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标准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也好意思发布出来?

人民日报林治波社长发出灵魂拷问:你们是没有常识,还是没有良知?

母子乱伦:和儿子做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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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多家险企紧急下架新冠确诊责任保险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随着防疫政策的松动和变化,多家保险公司对包含新冠确诊责任的保险产品采取了紧急下架的调整处理。譬如,水滴保小程序上推出的“水滴新冠防疫险”目前已处“产品售空”状态,无法正常投保。在支付宝蚂蚁保平台上,与防疫相关的专属保险产品,仅剩一款人保健康的“疫安心·防疫保(含新冠”),但该产品明确列明其保障范围为新冠重症/危重症住院津贴,传染病(含新冠)住院(含方舱)津贴。美团保险平台上的“新冠抗疫保”已无法搜索到。而在不久之前,华泰财险的新冠疫情保障险也已下架。对于此轮包含新冠确诊责任的保险产品下架潮原因,某保险公司人士透露,主要是现在确诊新冠的病例越来越多,预期赔付率比较高,所以紧急下架产品。专业人士认为,目前的防疫政策放开之后,未来被确诊新冠的概率明显提升。从保险原理而言,保险公司承保的是一个不确定性风险,当这种风险概率提升到一定程度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可能将面临较大的赔付风险,因此就没有可保性了。不过在专业人士看来,停售只能针对新的保险合同,对此前已承保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能单方面随意取消。“如果未经通知直接取消保单,将违反保险法要求。”从其他保险市场情况来看,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也曾经历过与目前大陆相似的情形。今年以来台湾市场防疫险理赔持续飙升,上半年赔款破百亿,超过保费收入3倍之多;至9月12日,理赔金额已经高达901.76亿元,而保费收入合计仅为55.23亿元,理赔金额已是保费收入的16.32倍。2020年底,台湾产物保险公司卖出全台第一张防疫保单,因保费便宜且理赔规则简单而大受追捧,但一个月热销逾400万张后便被提前喊停。2021年5月,台湾地区疫情陡升,掀起第一波该保单的理赔潮。由于该产品理赔金额达19.6亿元,加上费用支出最终大亏8亿,对公司偿付能力造成影响,导致该保险公司不得不在后续采取增资等措施。事实上,防疫险在国内的发展一直经历比较多争议。今年年初,与疫情相关的“隔离险”多次登上热搜,围绕中低风险地区、居家隔离情境下理赔纠纷层出不穷。监管部门在业内发布紧急通知,对“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的有关问题进行规范,责令整改。后续调整的涉及隔离保障的保险产品对于承保范围划定更为严格,均将“确诊”“集中隔离”列为明确赔付条件。但随着防疫政策的松动和变化,以及未来新冠确诊人数的预期上升,保险公司不得不对产品进行再次调整,以控制赔付情况。业内普遍认为,未来产品的保障重点是在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上。(陈城伟
12月17日 下午 9:30

平安银行推出平台数字贷,助力后疫情时代物流行业复苏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走出疫情阴霾,近日,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创新业务模式,为货运司机打造了专属运费融资产品——平台数字贷。平安银行此次推出的平台数字贷,是与西安货达网络科技公司合作开发的一款物流金融服务产品,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此款产品将综合金融服务全面嵌入货物运输流程中,货运接单APP同时连接司机(物流企业)、货主和金融机构,三者紧密结合。银行利用网络平台的大数据,对货主和司机的历史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在司机接到货物运单后,司机可以直接在货运接单APP上进行申请,无需质押、担保,银行就直接为司机提供运费、过路费、ETC费用垫付等。全流程仅需4分钟,支持自动放款,操作简单、流程便捷。该产品是面向资信良好的司机的个人信贷服务,是无需抵押担保的贷款。银行对司机信用的风控逻辑,主要是在区块链技术下订单数据真实、不可篡改,保证运输数据的真实性,以此作为数字征信。同时,平安银行针对不同行业、经营体量的货主,尤其聚焦制造业、大消费场景,根据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融资产品,满足所有网络货运参与主体的资金需求。截至2022年11月,平安银行厦门分行网络货运平台数字贷已累计发放运费融资近5万笔,金额超过1亿元。物流金融服务接入网络货运平台(货运接单APP),通过该项在线供应链融资服务,一方面,可实现数字信用变现及时获取急需的发展资金,承接更多运输业务;另一方面,可有效提高平台的支付结算效率,稳固网络货运平台和承运司机的合作关系,吸引更多的司机入驻平台,提升平台的影响力,降低运营成本。(王艺璇
12月16日 下午 9:30

