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春日即将到来之时,上海却经历了一轮牵动人心的疫情“倒春寒”。本轮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给全市的防控带来了考验,在这个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本市建筑行业企事业单位即刻采取行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运转,以高效率人性化的管理,全面筑牢疫情防线,确保项目稳步推进,让这个春天多了一些感动、一些感激……政府部署篇为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3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规范和指导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通知要求实施建设工程“封闭式”管理,加强工程项目人员核酸检测,加强建设工程日常防疫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由点到面,保障建设生产安全。以下为通知原文(上下滑动查看):一、实施建设工程“封闭式”管理(一)即日起本市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工地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加强工程项目人员核酸检测(一)各区迅速组织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三、加强建设工程日常防疫管理(一)各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各建设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建设工程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一)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二)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6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各区监督机构。各区监督机构应于每日17点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安质监总站。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将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同日发布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强化本市建设工程开评标活动管理的通知》规范特殊时期建设工程开评标工作。以下为通知原文(上下滑动查看):一、采用远程开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由招标人(招标代理)自行组织。未采用远程开标的,开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抽取等事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环节。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的,可以签署“不参加开标”意见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二、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进入交易场所时,除了检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测体温外,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评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仅限一人进场。相关人员在交易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不遵守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三、疫情防控期间,对招投标活动提起投诉及投诉处理均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因疫情防控隔离导致投诉提出和投诉处理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可根据隔离时间相应顺延。四、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参与各方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2、境外返沪不满21天的;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3、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实施社区健康管理或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未满14天,未进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4、本市人员,实施严格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5、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6、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二)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投标监管部门。五、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场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一)招投标场所管理部门应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培训。场所入口处应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标识。(二)招投标场所管理部门应在场所入口设立监测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三)开评标场所应当做好预防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频次,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清洁消毒记录表。启用开评标室前,应进行开评标场所的通风、卫生清洁、环境消毒等工作;开评标室在每场开评标会结束后进行一次卫生清洁、环境消毒,特别是对开评标室的电脑鼠标、键盘等进行酒精擦拭消毒;公共区域每2小时进行一次卫生清洁、环境消毒。(四)评标场所应加大评标专家间隔距离,如具备条件,一个项目可以设置多个评标室进行评标。(五)开评标场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六、如相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含市政府派出的委托管理单位、绿化工程等)进行的开标、评标活动,因疫情被暂停的,恢复时间由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另行通知。受到影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通过发布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通知开标延期。本《通知》(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要求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要求自2022年3月16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于3月17日再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政治站位、工作举措、监督落实方面对各单位明确提出要求,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以下为通知原文(上下滑动查看):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扛起“促发展、保安全”重大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和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住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供坚实保障。二、强化风险研判,细化工作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工程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要充分研判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刻吸取有关事件事故的惨痛教训,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出台实招实策,确保取得实效。(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项目要针对工地现场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一线作业人员身心健康情况,对于疫情防控形势不明朗、安全生产条件不完备的建设项目,要果断放缓项目建设节奏,必要时停工整改。(二)确保连续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对于确需连续施工的项目,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