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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漫丨她将侵犯冠以“爱”之名......
林丽,是某大学的大三学生热衷追星的她,为“爱豆”打榜购买周边产品、参加粉丝见面会渐渐地这样“烧钱式”的追星让她的生活难以为继在一次机场追星接机的过程中林丽和其他“志同道合”的粉丝聊天时发现了一个赚钱的路子——买卖明星行程信息随着她开始用这种方式“支持”自己的追星事业一个“潘多拉魔盒”在她面前打开......难道偶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就没有隐私权可言了吗?他们的航班、高铁购票信息就不算公民个人信息了吗?策划: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苏州吴中检察微信号|szwzjiancha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