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套住房!第二批网上申报下周开启
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2个住房项目,共计661套房源下周要申报啦!简单回顾第一次申报:3月9日,“i龙华”公众号推送了“702套住房明起申报,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推文(点击蓝色字体回顾),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结合房源和第一次实际申报情况开启面向龙华区符合条件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第二批次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具体情况如何?一起来回顾下房源相关情况01房源概况特别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企业申报时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02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承租企业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企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一)定向配租主体: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21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详见附件1),已按2022年定向配租标准享受保障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配租。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二)定向配租对象: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4月14日 下午 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