基金公司“跑路” 咋办?北京首例私募基金投资人代表起诉交易关联方案件宣判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一、管理人人间蒸发,投资人行权受阻某基金公司管理着多只私募基金。自2016年起,包括鲁先生在内的中小投资者陆续购买了该基金公司推出的多支母基金。不久,经由基金公司操作,多支母基金向其下层基金某1号基金进行了大额投资。同年9月22日,基金公司代表1号基金作为委托人通过银行向贵州某公司发放贷款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24个月。然而,就在银行放贷1年多后,2018年6月,这家基金公司却出现在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失联私募机构的名单上,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也被注销。2019年11月,在1号基金召开的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资人代表们一致同意终止基金运作、对基金进行清算,并推选鲁先生、曲女士、黄先生3人作为1号基金代表,同时决定成立清算组。因管理人失联,投资人对1号基金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况无法准确掌握,2019年12月起,1号基金的托管银行、清算组代表多次联系委托贷款的受托银行,希望银行能够提供银行流水、履行委托贷款合同的相关手续等材料。然而,该银行在提供了基金公司账号向基金托管账号转款5000万元,以及后续转入贵州某公司账户5000万元的流水情况后,却拒绝再提供其他信息资料,理由是无法确认清算组的法律主体身份。无奈之下,曲女士、黄先生委托鲁先生以其名义起诉受托银行,希望法院判令该银行配合提供贷款资料信息。诉讼中,被告银行辩称,相关材料涉及基金公司的隐私,银行没有义务向鲁先生或其代表的基金提供资料。二、法院:持有人大会决议有效,投资人代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在基金正常运行过程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对除基金正常投资管理活动之外的、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特定程序和表决原则进行决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合法权限范围内经过正当程序作出的符合份额持有人集体利益的决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管理人和托管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从鲁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相关表决是参加大会的投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鲁先生作为授权代表向某银行提起民事诉讼具有合法权利来源。而被告银行对1号基金负有相应的信息提供义务,不存在对基金公司的隐私保护问题。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投资人鲁先生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判令被告银行向1号基金提供委托贷款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法院同时强调,鲁先生仅作为代表代为收取相关资料,其后的信息运用仍应由1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该案主审法官王丽英表示,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剩余财产的最终权利人,在私募基金合同存续期满及基金清算阶段,如管理人缺位且更换新的管理人存在机制保障不足和现实困难,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托管人的参与下直接处理相关事项,这有利于投资人权益的保护和信托目的的实现。(王姝媛
12月14日 下午 9:30

数字经济时代个性化定价的法律规制——以利益平衡为视角 | 金融法苑

数字经济时代个性化定价的法律规制——以利益平衡为视角作者:朱建海,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来源:《金融法苑》总第108辑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编:彭冰本辑执行主编:范正阳中国金融出版社2022年9月出版,北大法宝V5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等期刊数据库收录,更多信息请登录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站(www.finlaw.pku.edu.cn)和关注微信平台(“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Pkufinlaw”)查看摘要: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分析使得基于消费者“画像”的价格歧视即个性化定价得以实现。这种定价模式不仅可能带来消费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还可能造成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冲突,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种定价模式存在较多质疑。鉴于个性化定价对消费者福利及社会总福利的“混合”影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个性化定价需逐案评估,不宜直接否定乃至事先禁止,而应将关注重点放在缓减消极后果和利益冲突上。在解决个性化定价涉及的利益冲突问题时,要脱离单维度规制路径,从宏观的法律制度选择和微观的规制措施建构两个层面构建一个系统性的利益平衡机制。关键词:个性化定价
12月13日 下午 9:30

欧盟最高法院取消最终收益所有权(UBO)登记公开,反洗钱监管放松 | 法经资讯

interest)的相关方可以获得信息。国际调查需要同时关注成千上万的公司,如果调查人员必须证明每项请求的合理性,可能无法发掘出企业背后的关系网。俄罗斯反对派领导人阿列克谢-纳瓦尔尼(Alexei
12月11日 下午 9:30

