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9亿人或已感染新冠!超8成受访感染者出现发烧症状

经济学家王小鲁:有关某地向非公企业派驻第一书记的三个问题

李庄没能见到小花梅

母子乱伦:和儿子做了,我该怎么办?

戴璐的24个情夫中,“镖子”这个凤凰男才是最大输家,时间管理大师根本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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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法律评论

君合法评丨商业主体使用世界杯相关IP的合规尺度

right)有“TV(有线电视),Radio(无线广播)以及Mobile(移动终端)”。同时,根据FIFA为卡塔尔世界杯颁布的《媒体及营销规定》18(下称“《媒体及营销规定》”),
2022年12月5日

Testing Out Negative List System For Oversea NGOs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10/19/content_10247.htm,
2022年11月30日

Webinar丨Nov. 9 Women's Protection Law: Employment Aspects

Washington.“碳中和专项基金”是君合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绿化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
2022年11月2日

君合法评丨自动驾驶驶入新阶段——简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目录一、立法背景二、主要内容三、评论及展望2021年3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评论,请参见我们之前的文章《自动驾驶立法试水
2022年7月7日
2022年7月7日

君合法评丨ESG专题系列(十三):简评《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

跟踪和研究国际标准、国内的ESG相关监管要求(如针对上市公司的交易所规则)、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如《指南》)及其不时之修订,研究ESG披露如何与本土化要求结合、与公司治理实践相结合。2、
2022年7月7日
2022年7月7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AZ-CICC投资安序源集团

2022年6月,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Z-CICC”)作为领投方之一完成对Axbio
2022年7月6日

视频号直播丨7月12日 君合普法系列公益讲座第四期:自由,自主,反霸凌!

活动介绍小小少年的你,尽管青春快乐,但有时是否也会对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感到无措:在学校被同学欺负、在虚拟世界中迷失方向、老爸老妈偷看了小日记、网络购物突然涨价、或者汪星人突然失控……这些如果发生,该怎么办呢?
2022年7月6日

君合法评丨股东以其对第三方债权对公司作价出资初探

目录一、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二、实践经验三、建议关于非货币出资,实践中常遇到股东以其对被出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享有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进行增资的情形,较少遇到股东以其对第三方的债权向目标公司出资的情况。对于以第三方债权出资,法律和实践层面都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拟对第三方债权出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出资的具体要求主要见以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亦规定:“依法以境内公司股权或者债权出资的,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评估、转让,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以第三方债权出资并未违反上述规定,具体而言:(1)第三方债权可以用货币估价。通过对第三方债权进行评估作价,能够确定出资金额。(2)第三方债权可以依法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经出资人与目标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通知该等债权涉及的第三方(即债务人)后,该等债权可以被转让给目标公司且对第三方生效。(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第三方债权不得作为出资财产。而且,在《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中不仅明确规定了债权出资的要求,且并未区分债权是第三方债权还是股东对目标公司的债权。综上,第三方债权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形式,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此外,曾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司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1以正面列举的形式将“股权”和“债权”补充到了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列举的非货币出资财产类型中。上述修订体现出以法律形式明确债权出资合法性的意图。二、实践经验1、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实践中,对于股东以对第三方债权出资能否顺利办理增资工商变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地方公司登记机关接受股东以第三方债权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而部分地方公司登记机关则只接受股东以其对目标公司享有的债权出资的工商变更申请。因此,能否办理登记,需咨询当地公司登记机关。2、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发布的正式文件中,涉及以第三方债权出资且现行有效的主要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发布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该意见第40条规定:“股东以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作为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但以转让不受限制的非记名公司债券等债权性质的有价证券用作出资的,或用以出资的债权在一审庭审终结前已经实现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出资。”该意见发布于2003年,根据当时适用的《公司法》,股东的出资方式仅包括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五个类别,且实缴出资并验资后方能办理相应工商登记。但是,2012年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1)苏商终字第0156号判决书2中阐述了以下意见:“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对第三人的债权作为出资,原审判决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否定股东以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作为出资的效力,该裁判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由此可见,随着相关法律的修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具体案例中转变了对以第三方债权出资的态度。此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
2022年7月5日

