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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古籍所

会议通知 | 第十二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

自由讨论休息5分钟第四场15:55—18:05每人发言15分钟,评议5分钟,自由讨论10分钟。主持人:苏建军(上海师范大学)·秦统一进程中新地的法律治理发言人:李婧嵘(湖南大学)评议人:马
2022年8月22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朱群杰:五一简所见东汉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一简所见东汉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文│朱群杰朱群杰,华东政法大学2021级法律史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长沙五一广场东汉法制简牍的研究。住宅安全关系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古代法制所保护的重要法益。不论是官吏,还是百姓,皆不得随意入侵他人的住宅。《周礼·秋官·朝士》:“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郑众注:“谓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由此可知,“室宅庐舍”“车船”这些百姓的居室都成为汉律特别保护的对象。当贼人侵入私人住宅行窃盗、强盗、劫人、杀伤人等犯法事,主人可以正当防卫,即便杀人也无罪。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主人拥有无限防卫权。再结合五一简来看,吴雪飞已提出,在东汉“无故入人庐舍”的行为其本身已构成犯罪。结合现有材料,东汉存在非法侵入住宅罪,今求教于方家。一、私人不得无故入人庐舍五一简的木兩行2010CWJ1③:252可证实私人“无故入人庐舍”是犯罪行为,现将在简502移录如下:
2022年7月25日

张朝阳​│新刊五一广场简牍所见东汉湘江航运速度初探

文│张朝阳张朝阳,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本文原载于《中国农史》2022年第1期,第45-50页。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内容提要湘江沟通珠江与长江两大水系,航运历史悠久。近些年出土的长沙五一广场简牍表明东汉商人常利用湘江从事贩运活动,那么当时湘江的航运速度如何?2019年底刊布的五一广场简975为我们提供了珍贵史料。结合相关信息,可得出两点结论:(1)简975记录了自长沙郡临湘县至桂阳郡便县的航运,(2)彼时湘江逆流航运速度大约是84.25汉里/每天。关键词五一简;湘江;交通工具;速度;东汉前言:问题的提出湘江由南向北蜿蜒流淌,沟通珠江与长江两大水系,航运历史悠久。根据楚怀王六年“鄂君启节”(公元前323年)可知,最晚在战国时代就已有大规模商舟沿湘江贩运,秦汉时代亦当如此。近年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以下简称“五一简”)的出土,使学界对湘江航运的早期历史有了比较具体的认识。笔者曾关注到东汉商人在临湘(今长沙)租船运米到桂阳(今郴州),这种贩运活动利用的正是湘江水道。那么,彼时湘江的航运速度如何?囿于材料,笔者曾据《唐会要》“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溯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余水四十五里”进行过粗略的推测。但最新刊布的五一简为学界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供了珍贵史料,提供了可能。一、五一简975之内容分析《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叁)》简975记载到:三日发长沙之便,其月十八日到,鱼不雠章这条宝贵的史料反映出交通速度,值得仔细品味:某人于某月三日由长沙出发前往“便”地,当月18日抵达。出发地“长沙”在东汉是郡名。简牍只说“长沙”,按行文习惯,具体地点可默认为郡治临湘。目的地“便”则是桂阳郡属县,在今湖南永兴一带。由临湘到便县,直线距离195千米,约为469汉里。由历时16天可知,速度约为29汉里/每日。由于现实中的交通不可能走直线,实际速度应该更快些。残简末又说“鱼不雠章”,何所指?虽然缺乏上下文,但只有两种可能:一方面,“鱼”可以是自然生物-鱼。长沙是鱼米之乡,五一简常见鱼的买卖。例如下面这条记录:舍辞:十四年五月不处日,倶乘栱船上之沂溪中市鱼。有人名“舍”,于某日乘船到溪中买(或卖)鱼。又如五一简91:郭亭部市不处姓名男子,鲜鱼以作炙,今年正月不处日,持随漻溪水上解止徐舍,卖得米卌四斛。有男子将鲜鱼制作成鱼炙(烤鱼),顺溪流送货上门给客户以换得大米。此外,长沙尚德街东汉简也有:“出钱五十市生鱼”(简086),“出钱卅市鮀鱼”(简086)等记载。如此理解,则简975记录某人携带着鱼抵达异地。相应地,“雠”指“出售”。《史记》有: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如淳注解到:“雠,亦售”。而“章”应该是人名。五一简1014有如下记载:舍主人姓张不处字,章、汎、羽留止船(中)此处提到了章、汎、羽停留在船中,“章”显然是人名。这样,“鱼不雠章”似乎可理解为某人(自临湘出发者)的鱼并没有出售给“章”。或者也可断句为“鱼不雠,章”——某人的鱼没有售出,而由于文字残缺,无法考证“章”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另一方面,“鱼”也可以是人名。例如孔子后人孔鲤,字伯鱼;又如今人名字常见“虎”、“龙”、“凤”等。“雠”字则可通假于“酬”,指报酬。例如:《三国志》有“子许买物,随价雠直”,这里的“雠”就是报酬的意思。若如此理解,则“鱼”就是自临湘出发的旅客,在到达目的地便县之后,却没有将报酬支付给为他提供交通服务的“章”。虽然以上两种解读都可自圆其说,但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到底孰是孰非呢?检索已发表的各类长沙汉简,如东牌楼、五一简、尚德街等,“鱼”字多次出现,但绝少用为人名。更重要的是,五一简974有如下记载:字伯平,集税章等鱼毕已,更僦桂阳便某人在“集税”章等人的鱼之后,又前往桂阳郡便县。这里的“鱼”显然不是人名,而是动物,是运送的货物。由于简974这段内容有“鱼”、“章”、“便”等信息,显然与简975“鱼不雠章”有关联。所以“鱼不雠章”的“鱼”也同样不是人名,而是指自然生物—鱼。这个结论为我们推导残简记载的交通方式提供了重要线索。二、
2022年7月21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王牧云:《岳麓秦简(肆)》“大隃取义”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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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姚磊│肩水金关汉简所见家属符研究

