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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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实习生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接收在校大学生到我院进行实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接收岗位接收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实习行政人员20名。主要安排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及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法院业务实践。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在资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行政人员的帮助指导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案卷整理、文书起草、新媒体宣传等工作。实习期限为3到6个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工作人员要求相同。二、人选条件接收的高校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二)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专业优先;(三)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五)能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实习报到时需查验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三、接收程序(一)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9日;2.报名方式:报名需填写《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并附个人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院校推荐另附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xchrsc666@126.com。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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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战“疫”中的许法女神,你们辛苦了!

近年来,先后获得禹州法院“优秀干警”、禹州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禹州市“信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连续三年被禹州市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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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云间”办案,探索科技助力审判新模式!

“董某某,你那边画面和声音是否流畅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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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 ▏鄢陵:“开庭吗?先加个微信吧!”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鄢陵县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对已经排期开庭的案件,采取微信视频开庭的方式如期庭审,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正常进行和审判质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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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 ▏许昌法院22条措施,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5.坚持疫情防护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通过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办公办案,提高办公办案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诉讼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