在线研讨会丨7月13日 破产重整系列活动第二期:破产重整中的资产评估:评什么?怎么评?——破产管理人与评估师的对话

8682邮箱地址seminar@junhe.com主办单位君合律师事务所协办单位中国公司法务联盟LexisNexis律商联讯
2022年7月5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代理某英国公司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英国法处理合同纠纷诉讼取得全面胜诉

君合代理的某英国公司(“客户”)与某香港公司(“原告”)之间签订了一份经销合同,合同约定适用英国法、争议解决方式为在英国法院诉讼。由于原告未完成经销合同约定的年度最低采购额,触发了客户可单方解除经销合同的合同权利,客户因此书面通知原告解除了经销合同。原告不同意客户的解约,但为了能在中国法院进行争议解决,与其设立在广州的关联方(同时也是该香港公司在国内的分销商),共同作为原告,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对客户提起诉讼,要求客户承担因经销合同被解除而遭受的所谓“巨额损失”。原告通过这种“硬拉”管辖的方式在广州得以完成立案。君合代理客户在广州中院进行了积极应诉。广州中院通过适用英国法,在充分审阅和听取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全面采纳君合的代理意见和客户聘请的英国大律师出具的关于适用英国法的法律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未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一审胜诉判决已生效,客户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本案的难度和标志性意义在于:成功适用英国法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本案争议的经销合同中有明确的法律适用条款,约定适用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英国法”),因此案件需要进行外国法查明。原告方聘请国内某法律研究中心出具了英国法意见,通过适用英国法下的“默示条款”原则,得出了原告已经完成了经销合同约定的最低采购承诺,因而客户无权解约的结论;同时,原告提交的英国法意见还认为,客户的某些行为构成了对解约权的放弃。在此认定基础上,原告提交的英国法意见进一步认为客户因其单方解约行为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包括未来数年合同履行期内预期利润损失。为此,我们与客户的英国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并由客户聘请英国大律师出具了英文的法律意见书。君合律师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大量翻译工作,仅英国法律意见书附件的案例翻译就有450多页。同时,我们还需要作为英国法专家与中国法官之间的“桥梁”,除了完成大量翻译工作,更多的是通过与主审法官有效的沟通,协助法官在原、被告就同一事项提交结论完全相反的两份英国法律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准确判断。君合团队全面搜集证据材料由于本案争议的复杂性,我们协助客户全面挖掘案件证据,除了与争议直接相关的证据外,还建议客户收集和提交了一些看似与案件争议不直接相关、但却有利主审法官全面了解双方合作的背景和客户解除经销合同的商业逻辑的证据,以充分证明客户根据合同规定解除经销合同的合法性和商业正当性。同时,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掌握全面还原案件事实,使得法院得以在正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适用英国法,从而最终作出公正判决。在本案中,君合律师充分展现了强大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扎实全面的法律功底、深入和全方位收集证据的业务技巧、快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得到了客户及其英国律师的高度认可和赞扬。本案牵头合伙人为郑宇律师,主要承办合伙人为胡楠律师和邹德龙律师。郑
2022年7月5日

在线研讨会丨7月6日 国际仲裁系列活动第一期:国际仲裁常见问题

Litigation评选为争议解决之星(商业与交易,国际仲裁)等。董箫律师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研究所研究员。李
2022年7月4日

在线研讨会丨7月7日 倪天伶、崔潇:安全生产大检查,您准备好了吗?