肩水金关汉简所见家属符研究文│姚磊作者简介姚磊,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现为信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本文载于《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九辑)(王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322-254页。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一、前言肩水金关汉简中保留有许多的出入关信息,其中有一部份属于吏或卒的家属出入记录。大体而言,这方面的记录可分为两部份,一是记录在家属符上,一是记录在出入名籍上。关于“符”,《说文》:“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玉篇·竹部》:“符,符节也,分欲两边,各持其一,合之为信。”符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虎符、出入符、诣官符、日迹符、警候符、竹使符等。李均明认为:“简牍所见符,通常为具有某种权利或执行某项任务的信用凭证。”出入符是进出津关的重要凭证,一般分为序号符和家属符两种。家属符是家属在出入关卡时所需出示的凭证。郭伟涛界定其为:“所谓家属符,主要源于这类符的自称及其使用者的身份多为符主亲属、葆使。”目前出土的家属出入符都是吏员的家属,卒类家属则无。虽然尚未发现士卒的家属出入符,但并不代表士卒无家属探访。肩水金关汉简中有这方面的记录,如下:勇士隧卒昭武长寿里大夫戾普年二十八
2022年7月14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刘智明:里耶秦简(贰)缀合札记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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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沈子渊:里耶秦简札记一则

里耶秦简札记一则文|沈子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硕士研究生在读书会中偶得一简,饶有趣味,特将心得体会记下与各位读者分享。还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简文如下:
2022年6月20日

刘晓林 | 唐律中的“余条准此”考辨

刘晓林作者简介刘晓林,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原载于《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第176-188页,转载于《法学研究》微信公众号。为方便您阅读,小编在编辑时省去了脚注,如需引用,请参照原文本。·
2022年6月9日

张传玺 | 汉“苛人受钱”及其法律规制试探

(汉)《盗律》有受所监、受赇枉法,《杂律》有假借不廉,《令乙》有苛人受钱,科有使者验赂,其事相类,故分为《请赇律》。
2022年6月2日

黄海 | 日本出土的《论语》简

平成宫迹所见《论语》简以上图片出处:足立市立美術館『論語と足立学校』、足立市教育委員会、2013年。编辑:朱群杰审核:黄
2022年4月25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黄海:长屋王家木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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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4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朱群杰:五一广场东汉简所见夜略人为妻被杀案

2010CWJ1①:116-2+116-3+109护便携带木柃矛一只前往山中,想要追回尼。“木柃矛”是五一简中十分常见的武器。此后,护在旱山中发现了尼、夜二人。随后便发生了夜伤害尼而护刺杀夜一事。结
2022年3月31日

朱晓雪 | 《包山楚简案例举隅》评介

朱晓雪,华侨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本文刊载于王沛主编,姚远执行主编:《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十一辑(法律出版社即将出版)。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摘要
2022年3月17日

华政古籍所 | 回顾与前瞻:甲、金、简牍法制史料研究述评(下)

回顾与前瞻:甲、金、简牍法制史料研究述评(下)文
2022年3月14日
2022年3月10日

王勇 | 里耶秦简所见迁陵戍卒

王勇,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本文原载于《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七辑(姚远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02-118页。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
2021年12月27日

陈鸣 | 试析长沙五一广场出土cwj1①:100号东汉简牍所见案件

所以本牍中的不直,应如《晋书·刑法志》引《异物志》:“北荒之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不正者。楚王尝获此兽,因象其形以制衣冠”,指争斗或事端中不正当的人或事。
2021年12月20日

邬勖 | “廷尉王恬启”再考

《功臣表》“恬以廷尉死事,侯”(死事二字衍,说见彼《表》)。高帝十一年正月封。是侯时已为廷尉。又云四年薨。孝惠三年,子中嗣。是恬薨在惠帝二年,亦不应三年为廷尉也。此八字当在高帝十一年下,误移于此。
2021年12月13日

