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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主观题时间迟迟未公布,我把司法部告上法院
由题可知,我是一位今年参加法考的考生,我本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里在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处理过很多行政争议咨询,但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还是第一次。中国自古有民不与官斗的习惯,虽然我本身就研究公法学,也偶尔参与宪法、行政法的实务工作,但很少与行政机关直接产生冲突,去年我本人提起的一宗行政复议,最终也在上海市司法局的积极调解与郑重承诺下以我撤回复议申请而结案。但是这一回我觉得有必要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为今年的法考生发出一点声音(尽管我所有的观点和想法仅能代表我自己)。我非常清楚今年新冠疫情的强烈反弹对我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法考的组织与进行必须兼顾公平、效率与安全是其题中之义。但问题在于,当对疫情防控的考虑绝对化、单一化、一刀切时,对公平和效率的考量就不仅仅是退居次席,而是彻底无影无踪。今年的9月26日,就在法考客观题成绩公布的前一天,司法部以轻飘飘的一纸公告宣布了主观题考试的改期,而究竟延期多久,改到什么时候,将以什么方式保证未来法考主观题考试的顺利进行,有哪些可行方案,会不会效仿客观题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模式等,这些都没有答案。相信很多正在经历法考和已经经历过法考的人都知道,很多法考人都是本科或硕士临近毕业的学生,他们在备战法考的同时可能还在准备着考研、考公、教资等各类其他的考试,对于这些每一个具体的人而言,法考以及其他的这些考试中的一个或多个都是可能决定或改变其人生走向的重要经历,而如何科学地分配时间准备考试,对于这些同学而言是最紧要的问题。结果司法部一纸“尽请期待”的公告将所有法考生惶惑不安的心吊在了半空中,使之在面临备考、面试、出国申请等问题时陷入踌躇。司法部最终很大概率还是会在今年组织法考主观题的考试——尽管这本无须怀疑,而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明文规定——但是由于其时间的延宕和不确定,很多人可以在纠结与衡量之下会选择放弃今年的主观题考试,这很可能并不是大家的本意,对于这些被迫放弃今年主观题考试的人而言,考试的延宕本该属于无可争议的“不可抗力”,但是由于考试的报名与否全属自主,所以他们无法从司法部的不作为中获得任何的补偿和补救。对于司法部而言,其本可以有很多的解决方案,如延续客观题的做法在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分批考试,或对今年因为疫情和考试延宕等原因无法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同学保留两次主观题考试资格等等,但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考虑,他们并没有这样做,目前仍然是沉默着、沉默着,尽显行政机关之傲慢与脱离群众。法治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法律人是帮助社会推动法治与正义之实现的职业共同体,今天的法考人将会是明天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等等,而作为法考组织者的司法部,其作为法考生的直接接触者教给大家的重要一课却是傲慢、低效与不公,这是非常让人感到可悲的。所以我决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用诉讼的方式提醒司法部依法行政之价值及自身行为对法考生之示范作用。尽管我在给法律援助中心的后辈们传授起诉状写作技巧时总是强调起诉状要精炼直接,不要过于详细阐述己方之逻辑,但由于本案众所周知的“起诉难”现实,我展开阐述了本案符合立案标准和司法部在程序与实体上不作为违法之理由,起诉状全文附于下方。由于北京市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不支持行政诉讼线上立案,所以本人采取了邮寄立案的方式将诉讼材料寄至北京市三中院,今天下午法院已经签收诉讼材料,希望能尽快获得法院下一步的指示。希望北京市三中院能给我一个阐述己见的机会,虽然我知胜算渺茫甚至不是冲着胜诉去的,但我希望能有一个机会向司法部陈述法考生的不安与不满。(PS:最近我和我的朋友在各社交媒体平台上看到了很多转发本人起诉状的帖子,感谢大家的鼓励、支持与嘲讽,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传播过程中尊重我本人的个人隐私。)本人起诉状完整版今天下午立案材料已经获法院签收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