活动介绍2021年9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2022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发布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拉开了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帷幕。自2022年4月中旬至6月底,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综合检查组,对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根据部分省份的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可能会持续至年底。近年来,我们观察到化工和储能项目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并不鲜见,这些事故给企业带来法律责任,其中不乏企业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也严重影响到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商誉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传统工业企业以及新能源储能项目运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以及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合规管理至关重要。本次研讨会将邀请君合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EHS)业务团队的律师及专业顾问与大家一起探讨上述话题。活动信息日
2022年7月4日
2022年7月4日
2022年7月3日

在线研讨会丨7月12日 国际仲裁系列研讨会第二期——李清、郑艳丽:国际仲裁的一般流程和启动

活动介绍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如何预防和妥善解决跨境交易中的争议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关心的问题。实践表明,国际仲裁基于其多方面的优势,正日益成为企业解决跨境纠纷的首选方式。与之相应,复杂的国际仲裁规则和错综疑难的实务操作问题,却给初识国际仲裁的企业带来巨大挑战。毋庸置疑,全面和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际仲裁的一般流程对于越来越多的“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至关重要。在系列讲座的第二讲中,深耕国际仲裁领域多年、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李清律师和郑艳丽律师,将联袂为您奉上关于国际仲裁基本流程的知识盛宴。他们将结合生动的案例从实战的角度为您介绍国际仲裁基本流程中“从无到有”、“自始至终”、“首尾呼应”的各个环节,为中国企业详细介绍仲裁的启动、组庭、中间程序、开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以及申请撤裁等不同环节的奥秘与微妙,共同分享代理相关典型案例的辛与甘,并为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应对国际仲裁的各个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实操建议。活动信息日
2022年7月3日

在线研讨会丨7月8日 汤伟洋、蔡娟琦:美国贸易管制半年回顾

活动介绍2022年,美国仍将贸易管制手段作为其国家安全战略、限制其他国家发展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自2月俄乌冲突以来,一方面,美国对俄罗斯采取了史无前例的制裁手段,通过修改出口管制规则和发布新的经济制裁措施,几乎达到对俄罗斯全面禁运的效果;另一方面,以俄罗斯问题为由,以卢比奥为首的美国议员们也针对中国提出各类制裁法案,并加强对中国企业的执法力度。美国是否会因俄罗斯问题加大对中国企业的制裁力度?受俄罗斯制裁的间接影响,美国对传统制裁高风险国家的政策也有所变化。针对伊朗,美国一方面表示希望重启伊核协定,另一方面针对伊朗多名个人和实体采取了新的制裁措施,美国是否能重返伊核协定?针对委内瑞拉,自2015年以来,美国对委内瑞拉的制裁措施不断升级并对委内瑞拉政府实施全面封锁。受俄乌事件影响,2022年3月,美国政府代表团访问委内瑞拉,对缓和美国和委内瑞拉的关系带来转机;2022年6月,近两年来委内瑞拉首次向欧洲出口石油。美国是否会继续放松对委内瑞拉的制裁措施?出口管制方面,半导体、医疗等领先技术行业依然是美国政府贸易管制措施的关注重点,不少中国企业被列入出口管制限制清单(如未经核实清单)。国家安全审查方面,6月16日,CFIUS举办了2022年首届会议,就CFIUS
2022年7月3日

视频号直播丨7月5日 君合普法系列公益讲座第二期:在校园里发生了意外事故我该怎么办?

活动介绍小小少年的你,尽管青春快乐,但有时是否也会对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感到无措:在学校被同学欺负、在虚拟世界中迷失方向、老爸老妈偷看了小日记、网络购物突然涨价、或者汪星人突然失控……这些如果发生,该怎么办呢?
2022年7月3日

用魔法打败魔法,用法律守护未来!君合十三场公益讲座明日开播!