老鼠仓大案 九泰基金实控人被禁入市场5年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12月1日晚,九鼎投资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九鼎投资实控人、时任公司董事吴刚于2021年9月28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九泰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在2016
12月8日 下午 9:30

浅议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兼论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情节严重”之认定标准 | 金融法苑

浅议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兼论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情节严重”之认定标准作者:李菁菁,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来源:《金融法苑》总第108辑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编:彭冰本辑执行主编:范正阳中国金融出版社2022年9月出版,北大法宝V5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等期刊数据库收录,更多信息请登录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站(www.finlaw.pku.edu.cn)和关注微信平台(“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Pkufinlaw”)查看摘要: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是我国第一起因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入罪的案例,案涉违法所得的认定为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作为一种短线操纵手法,在其违法所得认定上应与传统“建仓-拉抬-出货”等长线操纵手法的违法所得认定方法相区分。在违法所得的计算区间、交易量和价格三个方面,分析了唐汉博案对违法所得认定上存在的问题。从计算区间的角度出发,该类短线操纵的违法所得计算起始点更宜认定为第一次虚假申报的时间;计算的终点也应分类型加以认定。从交易量的角度出发,仅建仓未平仓的交易可不计入违法所得。从价格的角度出发,买入价格可以采用虚拟成本的方法,不用考虑系统性风险造成的价格波动因素。现有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存在两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其中撤回申报量标准以“日”为单位标准过高,且市场跟风申报较多也会导致操纵行为达不到入罪标准;而违法所得标准与操纵者造成的市场损失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距,以实际经济利得衡量市场损失并不准确。对于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或可以价格偏离正常点位的程度计算市场中交易对手的损失,来作为衡量该类操纵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的标准。关键词:操纵市场
12月7日 下午 9:30

程序裁量视角下的证券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范分析 | 金融法苑

程序裁量视角下的证券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范分析作者:胡大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意见)来源:《金融法苑》总第108辑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编:彭冰本辑执行主编:范正阳中国金融出版社2022年9月出版,北大法宝V5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等期刊数据库收录,更多信息请登录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站(www.finlaw.pku.edu.cn)和关注微信平台(“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Pkufinlaw”)查看摘要:借助于在调查阶段的程序嫁接,《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赋予证监会自主选择以行政处罚或是适用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即通俗理解的“行政和解”)进行执法的裁量权。第一百七十一条蕴含的程序裁量权,催生出行政处罚、适用承诺制度两种行政作用方式协同配合、共谋监管执法目标的现象,蕴含着不同主体、多元权利义务相互交织的复合型法律关系。国务院2021年制定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大幅度放宽了前期试点阶段“行政和解”的适用条件,在强化程序独立性、提升执法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同时,实现了新制度与原有行政处罚制度的有机融合。承诺制度使整个证券执法过程在规范体系、价值追求、与涉案当事人的关系、评价标准等方面发生变化。关键词: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11月29日 下午 9:30

