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东港发布重要提醒近期,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东港区发布重要提醒:1.主动报备个人行程轨迹。所有省外入鲁返鲁和省内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住宿宾馆、单位报备,并详细说明来鲁方式、时间和目的地等。通过山东健康码小程序登记、申领山东健康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禁从高速公路中途下车,搭乘顺风车、网约车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私自返回、逃避管理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责任。2.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动态。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清明假期期间非必要不离市,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到疫情重点地区。3.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少外出、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4.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对隐瞒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以及本人未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省外返回东港人员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奖励。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切实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继续保持战时状态,坚守防疫一线、牢记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日五莲发布重要公告事关清明节疫情防控关于强化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的公告近期,我省多地多点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疫情传播,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暂停实地祭扫。清明节期间(4月3日—5日),全县各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强化农村公墓、散葬墓祭扫服务和监督管理,在坟场设岗,排查外地返乡人员,及时报备,落实好管控措施。二、倡导文明祭祀。广大居民要自觉告别焚香烧纸陋习,可通过家庭追思、撰文祭祀、代客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也可通过“山东省网上祭扫云平台”或“日照市网上祭扫云平台”进行网上祭扫。三、非必要不返莲。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县外人员暂缓返莲。如需返莲,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居、社区、单位报备,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如来自或途经、停留疫情流行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入返莲后一律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这既影响工作和行程,也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四、非必要不出县。清明节期间原则上停止人员跨市流动,非必要不出县,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特别是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要就地休假,不到人员密集地方,非特殊原因不跨县流动。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每一次外出都是充满风险的旅途,各地因疫情采取交通管制、管控封控等规定,会影响既定出行计划安排。五、做好科学防护。疫情还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疫情期间,为了自己、家人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不串门、少流动、不聚集”等良好习惯,杜绝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六、坚持党员带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响应祭祀新风,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要积极劝导在市外、省外和周边疫情地区亲朋不返乡祭扫,减少路途感染风险,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战“疫”成果。清明祭祀,心大于行,保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先人最大的告慰。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祀规定,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