炎热的暑期,疫情的阴霾,这个暑假孩子们的“假期方程式”到底怎么写,是父母家长都殚精竭虑、绞尽脑汁的一道超难解的算术题。孩子如青青园中葵、沐泽朝露日晞的成长路上,有很多“成长的烦恼”:在学校被同学欺负,在虚拟世界中迷失方向,老爸老妈偷看了小日记,网络购物突然涨价,或者汪星人突然失控……这些如果发生,又该怎么办?喏,君合律所的十五位大朋友,联手律商联讯及北大法宝,决心在这个暑假,“用魔法打败魔法”,用法律守护“可奈”的你们。无论你是来自山海经元宇宙的小魔兽,塞伯坦星球的二次元少女,还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少年魔法师,再或是代表爱与正义的美少女战士,我们通通欢迎你汇聚到“君合视频号”,观看从暑假开头到暑假结尾的十三场公益法律讲座!我们可以一起组建“正义联盟”,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守护法律的真义和社会的秩序,共创美好未来!7月4日,第一场“青少年法律基础知识漫谈”快速预约通道还等什么,少年人出动!点击下方海报,解锁更多精彩话题!
2022年7月3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晋江城建集团成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于港澳两地同步上市

2022年6月,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晋江城建”)通过其子公司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再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债券”),晋江城建为本次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42亿美元,利率为4.50%,发行期限为364日。该债券已于2022年6月27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港交所”)及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交所”)同步上市。本次债券发行是在晋江城建此前在澳门市场完成首次成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后,在香港市场完成的第二次美元债券发行。这两次在不同市场的发行为公司合计融资3亿美元,也使得晋江城建成为福建省内首家在港、澳两地分别成功发行364天债券的公司。君合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信托人的国际法律顾问,在遵循公司前次澳门市场发行的文件先例基础上,根据香港市场的惯例对交易结构及文件进行了全面更新。君合团队在本次项目执行周期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协助公司和项目组解决各类技术难题,顺利完成发行债券。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汤光珺律师和李朝昌律师。汤光珺
2022年7月1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临沂城发集团首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

“2022年6月,君合担任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助力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城发集团”)成功首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美元、票面利率为5.20%、发行期限3年。该债券于2022年6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临沂城发集团为山东临沂市第二大国有企业及第二家获得投资级国际评级的企业(惠誉:BBB-
2022年6月30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近日,教育部依法批准正式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该校是广州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建设高水平示范性合作大学的有益尝试。学校融合内地与香港的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前沿交叉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内地与香港教育融合发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香港科技大学(The
2022年6月29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22年6月29日,由君合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邦智能”或“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1112。信邦智能本次A股IPO发行2,756.665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7.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59亿元。君合项目团队在上市仪式现场左起依次为:黄素欣、合伙人姚继伟、合伙人黄晓莉、谢希、廖颖华君合项目团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合影信邦智能成立于2005年7月,是一家以工业机器人及相关智能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及装备的综合集成服务商,主营业务是从事汽车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装备等的设计、研发、制造、装配和销售。君合作为本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公司上市前规范运作、股份制改造、申报上市、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等工作。信邦智能境外子公司有较大的经营业绩贡献,因此君合还协调多个国家/地区的律师在非常紧迫的项目时间内顺利出具境外法律意见。君合团队以一贯的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细致、专业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一致肯定。
2022年6月29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阳狮集团收购Wiredcraft(琢品网络)

合伙人wangk@junhe.com业务领域:公司与并购
2022年6月28日

君合法评丨规绳矩墨——医疗合规那些事儿之三:医疗产品的准入合规

目录序言一、资质证照要求二、常见违规行为及典型案例三、合规建议序言医疗产品安全是医疗机构合规的重点关注内容,也是医疗机构必须坚守的安全底线。医疗产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常见医疗产品主要包含药品(含制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和医疗器械(含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等)(合称“药械”)。医疗机构在治疗病患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药械的使用。而实践中也不乏有医疗机构因不慎使用假药劣药、过期药品、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而受到行政处罚乃至触及刑事犯罪的案例。本文将从各类医疗产品的资质、常见违规问题及案例简析、合规建议三个方面,深入浅出,为医疗机构举办者、医疗行业投资人及医务工作者提供医疗产品准入合规指引。一资质证照要求医疗机构在采购中需要尤为重视的是对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审查。我们将药械本身及医疗机构使用药械所需资质整理如下,供参考:分类资质名称法规依据药品药品注册证书《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二十四条: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_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七十四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中医药法》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产品注册管理。_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依法使用和妥善保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_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修正)》第四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_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修订)》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_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于符合名录第107项“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条件的医院需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证,对于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医院仅需进行登记备案,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二常见违规行为及典型案例(一)
2022年6月26日