新冠疫情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相关损失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对此,北京金融法院在《2022年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中以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进行了解答。2019年3月27日,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期间为2019年4月1日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承保范围为: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双方约定,保险人按照该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019年3月27日同日,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项下营业中断保险(保险期间为2019年4月1日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承保范围为:由营业中断引起的毛利润、租金收入损失及工作成本增加,即由被保险人财产一切险项下可保事故而引起的营业额减少、工作成本增加。后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相关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内容显示为“此次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损失的原因不在保单承保范围内”。对此,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二审法院针对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营业中断保险条款以及特别条款(关闭条款)对当事人的主张一一作出了回应。首先,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能基于“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第五条主张直接物质损失,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并未对房屋造成直接物质损害。根据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第五条约定,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根据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第四十一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诚然,在没有排他性约定的情况下,新冠肺炎疫情属于意外事故,但在本案中新冠肺炎疫情并未对房屋造成直接物质损害。二审法院认为,直接物质损害通常应为有形物质发生结构性、物理性的变化而造成的损失。基于疫情原因造成的房屋使用价值的降低(如商场无法正常营业)与房屋物理破坏分属不同性质概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谓使用价值的降低,直接影响的是其可期待的经营利润损失(间接损失),并非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所指向的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失。其次,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能基于“营业中断保险条款”第三条主张毛利润损失,因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证明被保险人所使用的物质财产损失与经营利润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营业中断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毛利润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不难看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至少需要证明三大因果关系:第一,因新冠疫情的发生,被保险人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第二,因物质财产受损,被保险人的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第三,因营业干扰或中断,遭受毛利润损失。二审法院认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主张的房屋使用价值的降低抑或丧失使用价值并非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损失,即上述第一层因果关系不成立,至于房屋使用价值的降低抑或丧失使用价值仅仅是疫情原因导致收入减少的客观表现。最后,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能基于特别条款第8条主张权利。营业中断险保险条款中的特别条款约定,本特别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特别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第8条关闭条款(包括因传染病引起的关闭)规定,兹经双方同意,依据本保险单的条件,由于食物变质或被污染或传染病,遵照卫生主管当局的指示关闭营业处所/设施,使营业中断或受到干扰所引起的损失,不论营业处所或其内的被保险人财产是否遭受损坏,均应视作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使用的财产遭受损坏所引起的损失。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政府部门针对群体性聚餐活动进行管控,但并未禁止餐饮企业对外经营以及禁止消费者进行堂食就餐,卫生主管部门在疫情期间并未下达关闭通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主张的“关闭营业处所”的实际状态无相应事实依据。北京金融法院进一步指出,新冠疫情从发生至今已两年有余,对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均产生了重大影响。保险虽系射幸合同性质,具备一定的损失填补功能,但并非万能之措施。保险公司应否赔付的前提系事故的发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赔付的范围,亦即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的原因应属保险承担赔付责任的范围,反之亦然。此乃保险法上近因原则适用规则。近因原则提供了保险事故原因认定的方法,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赔偿责任认定的准确性,减少理赔纠纷,促进理赔的公平公正。若任何原因导致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进行赔付,则其利益必然受损,不仅有违公平原则,亦会导致权利义务失衡。(梁嘉驰
11月27日 下午 9:30

“分红式减持”再现,腾讯减持90.9%美团持股!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11月16日,腾讯宣布以分发特别红利方式,将其所持有约9.58亿股美团股票分发给股东,分派比例为10:1(每持有10股腾讯获派1股美团)。以11月15日收市价每股166.4港元,此次待分派的美团股份的总市值约为1594亿港元。腾讯表示,在宣派实物分派美团股份及集团董事会代表辞任后,美团将不再作为联营公司列账。事实上,这并非腾讯第一次发放联营公司股份作为股息大红包。早在去年12月23日,腾讯就公告计划将所持有的约4.6亿股京东集团股份作为中期股息派发给腾讯股东,合资格股东持有每21股股份获发1股京东集团A类普通股;派发完成后,腾讯持有京东集团股份占比将从17%降至2.3%,不再为第一大股东;腾讯总裁刘炽平也将卸任京东董事。腾讯此种将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当成股息或红利来派发的方式,在实践中被称为“分红式减持”或“减持式派息”,这是腾讯控股在分红派息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对公司而言,通过“分红式减持”来回报投资者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支付,不会引发现金流紧张的问题,继而不会对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对投资者而言,“分红式减持”也可能增加投资者所得红利的不确定性,甚至以缩水的可能性居多。比如,每21股腾讯股票派送1股京东集团的股票,对应12月22日的收盘价,相当于是每21股腾讯股票派送279港元红利。但方案公布后,对京东集团的股价构成压力,导致京东集团股价下跌,如12月23日京东集团股价下跌7.02%,报收259.60港元,这也意味着腾讯给股东的分红每21股缩水了近20港元。但总体而言,业内人士认为,在各种减持方式中,以分派股息形式降低所持公司股份份额,以解除对联营公司的控制权,被认为是目前对标的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冲击最小的方式,也充分符合腾讯“数实融和”的发展战略。(王姝媛
11月24日 下午 9:30

国际学术文献综述(第二十七期)

文章首先梳理了自1933年美国证券法颁布,至2021年,最高法院对证券法案件的态度。总体而言,最高法院对证券法的态度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在罗斯福新政的背景下,对“金融的社会控制”(social
11月23日 下午 9:30

