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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数据局牵头起草了《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6日二、联系方式:(一)来信:浦东新区数据局,地址: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邮编:200135。(二)电子邮箱:chehongyu@pudong.gov.cn。(三)联系电话:021-68548192,联系人:车红玉。上海市浦东新区数据局2024年8月16日关于《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向上滑动阅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数据局牵头起草了《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大力推动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2024年1月,浦东新区印发《浦东新区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工作方案》(浦委办发〔2024〕1号),对浦东新区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促进公共数据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虽然2021年出台的《上海市数据条例》提出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但后续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目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确权、定价、流通、保护等各环节仍存在难点,这也是阻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核心问题。实践中,金融服务、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对公共数据资源需求巨大,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助于推动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应用,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区数据局率先在健康医疗、金融、交通、气象等领域开展了一批应用场景探索,通过制度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予以规范,可以为全市提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浦东经验”。二、起草过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区数据局组建工作专班,重点研究了国家、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调研参考了北京、浙江、广州、济南等地的经验做法,结合浦东前期场景探索和法治保障需求,起草形成了草案初稿。在此基础上,区数据局走访调研了大量企业,并召开多场论证会、读稿会,邀请市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部门,以及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经委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草案进行了研究论证,经修改完善,形成《规定》。三、主要内容《规定》共二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一般性规定。明确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用语的含义予以界定。(第一条至第五条)(二)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采取整体授权和领域授权两种方式,并要求区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平台。(第六条至第七条)(三)明确运营主体选定和公共数据提供及处理相关要求。明确运营主体的选定流程、资质要求、授权运营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公共数据的申请和提供要求,规定运营主体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共数据,对其进行加工并形成公共数据产品。(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四)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和运营管理要求。强调授权主体、运营主体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中的安全保障责任;明确授权终止情形和运营评估管理要求,通过建立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公共数据安全。(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五)明确运营主体权益保障、数据产品市场应用和沙盒监管机制。明确运营主体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过程中合法享有的各种权益,并由运营主体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收益再分配机制;规定运营主体开发的数据产品可以依法进行流通交易,运营主体可以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创新应用等活动;明确建立沙盒监管机制。(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四、主要创新点(一)建立整体授权与领域授权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规定》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采取整体授权和领域授权两种方式,整体授权由区数据主管部门实施,领域授权由区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数据主管部门实施。强调领域运营主体有能力提供数据产品的,整体运营主体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提供。(二)探索建立多元化收益分配机制。《规定》明确运营主体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公共数据产品,依法享有持有、使用、经营并获取收益的权益,支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收益再分配机制,推动公共数据治理,充分保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探索建立沙盒监管机制。对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目录以外的公共数据,依托大数据创新实验室,按照场景安全审查、人员驻场开发、输出结果审计等要求推动开发利用,实现公共数据在更大范围合规利用。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向上滑动阅览)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