君合法评丨规绳矩墨——医疗合规那些事儿之二:医院采购流程合规

依法设立专门的药事管理组织、医用耗材管理组织。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遴选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机构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医用耗材供应目录。2.
2022年6月24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中国诚通收购诚通证券

2021年12月14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部分原股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131.35亿元的交易价格收购新时代证券98.24%的股份。2022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关于核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核准中国诚通成为新时代证券主要股东和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实际控制人,对中国诚通依法受让新时代证券28.59亿股股份(占股份总数98.24%)无异议。目前,新时代证券已更名为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并已就本次交易完成章程变更和工商备案。中国诚通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是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2016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中国诚通作为主发起人,先后设立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和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着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中国诚通目前运营着700多亿市值的上市公司股权,同时是国家管网、中国绿发等多家一级央企的主要股东。
2022年6月21日

君合法评丨规绳矩墨——医疗合规那些事儿之一:何为医疗供应链?

目录序言一、医疗供应链的结构组成及其作用二、常见的医疗供应链管理公司运营模式及所需资质三、常见的医疗供应链管理公司的架构设置序
2022年6月18日

君合法评丨ESG专题系列(十二):解构ESG之供应链管理

国内层面:中国出台了不少供应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推荐性标准,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供应链风险管理指南》(GB/T
2022年6月16日

Deconstructing EH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YangAssociateyangyt@junhe.comESG
2022年6月16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IPO项目

2022年6月14日,由君合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迪威”或“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挂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832491。奥迪威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和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1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4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君合项目团队在上市仪式现场左起依次为:钟益鸣、黄素欣、合伙人姚继伟、合伙人张平、戴思语、罗汉杰君合项目团队与公司董事长合影奥迪威是北交所开闸后按照北交所IPO规则申报的首家过会企业(不包括精选层受理后平移至北交所继续审核的项目),也是该等企业中目前IPO募集资金总额最高的企业。奥迪威成立于1999年6月,是一家从事智能传感器和执行器及相关应用的研究、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专业的传感器及执行器厂商,奥迪威掌握换能芯片制备、产品结构设计、智能算法和精密加工等技术,致力于成为物联网感知层和执行层核心部件及其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方。其股票于2015年5月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君合作为本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本次的发行上市提供了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协助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及答复北交所问询等。君合团队以一贯的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细致、专业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一致肯定。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张平律师,承办合伙人为姚继伟律师,内核合伙人为安明律师。张
2022年6月14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A股分拆境内上市项目——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2022年6月6日,君合担任发行人律师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或“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股票代码:001270。铖昌科技本次发行2,795.35万股A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1.68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约6.06亿元。铖昌科技本次发行上市是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例A股主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A股主板上市。上市现场铖昌科技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002402.SZ,以下简称“和而泰”)的微波毫米波相控阵T/R芯片(以下简称“相控阵T/R芯片”)
2022年6月7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2年5月12日,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展”,股票代码:002163)向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41,407,867股A股股票成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海南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14.49
2022年6月2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中金协鑫碳中和基金设立

继去年协助中金完成中金启元基金向全国社保基金募集40亿元的重大项目,近期,君合再次协助中金完成中金协鑫碳中和基金的设立工作,基金目标募集规模45亿元。基金由中金资本(含中金私募)与上市公司协鑫能科合作,聚焦碳中和视角下“技术驱动”的绿色投资,通过对移动能源、清洁能源等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从资本层面助推移动能源生态建设。君合作为中金资本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本基金的筹备、设立及募集工作。为充分发挥中金与协鑫在项目挖掘、产业协同、资源嫁接等方面的优势,项目组为客户设计了灵活高效的基金组织架构和投资运营机制,协助客户完成基金设立文件起草、LP谈判、基金备案、交割等工作,充分展现了君合团队在基金设立运营方面丰富的项目经验,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赏。
2022年5月27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瑞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完成A轮融资

