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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注:下面这篇谢怀栻先生谈民法学习的方法问题的文章,是二十多年前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读民法硕士研究生时向谢老求教的结果。当时,我因学习民法中遇到了各种困惑而无法求解,故冒昧写信给谢老。信中提了大约十几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他老人家的一些指点。谢老收信后,专门打电话给我,约我去他在西直门的家中谈一谈。于是,我和杨明宇、肖皞明等几位师弟们一起去先生家中,同时,还带着录音笔,希望将老人家的谈话记录下来。回来后,我们根据录音整理出了这个稿子,并经过谢老的同意刊登出来了。最初,这篇访谈文章刊登在中国民商法律网上,当时起的名字是《民法学习当中的方法论问题》。事实上,这并不准确。因为谢老在访谈中不仅谈到了如何学习民法,更是涉及到了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的一系列重大的问题。故而,后来再刊登的时候,我将文章的名字改为《谢怀栻先生谈民法的学习与研究》。此后,我继续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跟随王利明老师攻读博士。2003年博士毕业,我来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每年都会在不同场合给清华法学院的同学们推荐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对他们有所助益,帮助解决他们学习法律中的一些困惑。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谢怀栻先生去世,至今也已十七年了。二十多年中,我国民法学的研究水平不断提升,民事立法和民事审判也在不断发展,尤其是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也即将要颁布了。应当说,经历了二十多年,谢老在文中指出的那些问题有些已经解决了,当然,还有些一直在解决的过程中。今年五一期间,高杉LEGAL的高杉峻主编与我微信联系,说他又反复温习了几遍谢怀栻先生的这篇访谈后,觉得该文对于广大读者仍有很大的教益,希望我能够授权在微信公众号“高杉LEG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