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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行次中,这里不再一一赘述。注:本文由财春教育丨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财春教育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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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34种情形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减免方式分为三大类,税额式减免、税基式减免、税率减免,我们具体来看:一、税额式减免优惠1、税额抵免(1种)2、免征情形(7种)3、减半征收(4种)4、三免三减半(4种)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软件产业优惠(3种)二、税基式减免1、减计收入(2种)2、减计应纳税所得额(1种)3、加计扣除(2种)4、资产加速折旧、摊销(3种)5、延长亏损弥补期(1种)三、税率式减免1、减按15%税率(5种)2、减按20%的税率(1种)来源:税务大讲堂、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师、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梅松讲税、税台整理发布。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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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增值税又又又变了!6%→免税!6月30日前,集中退还!

刚刚,增值税又又又变了!税务总局发文明确: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更重磅的是……1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紧急通知!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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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印花税,降了!国家宣布!7月1日起,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通俗、易懂、好记……

恭喜!印花税,降了!7月1日起,执行!那到底什么是印花税?哪些需要缴纳印花税?哪些可以减免?今天小编给大家一次性说清楚~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通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印花税法》与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一、缩减了征税范围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二、降低了税率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2、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3、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三、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四、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五、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六、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七、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附: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新旧对比表2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3哪些需缴纳印花税?由谁缴?税率是多少?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凭证征收,对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收。关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我们整理了一张图供大家学习~~~注意:1、经济合同当事人涉及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不包括证人、担保人、鉴定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2、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应税凭证的,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3、如果签订的合同没有执行或按期执行,都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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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增值税,我又变了!5月12日起,这是我的最新最全税率表!

2022年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最新最全的税收优惠都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1、2022年最新最全税率表2、增值税13%→9%,9%→6%,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3、最新!免征增值税!2022年增值税优惠汇总!4、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12022年最新最全税率表1、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2、扣除率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①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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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异常放弃留抵退税也是税局数据分析重点!

为了防范化解退税减税政策落实风险,石嘴山市税务局主动出击,建立衔接紧密、程序流畅、快速应对的风险防控机制。一、风险疑点精准画像依托税收大数据,探索建立防范留抵退税虚开骗税的风险指标模型。借助税收风险分析工具,将已办理留抵退税、期末留抵税额较大和异常放弃留抵退税等情况作为数据分析重点,通过“全景扫描+人工比对”方式,根据风险扫描结果确定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措施。二、联动互动快速反应建立工作日“快反”机制,集中骨干力量,成立评估“快反”工作团队。完善风险、评估、稽查日常互动机制,成立留抵退税工作“风险+评估+稽查”联动快反工作组,确定联络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集专题会议。建立案情分析交流机制,对重大涉税复杂问题集体分析,共同查找案件分析和侦破方向。三、协同防控严守底线聚焦“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公安、检察联合办案机制,完善与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海关等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的有力抓手。四、组建“党员先锋队”积极组建退税减税党员先锋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开展风险应对的同时,收集纳税人对减税降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未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来源:石嘴山市税务局。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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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印花税按次认定的通知

2021年印花税有两大变化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执行2、印花税申报简并,自2021年6月开始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通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印花税法》与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一、缩减了征税范围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二、降低了税率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2、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3、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三、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四、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五、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六、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七、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附: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新旧对比表2印花税,变了!今天起,纳税申报就按这个来!自2021年6月1日起,印花税与其他9个税种简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简单说就是一表报多税。3印花税,按月还是按次申报?六大热点问题,赶紧收藏!1、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答:(1)按期(月)申报的,必须先做税种认定;按次申报的,可以不做税种认定。(2)按期(月)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也要做零申报;按次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可以不申报。(3)按期(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可以选择一个月;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某一天,即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纳税人可以同时存在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月)申报,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次申报。2、我该怎么选择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答: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如果企业家大业大、订单爆棚,当然是选择按月申报,或者每月都有发生应税行为甚至单月签订两次以上同一税目应税凭证的,也建议选择按月申报。如果业务少,一年下来也没签订几份应税凭证,那按次申报就行了。3、我想选择按月申报,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认定。答:这个简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现有的税种认定情况。还有另一个方法,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首先就要选择“纳税期限”,如果只能选择按次申报,就是没有税种认定了。提醒,如果选择按月申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员)时记得要说清楚有多少个税目需要认定按月申报,一次性做完。4、《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必须填报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吗?答:非必填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明确: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的填写,由各省、区、市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设置该项是否为必填项。目前我市已统一设置为非必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或不填写。5、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答:印花税按期(月)申报认定具体到税目,所以在按期(月)采集税源时,未做认定的税目无法在按期(月)申报增加,只能在按次申报增加。如果想要在按期(月)增加,需要做该税目按期(月)申报认定。6、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要做税源采集?答:是。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零申报的税源采集很简单,进入税源采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后只需要点击几下鼠标就完成了。【纳税期限】选择“按月申报”→【税款所属期起】选择某月的任意一天→【保存】→【确定】当期的财行税税源信息都采集完成后,在纳税申报界面把印花税勾上,一并申报就行。4印花税,免征!这71种情形通通不用再交了!刚刚新颁布的《印花税法》增加了4项免征印花税规定: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3、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4、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另外,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政策,我们整理了一张思维导图,建议收藏!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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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收款被查了!5月起,个人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刚刚!又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有哪些涉税风险?个人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01突发!支付宝/微信收款被查!补税+罚款+判刑!案例一: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案例二: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案例三: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02注意了!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八大风险点!必须警惕!03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送你5个锦囊!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04微信、支付宝收款属于非现金支付吗?该如何做账?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何冰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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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眼里最傻的5种行为!500元以内还在开发票?!会计不知道亏大了!

