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案,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复试工作组织。1.制定分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1)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本单位招生计划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分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校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名单。2.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校内各招生单位须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并于本单位官网上提前发布。3.资格审查校内各招生单位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防作弊。考生应按校内各招生单位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各招生单位于复试前组织考生签署《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交招生单位留存。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4.复试内容复试内容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院系、学科特点自定,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互动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复试题库建设、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总分与初试总分相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课笔试科目/综合评价科目的总分占复试总分的2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分的60%。5.复试考核及进程安排复试考核由校内各招生单位组织,具体安排请留意其官网、官微公布的通知。我校各招生单位官网网址请查阅:https://www.sysu.edu.cn/yxsz/y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