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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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远端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当前,国际疫情大流行仍未结束,中外人员往来措施优化调整不意味着放松防疫。请各位赴华乘客继续关注疫情形势,重视身体健康,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防疫,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染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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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远端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二、中转赴华人员可在始发地或中转地择一地进行核酸检测,时限要求为赴华航班登机前48小时以内。中转人员无需二次检测、二次申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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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远端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当前,纳米比亚正处于第五波疫情,我国内疫情防控仍然面临较大风险。根据新冠疫情传播特点及国内疫情防控整体形势,现将赴华远端防控相关要求作出以下调整:一、关于检测要求一是所有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应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需要在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二是“双核酸”检测原则上应做到“平行检测交叉验证”,即在不同检测机构、采用两种不同试剂,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如确不具备条件的,应在同一检测机构采集2份样本、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三是涉及中转的,应在始发地、中转地(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分别进行检测,并分别申领健康码。二、关于赴华行程取消赴华路线、中转次数限制(有直航赴华航班的国家人员亦可中转乘机赴华)。三、关于既往感染史人员对于既往感染史人员,需痊愈14天以上方能申请健康码回国。如需确认痊愈,需在申请健康码时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驻纳米比亚使馆将视疫情和自纳输入国内情况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请赴华人员务必严格落实行前10日闭环管理和旅途中个人防护,做好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结果呈阳性而被迫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驻纳米比亚使馆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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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籍人员赴华签证申请手续的通知

自即日起,驻纳米比亚使馆对下列在纳居留的外籍人员申请赴华签证实施以下新规定:一、凡应中国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赴华并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邀请函的外籍人员可向使馆申请相应类型签证。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仅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赴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驻纳米比亚使馆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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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纳米比亚使馆领保案例汇编

