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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

襄汾县聚仙酒家“8·29”坍塌事故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2年4月29日,山西省襄汾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襄汾县聚仙酒家“8·29”坍塌事故涉及刑事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聚仙酒家投资人、经营者祁建华有期徒刑七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酒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聚仙酒家投资人、经营者祁建华长期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在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情形下,多次对聚仙酒家盲目改造扩建用于经营活动,且拒不执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在饭店建筑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经营使用,导致饭店建筑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祁建华的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祁建华的各项诉讼权利。宣判后,祁建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宣判。编辑:苏艳来源:襄汾法院
4月29日 下午 5:18

全省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召开,林武主持并讲话

4月28日,全省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委书记林武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优化举措、压实责任,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蓝佛安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副书记商黎光,省领导张吉福、陈安丽、李凤岐、卢东亮、韦韬、郑连生、张复明、贺天才、孙洪山出席会议,汤志平、于英杰通报有关情况。
4月29日 下午 4:03

山西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入境人员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引起疫情传播严重危险、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对外销售、疫苗接种过程中袭警、编造并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犯罪。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挑战,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与此同时,拒不执行防疫措施、妨害公务、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仍有发生。对此,全国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惩处力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山西法院哪个案例入选了呢?跟着小法一起来看看吧~案例:梁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伪造医院核酸检测电子专用章,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对外销售简要案情2021年8月下旬,被告人梁某在经营某影音工作室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山西省岚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电子专用章,用于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并通过微信将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以每份5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应付疫情检查。2021年8月至10月底,梁某共为252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621份,非法获利3105元。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用于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五大典型案例编辑:苏艳来源:人民法院报
4月29日 下午 4:03

刚刚!太原“摘星”了!  全域低风险!

振奋人心!就在刚刚!太原成功“摘星”!大家快打开行程码看看上面的“*”是不是没有了?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63号)关于调整清徐县王答乡元跃物流园区风险等级的通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风险区清徐县王答乡元跃物流园区持续14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经省、市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自2022年4月28日起清徐县王答乡元跃物流园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太原市疫情防控办4月28日健康提示4月27日0—24时,共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49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791例,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尽快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4月13日以来有北京市大兴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山东省淄博市,浙江省嘉兴市,河北省廊坊市,4月26日以来有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社区(村)、法人单位要加大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排查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一)对7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和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对7天内有除重点涉疫地市外其他外省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安装门禁系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健康驿站”隔离;(三)境外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三、旅客要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未纳入“两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在接收境外、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要加强科学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拆件,不带外包装回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或擦拭表面,做到每一面完全湿润,确保全方位消毒;对邮件、快递物品可用消毒剂、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七、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半年后尽快接种加强针。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编辑:苏艳来源:FM107太原交通广播
4月28日 下午 8:01

最高法: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决定》制定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如下:一、《决定》制定的背景为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我院于2003年1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该规定是基于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国情,在城乡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制定的。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面临着新情况、新形势。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第三条“创新人口管理”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17年2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会议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日印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修改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决定》。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要求的重要举措。二、《决定》的主要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本次修改是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聚焦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修改共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主要内容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是对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日印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各地法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采用了不同的做法,主要有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和统一到全体居民标准两种做法。总体上,全体居民标准高于农村居民标准,但低于城镇居民标准。根据2021年上半年统计的情况,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试点工作中采用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的做法。2021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扩大试点范围,并将赔偿标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上来。据各地报告的情况看,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总体上效果较好。第二,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尤其是受害者为农村居民的,赔偿数额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试点过程中,也有地方采用全体居民标准计算。但考虑到如果统一采用全体居民标准,则可能会降低城镇居民受害者现有的赔偿额度。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兼顾城镇居民受害者和农村居民受害者的整体情况,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三,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与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相符。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当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63.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可以预见城镇人口的占比将来会进一步提高。统一为城镇居民标准,符合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
4月28日 下午 8:01

胡姬花状告龙谷乡两个商标侵权,为何法院只判了一个侵权?

导语: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本期推出典型案例五: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诉山西龙谷仓粮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诉山西龙谷仓粮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案情简介】2019年7月14日,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了第34754576号“”图形商标,有效期至2029年7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项目为含食用油在内的第29类商标;2020年2月21日,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了第34766462号“”商标,有效期至2030年2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项目为含食用油在内的第29类商标。2020年4月24日,经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复,在第29类食用油脂、花生油商品上的“胡姬花”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在胡姬花花生油的产品上,益海嘉里公司曾使用第34754576号“”图形商标、第34766462号“”注册商标,作为宣传。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出具授权书,授权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海嘉里公司)及其分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该公司所有注册商标、作品、专利及产品包装装潢并以自己名义处理该司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等事宜。2020年7月17日,经益海嘉里公司申请,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公证处到位于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超市六部(以下简称竞成超市六部),购买了两桶山西龙谷仓粮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谷仓粮油公司)生产的“龙谷乡”古法小榨菜籽油。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的主体商标名为“龙谷乡”,下面在较为显著的位置印有“”,古法字体与注册商标字体略有不同;另案涉油桶上挂有小标签,上印有“人物图案”,该“人物图形”与第34754576号“”图形商标整体外观形状、构图及颜色基本一致。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商为龙谷仓粮油公司,该公司先后注册与“龙谷乡”相关的四个商标。2016年1月29日,“龙谷乡”商标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竞成超市六部成立于1998年9月23日,其在超市中售卖龙谷仓粮油公司的粮油产品。故益海嘉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龙谷仓粮油公司、竞成超市六部立即停止对第34754576号、第3476646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判令龙谷仓粮油公司、竞成超市六部赔偿益海嘉里公司经济损失、合理开支等费用30万元。【裁判内容】晋城中院一审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龙谷仓粮油公司、竞成超市六部对益海嘉里公司所诉涉案商标是否构成侵权;2.如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焦点一,第34754576号“人物图形”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龙谷仓粮油公司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其食用油桶上端悬挂的小标签上使用与益海嘉里公司第34754576号“人物图形”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了其主张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竞成超市六部销售使用了第34754576号“人物图形”注册商标的产品,侵犯了案涉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关于第34766462号“古法”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的实质在于它是一种来源标志,指示商品的来源,该识别功能要依附于商品或服务才能得以实现,换言之,商标必须在经营过程中通过与商品或服务的结合,才能与商标所有人产生特定联系,并基于这种联系,让相关公众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混淆。故就类似商品相同商标、相同商品近似商标以及类似商品近似商标行为的侵权判断,均应以混淆作为侵权判断的必要条件。本案中,龙谷仓粮油公司持有的“龙谷乡”商标在晋城及山西具有一定知名度,为本土品牌,其菜籽油上使用“古法”二字并不会让公众将龙谷仓菜籽油与胡姬花相关油品产生混淆,也不会让公众误以为被控侵权商品来源于益海嘉里公司,或龙谷仓粮油公司与益海嘉里公司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此时的“古法”二字不是作为商品的识别来使用的,不存在混淆和误认的可能性。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当注册商标具有描述性时,他人出于说明或者客观描述商品特点的目的,以善意方式在必要的范围内予以标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将其视为商标而导致来源混淆的,构成正当使用。本案中,被控侵权标识“古法”本身属于描述性词汇,案涉商品中的表述“古法小榨菜籽油”中的“古法”具有描述性含义,表明其压榨工艺,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将其视为商标,可认定为构成正当使用。综上,一审法院认为,龙谷仓粮油公司在案涉被控侵权商品外包装上使用“古法”二字标识的行为,属于对压榨方法的描述,属于正当使用行为,未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不构成对涉案第34766462号“古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焦点二,如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益海嘉里公司要求龙谷仓粮油公司、竞成超市六部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龙谷仓粮油公司、竞成超市六部应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34754576号“人物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关于赔偿责任问题,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竞成超市六部销售案涉侵权商品存在合法来源并有相应的提供者,故竞成超市六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龙谷仓粮油公司生产经销侵犯益海嘉里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存在法定的免除赔偿责任的事由,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一审法院根据龙谷仓粮油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诉争注册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酌情确定龙谷仓粮油公司赔偿益海嘉里公司因商标侵权所受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费用30000元。一审判决:一.龙谷仓粮油公司、竞成超市六部立即停止侵害益海嘉里公司第34754576号人物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龙谷仓粮油公司赔偿益海嘉里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0000元。益海嘉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龙谷仓粮油公司在涉案被诉侵权商品的上端悬挂的小标签上使用的“人物图案”与益海嘉里公司享有的第34754576号“人物图形”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形状、构图及颜色上基本一致,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故意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在设计产品的包装、装潢时,尤其是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设计时,要认真审查,避免因采用的包装、装潢设计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本案龙谷仓粮油公司在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并不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这属于涉及“商标使用”的一种合理使用情况——“商标描述性使用”,商标的合理使用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限制。具体到本案中,涉案商品上虽然印有“古法”字样,但其实质是对商品制作工艺的描述,主要目的在于客观描述食用油行业的一种生产技术和工艺,体现该商品的质量及特点,属于正当使用而非商标性使用,并不产生区别商品来源的指示性作用,不会造成混淆,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编辑:苏艳来源:山西高院
4月28日 下午 2:30

