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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无冕财经的声明

我们注意到最近有自媒体传播“50亿国资流向未明,“壳王”郑永刚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遭举报”传言,我们对此说明如下:1、该公众号作为自媒体,没有合法采访和首发新闻的资质;2、标题将郑永刚定义为“壳王”,涉及人身侮辱;3、内容中“无冕财经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证监会已收到杉杉控股在杉杉股份的重大资产交易中,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等问题的举报材料,此次举报仍与收购LG化学相关业务相关。”该报道涉及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4、行业人士指出:“获取LCD生产线并不意味着掌控偏光片的整体成本。偏光片上游是PVA、TAC膜等膜材厂商,下游是LCD面板厂商。上游膜材企业、下游LCD面板厂商都很强势,偏光片企业处于中游议价权最低。”该未经证实的“行业人士”所述内容不符合行业真实特征,“偏光片企业处于中游议价权最低。”偏光片是下游LCD企业不可缺少的原材料,具有较强议价权。5、“这意味着,虽然掌握了生产线,但原材料仍掌握在LG化学手上,杉杉并未掌握偏光片整体生产成本。”该内容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杜撰,LG化学只是偏光片原材料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的供应商多元化,并不存在“原材料仍掌握在LG化学手上”。6、“目前,全球OLED的渗透率正在逐年升高,LCD偏光片的需求正在下降。”该陈述不符合行业客观情况,LCD偏光片仍在以8%的年增速增长,相较OLED技术,LCD具有很高的性价比优势。7、“然而,郑永刚旗下的杉杉系公司却将此作为筹码,与多地洽淡,甚至出现了将生产线“一女多嫁”的戏码。”该内容涉及对公司经营恶意错误性论断,正如下文内容所讲的,生产线不存在一女多嫁问题,广州因厂房齐全,将韩国产线移转,可以更快投产,是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苏州项目为新建,技术先进性有保障,这都是跟当地政府充分沟通的结果。8、“张家港和广州两地,均与杉杉系公司产生各25亿元的资金往来。蹊跷的是,投资LCD偏光片项目的主体一直为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但张家港与广州的两笔资金却进入大股东“杉杉集团”和二股东“杉杉控股”名下,以明股实债形式出现。相关资金安排是与出资方充分协商的结果,完全合法合规。9、“虽然公开资料未披露,绵阳国资是否对杉杉股份进行了战投。但上述广州、张家港“一女多嫁”的案例在前,很难令人怀疑这样的戏码,会否在绵阳再度上演?”该内容为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恶意猜测和倾向性判断,违背了媒体的客观中立原则。10、知情人指出:“杉杉控股、杉杉集团作为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借上市公司投资建厂之名,将政府产业扶持性资金直接落入到自己手中,严重侵占了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文章完全采纳未经证实身份的“知情人士”判断,而这些判断不符合事实,大股东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承担相应风险。该言论对公司正常经营作出不符合事实的论断,侵犯公司合法权益。11、“法律界人士对无冕财经指出,如果战投是为发展上市公司业务,则这一行为是不合理的。“因为上市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应当是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权,这个钱既然是给上市公司的,那就只能到其账上。”所谓法律界人士,按照媒体报道的原则应该披露真实的律所和人名,文章仅以法律界人士代称,涉嫌杜撰相关评论以支持自己的观点。12、“50亿资金去向未明,举报事件已经发生,杉杉股份的股价,高位站台跳水的风险是否会发生?”该论断以未经证实的举报信息,得出对股价的论断,涉及误导投资者,影响股价走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涉嫌恶意操纵股价。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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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杉杉郑永刚:我为什么花11亿美元收购成立杉金光电

我都六十出头的人了,要保自己的晚节,但还是决定收购成立杉金光电。4月16日下午,“杉耀视界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