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还是拒签……当诸多留学生纷纷拿到签证,可以奔赴美国圆学术梦的时候,有一群人,他们拿着一纸文书失魂落魄地走出大使馆,愤怒、无助又绝望。他们被指控触发212(f)条款、10043号令,且签证结果不可申诉。注:212(f)是《移民和国籍法》赋予美国总统一项非常广泛的权力,即可以通过总统公告暂停或限制任何外国人或某一类外国人进入美国。他们是“10043学生”,受制于10043号令,成为被排除在外的人。他们的学业被硬生生打断,人生道路被阻隔,梦校offer得到却无法奔赴,有的甚至与亲人、与爱人被迫远隔重洋,天各一方。10043号令对他们的限制与拒绝没有任何空隙,任何申请地点与理由都会被拒绝,F1求学被拒,J2和F2申请探亲仍然被拒。国内拒签,前往第三国仍然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