山西法院“战”疫十二时辰(之三)

战鼓催征马蹄疾在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法院干警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始终冲锋在战“疫”一线逆行,守护生命的出征智慧,云上审执的通途践行,司法为民的约定驻守,公平正义的防线这是战“疫”征程中的法院力量、法院担当让我们一起走近山西法院战“疫”十二时辰(三)他们,牢记训词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践行警旗下的誓言他们,一身藏蓝以英勇无畏成为疫情防控战场上一道美丽“警”色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一次次法槌敲落依法严惩涉疫违法犯罪在这场战“疫”中我们筑就了最牢固的刑事司法保障防线把支部建在云端把党员管在指尖一堂堂沉浸式实景课堂让信仰之光照亮共产党员“第一身份”假期办案途中被封在封控区有着多年党龄、年过五旬的他毅然加入社区党员先锋队穿上“大白”的那一刻他想起了身着法袍宣誓时的神圣、光荣、使命春耕备耕的农忙时节防疫战疫的关键时刻这个春天我们一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一起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依法战疫、时不我待权威解读10大热点法律适用发布6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我们慎终如始坚守在依法防控的前沿阵地“云审判”将公平正义传递到老百姓身边“云点赞”当事人为法官云上送来锦旗“云潮流”这是一场法官和群众的双向奔赴“线”上执行将天堑变通途一次次高效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彰显了法官态度、法院速度、司法温度利剑再出鞘这是一场关乎民心民愿的攻坚战这是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战“疫”时刻我们奔赴在另外一个战场只为守护好这“最后一公里”冲锋号响他们迅速集结在战斗的最前沿驻扎“红色堡垒”筑牢联防联控的“铜墙铁壁”“有你们在,便有希望在”这是一名群众发自肺腑的心声没错,有我们在一定要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成色更足因为,在我们心里“人民”二字重千钧他们星夜出征以战士之姿守土一方这一个个挺立的身影像点点微光照亮了这个寒夜重任在肩曙光在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我们踌躇满志、希冀满怀向所有战“疫”一线的逆行者致敬!策划:晋法轩
4月28日 上午 9:52
4月28日 上午 9:52

招44人!正在报名…

01介休市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介休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5名(其中书记员15名、司法辅警10名),委托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招录并派遣至介休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性别要求:书记员,男女不限;司法辅警,要求男性;3、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4月22日至2004年4月22日期间出生);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6、热爱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7、同等条件下,介休市户籍优先录用。(二)专业条件1、书记员(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类相关专业或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事务助理或书记员岗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由工作单位开具相关工作资历和现实表现的证明)、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免理论测试,其理论考试成绩按照参加该考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分。(2)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具备一定的打字录入能力,一般应达到100字/分钟以上。2、司法辅警(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辅警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3)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4)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净身高172cm以上;(5)无不适宜剧烈运动、不适宜司法辅警工作的其他疾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6、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三、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在线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体检等。招聘期间,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下午18:00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3、报名流程:(1)在线填写报名资料(操作步骤详见报名系统和公众号)。报考人员搜索微信公众号“sxxinfuyuan”或“鑫富源人力资源”并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后点击下方“公开招聘-介休法院”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资料。(2)我公司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微信“服务通知”形式告知;(3)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鑫富源人力资源”公众号首页,点击下方“考试缴费-介休法院”缴纳考务费200元(注:请报考人员付款时务必备注本人姓名);(4)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5月7日12:00前完成缴费并按规定上传缴费凭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5)以上流程如有变化,以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通知为准。(二)考试及录用公司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及本地疫情防控情况择日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初试初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初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1)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2)技能测试书记员进行听打测试,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准确率×100分即为书记员技能测试成绩。司法辅警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400米跑、立定跳远等。每项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平均分即为司法辅警技能测试成绩。备注:书记员及司法辅警岗位报考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取消面试资格。2、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我公司组织实施,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岗位匹配度等。3、体检根据初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相关名额空缺。4、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核是否存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三)点所述的不得报考之情形。存在上述情形者均认定为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5、录用在综合成绩排名的基础上,结合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相关事宜将由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总部微信公众号“鑫富源人力资源”(微信号:sxxinfuyuan)、官网(网址:http://www.sxxfy.com)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四、用工形式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五、薪酬福利1、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3、其他福利待遇参照用工单位相关标准执行。六、工作地点介休市人民法院七、其他事项1、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人员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名额可空缺。2、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鑫富源人力资源”(微信号:sxxinfuyuan),并及时查看相关通知。3、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相关名额空缺。4、本次招录出现空缺名额,具体补录事项以我公司通知为准。5、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补充公告为准。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且不统一组建微信或QQ群。敬请全体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2022年4月22日
4月27日 下午 7:04

淼淼生活馆的不“妙”纠纷

导语: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本期推出典型案例四: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张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张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及销售动漫卡通系列产品为一体的专业品牌公司,曾于2018年推出魔幻陀螺系列4“魔幻陀螺之聚能引擎”动画片,掀起一股陀螺热潮,以动画片为原型,该公司申请了名称为“一种弹射玩具”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专利号为“ZL
4月27日 上午 10:49

山西本土新增1例!太原万柏林管控区范围有调整!未参加全员核酸,自行补做可以解码吗?权威回复来了…

2022年4月26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太原市清徐县1例),新增治愈出院6例(太原市清徐县3例、朔州市应县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1例,治愈出院224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57例(太原市小店区2例、太原市万柏林区4例、太原市晋源区2例、太原市清徐县38例、阳泉市郊区1例、朔州市应县9例、忻州市繁峙县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26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7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26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5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太原市清徐县13例、朔州市应县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15例(太原市小店区7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3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太原市清徐县193例、太原市阳曲县1例、朔州市应县6例、境外输入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8024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67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726人。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62号)关于调整万柏林区管控区范围的通告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将万柏林区东昇佳园小区管控范围扩大为北排洪快速路—普国路以东(不含中国中车集团)、石膏厂街以南、玉门沟铁路线以西、玉门沟铁路线以北(不含太原科技大学)。万柏林区其他封控区、管控区范围不变。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处理。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及管控措施,将依据流调、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7日4月25日,太原市疫情防控办发布2022年第60号通告,随着全市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开展,太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了大量市民来电咨询此次核酸检测及赋码的具体情况,经与太原市卫健委核实,热线汇总以下热点问题,为您答疑解惑。我未参加晋源区4月25日全员核酸检测,健康码被赋黄码,现已自行补做核酸,如何解码?建议您等待核酸检测机构将您的核酸结果上传进行解码。如未解码,请携带核酸检测报告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向社区报备,由社区逐级上报。(注:提供的核酸检测日期须为未参加所属城区全员核酸检测当天日期或之后的日期)我一直在杏花岭区居住,户籍地址也在杏花岭,也按照杏花岭区要求做了核酸,但收到要求配合迎泽区集中采样的短信,短信提示不做全员核酸会赋黄码,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
4月27日 上午 7:48

4·26|企业名称嵌入他人知名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导语:导语: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本期推出典型案例三: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山西百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山西百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情简介】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8日,并于2001年5月28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第1579950号“百度”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后,连续注册了“百度云钱包”、“百度卫士”、“百度理财”、“百度钱包”等商标。山西百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百度担保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8日,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等业务。2020年7月10日,百度公司向北京市精诚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同日,北京市精诚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其内容为山西百度担保公司在参加活动时的视频新闻报道及其网页上的新闻报道,显示其在经营活动中以“百度金融公司”、“百度公司”等名称表明主体身份。据此百度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一、判令山西百度担保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百度”字样;二、判令山西百度担保公司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百度”或近似字样;三、判令山西百度担保公司赔偿因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度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裁判内容】太原中院一审认为,百度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其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百度公司企业的成立时间和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的注册时间均早于山西百度担保公司的成立时间。“百度”商标为广大公众所知悉,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誉,在金融领域也有所涉足。山西百度担保公司将“百度”注册商标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使用,其在经营活动中以“百度金融公司”、“百度公司”等表明主体身份,必然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误以为其与百度公司在经营上有特定联系,主观上具有“傍名牌”、“搭便车”、攀附“百度”商誉的故意,客观上借助了“百度”作为百度公司注册商标多年使用累积的声誉,造成了市场的混淆和误认,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一、山西百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百度”字样;二、山西百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百度”或近似字样;三、山西百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赔偿因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度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3340元。山西百度担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山西百度担保公司虽然经过了核准登记注册,但其将百度公司的注册商标“百度”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主观上具有“傍名牌”、“搭便车”、攀附“百度”商誉的故意,客观上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违法了《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的规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规定,侵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判决指引社会公众,必须诚信做事,规范经营,任何投机取巧,都可能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严重法律后果。现实生活中,“傍名牌”、“搭便车”的情形,除了将他人驰名商标、知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以外,更多的是以挖空心思近似的文字、包装、装潢、标识混淆他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如以“康帅傅”混淆“康师傅”、以“日猫”混淆“白猫”等典型案例,不仅严重侵害了注册商标专有权人的商标权和良好商誉,而且对消费者形成了误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必须旗帜鲜明依法予以严格规制和惩处。编辑:苏艳来源:山西高院
4月26日 下午 7:03

