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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北已死亡17例!各地新增病例汇总!武汉要求全市在公共场所需戴口罩!

湖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截至1月22日晚上8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444例,17人死亡。 


武汉市副市长陈邂馨透露:截至22日0点,武汉全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共开展体温检测220.38万人次,21日发现45名发热人员,其中8名被劝回,6名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1月22日发稿,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544例。


其中,辽宁、安徽、湖南、福建、贵州、四川、重庆、宁夏、山西、广西、河南、山东、河北今天新增确诊病例。


辽宁:新增2例,累计确诊2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辽宁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男性,33岁,在武汉工作,1月11日出现发热、畏寒,1月17日返回大连,当日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入院隔离治疗。1月2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诊断专家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属重症病例,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56人均在医学观察中。


1月22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规定,省级专家组确认辽宁第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男性,40岁,在湖北省仙桃市工作,1月13日回抚顺探亲,乘飞机至沈阳途中在武汉机场停留2小时。1月14日因自觉身体酸痛先后在抚顺市医疗机构就诊;1月19日,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在沈阳市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症状较轻,其密切接触者31人均在医学观察中


截至1月22日14时,辽宁省共确认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安徽:新增1例,累计确诊1例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号1月22日消息,2020年1月22日16时,经国家卫健委确认,安徽省收到合肥市报告的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确诊病例。


另截至1月22日16时,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省内2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4例(合肥市3例,六安市1例)。


湖南:新增3例,累计确诊3例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月22日消息,1月22日,湖南省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均为怀化市鹤城区人。


患者杨某某,女,35岁,李某某,女,40岁,彭某某,男,30岁,3人为同一公司同事。杨某某与李某某12月下旬到过武汉,彭某某与其中1人是密切接触者。目前,3名患者病情稳定,正在怀化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已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随访,密切接触者目前无发热等异常状况。


福建:新增1例,累计确诊1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福建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70岁,福州市连江县人,在武汉市工作,1月17日返回连江县,1月20日至连江县医院就诊并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其在闽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贵州:新增1例,累计确诊1例

人民日报微博1月22日消息,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贵州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51岁,男性,现居贵阳,发病前一周有武汉居住史,1月14日因发热就诊。经省疾控中心初步检测,按规定程序报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当前,患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四川:新增3例,累计确诊5例

患者邓某,28岁女性,1月17日从武汉到成都旅游,19日因出现发热症状到成都市某医院就诊,医院随即收治隔离。患者刘某,37岁男性,1月18日从武汉到成都并于19日凌晨返回绵阳,1月20日因发热、寒战、肌肉酸痛等症状到绵阳某医院就诊,医院随即收治隔离。患者秦某,19岁男性,1月13日从武汉到成都,15日回绵阳,20日因乏力、咽痛、肌肉酸痛等症状到绵阳某医院就诊,医院随即收治隔离。截止22日16时,四川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成都2例、绵阳2例、广安1例),疑似病例2例(均在成都),以上7人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治,病情稳定。已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目前均无发热等异常情况。


重庆:新增1例,累计确诊6例

重庆市卫健委网站1月22日消息,2020年1月21日18时-1月22日12时,重庆市新增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垫江),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例(万州2例、巫山2例、长寿1例、垫江1例),均有在武汉居住史或工作史,其中重症2例。所有患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目前病情平稳。


另外,根据新的诊治规范,发现疑似病例13例(沙坪坝2例、合川2例、大渡口1例、长寿1例、渝北1例、永川1例、璧山1例、垫江1例、秀山1例、石柱1例、彭水1例),均有在武汉居住史或工作史。13例疑似病例已在定点医院接受观察和诊治。


目前,所有密切接触者8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宁夏:新增1例,累计确诊1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宁夏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男性,29岁,宁夏人,在武汉工作。1月19日乘飞机抵达银川,当晚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就诊后隔离治疗。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测,发现患者标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1月21日,标本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毒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内容,对该病例进行评估确认,专家组一致同意将该病例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病情稳定。我区已对密切接触者49人追踪,并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两周。


山西:新增1例,累计确诊1例

央视新闻客户端1月22日消息,今天下午18时30分,记者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山西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男,太原市人,2020年1月12日至15日在武汉旅游。19日出现发热伴头痛症状。20日到山西白求恩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省、市疾控中心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1日转至山西省定点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已对6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追踪和医学观察,目前无异常。


广西:新增1例,累计确诊2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广西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首例确诊病例黄某,女,66岁,武汉市民,2020年1月12日,黄某跟随家人从武汉市出发自驾旅行,1月16日下午到达北海市,自觉身体不适,1月17日就诊并收住院治疗。经自治区、北海市疾控中心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1月18日,标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病毒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2日,经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的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38名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中。


