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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佳木斯市郊区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佳木斯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市县、部门联动,同步实施”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集中开展郊区“双百”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岗位及名额共13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1人。详见《郊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与选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不低于国内985高校在《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6.具备干部身份的经济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以报名。7.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8.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引进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0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地址: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加油站后身),友谊街道友谊路12号。联系电话:0454--8560943,13945450143。所需材料:1.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引进。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盖章)或本人档案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3.《郊区区属事业单位经济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4.涉及资历评价加分的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党派)所出具的介绍信。(二)资历评价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进行资历评价审核打分,资历评价分值按比例计入总成绩。1.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2分。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加3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加2分,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加1分。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加1分。(三)面试1.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面试岗位与应考人员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差额调剂”“合并岗位”或“取消岗位”等办法进行处理。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将委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主要考核面试者经济领域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得分×80%+资历评价得分(按百分制换算)×20%。4.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四)考察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各岗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方式,加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高者为拟考察对象。拟考察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考察方式。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被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msjq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四、政策待遇在落实现行郊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的同时,还同时享受以下待遇。1.对引进佳木斯市域外人才,在本地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郊区人才公寓;对购买郊区辖区内新开发小区房屋的引进人才,由郊区住建部门协调开发单位争取折扣优惠并协办相关手续。2.配偶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协调对口安置;无工作单位的,可协调安排社区网格员或介绍到企业工作,积极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解决工作问题。3.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佳木斯市郊区区域内择校一次。4.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首个聘期内可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5.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医院就诊时享受“一免五减”政策,即:免收挂号费,按一定比例减收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手术费、床位费,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6.引进人才每年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医院进行1次免费健康体检。五、其它事项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2.此次“双百”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郊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