25日,山西新增本土确诊2例(附活动轨迹)!太原调整区域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6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2022年4月25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太原市万柏林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治愈出院1例(太原市清徐县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0例,治愈出院218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62例(太原市小店区2例、太原市万柏林区4例、太原市晋源区2例、太原市清徐县40例、阳泉市郊区1例、朔州市应县12例、忻州市繁峙县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25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7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25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7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太原市清徐县6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30例(太原市小店区8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3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太原市清徐县206例、太原市阳曲县1例、朔州市应县7例、境外输入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989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758人。4月25日太原市新增病例情况4月25日0-24时,太原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病例情况如下:确诊病例男,21岁,先后租住于万柏林区东社街办东昇佳园小区5号楼、1号楼,系该小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的共同租住人员。4月23日在万柏林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5日太原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经流行病学调查,该病例初步活动轨迹如下:4月18日7:00左右,在东昇佳园参加万柏林区全域核酸检测;9:30左右,在小区楼下丸子汤店用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4月19日11:00左右,将个人行李从东昇佳园5号楼搬至1号楼;12:35左右,在肉丝饸烙面店(万科金域华府店)用餐,后返回家中;18:20左右,乘坐出租车陪朋友到太原市和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未果;18:40左右,换乘坐出租车陪朋友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9:10左右,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东门斜对面百姓炒菜剔尖馆用餐;19:40左右,在医院门口等待朋友核酸检测采样,后乘出租车返回家未外出。4月20日12:00左右,在利利麻辣烫店用餐;14:00左右,送朋友至东昇佳园南门,随后到利利麻辣烫店旁边便利店购物;20:00左右,在小区菜市场内铁锅焖面用餐,后返回家未外出。4月21日20:00左右,在小区附近人民公社铁锅炖菜用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4月22日13:50左右,在小区菜市场内焖面馆用餐,后乘坐网约车陪朋友到中铁十二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5:10左右,乘坐网约车返回小区,回家后未外出。4月23日11:30时左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61号)关于调整区域核酸检测时间的通告根据太原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原定于4月27日小店区、4月28日尖草坪区区域核酸检测,调整为:4月27日万柏林区、尖草坪区,4月28日小店区。衷心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太原,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高位运行,山西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人、物、环境”
4月26日 下午 7:03

4·26|快乐美味肉蓉面VS金达来美味肉蓉面

导语: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本期推出典型案例二: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诉汪清县申联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朝闻调味品经销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诉汪清县申联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朝闻调味品经销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情简介】上海益民食品四厂,前身是创建于民国十年的美商沙利文糖果饼干有限公司,1954年更名为于上海益民食品四厂,1971年成为国内第一家生产方便面的工厂。1997年11月被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兼并,上海益民食品四厂的人、财、物、产、供、销及土地使用权等均划归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计划、调配、使用、管理。其中包括上海益民食品四厂注册的使用在快速面商品上的“快乐”商标。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11月作出决定,将上海益民食品四厂、上海益民食品七厂、上海大华利面包房、冠生园集团实业公司的资产合并,建立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快乐”牌美味肉蓉面,是在相关市场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知名商品,“快乐”牌美味肉蓉面使用的包装装潢为特有包装装潢。“快乐”牌美味肉蓉面包装为纸质,其装潢整体以红色、蓝色、黄色为主色调,红色为底色,字体为蓝色,边框及其他搭配为黄色。正面显示卷曲的面条并配以小葱,在面条上以蓝色标注“美味肉蓉面”五字,包装袋下方用蓝色的字母标注“rourongmian”。包装袋背面四周为红色,内有黄色边围绕,中间为白色并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标注配方及生产商,下半部分标注食用方法。地处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的汪清县申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食品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经营范围主营方便食品加工,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获准生产、销售“美味肉蓉面”并使用与当时的上海益民食品四厂“快乐”牌美味肉蓉面相似的包装。其生产技术源自上海,最初的包装也是在上海印刷,受当时的印刷技术所限,只能印刷红黄蓝三色及手绘图案,具有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技术原因。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美味肉蓉面先后获得延边州优秀新产品(1994年)、延边州名牌产品(1996年)、列入延边名牌名录(1997年)等荣誉。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比较醒目地标明了其注册商标“申联”和地域标志“金达来”字样。2019年12月30日,经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太原市城西公证处公证员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朝闻调味品经销部购买了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金达来美味肉蓉面”一箱。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金达来美味肉蓉面”,外包装为纸质,正面底色为红色,主色调为黄、蓝、褐色。左上角有注册商标“申联”的图文标识。左下角有青花碗、黄色面、褐色肉、葱段等。中间上部有黄色的“金达来”三个字,下面是蓝色“美味肉蓉面”字样。包装袋背面为白色,上半部分标注配方、生产商,下半部分标注食用方法。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认为“金达来美味肉蓉面”的包装、装潢与其“快乐”牌美味肉蓉面的包装、装潢相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申联食品公司、朝闻经销部立即停止使用与“快乐”牌美味肉蓉面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侵权包装、装潢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20万元。【裁判内容】太原中院一审判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本案中,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商品外包装同为纸质且底色为红色,但其正面突出了“申联”图文商标,在显著位置及以突出的字体和颜色标注了体现其产品地域特色的“金达来”三个字,且其外包装图案的编排位置及颜色也与“快乐”牌美味肉蓉面不同。申联食品公司1992年成立时主要经营范围就是方便食品的生产,其生产的产品在当地有较好的声誉。因此,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不会引人产生混淆,造成误认。冠生园食品公司主张申联食品公司、朝闻经销部构成不正当竞争,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冠生园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冠生园食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在认定经营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在比对涉案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前提下,还应考量被控生产销售企业是否存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生产经营的历史、文化传承。从尊重历史、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等多角度考量,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背景,兼顾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实际运用的关系,适用在先使用、知识产权权利并存等裁判原则,合理平衡界定权利人与被控生产销售企业之间的权利边界,避免陷入机械办案、关门办案、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窘境。本案中,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与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在改革开放初期存在特定的历史关联,相似的包装长期共存,但涉案被诉侵权产品外包装正面突出了“申联”图文商标,并在显著位置及以突出的字体和颜色标注了体现其产品地域特色的“金达来”三个字,同时经过长时间的经营,该产品在当地有较好的声誉。因此,申联食品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不会产生混淆引起公众误认。此类案件审理中,要充分考虑历史、文化因素,才能准确把握案件审判方向。编辑:苏艳来源:山西高院
4月26日 下午 4:30

太原市万柏林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

2022年4月25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7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4月26日 下午 12:19

