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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弦子麦烧案的结案说明

在朱先生诉弦子、麦烧和微博案(名誉权纠纷)中,屈振红律师和我一起代理麦烧,该案近期以原告撤诉而终结;在弦子诉朱先生案(一般人格权纠纷)中,王飞律师、王永梅律师、万淼焱律师先后和我一起代理弦子,该案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而未得到法院支持。经弦子和麦烧同意,就这两起案件的诉讼结果,我向大家作出以下说明:一、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朱先生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原告和麦烧弦子及/或其代理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谈判。二、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和申请再审程序,以原告弦子负有举证义务,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性骚扰事实为由,驳回诉请。该案一审、二审判决和再审裁定,均未以任何方式认定或暗示原告弦子陈述不实或捏造事实。周某某诉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二审公开宣判三、我们的当事人主动参加了法院组织的每一次开庭,回答了法庭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收集提交或申请收集了与待证事实有关的每一份证据,穷尽了我们所知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可能协助法庭查明事实的每一种方法。四、经过2014年报警、2018年起诉、2021年一审、2022年二审、2023年申请再审,弦子没有辜负她21岁时,于报警当日凌晨,在朋友圈写下的宣言:徐凯律师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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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走窄门

从石景山路16号出来的第二天,我感到后劲很大,问弦子,她说:一种生理上的疼痛。就像被人当众打了一顿,浑身都疼。我说,你也不是第一次挨打了。这至多是你的炼丹炉,还没到五指山呢。其实当天不觉得。在一切声音、面孔和信号被吞噬的舞台上,我用尽全力维持薄如蝉翼的体面,强迫自己忽视那些强大又软弱的机器。但第二天,身体的记忆自主苏醒,是那么荒诞虚无、那么结结实实的闷棍。这让我想起和弦子同龄的另外一些当事人,以及我们同行其中的夜色。麦烧、思聪、何谦,和弦子一样,我们一起走入过同样狭窄的侧门。我们所去之地,有敞亮庄严的正门,却在一旁辟出狭窄的侧门,供当事人出入。窄门连着甬道,甬道通往剧场,导演从不露面。思聪他们走出窄门后,在四海之内,寻找新的道路。他在一篇文章引用了一句话,大意说:移动的并非我们自己,而是家园的边界。在夜色中,我研究了许久,想知道弦子是怎么诞生的。2014年6月10日凌晨4点59分,21岁的她在朋友圈说:难过的最重要原因是自己太无能无知无力只能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以及深觉对不起对自己那么好对自己抱有期望的人,是真难过。但我现在已经努力恢复心情,并且尚有余力说几句话:一,我一开始难过是拿这件事当作某种神秘主义的惩罚,但之后我意识到悲伤没意义,决定把它当作磨练,我目前还无法预测它会给我的心理带来多么恶心负面的影响,但我决定最终战胜它。二,在此之前,我的人生目标之一是成为一个足够强大无需为欺压低头之人,而在此之后,我发誓我要足够强大,成为一个有能力消灭,至少有勇气反抗欺压的人。虽然现在如此软弱与不堪一击,但首先我永远不会接受任何类似规则,其次我会怀着希望有一天能将「The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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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境外ICO政策的基本框架

Test”,满足一下四个条件的投资即构成“投资契约”(证券的一种类型):1)资本投入;(2)投资于一个共同事业;(3)期待获取利润;(4)不直接参与经营而依靠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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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那个在网上乱说话的人

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及相关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以后专文来谈。这里我想说的是,网上也有许多我个人极度不喜欢的言论,但我始终相信言论自由对于一个良好社会的终极价值,谁也不喜欢在一个道路以目的社会里生活。
201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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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抢票回家过年,会想到的那些事儿

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捆绑销售行为时应仔细查看收款项目,核实报价与实收金额是否相符,有意识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平台申请要求退款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咨询律师后对平台经营主体提起诉讼或仲裁。
201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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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稿”真的不侵权吗?

如果经上述标准检验,涉案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不足以引起相关受众混淆,则应当认定为独立创作作品,且不应被冠以“洗稿”之名,至多算同题作文罢了,这也符合《著作权法》鼓励智力创作、促进知识流动的初衷。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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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来了,我想找到你。

我要做的,不仅仅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是同时要成为这些领域的专家,能帮助客户更加准确地思考和判断商业模式。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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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应当明确比特币受法律保护|“新法”比特币系列之二

截止2017年12月27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比特币”为关键词搜索民事案件,共有65篇裁判文书,其中近两年来,涉及比特币及/或相关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及法律定性的,典型案例有六个(不完全统计)。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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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怎么看“王健林的滑铁卢”?

我这两年来常与客户讨论媒体/新媒体侵权相关法律问题,这里借万达集团此次声明文本,分析可能涉及的法律实践或学理问题,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本文讨论民事侵权实务为主,最后一节分析万达集团的刑事控告。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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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黄蓝事件中的三种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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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古老的新职业:互联网+祭司

他们知道我们的感受,理解我们的情绪,说出来的话正是我们想说的;他们害怕的正是我们害怕的,他们恐惧的正是我们恐惧的,他们反对的正是我们反对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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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监管分岔的花园小径

比特币正是这一论断的经典注脚。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比特币在没有任何政府、机构、平台背书的情况下,从极客的小圈子中诞生之后,实现了从0到1的跨越,终于使得各国政府也不得不正视其存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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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营销的底线在哪里?

“事实上,宋喆真的涉嫌职务侵占罪吗?显然不是。宋喆不过是帮助马蓉转移婚内财产罢了。王宝强的律师代理控告宋喆职务侵占,乃是《律师三十六计》兵法中的两个计谋,名曰:借刀杀人,围魏救赵。”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