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混迹于几个数学微信群,也关注了几个数学微信号,我常能看到一些讲“一题多解”的话题或者文章。但是我对其中部分内容有些想法,为了避免空洞议论,不妨略举几例。第一个例子是“三角形内角和”定理的证明,这个命题是大家熟悉而且简单的,一般来说,证明过程可以表示为如下两图:我认为,如果是学生自己想出其中的一种证法——哪怕是在另一种证法的启发下——都是值得表扬的,但是这类证法再多,也不足以成为老师的“骄傲”,因为这些证法大同小异。有的老师还在三角形内部作各种平行线以证明该命题,更没有必要了。还有的证法貌似没有用到平行,却假设了任何三角形内角和都相等,这已经不是“好不好”而是“对不对”的问题了。再举个“等边对等角”定理的证明。它的通常的证明方法也很简单,但有人是这么证明的:作该三角形的外接圆,然后利用“等弦所对圆周角相等”来证明。这对吗?在我看来是错误的,因为原来的证法不但适用于平常的所谓“欧几里得几何”,而且适用于一切非欧几何。但是“任何三角形都有外接圆”这样的命题是不适用于非欧几何的。不但如此,这个标新立异的所谓证明,使得一个本来很简单的命题,如此依赖于一个非常靠后才能出现的结论,很难保证这其中不会出现“循环论证”一类的问题。那么,竟不要一题多解了吗?要是要的,但是要作分析。仍然以“等边对等角”定理的“外接圆”证法为例,如果是学生自己提出的证明,那是很好的,说明学生在学后面的内容时能联想到前面,但是老师要明白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否则,老师的“一桶水”和学生的“一碗水”有什么区别呢?除此以外,我还要提几个经典的“一题多解”。首先一个例子还是“等边对等角”。众所周知,这个命题可以完全不用添加辅助线,而是通过三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