4·26|汾酒厂股份公司使用巴拿马奖章图形进行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导语: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本期推出典型案例一:耿某某、山西晋裕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耿某某、山西晋裕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情简介】1875年宝泉益酒坊在汾阳县杏花村东堡卢家街创办,1915年宝泉益改名为义泉泳,同时聘请杨德龄出任经理。同年,在巴拿马运河建成通航之际,美国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举办“庆祝巴拿马运河开航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义泉泳酒坊生产的高粱汾酒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甲等大奖章。1919年晋裕汾酒公司在太原桥头街成立,并与义泉泳酒坊建立了合作关系。1924年,北洋政府核发给晋裕汾酒公司“高粱穗”图形商标。该商标由图形和文字组成:图形位于上方,呈三角分布,顶角位置是“高粱穗图案”,左右角底位置分别是“山西展览会最优等奖章”图案、“巴拿马大奖章”图案;汉字“汾酒”位于两奖章图案中间;汉字“晋裕汾酒公司”位于商标正中间;“晋裕汾酒公司”下方有一段文字,主要介绍杏花村汾酒获奖的事实和汾酒纯粹的品质;四角为“环球驰名”四字。1926年双方合作破裂,杨德龄出任晋裕汾酒公司经理,1932年晋裕汾酒公司收购了义泉泳酒坊的全部资产。1937年,日军占领太原,晋裕汾酒公司被迫关停。1948年,汾阳解放后,杨德龄之子杨汉三奉中共吕梁地区党委后勤部之命,召集老工人在义泉泳旧址组织恢复生产,并命名为汾阳杏花村专营酒店,后改名为汾阳杏花村义泉泳公私合营汾酒公司。1949年2月,晋中军分区派靳汝明、周明亮等人来到杏花村,在杏花村镇东堡卢家街原德后成魁记酒坊旧址建立了“晋中第二分区汾阳县第四区晋泉公公营酒厂”。《汾阳县志》记载,1949年5月,太原税务局以1.7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晋裕汾酒公司和德厚成酒坊全部产业,并将义泉泳酒厂和晋泉公酒厂合并,于6月1日成立汾阳杏花村公营酒厂。1953年11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厅酿酒工业管理局批准,杏花村公营酒厂用政府专款购买了此前租用的义泉泳的房屋、土地和其他财产等。汾阳杏花村公营酒厂后经数次更名,于1971年更名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1988年为了加快山西省酿酒工业的发展,山西省政府同意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为主体,以其下属的白玉酒厂等骨干企业,联合太原、吕梁等地十八个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杏花村汾酒集团”。1993年更名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同年,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将其主体企业杏花村汾酒厂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成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汾酒厂股份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汾酒厂股份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在白酒行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注册的“杏花村”“竹叶青”“汾”商标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其独特的酿酒技艺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生产的汾酒被中国酿酒协会评选为中国白酒清香型代表。汾酒厂股份公司前身于1957年、1986年取得的“竹叶青酒”“汾酒”“汾”商标正中间均带有巴拿马大奖章实影图案。汾酒厂股份公司及其前身在各年代生产的汾酒上多数使用了“巴拿马大奖章”实影图案。2010年,汾酒厂股份公司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汾酒唯一荣获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中国白酒品牌甲等大奖章95周年纪念会,并在其生产的国藏汾酒上使用了巴拿马奖章图形纪念标志。汾酒厂股份公司在其生产的“55度收藏汾酒”和“巴拿马奖章100周年纪念汾酒”上使用了巴拿马奖章图形纪念标志。该产品上标注有“山西省汾酒收藏协会定制”字样。汾酒厂股份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义泉泳酒坊及其生产的汾酒获得的“巴拿马奖章”、晋裕汾酒公司及其民国时期注册的“高粱穗”商标、汾酒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杨德龄”等文字。耿某某、山西晋裕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裕公司)认为,历史上获奖的义泉泳酒坊这一经营主体与义泉泳酒坊的旧址不是同一概念,汾酒厂股份公司收购和占用义泉泳旧址行为,和历史上义泉泳酒坊获得奖章没有关联;技艺及历史荣誉的老字号传承,应该是依据身份关系的传承,如血缘关系、师徒关系、股权关系等,而非依据资产收购或依托于技术传承。汾酒厂股份公司与晋裕汾酒公司既没有股东血缘关系的传承也没有经营主体的融合与承继,即便收购了晋裕汾酒公司所属的部分房屋及工用具、使用了与晋裕汾酒公司义泉泳酿造厂相同或类似的技术,与历史上的晋裕汾酒公司也不具有主体上的承继与技艺上的传承关系。而耿某某作为老字号经营者杨德龄的直系后人,基于身份关系有权恢复和传承老字号,与老字号没有身份关系的主体无权将老字号的历史及荣誉作为自身历史及荣誉进行宣传,否则属于虚假宣传。据此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汾酒厂股份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汾酒集团公司)等立即停止实施引人误解其及其前身与清末民国年间的“义泉泳/永/涌/湧”酒坊及1955年歇业解散的“晋裕汾酒公司”存在商誉关联关系、主体承继关系、字号传承关系的任何虚假宣传行为;2.判令汾酒厂股份公司等立即停止实施引人误解其与1915年获得“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一等金质大奖章/甲等大奖章”荣誉的“山西汾酒”存在某种特定关联关系的虚假宣传行为;3.判决汾酒厂股份公司等赔偿耿某某、晋裕公司人民币50万元。【裁判内容】太原中院一审判决认为,本案争议主要焦点为:汾酒厂股份公司等是否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耿某某提交了汾阳市晋裕杨德龄酒类农副产品经销部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表明其是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同时后者经营范围包括酒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依据该条规定,本案的当事人应为汾阳市晋裕杨德龄酒类农副产品经销部而非耿某某。耿某某仅以其自身名义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主体资格。构成虚假宣传应该具备两个条件,即:1.宣传内容具有虚假性;2.该虚假宣传容易引人误解。本案中,义泉泳酒坊、晋裕汾酒公司在历史上具有较高的商誉。在杨德龄担任经理期间,义泉泳酒坊生产的高粱汾酒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甲等大奖章。晋裕汾酒公司取得“高粱穗”商标。汾酒厂股份公司的前身通过合并、在原址恢复生产、政府收购等方式对义泉泳酒坊、晋裕汾酒公司进行了接收。义泉泳酒坊生产的高粱汾酒之所以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甲等大奖章在于其生产的产品具有良好的品质,汾酒厂股份公司前身不仅仅接收了义泉泳酒坊、晋裕汾酒公司的财产,更重要的是对酿酒的传统生产工艺进行改良和发展,使其产品获得了更好的品质和相关公众的认可。经过多年经营,其生产的产品在白酒行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注册的“杏花村”“竹叶青”“汾”商标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其独特的酿酒技艺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汾酒厂股份公司前身于1957年、1986年取得的“竹叶青酒”“汾酒”“汾”商标正中间均带有巴拿马大奖章实影图案。汾酒厂股份公司及其前身在各年代生产的汾酒上多数使用了“巴拿马大奖章”实影图案。这些史实说明汾酒厂股份公司承继了义泉泳、晋裕汾酒公司的酿酒工艺并发扬光大。汾酒厂股份公司在其生产的“55度收藏汾酒”和“巴拿马奖章100周年纪念汾酒”上使用巴拿马奖章图形纪念标志。汾酒厂股份公司在广告宣传中的内容及汾酒集团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展历程栏目介绍“汾酒”历史、发展及所取得的荣誉等行为是对产品历史的正当宣传,其内容不存在虚假性,不会使相关公众发生误解。一个产品良好品质和声誉的形成,既在于对传统工艺的承继,更在于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发展,耿某某、晋裕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承继了义泉泳酒坊、晋裕汾酒公司的酿酒工艺,不能证明其对“汾酒”产品取得的良好商誉和发展所做的贡献,晋裕公司的主张证据不足,汾酒厂股份公司等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太原中院一审判决:驳回耿某某的起诉、驳回晋裕公司的诉讼请求。耿某某、山西晋裕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老传统老字号企业的历史文化、传统技艺及历史荣誉的传承,除以身份关系如血缘关系、师徒关系等传承方式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传承方式,本案裁判给出了正确的价值指引。唐朝杜牧“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句即是汾酒悠久历史的真实写照。本案所涉汾酒厂股份公司等是否可以承继汾酒历史文化、历史事件或历史荣誉进行商业性宣传,是本案争议的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汾酒厂股份公司作为汾酒历史文化的传承者,与义泉泳、晋裕汾酒公司之间具有清晰的历史传承关系,是其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承继者,因此,其在生产的产品上或者进行商业性宣传时使用汾酒的历史文化元素、义泉泳和晋裕汾酒公司所获历史荣誉,是对汾酒自身历史的正当宣传,是对老传统老字号民族品牌的发扬光大,不属于虚假宣传,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编辑:苏艳来源:山西高院
4月26日 下午 12:19

2022年山西省法院系统法官入额及递补人选公示公告

山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对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提请的全省法院系统入额人选、递补人选进行审议。经过投票,确认215名法官入额人员及111名递补人员,现予公示:
4月25日 下午 6:49

5月1日起,我省这12个基层法院管辖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下列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受理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不包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受理市场主体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辖区内除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以外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汾阳市人民法院、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所属市辖区内除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以外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根据该规定,上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以外的其他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该规定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健全管辖科学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切实解决各地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标准不一、管辖布局不够完善、当事人诉讼不便等问题,是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基本职能定位的重大举措,将实现绝大多数普通知识产权案件审级下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将由原来的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为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目的在于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审级职能定位。本规定的实施,将极大方便当事人诉讼,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促进人民法院实现司法审判公开正义的目标。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4月25日 下午 6:49

我家的《人世间》故事…

我家的“人世间”故事父母的言传身教中
4月25日 下午 1:15

25日-28日太原市全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今日2:00起,阳曲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60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4月25日—28日,对全市居民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和地点4月25日:晋源区、阳曲县4月26日:迎泽区、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4月27日:小店区4月28日:尖草坪区当日7:00-14:00在村(社区)指定的位置采样。未按时参加的将赋黄码管理,直至进行核酸检测后予以解码。具体地点由各村(社区)另行通知安排。二、检测对象上述区域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士等)。72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及时向网格员报备,不进行现场采样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采样检测。三、注意事项请广大居民按照村(社区)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请广大居民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前后保持2米线间隔,全程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有效防止交叉感染。采样前,请提前出示身份证、户口本(适用没有身份证的孩子)等有效证件。采样完毕后请立即返回家中,结果公布前请居家保持“相对静止”状态。久病卧床者、行动不便者、孕妇、婴幼儿及有困难的居民朋友,可与村(社区)网格员联系,安排提前检测。任何人不得发布不实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核酸检测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衷心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太原,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4日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阳曲县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5号)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阳曲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从严防控措施,严格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4月25日凌晨2:00起,对出入阳曲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二在阳曲县边界主干道由公安部门设置交通管制卡口。对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疫情防控、供水供电、殡葬车辆等特殊车辆予以放行。对城市生活基本物资、防控急需物资等相关的保障车辆,在核验通行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验码测温戴口罩后予以放行。对参与疫情防控的流调溯源、执法检查、核酸采样和城市运行保障等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验码测温戴口罩后予以车辆放行。对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提前联系医院等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或由公安交警引导护送。边界其他道路落实属地责任进行封控管控。三非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居民非必要不进入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四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非阳曲县居民非必要不进入我县。六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4月24日编辑:苏艳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4月25日 上午 7:19