出品丨梅松讲税策划丨银灵子文案丨紫霞插画丨杨康编辑丨阿菁发布丨财务第一教室原创首发版权丨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侵权必究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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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免增值税!缓交社保!国家刚宣布! 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刚刚,国家又释放利好消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交社保费!5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更重磅的是……1小规模3%减按2%,3%减按0.5%恭喜!缓交社保!免增值税!5月1日起正式执行!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重点:1、要着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岗。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注:中小微企业可以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加强对货运经营者帮扶。5月1日至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尽快推出1000亿元再贷款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业融资。合理支持车贷延期还贷。注: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今年还实施了一大批减税降费优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2增值税优惠1、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4、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5、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其中,根据财政部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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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增值税又变了!2022年起,这是最新最全税率表!

2022年,增值税变化太大了!今天给大家系统的总结一下,包括2022最新政策、最新最全税率表、抵扣等等,文章比较长,上个目录:1、增值税又双叒变了!2022年最新增值税政策总结全了!2、2022年起,这是最新最全税率表!3、2022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1增值税又双叒变了!新政出台!增值税2022年来八大变化请收好: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4、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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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开1%专票,不行!税局紧急通知:必须自查整改!4月起,纳税申报都要按这个来!

近日,小编收到留言:小规模4月份开1%专票,税务局通知:必须自查改正!具体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另外,小规模申报方式也变了!具体申报实操,我们给您准备好了!01突发,小规模开1%专票税务局通知:必须自查整改!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免税的,应当开具免税普票,也可以放弃免税,开具3%的专票。这也出现了上述税务局要求小规模纳税人自查的原因,如果4月份出现开具1%专票的情况要自查,如果出现错误,要求作废整改!那是不是代表着,4月之后,小规模就不能开具1%专票了?这个并不是的,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开具1%的专票。如上面问的,我们跟供应商是4月之前签订合同,当时约定的是按1%开具专票,那我们还能开具吗?这个要看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果是4月之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可以开具1%专票,如果是4月份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则不能开具1%专票。例如,A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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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不延期!4月30日截止!