王牧云 | 《里耶秦简(壹)》简8-771所见“秏”字校释

王牧云,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首发于简帛网。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
2021年11月25日

张伯元 |《包山楚简案例举隅》补释(二例)

由于疋狱类简98揭出了由番债务引起的诉讼案,我们认为番家食田继承权案的性质将有所改变。其实,也可以这样说,番家食田继承权案是番债务讼案的案中案。
2021年11月8日

唐强 | 读睡虎地秦简札记三则

唐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载于《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九辑(王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264-271页。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
2021年10月25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沈子渊:里耶秦简9-1280补释一则

共同探讨法律古籍,整理法律史料,研究法律精神。
2021年10月21日

何有祖 | 读睡虎地秦简《封诊式》札记(三则)

“问之”下一字,原释文未释。张世超、张玉春先生补为“里”,指出“里名事”犹它条之“名事里”。今按:该字作:。下部从肉,上部从又,笔划近于《封诊式》以下“有”字:
2021年10月18日

李洪财 | 释简牍中的“莫食”

李洪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本文原载于《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六辑(王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227-233页。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
2021年10月11日

马力 | 五一广场简《延平元年守史勤言调署伍长人名数书》复原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博士后。本文原载于《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十辑(王沛主编、黄海执行主编,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
2021年9月30日

周海锋 | 岳麓秦简《卒令丙》研究

  十一月壬寅,迁陵守丞睪敢告尉,告仓、启陵、贰春乡主:听书。尉薄(簿)卒,乡各薄(簿)吏、备敬(警)Ⅱ卒、徒隶食足不足数,善薄(簿)上,皆会戊申旦廷,唯勿留。尉下仓,仓传二乡。/丞手。
2021年7月29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 | 华东政法大学出土法律文献研读班:《岳麓书院藏秦简肆》171-172简中的“扃”

本条内史杂律涉及秦官府物资称量标准器的管理与使用办法。自“官县料者”至“平之如用者”的内容亦见于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194简,内容上有些许差别,朱红林在补注岳麓秦简时已经有过详述。
2021年7月26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姚远: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的“弩”

廷愿谒除前解,从今言。府移豫章府:严海昏、艾处:何吏于冯等所匿处得冉所弃弩?不□蒙,当案致。案致曲折,赐报,尽力实核。报到,有增异,正处复言。鲔、顺、酆考问留迟,惶恐。
2021年7月5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韩林妤:读长沙五一广场简牍札记一则

“主守盗”也是由“主守”的职务职责和“盗”的犯罪行为构成,由此可以得出,“主守,盗”的断句更为合理,“主守”即是张斐所讲的“所监求”,“盗”即是“后取”,“主守盗”这个犯罪行为构成“盗赃”罪。
2021年6月21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姚远: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的“安民史”

“府告兼贼曹史汤、临湘言:……记到,汤、县各实核……”。这种连用中“告”多为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下行文书的复录,而“记到”多为下级机关记录针对上级机关的文书要求的处理结果。
2021年6月7日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张伯元:包山楚简所见窃马杀人案

有这样四处明显的疑窦存在,左尹昭却看不出来,这就奇怪了。事实上,明白得很,我们相信,左尹之所以将此案文书收存在自己身边,就是准备复查用的,不是单纯的档案收存。
2021年5月31日

里耶秦简札记一则

过去发现,在出土秦简中有一些重要的事务,如“诊”“题”和“探”等需在县长官之前从事。在文书传递中,也有要求在长吏之前拆封的情况。岳麓律令中亦有规定,如岳麓五中的一则令。该令释文如下:
2021年5月3日

所刊简介|《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九辑)

曹旅宁:中国律令法系的初步形成与发达——论荆州胡家草场12号汉墓所出汉律令名及其相关问题
2021年1月15日

周海锋|岳麓书院藏秦简《置吏律》及相关问题研究

已计而言免之。”“谒者”即担保人,或与“任”连用,《二年律令·史律》“谒任史、卜,上计修法,谒任卜学童,令外学者,许之”,《为狱等状四种》“绥任谒以补卒史,劝它吏,卑(俾)盗贼不发”,“
2019年6月19日

鲁家亮|岳麓书院藏秦简《亡律》零拾

佐弋隶臣、汤家臣,免为士五(伍),属佐弋而亡者,论之,比寺车府。内官、中官隶臣007/0782妾、白粲以巧及劳免为士五(伍)、庶人、工、工隶隐官而复属内官、中官者,其或亡008/2085
2019年5月22日

杨振红|从岳麓秦简看秦汉时期有关“奔命警备”的法律

简398规定,戍亡一日到七日赎耐,超过七日的耐为隶臣,过了三月的完为城旦。而简299规定,当奔命的即受令要奔命奔赴前线的,如果逋亡不行,要处以完为城旦刑,处罚远远重于普通的戍亡。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