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有关企业等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武科计(2018)60号)和《武汉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武临开规(2018)2号)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现启动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科技企业类认定补贴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2018年度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区科经局认定并经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2.如属统计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研发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对象,需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完成年度相应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3.同一年度同时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产品登记备案的,不重复补贴;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备案通过的不予补贴。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不予补贴。2补贴标准1.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2.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获批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3.对新获批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贴。3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1.《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2019年度科技企业类认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获批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文件或其他证明,高新产品备案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不需要提供该项材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