马上月底了,2件紧急事要提醒大家:1、由单位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员工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2、禁止代理记账!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财政部刚刚通知,否则...1财务请马上转给员工4月30日之前务必完成这件事由单位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后果很严重!代办流程如下:员工登录电子税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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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的六税两费,真没必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六税两费减半开始退费了!减免的六税两费如何做账?如何申报?我们一起来看看。01减免的六税两费,如何做账?近日,有粉丝朋友问到,减免的六税两费用不用计提?用不用把减免的六税两费计入营业外支出或其他收益。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等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等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减免的部分)其实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计提,更没必要把减免的税费计入营业外收入。财政部会计司也给出了明确答复:减免的税费,企业应当冲减相关费用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直接按照减免后的金额做会计处理: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等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等贷:银行存款对于1、2月退回的六税两费直接冲减税金及附加。02如何享受六税两费?1、享受主体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如下:2、六税两费优惠注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3、如何申报减免优惠?4、优惠享受时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03如何办理“六税两费”减免退税?第一步:纳税人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通过路径【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六税两费退税专用)】或直接在搜索框搜索模块关键字进入模块办理。第二步:进入【入库减免退抵税(六税两费退税专用)】办理界面,系统会有如下提示通知,点击“确认退税”。第三步:系统自动带出“提退税金类型”为“减免税费”,“是否为追溯享受优惠政策”为“是”,“追溯享受优惠政策名称”为“‘六税两费’追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申请退税费原因类型”为“其他减免退库”,“申请退抵税(费)方式”为“退税”且不可修改。第四步:系统自动带出对应的“账户名称”、“银行账号”,若之前未将账户账号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需先通过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做账户账号报告,将“一般退税账户标识”选为“是”,再办理退抵税业务。第五步:对系统自动带出的入库减免退抵税(费)款明细、本次退抵税费额进行核对。第六步:同时若退税账户名称与退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需选择“退税名称不一致原因说明”,可选择“企业注销”、“名称登记变更”、“纳税人灭失(死亡)”、“无本人银行账户”、“其他原因”,若选择为“其他原因”,还需在退税申请理由中如实、详细填写原因;若退税账户名称与退税纳税人名称一致,则无需对“退税名称不一致原因说明”进行选择;“退税申请理由”为“六税两费政策性减免”。第七步:完成以上操作后,系统提示如下,点击“确定”即可。04收藏!最全税费会计处理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安徽税务,国家税务总局,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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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了!小微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额返还!

恭喜了,国家宣布: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还没有申领的企业快去申请吧!1恭喜了!小微企业,全额返工会经费!恭喜了,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最新通知:小微企业2022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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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2022年个人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刚刚!又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有哪些涉税风险?个人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01突发!支付宝/微信收款被查!补税+罚款+判刑!案例一: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案例二: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案例三: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02注意了!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九大风险点!必须警惕!1、涉嫌虚开发票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2、增值税无法抵扣3、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4、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1)增值税方面:(2)企业所得税方面:(3)个人所得税方面:注意,微信、支付宝发红包有时也要缴纳个税,具体如下:5、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6、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8、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9、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注意了,以下9类交易将重点监控:03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送你5个锦囊!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04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该如何做账?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何冰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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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车船税(4月份更新)

艇艇身长度每米600元至2000元车辆、船舶的含义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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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印花税按次认定的通知

2021年印花税有两大变化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执行2、印花税申报简并,自2021年6月开始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通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印花税法》与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一、缩减了征税范围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二、降低了税率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2、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3、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三、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四、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五、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六、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七、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附: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新旧对比表2印花税,变了!今天起,纳税申报就按这个来!自2021年6月1日起,印花税与其他9个税种简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简单说就是一表报多税。3印花税,按月还是按次申报?六大热点问题,赶紧收藏!1、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答:(1)按期(月)申报的,必须先做税种认定;按次申报的,可以不做税种认定。(2)按期(月)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也要做零申报;按次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可以不申报。(3)按期(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可以选择一个月;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某一天,即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纳税人可以同时存在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月)申报,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次申报。2、我该怎么选择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答: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如果企业家大业大、订单爆棚,当然是选择按月申报,或者每月都有发生应税行为甚至单月签订两次以上同一税目应税凭证的,也建议选择按月申报。如果业务少,一年下来也没签订几份应税凭证,那按次申报就行了。3、我想选择按月申报,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认定。答:这个简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现有的税种认定情况。还有另一个方法,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首先就要选择“纳税期限”,如果只能选择按次申报,就是没有税种认定了。提醒,如果选择按月申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员)时记得要说清楚有多少个税目需要认定按月申报,一次性做完。4、《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必须填报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吗?答:非必填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明确: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的填写,由各省、区、市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设置该项是否为必填项。目前我市已统一设置为非必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或不填写。5、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答:印花税按期(月)申报认定具体到税目,所以在按期(月)采集税源时,未做认定的税目无法在按期(月)申报增加,只能在按次申报增加。如果想要在按期(月)增加,需要做该税目按期(月)申报认定。6、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要做税源采集?答:是。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零申报的税源采集很简单,进入税源采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后只需要点击几下鼠标就完成了。【纳税期限】选择“按月申报”→【税款所属期起】选择某月的任意一天→【保存】→【确定】当期的财行税税源信息都采集完成后,在纳税申报界面把印花税勾上,一并申报就行。4印花税,免征!这71种情形通通不用再交了!刚刚新颁布的《印花税法》增加了4项免征印花税规定: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3、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4、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另外,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政策,我们整理了一张思维导图,建议收藏!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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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全面取消核定征收!税务局刚刚通知!2022年1月1日执行!