我馆结合近年来在纳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的各类领事保护案件,编辑部分典型案例如下。希望这些案例能帮助广大侨胞及企业人员规避在纳生活、工作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到遵纪守法、入乡随俗,更好地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1.走私野生动物制品案。2014年3月24日,来纳米比亚进行商务考察的三名中国公民受托携带装有犀牛角和豹皮的箱子回国。据告,委托人答应事成之后给予数千美元酬金。三人在温得和克国际机场托运行李时,警方查出箱中藏有违禁品并将其逮捕,随后又拘留另一涉案人。经过两次审判,四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纳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盗猎、买卖、携带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纳《2008年受控野生动物产品和贸易法》及《自然保护条例》,除非取得纳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购买、持有、制造、交易或进出口大象、犀牛以及法规附录(含数百种濒危野生动物)所列其他动物及其牙、角、头、耳、躯干、皮毛、尾巴、四肢或其他部位的标本。偷猎大象、犀牛最高可判2500万纳元罚金和(或)25年有期徒刑。2.涉嫌贿赂执法人员案。2018年9月5日,温得和克某华商建筑公司两名中方员工为推动其所涉2015年携美元出境未申报案早日结案,应约会见一名自称负责此案的警员并擅自向其提供4000纳元。该警员报警,二人当场被捕。同年9月14日,二人在认罪后被判处两年徒刑。2019年10月,二人基于服刑表现在刑期过半后依法获得提前释放。中国公民在国外工作生活,遇到问题务必循合法途径或诉诸法律手段解决,一定要摒弃花钱买路的错误思想。3.华商枪击当地员工案。2019年4月16日,纳米比亚东北部两位华商在所开店铺中遭一名当地员工(疑患有躁狂症)纠缠。二人没有答应该员工的某个要求,遭其持铁锤攻击。其中一名华商开枪将该员工击毙。次日,死者家属纠集族人对两名华商及赶来调解的侨领进行围攻,险酿惨案。警方派大批警员赶到现场迫使双方脱离接触,才避免人员伤亡。此案中,如当事人采取更加温和理智的处置办法,例如及时报警、联手将闹事员工制服并送警、自卫时避免射击致命部位,其遭受的损失和引起的负面影响料将更小。4.务工人员遭抢劫死亡案。2019年9月19日,温得和克某华商建筑公司一中方员工去银行取钱,走出银行时遭蹲点抢劫。劫匪得手后开车逃逸,该员工立即开车追赶。途中,其驾驶的车辆撞击前车,本车侧翻致其不幸身亡。近年来,纳社会治安明显恶化,盗抢案件逐年增多。侨民万一遭遇抢劫,宜以确保自身安全为上,尽量记录劫匪及其车辆特征并第一时间报警,避免造成更大损失。5.华商涉嫌品牌侵权案。2020年10月8日,纳北部某华商店铺遭当地警察、海关联合调查,原因是该华商违规销售SCORPION牌清凉油,侵犯了当地一印巴人化妆品店独家代理和销售权。2018至2020年间,某南非籍代理人受各名牌厂家委托,根据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相关协定,邀集纳警方、海关等部门对多家华人商场、店铺涉嫌经销假名牌商品行为进行查处,并推动执法部门对侵权者作出处罚。希望广大华商、企业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避免出现品牌侵权行为,同时立足长远树立自身产品的品牌形象。6.民营企业处置罢工案。2021年4月12日,某华商开办的石材公司矿山工人在当地工会组织下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该公司认为在同行业中其工人待遇较高(月均收入约7000纳元),且公司营收已受新冠疫情影响,决定不予加薪。考虑到工会可能不断加压,甚至打出“中国牌”有意损害中国人形象,该公司通报了使馆领事工作人员,同时继续耐心做相关方面工作,但拒绝加薪。经过两个月拉锯式谈判和协调沟通,工人发现盲目听从工会教唆得不偿失,罢工其实损害自身经济利益,遂放弃罢工。华商、企业在纳遭遇罢工,宜以当地法律规定的方式稳妥处理。纳2007版《劳动法》规定,劳资纠纷须先提交劳工专员办公室进行调解并尽量避免罢工,如果调解期达30天劳资双方仍无法达成协议,劳工专员办公室将签发调解无效证明。工人如仍决定罢工,应提前48小时通知资方,双方应尽量就罢工规则达成一致。面对依法实施的罢工,资方行为应体现绝对善意,包括不恐吓或胁迫工人,避免对依法罢工者采取惩戒行动。如果工人没有遵守《劳动法》第七章规定、非法实施罢工,或者工人实施违法行为(如盗窃、破坏资产、人身攻击等),资方可采取惩戒行动,包括签发第一次警告。对已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人,可以根据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的要求签发第二次警告或予以开除。7.中资企业处置罢工案。2021年4月23日,纳米比亚北部一建材生产企业发生罢工,当地员工要求大幅涨工资并获得更多劳保用品防护。当地媒体报道称,罢工过程中曾有中方员工故意拿出枪械吓唬示威人群。事后劳资双方就工资上涨幅度等问题持续开展谈判,工人劳保用品获得足额保障,纳劳工部门亦介入调停,形势基本平稳。此案中,企业通过邀请劳工部门开展谈判推动解决劳资双方关切,积极保护员工健康,相关做法值得肯定,但在枪械使用或出示上似应更加谨慎,避免授人以柄。8.华商与当地员工纠纷案。2021年11月6日,温得和克中国城某华商发现其店内一当地女员工涉嫌在卖货过程中多卖少报谋取私利,要求她进行赔偿并予辞退,遭拒。在报警迟迟得不到答复后,该华商请女保安协助处理此事。女保安与双方沟通后,要求女员工到无人处脱下工作服走人,并请雇主提供三尺绸布让她裹身。女员工离开后向媒体控诉,诬称华商强行当众脱下其衣服,引发恶意炒作、索赔诉讼和反对党组织的示威。该华商通过律师据理力争并提交视频证据,法院最终决定对女员工索赔要求不予支持。如该华商案发时以更加冷静的方式处理,例如不纠结于归还工作服将女员工直接开除,事后主动到警察局报案并提交证据,应可防止事件发酵和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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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中国公民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须知

一、接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4月15日之间的工作日二、接种地点温得和克温得和克中心医院(Windho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