君合作为瑞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瑞石生物”)的法律顾问,代表瑞石生物就其接受华盖资本等投资人的A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本项目历时近半年,融资总金额近1亿美元。瑞石生物是一家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研发创新药物,专注于具有未被满足临床需求的免疫炎症性疾病。研发创新药物需要创新的模式,同时,科学家、企业界、监管机构和患者群体之间也要进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瑞石生物与新药研发全产业链相关各方及领先的制药公司密切合作,致力于将医学突破、新的生物技术转化为创新性药物,满足全球和中国患者的重大、未满足的治疗需求。君合主要为瑞石生物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协助瑞石生物应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起草本项目交易文件、代表瑞石生物与各投资人磋商并平衡投资人关系、负责交易文件的定稿、签署和交付以及本项目交割等。在本次瑞石生物首次外部融资中,君合团队协助公司顺利处理与其控股股东恒瑞医药的关联交易、业务独立性及拆分上市问题。君合团队凭借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和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协助瑞石生物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签约和交割,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称赞。本轮融资由华盖资本旗下医疗基金及其管理的首都大健康基金共同领投,楹联健康基金、张江浩珩、清科产投和翰颐资本跟投。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邵春阳律师,承办合伙人为郑子威律师。邵春阳
2022年5月24日

君合法评丨ESG专题系列(十一):解构ESG之实质性议题的确定

System,下称“SICS”),SICS涵盖了11个部门,进一步划分为77个行业;在此基础之上,SASB制定了覆盖上述77个行业的“实质性路线图”(英文为“Materiality
2022年5月22日
2022年5月22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襄助翼思生物从NeuroSigma获得商业化eTNS的独占许可

System®用于治疗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翼思生物将向NeuroSigma支付一笔金额较大的首付款和最高可达一千万美元的里程碑付款,以及销售提成和其他对价。Monarch
2022年5月18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海昌海洋公园与航天新光就智能仿生机器人签署合作协议

2022年5月8日,海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255.hk)(“海昌海洋公园”)与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新光”)共同宣布已签署合作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双方将基于智能仿生机器人领域开展独家合作。海昌海洋公园从航天新光获得了一项航天新光既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仿生鲸鲨)相关知识产权的排他许可,以在中国大陆内组装和在全球范围内商业化航天新光既有产品。另外,双方将共同投入和联合研发智能仿生机器人新产品,并共有新的知识产权和共享收益等。海昌海洋公园是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Haichang
2022年5月17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金融债券

2022年4月26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或“发行人”)2022年金融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成功完成簿记建档。本期债券发行规模3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2.80%,全场认购倍数达2.8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君合作为本项目发行人律师,以优质、严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克服疫情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协助发行人完成监管审批,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并最终圆满完成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君合团队扎实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信任和一致肯定。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余永强律师和雷天啸律师,内核合伙人为黄炜律师。余永强
2022年5月17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代表配售代理助力中原银行31.5亿股新H股配售圆满完成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于近日公告完成31.5亿股新H股配售,分别占配售后H股股本和总股本的45.36%及13.56%,配售价格为每股1.80港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6.70亿港元,将全部用于补充中原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本项目是2019年以来规模最大的银行业H股配售项目。✦在本项目中,君合担任配售代理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境内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相应的中国法律尽职调查、出具配售项目交割所需的中国法律意见书及提供与配售项目相关的中国法律咨询。君合团队以一如既往的专业、优质、严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本次配售项目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完成为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及焦作中旅银行的先决条件之一。✦中原银行成立于2014年12月23日,是河南省唯一一家营业网点覆盖全省的省级法人银行。2017年7月19日,中原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截至2021年末,中原银行资产总额达人民币7,682亿元,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2021年全球1000强银行第185名和《财富》2021年中国500强入围商业银行第24名。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冯诚律师。冯
2022年5月14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发行中欧主题绿色债券