实锤!多地税务局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查账征收!到底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1税务局刚刚通知!取消核定征收!据悉,北京市多家企业收到税务局通知,通知称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查账征收,4月份申报一季度税款时,个人所得税申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其他税种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申报。遭到全面取消核定征收的不仅仅只有北京。1月7日,海南省税务局在海口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规范执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所有企业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无独有偶,去年12月份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明确: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出,税务局在逐步堵塞利用“核定征收”避税的漏洞,全面取消核定征收是大势所趋。2什么核定征收?为什么要全面取消?一、什么是核定征收?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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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管理费用,被查了! 税务局紧急提醒!这九类情况不要再有了!

突发,这家500强企业因管理费用被查了,构成偷税!今天起,这些风险点千万不要再有了!01管理费用,被查!罚款近40万!近日,杭州市税务局公布: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处罚款368311.70元。违法事实:1、2019年1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旅游费870000.00元;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家电费、服装费、物业费等合计617000.00元;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服装费、装饰材料等合计165019.23元。以上费用与该单位取得收入无关,系股东以发票报销的形式取得分红款,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020年1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年会手机奖品205000.00元;2020年2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年会手机奖品6600.00元,均为年会抽奖发放给员工的手机奖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酒水费用187999.99元,为购买茅台酒对外赠送;列支礼品费440000.00元,为购买黄金对外赠送;列支超市卡98000.00元,为购买山姆超市卡对外赠送。以上对外赠送的礼品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视同销售。4、2019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中介服务费列支费用200000.00元,未取得发票等合法凭据且无法补开。最终,该公司构成偷税,被处罚款368311.70。02警惕!管理费用这九大风险点管理费用一直都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以下九类风险点一定要着重注意:风险一: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乱挂管理费用不是垃圾桶,二级名细挂账要正确,以免产生税务风险。建议分6大类设置:1、薪酬类: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福利费等;2、日常费用:办公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快递费等;3、专项费用:培训费、审计费、中介服务费等;4、办公场所费用: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5、摊销、折旧费用: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分摊等。6、减值类:资产减值的费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等。风险二:向员工发放的餐费补贴主要涉税风险是:未代扣代缴个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费补贴,除特殊情况外,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其中,误餐费不需要缴纳个税,误餐费也是有标准的,举例如下:风险三:向员工发放的通讯费补贴主要涉税风险是:未代扣代缴个税注意了,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费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计缴个税。风险四:向员工发放福利逢年过节发给员工的节日礼品,主要涉税风险是:未代扣代缴个税风险五:股东员工个人消费,在企业报销涉税风险有三个:1、增值税风险,报销如果涉及专票,涉嫌虚抵增值税的嫌疑。2、企业所得税风险,涉嫌虚增成本,构成偷税。3、个税风险,有些企业让员工找发票发公司或者股东老板找发票,恶意转移分红,偷逃个税。风险六:企业组织旅游费有些企业认为公司组织员工集体活动、旅游,有发票入账,还有风险吗?是的,这里涉及少交个税的风险。风险七:给员工发放住房补贴这里注意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风险八:企业发放的出差补贴1、据实报销:员工可以凭合法票据报销的,不征收个税。2、对于没有票据的,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补贴在标准内不征收个税;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税。关于差旅费津贴的标准,在税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企业在适用政策时,咨询当地税务局。一般情况下企业差旅费津贴标准参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3、单位借差旅费补助名义或超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风险九: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一些企业以“劳保费”的名义向员工发放实务或者现金,未代扣个税,注意了,这种都是税局稽查的重点。03收藏!企业财务报表列报中常见的风险点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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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取消45万限制,4月1日起,不超过500万,免税!

