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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心!荣誉、国惠、潮福城、新紫阳等无一幸免!你吃过吗?


验产品合格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5000元


潮福城:海蚌含氯霉素不合格


2018年12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福州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蚌进行抽检。2019年1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向潮福城酒楼送达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批次海蚌,氯霉素项目检测结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9年5月16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酒楼进货时未对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海蚌的相关合格证明进行审查收集。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酒楼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46元;罚款5000元


荣誉:太子蟹、面包蟹镉超标

2018年11月7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福州荣誉大酒店五一广场店经营的太子蟹、面包蟹进行抽检。11月14日,检验报告显示,太子蟹及面包蟹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要求。2019年4月28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酒店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95.6元,罚款5000元


新华美:涉嫌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

经查,福州新华美大酒楼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5月23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理局经研究决定,对该酒楼处以20000元的罚款


过锅瘾三汁焖锅销售的扇贝镉超标

2018年9月27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连江县过锅瘾三汁焖锅店经营的扇贝进行抽检,检测结果该扇贝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鉴于当事人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向供货人索要了产地证明及供货凭证,履行了《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规定,可以免予处罚。2019年5月15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该焖锅店免予处罚

10000元



凯歌大酒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

2019年3月19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闽清县白中凯歌大酒家检查时发现,该酒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数量有9箱,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遂立案调查。2019年4月28日,该局决定对凯歌大酒家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元及上述涉案啤酒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综合自:中国消费网、福建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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