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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在南京顺利召开
10月23日,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在南京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进程”。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公丕祥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教授,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方德法治研究奖资助人丁韶华博士,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特等奖获得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远教授代为宣读),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获奖者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教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会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教授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公丕祥教授在主持论坛开幕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时代进程,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回眸我们党的百年伟大历程,可以清晰看到,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振兴伟业、开拓前进的辉煌历程,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不平凡行程,凝结着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需要我们深入总结,把握规律,矢志不渝,坚韧前行,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的新境界。第一,必须在伟大社会革命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第二,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及其中国化重大理论成果的指导地位;第三,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第四,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的时代特色;第五,必须从本国国情实际出发,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力量激活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法律文明,不断拓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进程;第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继续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坚定地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教授在致辞中提到,通过全面回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历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理论智识和咨政建言,这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深入贯彻。胡敏强教授在表达对与会来宾热情欢迎的同时,回顾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成立六年来的工作历程和突出成绩,也对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的未来工作发展提出了进一步的希望和要求。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方德法治研究奖资助人丁韶华博士报告了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评选及获奖情况,宣读了获奖名单。主席台嘉宾为获奖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获奖名单见文末)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特等奖获得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以书面致辞,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远教授代为宣读。高铭暄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方德法治研究奖鼓励学术创新推进法治实践,迄今为止已评选了三届,已渐成为法学界全国性奖项的标杆和品牌。衷心感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和方德法治研究奖授予这一荣誉,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继续为中国特色法治道路贡献力量为法治中国建设持续助力。高铭暄教授等的获奖作品是呈报中央有关方面的一篇决策咨询报告,对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国家实行的特赦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高先生指出,法治化运作是值得关注的重大法治现实问题。特赦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当今全面法治化的一个侧面。法令行则国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取得了重大进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巨大实践伟力,给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获奖者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在致辞中讲道,从参评者角度观察,“方德法治研究奖”奖如其名,做到了“方圆天地、德法自然”。王竹教授还分享了获奖作品“侵权公平责任论”的内容,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