第二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省高院召开

4月24日下午,第二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山西高院召开。第二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秘书处和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对全省法院329名拟入额法官及递补人选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拟入额法官215名、递补人员111名,淘汰3名。会后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将对入额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法院党组依照规定程序审批。摄影:山海
4月24日 下午 6:24

是战友,更是书友!山西法院人的“书”式生活

我爱好挺多,最大的爱好是读书,读书已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习近平第27个世界读书日来了平日里合作无间的战友也是爱读书爱分享的书友这一天山西法院干警都在做什么晋小法带你一起去看看主题党日,阅见美好太铁中院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张宏伟以讲授微党课的形式,精心准备课件,与支部全体党员分享其阅读红色经典小说《青春之歌》的收获。今年以来,太铁中院新一届党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融入“三会一课”。在第27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中院开展了“阅读红色经典,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结合“周周微党课”,将读书活动与主题党日有机融合,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4月22日,杏花岭区法院法警队党支部组织开展“世界读书日”主题阅读活动。活动中,干警对优秀书籍进行推荐,并结合推荐书目分享对工作与生活的感悟。活动气氛轻松活跃,干警们享受了一场充满书香的知识盛宴。该党支部还打造了学习阅读角,陈列党建、政治理论、文学、历史、心理学等方面的书籍,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浓厚学习氛围。4月22日,洪洞法院领导班子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研讨,各党支部组织干警进行一次深刻的读书交流会。大家互相推荐喜欢的书籍,表达对读书的感悟,对人生的思考,思想在相互碰撞中擦出了火花。阅读经典,分享精彩太铁中院党组积极号召干警与书本为伴,培养良好阅读习惯,不断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院内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中院党组多方征询意见,用心倾听干警心声,精心打造中院图书阅览室,购置各类新书百余册,为干警营造出精致温馨的阅读空间,涵养着干警的精神家园。4月22日,太铁中院青年干警在新启用的图书阅览室开展以“阅享经典,不负韶华”为主题的读书分享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赵永革参加分享会,与青年干警共同分享读书经历。在读书分享会上,大家以书会友,畅所欲言。4月21日,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一场精彩的读书分享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温龙结合工作实际,与干警分享《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的读书心得。干警们化身书友,从《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到《文化苦旅》,从《明朝那些事儿》到《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大家积极分享所思所想,共同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中,共同感悟红色精神力量和经典文字魅力以及通透的人生哲理。shi
4月23日 下午 9:57

省高院召开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4月22日,省高院召开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研判问题,对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主持。会议听取了7个案件评查化解组工作汇报。冯军指出,做好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人民法院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省委工作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更大力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冯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有力有效化解好涉诉信访积案作为践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行动,作为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要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化解实效,主动创造适应群众新需要、体现时代新特征的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模式,着力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在释法说理上下功夫、在法治思维上下功夫、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积极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构建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模式,及时总结发布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专项行动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管应时在主持讲话中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此次会议精神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牢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将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严格评查质量、提高化解实效、做好协调联动、加强督导督办,确保实现“三不”工作目标,努力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会上,解读了《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实施办法》。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案件评查化解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编辑:王莹莹来源:山西高院
4月22日 下午 9:50

同战“疫”!他们一“芯”为农

从2015年起,省高院陆续派出数批工作队扎根浑源县大仁庄乡。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一茬又一茬的驻村工作队员不忘初心、奋战一线,成为乡村振兴的见证者、亲历者、奉献者,更成了乡亲们的知心人、暖心人、一家人。即日起,本平台推出“驻村故事”专栏,听一听驻村工作队员们讲述自己投身乡村振兴一线以来那些难忘的故事!本期请看省高院驻村工作队战“疫”助春耕。4月初,大同市浑源县筛查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省高院驻村工作队高度重视,在院党组的支持和浑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帮扶,确保帮扶村百姓防疫期间生活有保障,春耕春播有序进行。增加各村口防疫检查人员对外来人员进一步做好分类管控坚持每日在村内利用大喇叭发布疫情动态通过微信群等及时发布疫情简报工作队迅速反应,将防疫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按照县乡防疫要求,与村两委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通过村内大喇叭广播、微信群通知等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战“疫”必胜信心。4月15日,工作队向各帮扶村捐赠了医用外科口罩、酒精消毒液、测温枪等价值3万余元的抗疫物资,并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为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种子被誉为农业的“芯片”。春播时节,石咀村工作队员李存昊、史志斌等根据前期村民大会确定的种植意愿,积极对接省农科院的优质黑土豆种源,并协调好农资运输到位时间,确保产业计划顺利进行。因疫情滞留在太原的工作队队员和坚守在驻村岗位上的队员一起密切配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对接帮扶村,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省高院驻村工作队积极开展驻村日常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帮扶政策宣讲,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不间断地开展防返贫监测,精准摸排“三类户”,尤其对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对照政策进行落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下一步,省高院驻村工作队将持续发力,与帮扶村脱贫群众一起共克时艰,完成好各项驻村工作。编辑:韩喃楠、王莹莹来源:山西高院
4月21日 下午 9:33

三晋执行护民生,发放案款11.88亿!今天为这场执行风暴助力!

由省委政法委联动全省各市县党委政法委共同发起的2021年度山西政法优秀新闻作品网络展播、公众投票评选活动开始啦省委政法委推出的广播电视类作品中山西高院有1部作品入选一起来欣赏~《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2021年11月12日至18日,全省法院开展了“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为1889名当事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1.88亿元,近4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现场见证、监督,掀起了一场司法守护民生的执行风暴!山西高院对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案款发放进行全媒体直播,生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晋执行护民生”主题宣传,中央电视台对山西法院案款发放进行了报道,新华社、新华网、央视网、法治日报等100余家媒体报道,全网1.1亿人次通过电视、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见证。向全社会彰显了山西法院用“真金白银”和实实在在的执行举措回应民生关切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如何投票长按识别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致敬原创为作品三《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投上您宝贵的一票截止时间4月26日~编辑:王莹莹来源:山西高院
4月21日 下午 3:56

速裁法官居家每日审案10多件,当事人“云”上送锦旗

在本轮“疫情”大考中大家看到了冲锋在前、勇担重任的法院干警的身影却没有看到居家隔离的法官们隔离不隔断的工作4月3日太原市疫情发生以来家在太原小店区的晋中中院速裁团队法官申子西和他的法官助理都隔离在家无法开庭审案无法当庭组织证据调查无法面对面组织调解无法翻阅尚在单位的卷宗申子西所在的速裁团队主要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以快速高效依法结案为优势疫情当前如何让当事人享受速裁程序的诉讼红利?选择“躺平”?延长审限?他们这样破题清明节假期即将结束4月6日晚上7时许书记员张帆紧急询问申子西第二日开庭如何安排“明天正常网上开庭”“一切正常进行”申子西斩钉截铁的回复开启了他居家审案的日子如何查阅案卷如何了解纷争焦点离不开速裁团队干警的密切配合书记员智慧峰和张帆承担起开庭前的准备任务一边给远在太原的申子西法官发送相关资料信息一边指导当事人和律师操作“云上”法庭系统整理当事人发来的电子诉讼资料晚上九时许依然在准备着第二日的开庭没有法庭
4月21日 下午 12:04

伪造核酸检测报告621份,这起涉疫典型案件二审判了

近日山西高院召开“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同构筑抗击疫情法治防线”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涉疫防控六大典型案例其中为数百名运煤车司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梁某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于4月13日在吕梁中院依法审结案情回顾梁某某在吕梁市岚县东村经营一家以婚庆影视为主的影音工作室。2021年8月下旬开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应运煤车司机要求,伪造岚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电子专用章,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并通过微信将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以每份5元的价格出售给大货车司机用于应对疫情检查。截至2021年10月底,梁某某为252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621份,非法获利3105元。案发后,经对所有涉案司机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图为一审庭审现场)2022年2月17日,岚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梁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用于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梁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岚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梁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一审宣判后,梁某某提出上诉。吕梁中院于4月11日二审立案,4月13日远程视频提讯时,梁某某表示自愿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梁某某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撤回上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准许梁某某撤回上诉。编辑:王莹莹来源:吕梁法院
4月20日 下午 6:27

绿水青山属于你!为山西法院这部作品投票啦

由省委政法委联动全省各市县党委政法委共同发起的2021年度山西政法优秀新闻作品网络展播、公众投票评选活动开始啦省委政法委推出的文字图片类作品中山西高院有1部作品入选一起来欣赏~《以司法护佑绿水青山》作者对山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专业化保障水平,全面构建“法护绿水青山”的多元治理格局的工作创新举措、有力成效进行深度采写,特别报道了山西法院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司法保护古老黄河的经验做法,奏响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最强音”。(上下滑动,阅读文章)以司法护佑绿水青山——山西法院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纪实人民法院报记者
4月20日 下午 1:43

山西法院“战”疫十二时辰(之二)

疫情防控是对人民法院的政治大考当本轮疫情防控的集结号吹响太铁中院闻令而动
4月19日 下午 11:25

在战“疫”一线筑起“红色堡垒”!

太原市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许许多多法院干警主动请缨
4月19日 下午 9:06

涉疫刑事案件十问十答,省法院这场发布会讲明白了!

