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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佳木斯市郊区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市县、部门联动,同步实施”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集中开展郊区“双百”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岗位及名额共13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1人。详见《郊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与选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不低于国内985高校在《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6.具备干部身份的经济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以报名。7.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8.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引进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0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地址: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加油站后身),友谊街道友谊路12号。联系电话:0454--8560943,13945450143。所需材料:1.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引进。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盖章)或本人档案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3.《郊区区属事业单位经济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4.涉及资历评价加分的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党派)所出具的介绍信。(二)资历评价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进行资历评价审核打分,资历评价分值按比例计入总成绩。1.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2分。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加3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加2分,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加1分。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加1分。(三)面试1.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面试岗位与应考人员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差额调剂”“合并岗位”或“取消岗位”等办法进行处理。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将委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主要考核面试者经济领域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得分×80%+资历评价得分(按百分制换算)×20%。4.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四)考察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各岗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方式,加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高者为拟考察对象。拟考察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考察方式。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被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msjq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四、政策待遇在落实现行郊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的同时,还同时享受以下待遇。1.对引进佳木斯市域外人才,在本地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郊区人才公寓;对购买郊区辖区内新开发小区房屋的引进人才,由郊区住建部门协调开发单位争取折扣优惠并协办相关手续。2.配偶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协调对口安置;无工作单位的,可协调安排社区网格员或介绍到企业工作,积极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解决工作问题。3.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佳木斯市郊区区域内择校一次。4.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首个聘期内可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5.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医院就诊时享受“一免五减”政策,即:免收挂号费,按一定比例减收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手术费、床位费,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6.引进人才每年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医院进行1次免费健康体检。五、其它事项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2.此次“双百”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郊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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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汤原县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NEWS★按照《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市县联动,同步实施”的原则,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集中开展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经济人才引进和县域企业经济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发布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此次引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协同组织实施。二、引进计划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经济人才7人,县域企业计划引进经济人才5人。详见《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汤原县县域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三、引进条件(一)学历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批次)、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2)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院校在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教育)。(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与人才引进计划中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2、企业引进人才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年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4.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要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在近三年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行政拘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汤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9.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四、引进办法(一)县域企业引进人才市县两级发布公告后,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协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拨打电话咨询报名。报名电话:0454-7613524(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人才引进。1.信息发布: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同步发布招聘信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公告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29日2.报名:此次人才引进采用邮箱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岗位1个。报考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创建文件夹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文件夹内按照顺序依次排列以下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③学信网打印的《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认证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④附件3《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个人诚信栏需本人手写签名)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③需从本科阶段至最高学历,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不予聘用。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会由专门人员电话联系考生本人,请保持手机畅通,如未接到来电请致电咨询。事业单位报名指定邮箱:tyzzbrcb@126.com联系电话:0454—7626001;18003668622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7日15:00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审查通过后上报县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4.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通过面试进行,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核面试者经济领域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及格,不予引进。县委组织部将评审结果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将通过今日汤原公众号、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通过专家评审人员进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对有工作经历人员,还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被录用。考察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核实考生应具备条件等情况,如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6.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通过人员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7.审核: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8.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通过今日汤原公众号、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编等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才在汤原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五、纪律监督1.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不得参加汤原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选调、人才引进等工作,并由县委组织部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2.引进人才过程中,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汤原县纪委监委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专家评审过程中,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六、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待遇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批次)、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安家补贴分三次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发放30%,在我县工作满两年发放40%,满三年发放剩余30%。“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批次)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批次)不享受安家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和生活津贴。引进人才服务期内不允许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享受的安家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津贴要如数返回。2.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3.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县域内择校一次。4.关心引进人才的文化生活,我县公园、文体场馆等公共服务为引进人才提供优惠,营造好吸纳人才的软环境。5.引进人才配偶有意愿来我县就业的,可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工作。6.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事业单位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首个聘期内可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7.在企业工作满三年,工作表现优秀的,鼓励其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需缺高学历人才引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倾斜。七、其它事项1.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主要领导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否则取消报考资格。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3.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4.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汤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4—7626001;18003668622附件1: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pdf附件2:汤原县县域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附件3: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pdf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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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抚远市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依据《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经抚远市委、市政府同意,集中开展抚远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如下:一选聘岗位及名额共3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需缺人才14人(详见附件1)。