重磅消息!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全部免征增值税!税务局刚刚通知!下面给大家详细的总结一下~01总结1.关于免税: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4月起至年末免征增值税(超过500万需转为一般纳税人);业务为5%的还是适用原来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规定;2.关于开票: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免税政策的,开具免税发票;有开具专票需求的,今年4月起按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税率今年3月末截止)。3.关于申报: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需要分为两种情况:(1)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02免税了,销售额还受15/45万的限制吗?现阶段,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服务销售,主要适用3%、5%两种征收率,本次公告直接宣布免征3%税率对应收入的增值税,意味着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的绝大多数收入都将实现增值税免税,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不能享受这一政策。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主要包括:1、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建造或者取得的不动产;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房地产;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5、提供安全保护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也就是说,对于有5%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度15万(或季度45万)的优惠政策还是适用的,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或季度不超过45万)情况下,5%业务的部分还是可以享受免税,当然,也是不能开专票的。如果月度销售额超过15万(或季度超过45万)了,那自然是交税了。但是这个时候除了有5%的还有3%的业务的话,那3%的业务同样可以开免税发票享受免税的。对于业务全部是3%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就不存在限制了呢?答:不是的!要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则为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是需要转一般纳税人的!要适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主要为1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八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03相关细则也出台了!为了更好地方便纳税人理解《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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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4月1日起执行!

刚刚!税务局传来利好消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1实施大规模退税!税务局刚刚通知!文中重点: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3、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增量留抵退税5、退税计算6、申请时间(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7、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2政策原文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四、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六、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本公告所称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七、本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八、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九、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十一、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上述留抵退税政策。十二、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十三、适用本公告规定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税收管理事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十四、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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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税汇算的最新通知!3月16日开始,财务马上发给员工看!

今天起,无需预约,即可进行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大家通过手机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在这里,我们给大家准备了2022年最新最全的个税汇算操作攻略。01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各位同事:依据政策,符合规定的情形需办理年度汇算进行退税或补税。根据主管税务局通知,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经开通申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如需委托单位代办汇算清缴,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21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参照附件完成汇算清缴。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附件2:如何自己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附件3: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附件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XX财务部/人资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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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3月30日和31日前,这两项申报必须完成

小编温馨提示,2022年有2项申报分别到3月30日、3月31日结束!这是这段时间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哈。01不延期!不延期!3月底结束!纳税人务必重视,尽早完成。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截止到3月30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说白了就是公司帮员工代扣代缴个税,税局按入库个税金额的2%给予的手续费退付,但是必须要你申请一下,3月30日前网上提交申请,税局就把钱返还给公司。注意:个税手续费申请返还截止日不是3月31日,过期不申请,视同放弃。二、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截止到3月31日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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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个税将新增一项专项附加扣除!

2022年3月5日上午9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了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其实,在去年6月就已经有了相关政策。这次小编将具体政策一并梳理,详细来看看能享受多少条个税专项扣除吧!文末附上漫画,帮大家更好的了解专项附加扣除!来源:和信合个人所得,税务大讲堂来源:和信合个人所得,税务大讲堂。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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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个税15%优惠!税务局刚刚通知!

个人所得税,又降了!税务局刚刚通知!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大幅度调低个体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更重磅的是……01恭喜!个税降了!税务局刚刚通知!一、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免征!划重点!!!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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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到手工资又要降了!2022年3月18日起执行!社保违规将严查!

今天主要有关于社保的两件大事要跟大家分享:1、根据两会消息,2022年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全国统筹制度的重要内容。福建、广东、四川等多省份的社保缴费规则也发生了变化!2、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01统一全国缴费标准又涨了!2022年3月5日上午9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其实2021年多省也陆续发文,明确将逐渐过渡统一全国养老缴费标准,单位部分社保费将增加,员工到手工资也将发生变化!(1)逐步统一养老缴费比例2022年1月起,全国各地将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统一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8%。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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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增值税又变了!勾选平台重大升级!3月8日起,这是最新最全的抵扣攻略!

刚刚!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大更新,新增四大功能!今天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就按这个来!01增值税勾选认证又变了!1、企业勾选“不抵扣”用途时,新增“不抵扣原因”作为必录项,同时调整抵扣统计表的表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下情形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2、针对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新增【汇总勾选确认维护功能】,针对需要进行汇总勾选的总机构,系统支持其对所辖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统一进行勾选、确认。3、优化【发票入账】功能的校验,对于未入账的全额冲红的发票不允许入账。4、新增【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对于经检查存在票面信息异常的发票在系统首页进行提醒。02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外,以下凭证类型也可以抵扣进项税:1、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自2021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5、通行费发票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2)、桥、闸通行费发票如何申报抵扣?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如何申报抵扣?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财政部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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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薇娅第二!