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率先落地北京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并启动认股权登记和转让综合服务试点,这也是该项综合服务在全国的首个试点。根据证监会函复,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将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法定私募证券交易场所的功能定位和基础设施,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建设认股权的确权、登记、托管、结算、估值、转让、行权等一系列综合服务的试点平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试点重点为认股权的各类持有方提供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登记、估值、转让等服务,着力畅通认股权全生命周期的良性循环,更好的解决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股权是一种选择权,是指企业按照协议约定授予股权投资机构在未来某一时期认购一定数量或一定金额的企业股权(或股份)的选择权。近年来,认股权逐渐成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拓宽外部股权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向更多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一个重要工具。北京银行通过下属子公司与两家企业签署认股权协议,率先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认股权登记和转让综合服务平台成功落地了两笔认股权试点登记业务。(潘美慧
11月22日 下午 9:30

从零思考公司法修改| 金融法苑

「金融法苑(2021总第一百零七辑)【中国金融出版社自营直供】」点击文章顶部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订阅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微信号
11月21日 下午 9:00

现代毒丸计划被触发第一案分析——Versata v. Selectica案的启示 | 金融法苑

5%的股东,这限制了其股票购买或出售可能影响所有权变化计算的股东数量;二是为了阻止现有的5%的股东获得更多的股票,这限制了5%的股东的股份购买行为被纳入所有权变化的计算范畴。[32]
11月15日 下午 9:00

“承兴系”涉300亿虚假供应链融资一审宣判!罗静因合同诈骗、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判无期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有“商界木兰”之称,靠虚假供应链融资生意一度风光无限的“承兴系”实控人罗静,于2019年6月被警方刑拘。时隔三年,2022年11月1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承兴融资案罗静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及行贿等依法做出了判决,其中罗静被判合同诈骗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罗静的妹妹、“承兴系”资金部负责人罗岚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其余涉案的“承兴系”员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承兴系”罗静案在2019年6月爆雷案发。起初是2019年7月5日上市公司的连环公告引发的资本市场变动,随后公告关联的公司之间相互“推卸”,事件影响迅速发酵扩大,供应链爆雷、涉嫌经济诈骗、伪造合同等匪夷所思的事情陆续曝光。罗静案爆发后,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发现,罗静案涉及金额超300亿元,多家机构卷入其中:歌斐资产为承兴系提供债权供应链融资规模34亿元,摩山保理提供融资规模28.9亿元,以及云南信托15.83亿元和湘财证券5.6亿元等企业提供的融资……1.
11月13日 下午 9:00

基金经理道歉太过诚恳,基金公司竟“临时修改”季报?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近日,一份堪称“史上最坦诚”季报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上一季度,上述基金经历了净值大幅下跌。三季报显示,该基金三季度净值下跌25.82%,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15.64%,跑输业绩比较基准10.18个百分点。10月26日,华瑞柏泰基金经理何琦在某港股通基金三季报中撰写了一份“最坦诚”的道歉。其中写道:“这一年来,我也在反思自己的投资理念和心态,一是过于天真;二是止损不够坚决;三是对于周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分析末尾,他表示,这是他今年作为基金经理最大的投资败笔,对于今年净值大回撤,非常抱歉和难过。截至三季度末,何琦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达98.85亿元,不过,从产品类型来看,以指数基金为主,旗下共4只ETF,以及2只ETF联接基金,其中,规模最大的一只ETF为其与公司另一知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3只基金2022年以来净值大幅下跌,客观方面来看,有宏观环境的影响。3只基金重仓的标的都涉及港股市场。2022年以来,港股整体回调幅度比较大。最重要的方面,还是基金经理的管理和投资选择。从何琦担任基金经理任期回报可以看到,他管理的基金仅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混合回报为正,收益仅8.54%,其他基金回报收益全为负,多只基金的任职回报跌幅超过50%。然而,现在打开相关基金的三季报时可以发现,分析末尾基金经理大部分诚恳道歉言论没了,仅留下了对市场行情未来的展望。10月28日,华泰柏瑞基金发布的一则公告,更正了华泰柏瑞基金旗下由何琦管理的三只基金的三季报,将基金经理部分诚恳道歉删掉。实际上,三季度上下起伏的基金净值,令不少基金经理产生心理波动。对于后市,源乐晟资产表示,从半年时间维度来看,市场后续存在向上修复的可能性。若市场悲观预期得到修复,经济和流动性见底,市场向上的空间将会较大。(蔺绍春
11月12日 下午 9:00