4月15日15时,山西高院召开“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4月15日 下午 11:22
4月15日 下午 7:10

山西高院:就在今天15:00!首场涉疫案件十大热点“云”上发布,直播间见!

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同构筑抗击疫情法治防线线上新闻发布会中央驻晋主要媒体和新闻网站
4月15日 上午 12:51

电商无故取消订单?收到的商品有破损...别烦,点这里,教你怎么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山西高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和期盼,与山西广播电视台联合策划摄制全媒体栏目《法官说·民法典》,通过法官权威讲述、法典条文诠释、真实案例还原、受众互动参与的节目形态,权威解读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拉近民法典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本期推出《法官说·民法典》第十四期:放心买买买,《民法典》为你的网购撑腰啦!足不出户,动动手指需要的商品就能被送上门网购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过,随之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烦恼针对“网购”纠纷民法典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电商无故取消订单构成违约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收到的商品有破损谁来承担责任?跟交付时间有关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网络商家标错价格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构成重大误解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系列节目《法官说
4月14日 下午 9:39

4月15日,杏花岭区开展第二轮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关于4月15日在杏花岭区开展第二轮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为严防疫情输入,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杏花岭区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4月15日上午6:30开始进行第二轮全员核酸采样。二、采样地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三、检测对象杏花岭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四、特别告知(一)对不参加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周内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三)因外出等原因不在杏花岭区域的,可在公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五、有关要求(一)请杏花岭区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二)请务必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严格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分时段按单元按楼栋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验码,积极配合登记,始终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四)请广大居民照顾好老人、孩子,听从社区(村)安排,有序参加采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请大家务必做好自我防护,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两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守护家园平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太原市杏花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022年4月14日编辑:苏艳来源:杏花岭宣传微平台
4月14日 下午 9:39

4月15日太原阳曲全员核酸检测!清徐一地被划为中风险区!晋中榆次新增2例初筛阳性人员!

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
4月14日 下午 7:15

4月13日山西本土新增4+4!太原发布紧急提示,4月7日以来收取韵达快递的需报备

2022年4月13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太原市清徐县3例、朔州市应县1例),新增治愈出院4例(晋中市榆次区1例、忻州市原平市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9例,治愈出院176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43例(太原市小店区24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5例、太原市清徐县3例、朔州市应县1例、运城市临猗县4例、大同市浑源县1例、忻州市原平市2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13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6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13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太原市清徐县4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8例(太原市小店区8例、太原市迎泽区3例、太原市万柏林区7例、太原市清徐县4例、阳泉市平定县1例、长治市黎城县1例、运城市临猗县2例、境外输入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742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0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013人。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4月7日以来收取韵达快递的需报备据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4月13日,该市清徐县、朔州市应县先后报告韵达快递从业人员初筛阳性。为第一时间排查风险,严防疫情隐匿传播和外溢,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一、请4月7日以来收取或接触过韵达快递包裹的公众,立即向所属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如故意隐瞒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二、请公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购买海外物品,谨慎购买疫情严重国家的进口物品,非必要不从境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近期有过购买史的请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三、公众在取邮件快递前,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错峰取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集聚。四、拆件时尽量选择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快递已拿回家中的,要进行全面消毒,存放一段时间后再拆包。五、处理完快件后及时摘下手套,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六、快递从业人员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未全程接种者不得上岗;工作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手套,做好个人防护。七、快递从业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收拆快递六步走!
4月14日 上午 8:24

林武主持召开省委第八十一次疫情防控专题会

林武主持召开省委第八十一次疫情防控专题会强调强化社会面管控和人物环境同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蓝佛安提出具体要求4月13日,省委书记、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武主持召开省委第八十一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疫情形势,检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他强调,要坚持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放松不动摇,全面落实防控责任,持续提升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进一步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加快实现社会面清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佛安提出具体要求。省领导张吉福、陈安丽、李凤岐、卢东亮、韦韬、张复明、孙洪山出席会议,汤志平、于英杰分别就有关具体工作作出安排。林武指出,近一段时间以来,省委持续部署、强化调度,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合力防控,我省局部疫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太原清徐等个别县区快递从业人员中出现新发病例,警示我们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时刻绷紧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这根弦,因变应变、以快制快,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坚决守牢不发生疫情外溢和隐匿传播的底线。要对有关县区新发疫情燃点进行提级指挥、果断处置,快速精准开展流调,及时科学划定“三区”,统筹做好排查管控,组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形成流调、隔离、管控、筛查、救治的严密闭环,迅速切断疫情传播链条。要坚持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完善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管理办法,压实冷链物流和寄递物流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进、销、储、运等全流程防控和信息监管,最大限度降低物传人风险。要加强对相关风险人员的闭环管控和上溯排查,对快递员、外卖员等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要以县区为单位,抓好邮件快递的集中消毒消杀,严格落实消毒后静置期要求。要加强有关防疫知识宣传,指导群众安全接收邮件快递等物品。林武强调,要以打持久战的恒心和韧劲,坚决守牢外防输入防线。要持续强化交通场站、道路卡口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第一时间、第一落点”管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工作机制,确保所有来返晋风险人员全部得到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聚集性场所防控措施,抓好农村、学校、养老院、医院、监所等重点场所的防控,针对性做好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相关从业人员的检测筛查和日常健康监测,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林武强调,要以应对本轮疫情为牵引,进一步充实流调力量,进一步完善隔离点储备和梯次启用机制,进一步抓好疾控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提升我省疫情防控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林武强调,畅通经济社会循环,交通运输是“先行官”。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衔接,确保交通骨干网络有序运行。要制定出台高速公路服务区“好进快出”、收费站“好收快走”的操作性办法,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等排查检测流程,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防控、保供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确保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蓝佛安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工作要求,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更加科学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加强流调溯源和核酸检测,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快速扑灭局部疫情燃点。要统筹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等工作,靠前指导协调,对企业、道路、卡口逐一排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及时整改到位,全力保障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设分会场。编辑:苏艳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4月14日 上午 8:24

最新!太原发布病例48—51活动轨迹!清徐公布新增7例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2号)关于病例48-51活动轨迹的通告截止4月12日24:00,我市本轮疫情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2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现将病例48-51活动轨迹通告如下:病例48女,56岁,居住于万柏林区松源小区,系病例44的弟媳,患病长期居家。4月10日由万柏林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49男,19岁,居住于万柏林区公园美地新领寓小区。4月2日20:00左右在茂业天地楼下喜茶店买奶茶;4月6日居家未外出;4月7日22:00左右在大井峪公园美地唐久便利店购物,2:30左右由万柏林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50女,5岁,居住于小店区星河湾小区,系病例33的女儿。4月5日-7日居家未外出,4月8日由小店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51女,37岁,居住于小店区星河湾小区,系病例33的妻子。4月5日-7日居家未外出,4月8日由小店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3日编辑:苏艳来源:山西社会与法治、锦绣太原城客户端
4月13日 下午 9:33

“疫”不容辞,法院“大白”在行动!

近期,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就是命令!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高院组织了由院机关党委、防疫办、法警总队、诉讼服务中心、后勤中心等相关部门干警参加的志愿服务队,配合万柏林区纺织街社区投身抗疫防疫一线工作。4月7日,志愿服务队在省高院宿舍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全员住户登记和核酸抗原检测试剂发放工作。志愿者们分三组逐栋、逐层、逐户发放,耐心登记答疑,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主动帮助自测、拍照上传,发放抗原检测试剂实现全员覆盖。省高院机关办公室、法警总队、诉讼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本次抗原筛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4月10日,志愿者队伍再次闻令而动,重披大白战袍,逆向而行,投身于万柏林区第一次全区核酸检测志愿服务。凌晨时分,志愿者们有序分工,组织员、测温员、消杀员、秩序维护员、居民信息审核员以及后勤保障、防疫物资保障、安全保障等各岗位人员反复确定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各个环节通力协作,检测工作万无一失。早7点整,检测采集工作开始:通知、排队、测温、消杀、信息核对、录入、采样……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展开。4月12日,气温骤降,志愿服务队又踏上了万柏林区第二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征途。从凌晨到上午,高效有序的完成采集点核酸检测采集工作。4月10日、12日共完成1097人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疫情不结束,抗疫不松懈!省高院志愿服务队的“大白”们将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坚守在抗疫一线,初心如磐,“疫”不容辞,用实干与担当诠释法院干警的职责使命,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编辑:苏艳来源:山西高院
4月13日 下午 9:33

