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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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法院“共享法庭+执行”机制成果荣获“十佳执行创新项目”

近日,浙江高院组织开展全省法院2022年度执行工作“五个十佳”评选活动,淳安法院“共享法庭+执行”机制成果荣获“十佳执行创新项目”。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件的执行来看看“共享法庭+执行”如何发挥作用查人找物难一直是执行工作的瓶颈问题,面对被执行人避而不见,玩“躲猫猫”等消极履行行为,淳安法院创新运用“共享法庭+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工作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让被执行人无处隐藏,也让执行干警及时识破玄机,助力高效执行。近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却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到法院配合调查,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我在开车”“上午会去的”“现在忙,迟点再过去”......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寻求协助为此,执行干警通过“共享法庭”获得关键且宝贵的线索“一般凌晨才回家”。最终,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配合调查,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可能被拘留的情况,被执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在执行干警询问他对本案的履行计划时,几个小时前电话沟通中还扬言没有清偿能力的他,却表示可以履行本案全部债务。当天,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案款。本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一周,是买卖合同案件实现减时、降费执行目标的生动体现。供稿|执行局陶明珠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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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案例记实

淳安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在认定其行为造成鱼类资源损失后果后,当庭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判令其赔偿资源损失9090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