A股首例投资者向造谣者索赔案立案!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一、因自媒体造谣,长春高新市值惨遭重创2022年8月17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对外发布《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当日,微信公众号“华招医药网”发布文章称,浙江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品种目录并未对外公布,但据业内传出消息,第三批将分化药和生物药两组展开并附图,其中生物药包含人干扰素a1b(重组人干扰素a1b)。此后,微信公众号“药闻康策”转发“华招医药网”上述文章。至次日的8月18日上午11∶23分,雪球网用户“股坛一手哥”将“药闻康策”所转发文章的截图发布在雪球论坛,使该消息快速发酵。据前述自媒体发布的信息,长春高新主要盈利产品重组人生长激素就在集采名单内,而市场认为,一旦纳入集采,长春高新业绩将会发生大幅缩水。随着上述消息的发布以及传播,长春高新股价于8月18日封死跌停,当日市值蒸发超90亿元,一个月内蒸发250亿,跌去27%。不过,上述自媒体发布并传播的消息后被证实为假消息。依据浙江省8月23日发布的集采品种目录显示,相关生长激素产品并不在内。记者注意到,“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早已删去了涉及虚假信息的相关公众号文章。二、法院正式立案,170余位投资者参与首批索赔事件发生后,9月19日晚间,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发布《长春高新(SZ000661)投资者征集方案》,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长春高新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据悉,这是A股市场首次投资者因虚假消息遭受损失而向造谣者索赔。征集方案中,证据显示:“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等自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导致长春高新股票暴跌的严重后果,扰乱了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应当依法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据悉,征集方案发布后,共有超过1800位投资者报名参与索赔。经过筛选后,将有170余位投资者参与到首批索赔中,还有1630位陆续加入。从持股数2000股以下到10000股以上,均有投资者代表参与其中。该案原告代理律师表示,11月3日,已接到法院关于该案正式立案的通知,此次立案的案由为“证券纠纷”,有望在今年内首次开庭。(王姝媛
11月10日 下午 9:00

四方面备战个人养老金业务 中信银行打造一站式养老金融服务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驶入快车道。一、个人养老金发展细则落地
11月9日 下午 9:00

金融不良债权执行案件的困境及对策建议——以J省N市涉金融不良债权执行案件为样本 | 金融法苑

(二)普通主体作为受让人在金融不良债权执行案件中占比高本文所称普通主体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不良债权市场上,我国对专门处置不良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
11月8日 下午 9:00

国际学术文献综述(第二十六期)

ordering)所推动,具体来说,在缺乏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则的情况下,以机构投资者为代表的私人力量通过加强股东权力、增加股东影响力等方式,重塑公司治理规范,实现“最佳治理”(best
11月7日 下午 9:00

相互制更近一步:信美相互人寿上线“会员顾问团”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信美”)于2017年5月5日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开业批复,并于5月11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相互制人寿保险组织。近期,“信美相互APP”正式上线会员顾问团版块,为会员提供标准化、在线化、透明化的意见表达平台。通过APP,会员可以7x24
11月3日 下午 9:00

一地“数字疗法+商保”产品创新提上日程!保险机构探路难在哪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数字疗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多方面描绘了“数字疗法+商保”的联动可能,鼓励探索“数字疗法+商保”产品创新。何为数字疗法?《全球数字疗法报告(2022)》显示,数字疗法是一种向患者提供的、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治疗措施或干预措施。这些干预措施其本质是服务的数字化。当前市面上带病体可投保的保险产品已经并不少见,但是因受限于患者疾病发展规律风险缺乏预见性以及对赔付率的担忧,纯商业化的带病体保险走入公众视野尚需时日。而对于“数字疗法+商保”这一产品创新,随着数字疗法的进一步发展,未来更多的病人可以带病投保保险,享受保险带来的保障。随着数字疗法的深入发展和应用,数字疗法甚至有可能改变整个保险行业的格局。数字疗法介入市民健康管理后,其预防作用可以直接降低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这也就直接改变了保险产品的底层逻辑,从原来一个固定的数值,变成了一个动态的指标。这样带来的收效是直接降低了保险产品的成本,同时增强了商保在国民健康体系中的参与度。虽然我国商业健康险规模大,数字疗法与保险创新未来的想象空间巨大,但由于“数字疗法”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对保险机构参与其中提出了不小的考验。海南银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周莉表示,商保在“数字疗法”中发挥作用,需要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有完善的数字疗法生态环境作为支撑,需要明确商保在数字疗法中的定位以及提供什么样的风险保障。此外,随着技术的进步,“数字疗法”下的保险产品的算法也会发生变化,新技术因缺乏历史数据的支持,将影响保险产品的精算和定价基础,迭代后的保险产品如何保持可持续发展、如何监管,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新课题。(陈城伟
10月29日 下午 9:00