2022年5月11日,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成功完成3年期6.5亿美元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主题绿色债券的簿记和定价,发行票息3.25%,认购倍数为5.23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管理均在《兴业银行绿色债券框架》下进行,专项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及低排放交通”类别的优质绿色项目,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绿色债券原则》,在取得Sustainalytics(全球领先ESG评级及研究公司)认证意见的基础上,同步聘请香港品质保证局出具意见,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管理方式严格符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和绿色债券国际公允标准。君合作为本项目承销商的中国境内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尽职调查、审阅并修改交易文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等。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余永强律师,主要承办人为孙凤敏律师。余永强
2022年5月13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50亿绿色金融债券

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A/H,600036/03968)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簿记发行2022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该期债券是招商银行境内发行的首单绿色金融债券,也是全国范围内商业银行首次发行乡村振兴主题的绿色金融债券。该期债券发行规模5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县域范围内有助于强化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绿色产业项目,特别是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类项目。招商银行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国家从体制外推动改革的第一家试点银行,现已发展成为沪港两地上市,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2021年,招商银行连续第三年荣膺《欧洲货币》“中国最佳银行”,创造该奖项评选史上首个“三连冠”;位列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第14位,在《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上列第162位。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绿色发展的意义愈发受到关注。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导金融系统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并提出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特别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为金融业强化支持乡村绿色发展指明方向。全国首单乡村振兴主题绿色金融债券的成功发行,是招商银行强化支持乡村振兴、助力发展绿色经济的一项新的有益尝试,体现了招商银行响应国家战略号召的使命担当。君合在本项目中担任招商银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关于法律尽职调查、相关文件的起草、申报材料准备等一系列工作,与招商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紧密合作,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并获得了项目参与方的一致好评。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留永昭律师,内核合伙人为万晶律师。留永昭
2022年5月13日

君合业绩丨君合助力晶科科技发行交易所首单创设信用保护合约的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

近日,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股票代码:60177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成功发行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为5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为5.5%。
2022年5月13日

君合法评丨ESG专题系列(十):视频解读-ESG时代下的企业及投资管理提升

过去几年间,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讨论不绝于耳。这与全球层面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迈向可持续发展目标,国内层面所强调的,
2022年5月13日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合规

(中国环境治理国际商业对话组织,“CIBDEG”)并组织相关论坛与活动。CIBDEG在2019年英国《金融时报》创新律师报告中获得了“Innovation
2022年5月12日

环境,社会与治理

(中国环境治理国际商业对话组织,“CIBDEG”)并组织相关论坛与活动。CIBDEG在2019年英国《金融时报》创新律师报告中获得了“Innovation
2022年5月12日

在线研讨会丨5月10日 员工心理健康:实务操作探讨

Wilson是君合律师事务所劳动组顾问,常驻上海办公室。他有超过20年为中国雇主提供建议的经验,且长期在专业领域就中国雇佣与劳动相关话题发表观点。
2022年5月7日

在线研讨会丨5月20日 ESG投资与公司治理的本土化挑战

演讲话题当前,国际、国内层面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讨论日益频繁。而ESG的概念本身是一个舶来品,需要本土化才能克服“水土不服”,从而能够发挥预期作用。ESG信息披露,是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的关键性因素之一,为了确保企业的ESG披露是充分的,ESG实践是适宜的,企业在跟踪和研究国际标准的同时,需要研究ESG披露如何进行本土化,并在此基础上,与公司治理实践相结合。相应地,对于从事股权投资的基金/投资人而言,其在搭建ESG管理体系和进行ESG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也应当重视本地化工作。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