继薇娅之后,另一知名女主播却因偷逃税被罚。薇娅雪梨被封杀后,那份未公布的“涉税数亿的顶流网红”名单瞬间成了吃瓜指南,还一度把“口红一哥”李佳琦送上了热搜,好在假得真不了,李佳琦人设算是立了。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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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

紧急提醒!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最新公告,现行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更重磅的是……01重磅!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公告》中提到,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用户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对账等服务。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随后微信支付和支付宝都发布公告表示,“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升级后客户将享有更多权益。02个人收款码可“0费用、不换码”升级一、个人收款码可“0费用、不换码”升级2月22日晚间,微信公告称,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免费领取物料码牌,还能享受经营账本、经营分析等更多权益和服务。当天晚间,支付宝方面也表示,不管是否升级,个人收款码都可继续使用。3月1日之后,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也可继续享受现有的包括提现免费在内的一系列服务。支付宝同时表示,个人收款码可“0费用、不换码”升级。3月1日起,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升级“个人经营收款码”。升级过程完全免费。升级后,原有的收钱免费、提现免费等权益将继续享有,还将会享有更高的“敢收敢赔”保障额度等权益。对于个人收款码升级方式,支付宝表示,将结合用户的收款特征,对用户发出个人收款码升级邀请,在尊重用户选择的前提下,提供个人收款码升级服务。同时,用户原有个人收款码不停用、不关闭、功能不变。微信方面表示,用户如果希望申请,“收款小账本”首页会逐步向用户开放申请入口,申请完成后可享受同等待遇。同时,用户原有个人收款码不停用、不关闭、功能不变。二、为什么新增“个人经营收款码”?对用户有什么好处?当前,条码支付成为公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支付方式。其中,“个人收款码”被用于个人日常出行、日用品消费、小额支付等场景,大量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用户用于日常经营收款。为了让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用户更便捷、安全地使用条码支付方式进行日常经营,强化支付机构服务意识,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商会员机构研究提出了行业自律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支付服务功能,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用户专设了“个人经营收款码”。“个人经营收款码”拓展了服务功能,提升了用户体验。一方面,“个人经营收款码”可以用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便于其更加精准和便捷地获取更优质的支付服务。比如,个人经营收款码可接受信用卡付款,有利于拓展客源。另外,还可获得账务管理、交易对账、特定营销等增值服务。支付机构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可以开发更多服务选项。另一方面,个人经营收款码还能够更好实现交易风险防控,更有效地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维护消费者、个人商户及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由支付机构将其比照商户管理,交易信息会进一步准确,一旦发生纠纷,能够更好更快地维权。三、流动摊位等个人经营者还能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吗?对于流动摊位等经营规模小,或偶然发生经营收款的个人经营者,3月1日后可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如用户选择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原有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保留,不关闭、不停用,个人日常收付款可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四、相关调整会影响消费者使用扫码付款吗?无论商家使用“个人收款码”“个人经营收款码”“商户收款码”中的哪一种,消费者通过商家提供的收款码付款,体验与现状相同,支付无障碍。03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暂缓实施!央行发布最新通知!2月21日,央行发布最新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答记者问: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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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不延期!3月31号截止!

税务局已发文通知,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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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暂缓实施!央行紧急通知!

央行紧急提醒:暂缓实施“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以上需登记”!另,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更重磅的是……01央行最新通知!“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暂缓实施!2月21日,央行发布最新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答记者问: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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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这些专票统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出品丨梅松讲税策划丨银灵子文案丨紫霞插画丨杨康编辑丨小乔发布丨财务第一教室原创首发版权丨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侵权必究NO.1往期推荐Historical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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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3月30日和31日前,这两项申报必须完成

温馨提示,2022年有2项申报分别到3月30日、3月31日结束!这是这段时间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哈。01不延期!不延期!3月底结束!纳税人务必重视,尽早完成。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截止到3月30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说白了就是公司帮员工代扣代缴个税,税局按入库个税金额的2%给予的手续费退付,但是必须要你申请一下,3月30日前网上提交申请,税局就把钱返还给公司。注意:个税手续费申请返还截止日不是3月31日,过期不申请,视同放弃。二、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截止到3月31日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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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社保减免,4月30日截止!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缴费基数再次上涨!到手工资……

提醒大家注意: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即将截止,缴费基数和五险一金申报也有新变化!01注意,多地已明确社保减免2022年4月30日截止2021年整年,虽然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北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总体费率均为1%。根据国家规定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条件,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不延续实施。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现行费率正常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缴费费率按《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5〕218号)规定执行,费率为1%。相关政策:《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告》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相关政策:《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广东省: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广东省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简称省标准)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前期间暂维持各市原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不变。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这次减免还有3个月就到期了,这次减免到期后,是会再次延长降费时间,还是直接停止,暂时还是未知数,企业们应该提前做好规划。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变化值得关注。02统一全国缴费标准又涨了!2021年多省陆续发文,明确将逐渐过渡统一全国养老缴费标准,单位部分社保费将增加,员工到手工资也将发生变化!(1)逐步统一养老缴费比例2022年1月起,全国各地将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统一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8%。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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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最严监管来了!2022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作为经营收款!同时,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1重磅!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公告:其中提到,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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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退钱啦!3月30日截止!