证监会拟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外资投资A股的便利性,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两项政策,即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参照境内公募基金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豁免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相关思路和措施已基本明确,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条件成熟时将依法公布实施。一、内容解读我国《证券法》第44条规定了“短线交易归入制度”,依据该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主体在6个月内,将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又卖出,或者卖出后又买入的行为属于短线交易,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同时,《证券法》授权证监会可以规定豁免情形。从监管实践看,证监会已允许境内公募基金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即对一家基金公司管理的多只公募基金合并持有同一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并在6个月内买卖的,不认定为短线交易,对全国社保基金也作出了类似安排。就境外公募基金而言,此前,依证监会监管规定,我国境外多只持有同一家A股股票的基金均需合并统计敞口,如果合计敞口大于5%则需披露相关信息,并且遵守短线交易的规定,半年内无法买入或卖出。这实际上为基金带来了麻烦,因为外资很可能有多只专注于某几只A股公司的基金。加之,在沪深港通机制下,外资一般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进入A股市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不实际参与交易,境外公募基金管理人在内部控制、治理结构、投资管理模式等方面,与境内公募基金管理人并无本质差别。因此,此次监管机关将短线交易规制的豁免扩大到境外公募基金是实质正当、体系自洽的,也更便利外资投资A股。二、政策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扩大,外资已成为A股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之一。截至2022年9月底,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2.77万亿元,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4.35%。此次拟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规则,是证监会经过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建议,并依据《证券法》授权而开展的研究制定工作。业内分析认为,这是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外资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性,稳定外资预期,更好保障沪深港通机制的运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王姝媛
10月27日 下午 9:00

LME取消镍交易遭对冲基金索赔,英国法院已批准诉讼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2022年10月3日,英国高等法院依照程序批准了美国对冲基金艾略特(Elliot)和简街资本(Jane
10月26日 下午 9:00

注册制下审核什么:对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中终止审核案例的分析 | 金融法苑

注册制下审核什么:对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中终止审核案例的分析作者:王岩泽,北京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来源:《金融法苑》总第107辑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编:彭冰本辑执行主编:朱建海中国金融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北大法宝V5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等期刊数据库收录,更多信息请登录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站(www.finlaw.pku.edu.cn)和关注微信平台(“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Pkufinlaw”)查看摘要:本文主要关注科创板和创业板在注册制下对发行人的终止审核情形。本文发现,交易所在进行审核时主要在合规性、真实性和商业前景三个方面进行判断。第一,就合规性而言,交易所将重点关注公司定位及科创属性/新业态的评价、公司合法经营及内控机制的建立。在这一方面,交易所将会要求申请人准确披露,经营合规。第二,就真实性而言,交易所将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披露形式进行实质判断,其中包括前后信息披露是否存在矛盾、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的真实状况。第三,就商业前景而言,交易所将综合判断公司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业务实质。相较而言,创业板更加关注公司的内部结构。在注册制背景下,重要的不在于信息的披露,而在于信息数据所具备的影响及合理性。发行人应当尽最大努力证明其已经尽可能披露了为投资者作出决策所必需的相关信息,之后再由交易所就是否符合相应要求进行实质判断。这一过程的关键并非由实质走向形式,并不在于披露本身,而是在于说服,在于信息审核权由证监会下放到交易所,并建立起了由交易所主导的以信息合理合规披露为核心的实质审核和综合判断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是降低企业在上市发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同时提高实质性监管审查的门槛。对于企业而言,对持续经营能力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判断均有可能与交易所不同,科创板和创业板中交易所享有的实质审核权是证监会在市场准入阶段的专项权力下放,应当明确企业救济的途径。关键词:注册制
10月25日 下午 9:00

自动驾驶颠覆传统车险模式,实时数据推动保险创新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车车科技联席CEO钟诚指出,与传统车险相比,变化主要在于从事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当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该险种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其保障额度因人而异,一些私家车主可能会购买200-300万元的保障。在《指南》中,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从事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当投保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当前自动驾驶技术还有待进一步成熟,与驾驶员驾驶汽车相比,自动驾驶可能因为数据等原因,风险更为集中。《指南》设置了更大的保障额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第三方权益。(王琪
10月21日 下午 9:00

