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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我市年轻干部源头储备,夯实淮安“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发展的人才基础,依据《淮安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淮组通〔2018〕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名校优生”引进工作的意见》(淮人才〔2018〕4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引进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02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A:(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2)取得近3年ARWU世界大学最高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B:(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非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毕业生。C:(5)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研究生。(6)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