其中:抚远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5人、抚远市经济合作中心5人、抚远市财政事务中心4人。二选聘范围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考。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与选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6.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7.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5.与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选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至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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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优良环境,以更加开放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引进人才,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经济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15名,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二、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2.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身心素质,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3.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双一流”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政府经济部门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按周年计算。)5.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要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985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院校全日制统招硕士、全日制统招博士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人员;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人员;在服务期内的项目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存疑尚未作出处理(或认定)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被执行过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前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亲属回避制度)。三、报名时间及方式(一)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通过网络媒体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0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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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桦川县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开展全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佳人领办发〔2021〕4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中开展桦川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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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佳木斯市东风区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按照《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开展东风区区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会计3名、统计员1名。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5.“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6.符合企业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在原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有效期的。3.与原单位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虽终止、解除但有经济纠纷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因身体原因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的。7.其它不宜招聘情形的。三、报名方式(一)信息发布: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通过网络媒体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动员和鼓励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至9月20日15:00(三)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到企业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进行。审核资格时需携带本公告列明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四)报名电话:0454—8358051(五)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企业进行现场报名。四、选聘程序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应聘、签订合同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人才引进。1.资格审查:报名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企业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具体应聘时间及地点。2.应聘:采取现场应聘方式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企业成立应聘考核组,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3.签订合同:企业确定录用人员后与其依法签订合同。五、政策待遇1.在企业工作的,可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的薪酬方式。2.聘用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在区属各小学可自主择校1次。3.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协调介绍到企业工作,积极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解决工作问题。4.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探亲休假。5.在企业工作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连续3年企业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取得相应岗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区人社局考核认定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通过集中统一考试后,可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落实事业编制,安排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六、其他事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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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佳木斯市向阳区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按照《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市县、部门联动,同步实施”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集中开展向阳区区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佳木斯联农农机配件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经济运行分析师5名。二、引进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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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富锦市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按照《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市县、部门联动,同步实施”的原则,经富锦市委、市政府同意,集中开展富锦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市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选聘岗位及名额(一)富锦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其中:富锦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名、富锦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4名、富锦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名、富锦市财政事务中心1名。(二)富锦市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2)。其中:富锦市粮都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名、富锦大米集团有限公司2名。二、选聘范围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考。三、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与选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5.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7.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5.与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选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8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选择报考单位、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电话:0454—2728809。(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方式电话通知。(三)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并且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1.资格确认。报名考生根据电话通知,携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须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审核工作。报名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2.面试。通过资格确认,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粮都富锦和先锋富锦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者经济领域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四)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对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五)审核。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同时调取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六)会议审定。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一形成《经济人才选聘拟录用人员的意见》,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市委编委办公会议审议。(七)公示及办理落编等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一对拟录用人员在粮都富锦和先锋富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编等手续,企业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出具试用期满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五、政策待遇对选聘的“双百”经济人才在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富发〔2020〕7号)等已有政策待遇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暂行规定。1.安排家属就业。引进人才随迁家属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安排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提供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如户籍不在本市辖区且在富锦市域内没有房产,3年内可申请居住人才周转房。3.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在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就诊时享受“一免五减”政策,即:免收挂号费,按一定比例减收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手术费、床位费。4.安排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富锦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5.晋升职称。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晋升职称开通“绿色通道”,不受学历、资历、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6.在企业工作的,可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的薪酬方式。7.在企业工作的,工作表现优秀,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落实事业编制,继续在企业工作。附件1:富锦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pdf附件2:富锦市市域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附件3:富锦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附件4:富锦市市域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附件5:富锦市引进经济人才诚信承诺书.doc附件6: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富发-2020-7号).pdf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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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同江市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依据《全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及《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同办文﹝2021﹞8号)文件精神,经同江市委、市政府同意,集中开展同江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人才原则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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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桦南县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依据《桦南县加强人才引进与开发的政策意见(修订)》(桦人领发〔2021〕1号)、《关于“双百”经济人才选聘配套政策待遇的暂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中开展桦南县“双百”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