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01毫无疑问,推特、脸书封杀现任美国总统川普一事,会挑战美国的法学巨匠,影响美国在言论自由领域的司法实践原则。而中国国内舆论对此事的评论的分野是明显的,不少论者甚至认为它是不言自明无需讨论的。这事还得从言论自由的ABC谈起。按照耶鲁大学讲座教授霍菲尔德的理论,言论自由属于消极权利,即我们有做某事的权利,但别人对此却没有任何义务。基于言论自由,人们可以在公园里公开发表演说,这无关他声音是否好听观点是否正确,其他人没有听讲的义务,也没有给他配上麦克风的义务,其他人也可以发表不同的言论跟他竞争,甚至可以发出嘘声嘲笑他。因此,把言论自由看作是“一种制度安排,主要是保护个体言论不被国家机器任意而专断地侵害”,这种理解无疑狭隘了。因为,显见的事实是,对言论自由的危害并不只来源于国家机器,美国宪法基本权利对于自由的保障也包括防御来自非国家机器的侵害。早在1967年“红狮案”之前,美国学者杰罗姆·巴伦就指出,言论自由在美国遭遇的最大威胁,并非来自政府而是来自于大众传媒的私人压制,“意见市场”这一隐喻并不能积极促进言论自由,因为大众传媒会自行挑选出符合其商业利益的言论,第一修正案仅保护那些“已接近媒体”的大众,而不会保护那些因其观点不受欢迎而“未能接近媒体”的大众。杰罗姆·巴伦的这一论断,未必能为大多数持右翼立场的朋友所认同。但我想提醒,杰罗姆·巴伦教授这一核心要义在欧文·M.费斯那本在中国称得上广为人知的《言论自由的反讽》一书中得到充分发展。费斯教授将诸如有色人种、妇女、穷人等群体没有能力或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的现象,总结为言论自由“沉寂化”效应,他的结论是富有创见的:第一修正案是用来“拓宽公共讨论的条件”,而不是用来保护个人的自我表达的。费斯教授所讨论的问题,恐怕所有关心言论自由的人都无法回避。02再说两件并不久远的往事。据2012年8月2日《联合早报》报道,社交媒体推特(Twitter)涉嫌偏袒合作商户,封杀一名英国记者的账户,而遭网民炮轰扼杀言论自由,促使推特作出道歉。事情经过是这样:取得伦敦奥运美国独家播放权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疑为增加广告收入,将奥运开幕礼及焦点赛事押后至黄金时段才作录播。英国《独立报》驻洛杉矶特派员亚当斯,在推特狠批NBC此举牺牲观众利益,他写的最后一条推特内容说:“NBC假装奥运会还没开始,而这件事的负责人就是森科尔。告诉他,大家是怎么想的!”并公开其电子邮箱。结果,此举遭作为NBC奥运合作伙伴的推特,以披露别人电邮地址“违反私隐守则”为由,暂停其账户。推特此举被认为是袒护合作商户,在遭到各界炮轰后,推特总法律顾问麦吉利夫雷随后表示:“我们为由此造成的麻烦道歉”,并称已经重启了亚当斯的账号。2018年5月22日,纽约市联邦法院就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