1月22日,梧州市1名发热病人经梧州市、自治区疾控中心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患者李某,男,46岁,梧州市民,1月20日出现发热症状,发病前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人员,21日转入梧州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密切接触者20人正在医学观察中。


1月22日,广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为柳州市居民,在武汉市居住,1月20日到柳州,1月21日出现发热症状,收入柳州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病情平稳。患者实验室检验结果正在按规定复核中,一旦确诊,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综上,截至1月22日18时,我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其中:北海市1例、梧州市1例;柳州市新增疑似病例1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工作史、居住史或武汉病例密切接触史。目前3名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病情稳定。对全部63名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


河南:新增4例,累计确诊5例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微博1月22日消息,截至1月22日18时,河南省新增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


武汉市32岁女性患者,1月18日到三门峡市渑池县探亲时发病,随后至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洛阳洛宁县28岁男性患者,1月9日入武汉医院住院治疗糖尿病,1月19日从武汉转诊至洛阳市。


信阳罗山县55岁男性患者,曾在武汉市居住,1月11日到原阳县探亲时发病就诊,1月16日转诊至郑州。


巩义市68岁男性患者,在武汉市居住,1月11日回到巩义,13日就诊。


以上患者目前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截至2020年1月22日18时,河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5例(郑州市2例、洛阳市1例、三门峡市1例、巩义市1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无死亡病例。


山东:新增1例,累计确诊2例

1月22日,山东省威海市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38岁男性,在浙江省舟山市工作,曾密切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人,1月18日赴威海乳山市探亲,1月20日因发烧在威海市就诊后被收入院隔离治疗。


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16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目前,山东省累计发现确诊病例2例,患者病情平稳,无危重症病例。


河北:新增1例,确诊1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河北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李某,男,72岁,武汉市人。1月18日,李某来石家庄探亲,19日因发热、咳嗽入院隔离治疗。经国家和河北省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诊断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当前,患者继续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河北省已对6名密切接触者开展了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

2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决定在武汉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各区、各级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加强检查与监督。

汉口火车站,旅客纷纷选择戴口罩 长江日报记者詹松 摄


佩戴口罩才允许进入公共场所



通告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控制措施的第一责任人。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顾客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对不听劝阻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依法处理。


武汉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

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八)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及其监督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二)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宾馆、旅店、酒店、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三)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其监督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民用航空器、火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有关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六)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等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七)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文化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八)市体育主管部门负责体育场馆及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九)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十)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十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十二)民航、铁路等运营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民用航空器、火车等公共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十三)市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按照各自职贵分工,做好各自领域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自辖区控制措施的实施工作,并对本辖区落实情况予以检查。
三、实施要求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控制措施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市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2日


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即日起,武汉对进出城车辆人员

实施疫情排查


记者从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武汉市决定即日(22日)起全市启动进出城道口重大疫情排查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市指挥部要求各区依托全市公安检查站设置疫情检测点,严格筛查检测,坚决防止疫情输出扩散风险。


据悉,防控工作由进出口道路所在区组织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农业、园林和林业等部门共同实施。为确保进出城道口“全封控、全覆盖、无遗漏”,武汉市决定建立和完善全市进出口道路疫情防控检测站,依法对过往车辆及行人实施疫情防控;按照疫情检测标准,对出城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检测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及时安排到指定医疗点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对同车密切接触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观察;对进入武汉的交通工具所搭载的动物进行检查,严禁野生动物进入武汉,严厉打击非法携带、运输、贩卖动物的行为。


武汉市要求各区迅速组织发改委、财政、卫健、公安、市场监督、林业等部门,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参与,抽调骨干力量,加强联防联控,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市政府明确,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有序开展站点检查、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出城车辆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疫情排查等工作,并制定疫情检测点的防护装备配备、现场消毒等标准,细化疑似病患转运及密切接触人员处置意见;市场监督和林业部门负责对查获的活禽活畜和野生动物就近进行处置;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落实疫情检测点的基础硬件、装备设施、后勤工作等综合保障。武汉市还同步启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每日巡查、每日通报、每日小结,确保疫情查控取得实效。


据悉,检测点已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岗位设置,加强执勤人员防护措施,自即日启动后,将持续实行24小时运转模式直至疫情结束,力保疫情排查“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同时也恳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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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海都君在这里倡议:

已经从武汉返乡的人员

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

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

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

应第一时间带上口罩到医院就诊,

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转起!




统筹:郭郭   编辑:小燕

综合自:新闻联播、福州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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