微信上线刷掌支付小程序,开启新支付模式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内已上线“微信刷掌支付”小程序,可为用户更加便捷的管理刷掌支付,但刷掌支付功能需要在刷掌设备中开通。刷掌支付是继密码支付、指纹支付、刷脸支付后,微信的又一新支付方式。据悉,目前微信支付已在深圳部分商家接入刷掌支付设备进行测试,用户可以通过刷掌纹支付订单。一、刷掌支付的内容刷掌设备由微信支付提供,设备上设有显示屏和掌纹识别区,用户开通微信刷掌支付功能后,只需要在掌纹识别区进行扫描,即可完成商品的支付,相比于传统的密码支付和指纹支付,更加便捷。二、刷掌支付的特点行业人士指出,刷掌支付与刷脸支付同属于生物识别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且都是“无感支付”,不需要接触设备就可以完成支付动作。另外,相较于普通的密码支付,生物识别也拥有便捷性和安全性。从原理上来看,掌纹的信息识别应该会比面部更容易,且每个人的差异度较大,相对的安全性也会更高一些。此外,刷掌支付由于具有非接触性与非侵扰性的特性,所以在健康程度和用户体验感上都将会提高。三、刷掌支付的优势刷掌支付可以使支付生态更加多元化,是对线下移动支付场景的一个重要补充。该支付方式配合着刷掌支付设备可运用在线下的各个消费市场中,如餐厅、超市、社区团购等,让用户多了一个新的支付选择。刷掌支付的出现,将有利于加强在支付在市场的竞争。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刷掌支付无疑可以作为新策略推动这一市场的发展。刷掌支付可以打开新的硬件市场,由于其需要配合微信支付的硬件设备进行使用,所以无形中也为微信支付打开了一个新的硬件销售生意。最为重要的优势在于,疫情时代,佩戴口罩已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状态,而这也极大影响了与面部特征相关的功能的便捷程度。在疫情时代,苹果产品的Face
10月20日 下午 9:00

回购增持新规来袭,市场反响立竿见影 | 法经资讯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网址:www.finlaw.pku.edu.cn请点击大标题下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关注最新的微信公众号。10月14日,为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实施股份回购、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积极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简称《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简称《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增持、回购相关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新规主要修订内容:“三放宽”与“一明确”本次增持回购相关规则修订主要体现为“三放宽”与“一明确”。1、放宽上市公司回购条件:这是本次修订的最大亮点,新规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触发条件之一,由“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5%”。2、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限制:回购股份实施条件中关于“上市满1年”的要求被缩短至“上市满6个月”。新上市公司拟实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且回购股份用于减资的,仍然不受前述上市期限的约束。3、放宽回购、增持的窗口期限制: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窗口期由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缩短为5个交易日内,并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竞价减持的窗口期,以保持两者一致。将董监高买卖股份的窗口期由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和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分别缩短至相关公告披露前15日内和5日内。4、合理界定股份发行区间:将现行规则规定的“在回购期间不得实施股份发行行为”,进一步明确为在再融资核准或注册并启动发行后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前不得实施回购。二、沪深市公司积极响应:三日内近百家公司发布公告对于此次修订,市场反应热烈,引发了新一轮沪深市公司回购、增持浪潮。据统计,仅10月14日至16日期间,沪市公司合计发布回购、增持计划公告53份,深市42家公司披露回购增持计划或进展相关公告。进一步分析相关数据可以发现,回购方面,民营企业响应最为踊跃,沪市发布回购类公告的24家次公司中,有20家是民营企业,占比超过七成;增持方面,董监高也是本次响应增持的“主力军”,在沪市41个增持主体中,董监高有27个,占增持总人数的66%,展现了董监高群体对自家公司未来股价的信心与定力。(王姝媛
10月19日 下午 9:00

《金融法苑》写作要求和注释体例

一般紧跟着要说明的词语或句子。一般地,注释标识放在逗号和句号后面,也可在句号前,根据所需注释的内容而定。涉及引号时,如果引号里有句号,注释标在引号后。如果引号里无句号,注释标在引号和句号之后。
2019年6月3日

监管沙箱制度及其实践探析

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1838221601?accountid=13151,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5月29日。[41]Colchester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