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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十堰市人社局发布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快来看看吧招聘对象(点击图片看大图)01报考条件◎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02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日发布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应聘人员参考。(二)时间安排1.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7: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4.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笔试公告。(三)考务技术事项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2.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03考试(一)笔试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类(B类)、自然科学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详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卷面分值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等),确需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保留,且需划定折算后不低于同一笔试类别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二)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部分岗位放宽比例详见《岗位表》)。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等),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