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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一、招生计划注意事项:1.本次招生统一使用三水区教育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进行一次报名,不得重复。适龄儿童如符合我区两个或以上镇街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三水区内其中一个镇街报读(报读西南街道中心小学的除外),请谨慎填报。2.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父母在我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佛山市外户籍适龄儿童,自2020年起不再按照原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请各家长务必明确其小孩所属学生类型,谨慎填报。3.本次招生报名提交资料时,小孩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必须提交父(母)居住登记地址为三水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才能进行报名审核。如果居住证正在办理延期签注手续的,需提交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不能如期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材料的视为资料审核不合格。4.关于学区划分的重要说明:学区划分是为了方便就近安排入学,并非绝对对应关系,具体学位分配会根据学位和生源情况调整、统筹安排。二、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不满6周岁的不能报名;至2022年9月1日超过7周岁的报名时需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须尚未入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适龄子女以及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在职教师入读其任教学校的适龄子女。(本类别学生不用参加本次网上报名,其中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类别幼儿最终的资格确认,需以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所提供名单为准,在职教师子女名单由学校提交西南街道教育办审核。)2.西南街道户籍适龄儿童。3.西南街道以外佛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我街道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西南街道以外三水区户籍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西南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三水区以外佛山市户籍儿童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西南街道获得建筑面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