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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家奖助学金标准提高!名额增加!近日,学校发布关于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45人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6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新增名额5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新增名额6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让我们详细了解国家资助调整政策↓↓1财政部:调整完善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近日,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今年起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增加申请贷款额度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2广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广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01广外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核心理念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免、缓,济困与育人两手抓”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助力保障每一位学子求学道路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在内的综合奖学金包含“校长奖章”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出国(境)奖学金、创新奖和创新育苗奖、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民族学生奖学金在内的专项奖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和其他资助政策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3广外本科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基本依据,用于奖励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测评单位(专业或者班级)前50%。评选比例及标准如下:奖学金级别金额获奖比例一等奖学金2500元参评人数5%二等奖学金1500元参评人数10%三等奖学金1000元参评人数15%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1500元参评人数10%社会奖学金由学校校友、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出资,激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申请社会奖学金应符合设奖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评选要求,且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依综合测评的名次顺序选取。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2500-5000元不等。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学校还设丰富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如:“校长奖章”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出国(境)奖学金、创新奖和创新育苗奖、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民族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具体如下:奖学金名称奖励对象奖励金额台湾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我校台湾籍学生4000-8000元不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4000-8000元不等校内奖学金(含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民族学生奖学金、云山励志奖学金等)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1000-15000元不等出国(境)奖学金出国交流学习的优秀学生根据学生出国(境)往返旅费和生活费,最高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0元奖励4广外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是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当年度研究生招生简章确定,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一等奖等级评定,调剂生原则上按二等奖等级评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7000元/年。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如下:学生类型奖学金等级金额博士生特等奖不低于10000元/年博士生一等奖不低于7000元/年博士生二等奖不低于5000元/年硕士生特等奖不低于10000元/年硕士生一等奖不低于5000元/年硕士生二等奖不低于3000元/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1名学生每年只能获得1个等级的学业奖学金。5广外本科生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困难认定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当年财政厅具体划拨资助名额及金额而定,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档资助,资助金额在每人每学年2500-5000元不等。校内助学金学校每年提取专项资助经费,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设校内助学金项目,金额在1000-6000元不等。出国(境)助学金出国(境)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出国交流学习,根据出国(境)往返旅费和生活费,最高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0元资助。社会助学金由学校校友、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出资,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在每人每学年1500-5000元不等。6广外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需要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本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资金用于缴纳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以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学生毕业后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此外,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7广外其他资助政策勤工助学学校每年为学生提供23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含传统型助理岗位和云山勤工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上岗,通过自己课余劳动取得报酬,原则上每人每周勤工助学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按22.2元每小时计薪。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读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发放3700元。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学校每年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国家和地方组织的其他重点专项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项目服务期3年及以下的给予奖励3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由学校校友、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出资,激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申请社会奖学金应符合设奖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评选要求,且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依综合测评的名次顺序选取。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2500-5000元不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