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朝阳张朝阳,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本文原载于《中国农史》2022年第1期,第45-50页。小编在编辑时为了方便您阅读,删去了原文脚注,若需引用,请参照原文。内容提要湘江沟通珠江与长江两大水系,航运历史悠久。近些年出土的长沙五一广场简牍表明东汉商人常利用湘江从事贩运活动,那么当时湘江的航运速度如何?2019年底刊布的五一广场简975为我们提供了珍贵史料。结合相关信息,可得出两点结论:(1)简975记录了自长沙郡临湘县至桂阳郡便县的航运,(2)彼时湘江逆流航运速度大约是84.25汉里/每天。关键词五一简;湘江;交通工具;速度;东汉前言:问题的提出湘江由南向北蜿蜒流淌,沟通珠江与长江两大水系,航运历史悠久。根据楚怀王六年“鄂君启节”(公元前323年)可知,最晚在战国时代就已有大规模商舟沿湘江贩运,秦汉时代亦当如此。近年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以下简称“五一简”)的出土,使学界对湘江航运的早期历史有了比较具体的认识。笔者曾关注到东汉商人在临湘(今长沙)租船运米到桂阳(今郴州),这种贩运活动利用的正是湘江水道。那么,彼时湘江的航运速度如何?囿于材料,笔者曾据《唐会要》“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溯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余水四十五里”进行过粗略的推测。但最新刊布的五一简为学界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供了珍贵史料,提供了可能。一、五一简975之内容分析《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叁)》简975记载到:三日发长沙之便,其月十八日到,鱼不雠章这条宝贵的史料反映出交通速度,值得仔细品味:某人于某月三日由长沙出发前往“便”地,当月18日抵达。出发地“长沙”在东汉是郡名。简牍只说“长沙”,按行文习惯,具体地点可默认为郡治临湘。目的地“便”则是桂阳郡属县,在今湖南永兴一带。由临湘到便县,直线距离195千米,约为469汉里。由历时16天可知,速度约为29汉里/每日。由于现实中的交通不可能走直线,实际速度应该更快些。残简末又说“鱼不雠章”,何所指?虽然缺乏上下文,但只有两种可能:一方面,“鱼”可以是自然生物-鱼。长沙是鱼米之乡,五一简常见鱼的买卖。例如下面这条记录:舍辞:十四年五月不处日,倶乘栱船上之沂溪中市鱼。有人名“舍”,于某日乘船到溪中买(或卖)鱼。又如五一简91:郭亭部市不处姓名男子,鲜鱼以作炙,今年正月不处日,持随漻溪水上解止徐舍,卖得米卌四斛。有男子将鲜鱼制作成鱼炙(烤鱼),顺溪流送货上门给客户以换得大米。此外,长沙尚德街东汉简也有:“出钱五十市生鱼”(简086),“出钱卅市鮀鱼”(简086)等记载。如此理解,则简975记录某人携带着鱼抵达异地。相应地,“雠”指“出售”。《史记》有: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如淳注解到:“雠,亦售”。而“章”应该是人名。五一简1014有如下记载:舍主人姓张不处字,章、汎、羽留止船(中)此处提到了章、汎、羽停留在船中,“章”显然是人名。这样,“鱼不雠章”似乎可理解为某人(自临湘出发者)的鱼并没有出售给“章”。或者也可断句为“鱼不雠,章”——某人的鱼没有售出,而由于文字残缺,无法考证“章”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另一方面,“鱼”也可以是人名。例如孔子后人孔鲤,字伯鱼;又如今人名字常见“虎”、“龙”、“凤”等。“雠”字则可通假于“酬”,指报酬。例如:《三国志》有“子许买物,随价雠直”,这里的“雠”就是报酬的意思。若如此理解,则“鱼”就是自临湘出发的旅客,在到达目的地便县之后,却没有将报酬支付给为他提供交通服务的“章”。虽然以上两种解读都可自圆其说,但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到底孰是孰非呢?检索已发表的各类长沙汉简,如东牌楼、五一简、尚德街等,“鱼”字多次出现,但绝少用为人名。更重要的是,五一简974有如下记载:字伯平,集税章等鱼毕已,更僦桂阳便某人在“集税”章等人的鱼之后,又前往桂阳郡便县。这里的“鱼”显然不是人名,而是动物,是运送的货物。由于简974这段内容有“鱼”、“章”、“便”等信息,显然与简975“鱼不雠章”有关联。所以“鱼不雠章”的“鱼”也同样不是人名,而是指自然生物—鱼。这个结论为我们推导残简记载的交通方式提供了重要线索。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