朔州市应县发现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附轨迹)!清徐韵达物流园发现阳性病例

4月13日,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排查出一名快递从业者核酸检测为阳性。通告称,4月13日凌晨2点,应县医疗集团、疾控中心排查出一名快递从业者核酸检测为阳性,该感染者为韵达快递驿站(公安局往西50米路北)负责人兼快递员施某某。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13个工作组立即行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对该感染者的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进行流调、排查、管控、检测等工作均全力进行中。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4月10日11时之前一直在韵达快递超市(公安局往西50米路北);11时到达应县韵达快递总部,后同王某、马某、赵某某一起去十字路口的和顺面馆吃饭;13时30分吃完打包饭回总部,带上水同马某二人自驾车于14时到达马庄高速口,在高速路边给货车司机赵某某返回送饭(从太原返回),该感染者挪车;15时20分下高速返回快递总仓卸货;18时从仓库拉货返回快递驿站,给武装部门房送货,因门房无人放下货后离开;19时20分去快递总仓装货;19时40分去兴胜装饰(德邦物流对面)送货,收货人是一个老大娘;19时45分去顺丰仓库送货,接触一名顺丰快递员;20时左右去雄马对面汽贸城送货(从门缝塞入);20时10分左右去卖长城汽车汽贸城送货,收货人2名(大爷、大娘);20时15分到百世邻里送货(从门缝塞入);20时30分到韵达快递总部(店内有王某、马某),给百世快递南边车窗送入(田某某收货);20时50分去六中家园小卖部送货,收货人1名(大爷);21时40分去鑫瑞小厨(谷畔旁边)吃饭,同桌吃饭的人有王某某、施某某、施某某、王某、马某,店内有老板、老板娘、服务员共4人,店内就餐有5-6人,结束后返回家中;22时30分到惠民直销(广益华府)买烟,店内工作人员1人;23时左右同王某、马某返回应县韵达快递总部休息,其家人返回家中,再无外出。4月11日8时20分驿站开门,上午一直在店内干活,分发货物400-500件,取货的单位有广益华府、幸福新城、巴黎大街、隆鑫苑、养殖园区、公安局、黑虎地、九中、图书馆、国税局、六中;14时30分,前往白塔街韵达快递驿站玩牌,同时玩牌的还有6人(张某某、丰某、闫某、吕某某、赵某、张某某),18时20分返回驿站。4月12日8时40分骑电三轮从快递驿站到达应县韵达快递总部(七小十字路口东南转角送拒收件);9时左右骑电三轮到西转盘路北800米处停车场给去往太原的货车上送货,太原车上有司机1人;9时40分在快递总仓做核酸检测;11时10到达应县韵达快递总部;11时30分到六中北二层楼中间排送货,接触一人;12时返回快递驿站,回到驿站,中午餐食自备泡面;14时30分,前往白塔街韵达快递驿站玩牌,同时玩牌的还有5人(张某某、丰某、闫某、吕某某、闫某);15时30分结束后回到韵达库房卸货、分货,货物均来自太原市;17时左右拉货回到公安局附近韵达快递驿站,前往二环路百世邻里送货,接触一人;17时10分七小对面优速快递卸货,接触一人(郑某母亲);17时20分去往六中佳园小卖部驿站,接触两人;17时30分区广告公司(顺行理财邻居),未接触人;17时40分到广益华府送个人件,未接触人;18时05分四环路库房周围金亿建材公寓楼窗口递快件,未接触人;18时10分金亿建材对面KTV两个快递,接触两人;18时10分到四环路雄马汽贸,接触1人;18时30分回到总部取送件后回到家中,再无外出。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群众坚持非必要不离应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单位(村、社区)开具证明,经所属乡镇(街道)同意,报县疫情防控办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县医疗集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和媒体恶意造谣传谣、蓄意夸大事实、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请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工作,主动提供信息,应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陆续发布后续相关信息。我县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采取相关进一步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应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3日清徐县在对全域人群进行新冠病毒抗原主动检测筛查中在清徐韵达物流园发现阳性病例
4月13日 下午 2:53

战“疫”一线| 太原·上海两地法院“e”上执行不打烊

4月10日太原市万柏林区实施全区交通管制进行全员核酸检测4月11日是本周第一个工作日,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居家办公的太铁中院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宋新华和在单位应急值守的书记员李晓霞、张宇通过网上办公的形式,利用执行指挥平台,为拍卖成功标的物925万余股可售流通股(价值金额3488万余元)的买受人,线上办理所有权过户委托手续。这是一起某银行与沈阳某公司等多个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案,立案标的为3.98亿余元。执行过程中,太铁中院前期已依法对被执行人沈阳某公司持有的辽宁能源7200万余股无限售流通股启动网络司法拍卖,最终以2.18亿余元全部成交,溢价率为11.19%。2022年3月21日,太铁中院将查控被执行人持有的925万余股可售流通股再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在淘宝网进行拍卖,起拍价为32456445.10元,累计出价33次后,最终买受人以3488万余元最高价竞得该股票,溢价率为7.00%。
4月13日 下午 2:53

4月12日山西新增0+5!4月13日起太原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全员核酸检测,清徐县全员抗原筛查

2022年4月12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1例(运城市临猗县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5例,治愈出院172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43例(太原市小店区24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5例、晋中市榆次区1例、运城市临猗县4例、大同市浑源县1例、忻州市原平市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12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3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6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12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太原市小店区2例、太原市万柏林区2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4例(太原市小店区8例、太原市迎泽区3例、太原市万柏林区7例、阳泉市平定县1例、长治市黎城县1例、运城市临猗县2例、境外输入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568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7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944人。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1号)关于加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全区采取从严防控措施,严格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4月13日5:00起,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分别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二、在杏花岭区、尖草坪区边界主干道由公安部门设置交通管制卡口,边界其他道路由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分别负责管理。对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管理、垃圾清运、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服务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在核验车辆证明、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工作证件,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三要素”,予以放行。对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予以放行。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由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车辆“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资运送、流调溯源、核酸采样、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等车辆和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三要素”,予以放行。三、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居民非必要不出区,区域内减少人员流动,禁止人员聚集。四、非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居民非必要不进入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五、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3日关于4月13日在杏花岭区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杏花岭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4月13日上午6:30开始进行全员核酸采样。二、采样地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三、检测对象杏花岭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四、特别告知(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周内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三)因外出等原因不在杏花岭区域的,可在公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五、有关要求(一)请杏花岭区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二)请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按单元按楼栋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四)请广大居民照顾好老人、孩子,听从社区(村)安排,有序参加采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大家务必做好自我防护,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两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守护家园平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
4月13日 上午 8:34

刚刚,太原公布病例45-47活动轨迹!疫情期间,这些线上平台可购买生活物资…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0号)关于病例45-47活动轨迹的通告截止4月11日24:00,我市本轮疫情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2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现将病例45-47活动轨迹通告如下:病例45女,4岁,居住于万柏林区松源小区,系病例29的孙女。4月7日随病例29从小西铭村搬到松源小区,4月8日由万柏林区集中隔离,4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46女,19岁,居住于万柏林区松源小区,系病例29的密切接触者。4月10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4月6日12:00左右,陪病例29在自家吃午饭,后未外出。4月7日8:30左右,陪同病例29查看租住房屋情况;15:00左右,帮助病例29搬家,后未外出。4月8日居家未外出。4月9日由万柏林区集中隔离。病例47男,24岁,省外抵并人员。4月11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4月6日20:20左右,乘坐K1396次(13车厢)到达太原站;20:55,在检疫系统进行登记;21:25左右,从太原站出站后进行核酸采样。4月7日12:00左右,在太原站南侧落客区、地下通道逗留;13:00-14:06,在五一东街汇园公寓楼下剔尖馆就餐;14:14-14:16,在五一东街汇园公寓楼下唐久便利购物;14:38-18:00左右,在太原站地下通道逗留;18:00左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同时空伴随者自觉履行防疫责任,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先行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新冠抗原自测教程》可到“健康太原官微”查看。对不按规定落实防疫责任、未及时向社区(村)报备,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社区(村)接到报备后即刻向所在县(市、区)防控办报告,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对相关报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2日4月1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64例(含90例无症状转确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345例,共计新增本土感染27419例,全国单日新增病例连续6日超2万。我省忻州、大同、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阳泉等地接连出现输入病例,当前我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双重压力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如下:一、履行公民义务,遵守防疫措施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公众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三件套”。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坚持“人物同防”,接收邮件和快递时,落实先做防护再接收、消毒静置再使用、拆完邮件要洗手、包装处置要规范、异常情况早报告“五要求”,将感染风险降到最小。公民要严格履行个人义务,封控区居民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管控区居民要严格遵守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倡导居民非必要不出区、不聚集。二、严格居家隔离,强化自我管控居家隔离时选择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单独居住,活动区域应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量避免与其他成员接触,要与家庭成员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禁止与家人共同用餐。居家隔离时每天应测量2-3次体温和自我症状监测,并每日上报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要立即上报居家隔离管理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房间要开窗通风,勤消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保持良好心态。三、加强学校监测,严格闭环管理专家建议,疫情期间,提倡网络教学,教职工在校内居住的,不外出,在校外居住的,坚持家庭学校点对点管理,不聚餐、不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学校要加大常态化师生核酸抽检频次和比例,重点岗位每周开展3次核酸检测;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尽早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出现疫情的学校,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和学生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严禁聚集、严禁外出,一切行动服从疫情防控需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米面粮油、果蔬肉蛋、口罩药品……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如何能安全购买到这些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别急!近日,太原市商务局整理出一份太原线上购小程序平台名单,这些商超、果蔬零售店可以提供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服务,市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处区域而进行选择使用。眼下,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少出门、不扎堆成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常态。据太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3日以来,太原市企业各大电商平台第一时间上架充实各类防疫物资、米面粮油、果蔬肉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在配送中充分发挥平台各自优势,做到反应快、行动快、配送快,让全市居民足不出户就能购到生活所需,在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的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物资短缺问题。快收藏这份太原市线上购物一览表(截至止4月11日)此外,太原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相关负责人提示,目前各企业电商平台的配送区域及配送方式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尤其是交通管制的情况而发生暂时的变化,市民可在线上购买下单时输入地址查看是否在可配送范围之内。
4月12日 下午 7:39

招67人!正在报名…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受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司法事务助理10名、司法行政辅助(人事管理2名,文秘4名)6名、司法财会辅助1名、司法技术辅助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招聘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02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5.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掌握所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业务流程;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9)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二)任职条件及要求备注:目前在职的报考人员,需由现工作单位开具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03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一)
4月12日 下午 1:55

今天,法治日报点赞我省这件事!

