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根据《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42名。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苏州大市生源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2.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3.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