又能领钱了!一年一度的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可以退付了,截止时间是2022年3月30日,宜早不宜晚,没有申请的公司要抓紧啦!全国各地的补贴政策也都逐步确定,不止是税务局退钱哦,接下来我们依次来看!1恭喜,有一笔钱可以领取了电子税务局就可操作!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操作步骤:一、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二、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三、核对2021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四、查看并确认结报单,点击【申请退库】五、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2手续费到账后企业如何核算和使用?财行〔2019〕11号规定了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返还比例和核算、使用要求。01企业能取得多少手续费?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万元,就可以收到2万元的手续费返还。虽然法规对取得单位的财务制度、办税员有一定要求,但实务中多数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都是满足条件的!02手续费怎么用?相关法规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取得手续费的用途,可以奖励给办税人员,也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开销。03会计上怎么核算?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财政部会计司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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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增值税又变了!13%→3%,3月1日起执行!附最新最全税率表!

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2022年最新的增值税税率思维导图来了,马上打印出来学习!1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划重点!!!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4、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详情请点击原文查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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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至2022年!官方已明确!

实锤了!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目前虽然没等来税局延长的文件,但是……01实锤!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正式延期文件未出,1月1号起按什么征收率开票?官方给出了明确答复:(图片来源:税乎网)同时,我们拨打了12366进行了咨询,得到回复:2022年小规模1%优惠延续,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1月1号(明天)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仍然可以按照1%开具发票。02开票软件疑似也有大动作据网上流传图片显示:登录开票软件时,系统自动弹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您在开具发票选择征收率,请暂按上述政策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虽明确1%优惠政策再延期,但没有明确延长时间,根据去年延长政策及最近国家频频释放要加大2022年减税降费优惠,可以看出,大概率还会再延长一年。这个时候我们就耐心等待税务局的官方文件发布就好了,最后一天大家就不要担心太多了。031月征期延长抄报税按这个来税局明确: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特别注意:2022年1月是众多新政策、系统新功能上线实施的大征期,大家尽量早申报,不要赶在1月份的最后几天再去报税,不然到时候着急的可是你哟!一、一般纳税人抄报方式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登录过程中自动联网进行上报汇总操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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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个税变了!国家刚宣布:年终奖个税优惠延续到2023年底!

刚刚,国家宣布:延续年终奖优惠计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另外,个税最新最全的税率表、扣缴计算和申报方式,我们也给您准备好了~01恭喜!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02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最划算?一、年终奖单独申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二、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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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请马上转给全体员工!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否则影响明年到手工资!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③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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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年底,全面取消!国家刚刚宣布!

刚刚,国家宣布: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依据国办发〔2021〕45号,通知中明确: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这意味着,企业又能少交税了!那么哪些优惠政策将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又有哪些政策可能延续呢?我们一起来看看。01增值税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优惠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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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企业所得税,降了!国家刚宣布!今天起,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出品丨梅松讲税策划丨银灵子文案丨小乔插画丨杨康编辑丨小乔发布丨财务第一教室原创首发版权丨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侵权必究往期精选小规模3%→1%或将再延长?!国家刚宣布!又可以少交税了!更重磅的是……电子发票变了!“取消”发票专用章!全国范围适用!个人到底能不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今天我统一回复税务局紧急通知!11月1日起,金税四期正式启动+个税变了+小微企业缓交税款+营业执照大变+增值税降了新规执行,会计不学习没法干活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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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到底能不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今天我统一回复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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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3%→1%或将再延长?!国家刚宣布!又可以少交税了!更重磅的是…

