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日报双语新闻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号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特此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12月26日晚,“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