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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进口美国牛肉问题(通称为美牛问题)始于2007年。进口美国产牛肉被台湾地区认为是与美国重启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与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赴美免签证、对台军售等加强台美关系的重要关键措施。但另一方面美国牛肉曾出现疯牛病、残留瘦肉精等问题。因此是否该比照美国、日本、韩国等标准,容许进口或自行生产牛肉中残留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以至该不该开放进口便成了争议性议题。这不单纯仅与食品安全领域相关,也涉及台美双方的贸易、政治与战略关系[1]。原因背景疯牛病2003年,美国证实出现疯牛病,被列为疫区。各个国家与地区纷纷禁止美国牛肉进口。瘦肉精在经过动物实验确认莱克多巴胺在动物的代谢反应和中毒剂量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1999年开始容许莱克多巴胺被添加至牛猪饲料中,用来增加牛猪瘦肉比例,但是禁止直接使用于人体。欧盟则采禁用立场。2002年,因为发生中毒事件,中国大陆公告禁止在动物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也在禁止之列。2006年,台湾地区公告,禁用莱克多巴胺。但是,2012年只开放牛(肌肉)残留莱克多巴胺0.01ppm以下。[2]2012年7月6日,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通过莱克多巴胺残留标准草案,牛肉、猪肉的残留量为10ppb。[3][4][5][6]利益关系1、台湾地区的畜牧业,平均一年的饲料用量达八百万公吨。每公吨饲料所需瘦肉精约五百元(新台币),若开放使用瘦肉精,估计一年瘦肉精需求量可达四十亿元(新台币)。[7]2、瘦肉精可以减少饲料使用、降低成本。[8]3、禁止含有瘦肉精残留的肉类进口,是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可以保护台湾地区畜牧业者;但若查验无法确实执行,则无法有效杜绝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入境。4、对于瘦肉精的开放,美方给台湾地区下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台湾地区的执政党部会为了对美关系而倾向开放,但在野党都会反对。如2007年“卫生署”预告残留标准,并通报WTO,预计在国际制订残留标准后予以开放[9],最后在猪农及健康团体强大的压力下,不得不禁用瘦肉精[10];时任“农委会”主委的苏嘉全在事件当时虽然表示如果医疗单位证明适当使用的瘦肉精对畜牧业有帮助,那么禁止瘦肉精就没有道理[11],但在野后则表示不应畏惧美方施压。[12]本案亦隐然涉及传统上对台湾地区友好的美国农业州(如由北至南的蒙大拿州、南达科他州、爱荷华州、内布拉斯加州、密苏里州、堪萨斯州、奥克拉荷马州、德州等)之联邦参、众议员及州长和州议会等政要的继续支持:台湾地区与美国重启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