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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吉安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
日前,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生态,体现教育公平。实施范围全市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实施原则1.均衡原则。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均衡。2.公开原则。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3.随机原则。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等,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面试、测评等。4.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重点工作1.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各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同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阳光分班”工作原则上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尚不具备信息化分班技术的县区可以以学校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2.严格工作流程。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应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阳光分班”工作方案,研究细化举措,有序组织实施。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家长、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分班结果一经确定第一时间公开,并将结果上传至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相关模块(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分班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鼓励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分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实行“阳光分班”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正在开展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结合有关要求,认真对待、周密部署,要切实落实学校负主体责任、教体部门负监管责任的相关要求。2.强化监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公开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分班结果和咨询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新生按时入学和社会秩序稳定。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执行“阳光分班”制度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分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处理结果与学校绩效评价、班子考核等相挂钩。市教体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把各地“阳光分班”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综合考核的内容。3.积极宣传。各地要广泛利用各种手段,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方法和程序,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