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在欧洲和美国受追捧的抗雄性激素药物还有醋酸甲羟孕酮、醋酸环丙氯地孕酮。

这种药物可以让男性停止雄性激素的分泌,欲望减弱、性幻想减少,回到青春期以前的状态。人是一种很特殊的动物,成年后每天都处在发情期的状态,而自然界中绝大多数动物一年中只有很少的时间处在发情状态。抑雄性激素药物可以让男人就像不在发情期的猫猫、狗狗一样“纯洁”,对异性丧失兴趣。副作用是会让男人乳房增大,身体变胖,骨密度流失,肝功能异常等。 

这种化学药物的作用是可逆的,甚至有部分恋童癖犯人在停药一个月内就表示“把持不住了”。TMD!快续上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主动选择接受化学阉割的恋童癖并非只是因为想要获得假释,而是出于对“自身”的厌恶! 

比如加拿大人耶西因侵犯幼童在2004年被判强奸罪。他主动要求接受化学阉割,他向医生表示自己每天都因被邪恶的欲望纠缠而备受折磨,甚至经常产生自杀的念头。这表白不禁让人想起电影《釜山行》、《玛姬》中主角感染僵尸病毒后为了不伤害别人,主动选择自杀的情节。

电影《釜山行》主角 

一些罪大恶极的人,究竟他的灵魂是邪恶的,还是包裹灵魂的基因是邪恶的?现实中法律审判无法判断一个强奸犯是积极主动的犯罪后又装出很无辜;还是在犯罪发生前确实经历了强烈的内心斗争,最终被本能驱使不能自拔。所以不管主观如何,强奸犯的内心都要陪着自己的肉体接受法律的惩罚。 

据瑞典、挪威、丹麦、冰岛四国的统计数据显示,采用化学阉割的惩罚手段后,性侵犯儿童的案件从40%减少到了5%。1989年至2004年,丹麦共对25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他们此后都未再犯案。很多专家并不认可“化学阉割”这个叫法,他们认为这其实应该算一种药物治疗手段。 

耶西经过6周药物注射后已经不会再产生性冲动,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坦然地与人交往,猥琐的眼神没有了,可以像正常人一样抚摸孩童的脸了,他的灵魂能得到救赎吗? 

参考资料

1. 《从外科阉割到化学阉割:美国阉割刑的发展》,陈波,范凌琳,《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 《防患未然的“化学阉割”》,冯中蒙,《科学大观园》

3. 《美国化学阉割及所存在的问题》,叶剑,《法学研究》


图片来自网络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阅读 | 凤是男的,那龙和凤是在搞基吗?

点击图片阅读 | 镜子到底是驱鬼还是招鬼?

点击图片阅读 | 雄狮:“哼!你们中国人干嘛要把我雕刻成卷毛狮子狗?”


如果你觉得今天的文章还不错

动动手指给壹读君点个赞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