4月12日,《法治日报》刊发文章《让法治真正成为山西的“金字招牌”
4月12日 下午 1:55

4月11日山西本土新增1+3,疫情期间微信办公这些情况要问责!

2022年4月11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运城市临猗县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治愈出院1例(临汾市洪洞县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5例,治愈出院171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44例(太原市小店区24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5例、晋中市榆次区1例、运城市临猗县5例、大同市浑源县1例、忻州市原平市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11日0—24时,山西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3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4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2022年4月11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太原市万柏林区2例、太原市迎泽区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运城市临猗县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例(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1例(太原市小店区7例、太原市迎泽区3例、太原市万柏林区5例、阳泉市平定县1例、长治市黎城县1例、运城市临猗县2例、境外输入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521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070人。疫情期间微信办公这些情况要问责!虽然工作中,微信办公确实可以为工作带来一些便利,但使用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逐年递增。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出现微信办公的情况比较普遍,相关人士已经受到纪委监委的问责处理,教训非常惨痛。因此,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01微信群泄露疫情防控交办单信息被问责案例:湖南某某市峒河街道计育组干部向某某在防疫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1月31日,向某某违反工作纪律,用手机将《某某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内容拍照并将其发送至其亲属微信群,其亲戚又将交办单照片在微信上转发给他人,致使《某某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照片在微信上肆意传播,造成信息泄露,引起不良影响。2月2日,向某某受到警告处分。02微信群、QQ工作群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案例:广西某某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熊某某、工作人员区某某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问题。2020年1月26日,熊某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区某某发现这一信息后,随即将原文转发到其个人微信群,并被其他群内成员转发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3日,南丹县监委决定对熊某某、区某某进行立案调查。03微信群发布未经核定、内容涉密的调查报告被问责案例:广西某某区疾控中心4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月3日,某某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叶某某将一份未经核定、内容涉及保密的调查报告上传至该中心的微信工作群。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曾某某、潘某某、刘某3人私自将该调查报告转发,其中曾某某将该调查报告转发至其家族微信群,其亲属再次进行转发,导致该调查报告被迅速在网络上转发传播,给某某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社会影响。2月5日,柳江区监委给予叶某某、曾某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潘某某、刘某诫勉处理;并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04微信群发布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被问责案例:广西某某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某工作失职失责、检验员宋某某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问题。2020年2月1日,该科室检验员宋某某(聘用人员)利用检验科细菌室电脑查询到该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拍摄图片发送到其家人微信群,群内成员先后将病例信息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县域内多个微信群传播,泄露涉疫情人员的个人隐私,对涉疫情人员造成负面影响,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某对其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失责,应负领导责任。2月3日,某某县纪委监委对陈某某予以立案审查。05微信群泄露疫情排查信息被问责案例:某某县民政局局长杜某泄露疫情排查信息问题。2020年1月31日晚,杜某擅自将一份包含湖北返贺(三县两区)人员、过贺人员信息的文件向其家庭和同学等4个微信群转发,造成疫情排查信息泄露。2月6日,某某县纪委对杜某进行诫勉谈话。06微信群发布文件(讨论稿)被问责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范某某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下发后,银川市政府拟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行。在参与讨论过程中,范某某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的通告(讨论稿)》发布至公司微信群,致使公司部分职工在朋友圈进行了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给予范某某免职处理,银川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进行了通报。07微信群误发信息过失泄密被问责案例:2020年2月1日,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泄露信息的核查通报》,内蒙古某某市纪委监委会同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街道相关负责人涉嫌泄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信息问题进行核实。经核查,街道1名负责人在开车巡查该区一村卡点过程中,看到了区卫健委通过微信向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群中发送的《关于做好与朱某某密接人员排查的函》后,想把此函通过微信转发给街道主要负责人,因当时正在开车,由于点击错误,误把该函通过微信转发到朋友群中,发现后及时将转发的文件撤回,但误发行为的发生仍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2月3日,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其过失泄密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08微信群发不实信息被问责案例:1月24日,湖北省某某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花桥镇柏树林村项某某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报》。1月22日20点17分,湖北省某某市花桥镇柏树林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项某某将自己道听途说的内容为“花桥现已发生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送到武汉,某某市人民医院没有接收”的不实信息,以编辑短讯的形式发送到自己为群主的该村某小组微信群上(微信成员81人)。随后,该信息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3日,花桥镇纪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党纪立案,并移交花桥派出所予以处理。某某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公(花)行罚决字(2020)326号)对其给予行政处罚。1月23日晚上,报某某市纪委同意,花桥镇纪委给予项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09微信群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被问责案例:2020年1月29日21时19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某某市罗播林业站职工覃某某利用其手机编造了“明天全桂平超市关门,隔离地点在功德山庄”、“疑似病例和武汉地区的人员1200人全部隔离在功德山庄”两条虚假疫情信息,并散布到“务林员”微信群(共138人)。当日21时20分,某某市社坡林业站副站长吴某某将“务林员”群上覃某某编造的两条信息转发到
4月12日 上午 9:14

山西高院下发《通知》!严惩17类涉疫情防控犯罪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从快从严审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通知》,为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期,受国内有关地区疫情外溢影响,山西同时段多地发生输入性局部疫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教育、引导、警示、震慑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信心定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持之以恒抓细抓实各项防疫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使命,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入点、落脚点,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准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及时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对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制造、传播谣言,伪造、变造或出示不真实的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明知自己属于密切接触者而不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故意隐瞒行程、故意绕行规避检查、不执行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贪污、侵占或者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款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十七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要从快从严审理。在刑罚裁量时,要综合案件的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法体现从严原则,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要严格缓免刑的适用条件,加大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和罚金、没收财产刑罚的适用力度,同时充分适用从业禁止措施惩罚相关职业犯罪。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基础上,在有效防控案件审理过程中疫情传播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程,快审快结,非因特殊情况不得延长审理期限。
4月11日 下午 2:30

太原再公布3例轨迹,其中2人为之前感染者邻居!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9号)关于病例42-44活动轨迹的通告截止4月10日24:00,我市本轮疫情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2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现将病例42-44活动轨迹通告如下:病例42男,31岁,居住于小店区金峰帝景小区,系病例30的表哥。4月9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4月3日11:00左右,在小区广场做核酸;20:30左右,前往许坦便民市场重庆鲜面条店、便民奶站、蔬菜超市购物,回家后未外出。4月4日10:00左右,在小区遛弯;19:00左右,楼下扔垃圾,回家后未外出。4月5日10:00左右,在小区遛弯,回家后未外出。4月6日居家未外出。4月7日由小店区集中隔离。病例43女,37岁,居住于万柏林区松源小区,系病例29的邻居。4月7日前无可疑流行病学接触史,当日下午在楼道内与病例29一家有接触,随后在小区活动,回家后未外出。4月8日由万柏林区集中隔离。4月9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44男,61岁,居住于万柏林区松源小区,系病例29的邻居。4月7日前无可疑流行病学接触史,当日14:00左右帮助病例29搬家,15:0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4月9日由万柏林区集中隔离。4月10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同时空伴随者自觉履行防疫责任,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先行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新冠抗原自测教程》可到“健康太原官微”查看。对不按规定落实防疫责任、未及时向社区(村)报备,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社区(村)接到报备后即刻向所在县(市、区)防控办报告,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对相关报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场所码和健康码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和一般接触者旅居史和经停史……这些近期疫情防控中频繁出现的“近义词”你都分得清吗?
4月11日 下午 2:30

山西法院“战”疫十二时辰(之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一个个白衣执甲的身影雕刻出了法院志愿者的战疫群像一次次逆行出征的号角踏上了践行伟大抗疫精神的征途让我们走近战“疫”一线法院志愿者的十二时辰“我报名”“我先上”党务工作群内沸腾了30余名党员干警奔赴一线用行动践行着“请战书”中的誓言清明假期太长高速路口党员志愿服务队严防严控守护太原“南大门”“您好,我来给您测个温”一遍遍的叮嘱、提醒一次次的验码、测温每天重复成千上万次涓滴之力构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线她们只是一些20岁出头的孩子蹲在路边吃饭的模样让人心疼但她们坚定地说“这个时候,共产党员就要冲锋在前”他们脱下法袍换上“红马甲”在守卫老百姓平安的前沿哨所值守奔走坚守火线协助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病毒”的同时也检测出了
4月11日 上午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