重磅!国家刚刚宣布: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研究制定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小规模3%减按1%政策或将再延长?!更重磅的是......01恭喜!中小微企业、个体户!3%减1%将延期?!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市场监管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李克强指出,当前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1亿多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要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困难,研究制定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普惠直达市场主体,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总理提到了要制定研究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虽然没有具体的说明减税降费方案。但从之前国家就施行过结构性减税、普惠性减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税来看,相信这次对中小微、个体户的税收优惠力度不会比之前弱。且马上临近12月底,有很多针对小微企业(含小规模、个体户)的优惠政策到期。如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执行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3%→1%政策是否会继续再次延期?从总理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小编认为小规模3%减1%大概率会再次延期,即使不延期,也会出台其他的优惠政策,来纾解小微企业、个体户的经营困难。当然,我们还是要以官方的正式文件为准。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政策到期后,不能继续开具1%发票。02小规模3%减1%几点问题,一定要提前规划小规模3%减按1%,这个政策最开始执行期间是2020年3月1日到5月31日,后面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再后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来开一张1030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30块钱的增值税。(1030/1.03*0.03=30)而这个政策之后,开1030元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10.2的增值税(1030/1.01*0.01=10.2)2021年12月31日,距离这个时间还有1个多月,一定要提前做好开票规划。几点提醒,送给会计们:1、开票一定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个月,尤其是政策快要到期的最后几天。2、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选择今年开具,不要涉及跨年,后面一旦没有延期政策,再想开1%就非常困难了。3、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确实发生在2021年,因跟客户未对好账等原因,未开发票。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报未开票收入,这样的话2022年可以补开1%发票。4、近期签订合同,一定要考虑税率变化的因素,最好在合同上把这个问题提前说上。如果签订合同是1%,后期合同执行完是2022年,只能开3%,又是少不了跟客户扯皮。5、要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7、不要盲目的开票,有些小规模纳税人自认为很聪明,把3%减1%优惠用到极致,小心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有很多会计认为,小规模的标准是年500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当然也说不定,小规模3%减1%这个政策会再次继续延期,毕竟现在的疫情还未结束,经济环境下行摆在这,况且国家一直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03九大优惠马上到期还没享受的,抓紧啦!一、小规模3%减按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优惠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二、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三、增值税加计递减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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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变了!“取消”发票专用章!全国范围适用!

近日越来越多的后台留言咨询:为什么现在的电子发票没有专用章了?能用吗?小编年初就给大家发布过电子发票的新政,今天咱们再来回顾一下。自2021年1月21日起,电子发票已经可以在全国范围开出普票和专票了!这也意味着,纸质发票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以下事宜财务人务必注意!本文重点一览:1、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2、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36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3、电子发票取消之前的“发票专用章”,改为电子签名;4、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01国家早已通知!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开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二、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电子专票票样见附件。三、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四、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五、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六、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七、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八、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十、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十一、本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02电子发票政策具体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也早已回复了!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0年12月20日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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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印花税法来了!6月起,这80种情形都不用交印花税了!更重磅的是……

好消息!近百张增值税相关思维导图免费送!高清大图!限时领取!详情见本文尾部!刚刚,印花税法通过!这部法律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1重磅!刚刚!印花税法,通过!刚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表决通过了印花税法。这部法律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此前,印花税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时,提出了两大重量级议案:①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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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案例、流程、筹划,个税全掌握!作者简介本书由梅松讲税编委会编写。梅松讲税编委会:以主编梅松老师为核心的财税专家团队,均为财税领域的高水平专家,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在税务、财务、企管方面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共计服务数百万用户粉丝。主编简介:秦梅松,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进入厦门大学税务专业学习,从业至今已近30年,先后工作于税务机关、事务所、企业,2007年创立公司,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税咨询实战经验。2007年成立财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建立专注于财税领域的互联网学习平台财务第一教室网站www.cfoclass.com,创建多个财税专业微信公众号,包括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税务师等,在全国拥有数百万用户粉丝。一、本书特色1、全面系统设置693个问题,力争全面覆盖个人所得税热点难点问题。2、表格化展示通过直观图、表对税收法规、案例、流程、筹划方案进行诠释。3、案例丰富案例立足于实务,来源于实务,覆盖面广,具有代表性。4、税法解析严谨5、申报解读详尽6、精心汇集29种筹划方法二、内容简介章节目录第一章基本法规释义第二章基本法规要点难点第三章综合所得第四章经营所得第五章财产租赁所得第六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七章财产转让所得第八章偶然所得第九章纳税筹划三、目录展示四、附赠三项福利五、购买方式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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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地址错误被罚!2021年起,收到这14种发票一律退回!1月30日前,务必做好这五项检查!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且告知企业的,应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或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