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停止改革,我们将面临三大麻烦

恭喜石正丽确认为院士候选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要让我们失去自信和宽容

劳东燕:我反对!建议删除《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第2-3项的规定

三法学教授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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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法院

上海聚诚致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0)沪0101执7548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昝东、黄刚伟等,上海聚诚致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注册成立,被告人昝东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2014年9月,聚诚致信公司通过米袋计划网站及米袋理财手机app,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及销售米袋零钱和米袋定投等理财产品签订《米袋零钱服务协议》、《米袋定存服务协议》合同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聚诚致信”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聚诚致信”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聚诚致信”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平台入口在
3月13日 上午 10:20

请远离“狂飙”式套路贷 | “融”法通识

开栏语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交易活动的重要参与者。维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即日起,上海黄浦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融法通识”栏目,来自金融审判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们将开启“法治+金融”宣传模式,让金融消费者了解金融产品、学习金融知识,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对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第一期,就让我们从《狂飙》这部今年大热的电视剧说起剧中的“刀哥”唐小龙粗暴的追债方式让荧幕前的你我胆战心惊生怕自己有一天一不小心也被“套路”我们如何在生活中防范“被套路”呢?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狂飙”式套路之一高额利息收取违反监管政策的高额利息,同时还巧立名目收取费用,变相增加借款人的隐性融资成本。剧中唐小龙除了收取违反监管政策的利息,还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等禁止或限制收取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但超出国家金融监管政策规定收取的利息以及违规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认定超过部分无效。“狂飙”式套路之二“砍头息”收取“砍头息”,无形中减少融资金额。剧中唐小龙要求石磊买酒(支付半年利息),即为典型的砍头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狂飙”式套路之三软硬兼施“索债”在债务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催讨人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一些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硬暴力方式,软硬兼施的“暴力催收”给债务人造成人身及精神伤害。剧中唐小龙逼迫石磊多次“无偿献血”,纠集讨债人居住于石磊父母家中等方式讨债,该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理应予以禁止!首先,借款选择“正规军”(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警惕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为噱头的无金融牌照“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其次,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尤其关注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等条款,确保借多少写多少;应拒绝签订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如不小心陷入“套路贷”骗局,并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并报警,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撰稿
3月11日 上午 9:00

学习二十大,重温党史忆初心:黄浦法院、松江法院青年干警共同瞻仰中共一大会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青年干警守初心担使命,3月9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与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松江法院”)共同举办“学习二十大,重温党史忆初心”的参观交流活动。根据市高院的工作部署,在两院领导的带领下,两院团委及青年干警等40余人一同前往中共一大会址,齐聚一堂瞻仰学习。致敬先辈忆初心回望历史,100多年前,怀揣着共产主义理想“星火”的13名青年志士汇聚在兴业路上,探讨着救国济民的革命抱负,并将革命希望的火种撒向祖国大地,终以燎原之势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从那时起,黄浦便流淌着红色血脉,散发着红色荣光。如今站在黄浦这片初心始发地上,法院干警们循着革命先辈们的足迹,重走历代英模来时路,共同领略他们敢为人先、赤诚为民的时代风骨,共同感受历经风云條变、沧海横流但依旧跳动不息的红色脉搏。重温誓言道初心跟随着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解说,从“前仆后继、救亡图存”“民众觉醒、主义抉择”“早期组织、星火初燃”再到“开天辟地、日出东方”“砥砺前行、光辉历程”,看着一件件文物展陈与一幕幕影像再现,法院干警们系统性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历程,深深地被历久弥新的伟大建党精神感召。在庄严肃穆的宣誓大厅内,两院领导共同领誓,全体青年干警面向党旗,右手握拳,重温入党誓词。铮铮誓言掷地有声,款款初心娓娓道来。恳切交谈话初心座谈交流时,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上海黄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欣分享了她对于初心与责任的理解和感触,立足于黄浦这片热土上,她希望每一位干警都能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充分汲取红色力量,本着为时代担当、为民族立命的情怀,赓续初心接续奋斗!看着在场朝气蓬勃的年轻脸庞,她不禁对青年干警寄予了厚望:希望大家能在执法办案中潜心履职、匠心尽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实现价值;能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潜能、敢于突破,在矢志笃行中共谱一曲高质量司法实践的青春赞歌。​会上,青年干警们互相讨论着此次的参观见闻与内心感触,并纷纷结合各自岗位,依循着新时代新征程上海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分享观点认识。两家法院分别介绍和交流了本院团委工作和青年干警情况,上海黄浦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峻青作交流发言,她提出三点希望与大家共勉:一是用信仰治心,坚定理想信念二是用工作历练,增强自身本领三是用创新驱动,激发工作热情​最后,上海松江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俞德明对此次两家法院团委共建的主题教育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感受,提出三点工作期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立足主责主业,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三是站稳人民立场,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畅谈感想扣初心小小里弄承载万千,播下了中国革命的火种,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征程。我们一路瞻仰,一路学习,在百年风云激荡的红色篇章里感受精神力量。作为一名法官,法袍着身,责任在肩,作为一名党的诞生地的执行法官,更觉责任重大。我们执行工作一定要始终围绕初心使命来奋斗,让生效判决掷地有声,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们更要在党的诞生地讲好党的故事,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功能,努力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守护好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从望志路到兴业路,革命先烈们栉风沐雨,以启山林。中共一大会址内一件件珍贵史料、一幅幅全息投影,如同错位时空中的再次相逢,让我受到了更深的精神洗礼,也更加坚定了我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不忘来时路”,作为一名法官助理,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久久为功,协助法官办好每一件案件;“走好前行路”,面对不断涌现的金融新类型纠纷,要坚持政治引领,多学习、多研究、多实践,为金融审判工作贡献青春力量。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中国共产党走过风雨百年,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一代代共产党人们百折不挠、一心为民,书写了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最美答卷”。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应当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在思想上要有“甘当铺路石,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时刻牢记宗旨,拓宽服务领域,严肃执法,当好“配角”、做好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站好岗。在日常警务工作中,要做到安心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和法院审判工作服务。铭记,是为了更好地出发。透过时代的跫音,拂去历史的尘埃,我们与先辈们凝视“对话”。这场富有教育意义的感召初心之旅,为我们青年干警深深地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新征程上我们自当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为服务好人民群众尽心竭力。去年我在崇明岛驻村锻炼,奔走在田间地头的8760个小时让我真切体悟到何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脑海里总浮现起习总书记的那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回到法院大家庭,我定将立足司法行政岗位需求,锻炼过硬本领,强化责任担当,为服务好机关干警、为讲好法院故事、为推动上海法院队伍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眼下,新征程的号角已然吹响,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我辈当传承先辈们的优秀精神品质,在磨砺中坚守初心,在奋斗中敢于担当。作为上海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名青年干警,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多参加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的政策宣讲,多进行线下咨询活动,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在旧改过程中所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地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守护我党百年不变的初心。怀抱崇高理想,脚踏实地;高举革命火炬,筚路蓝缕。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是党领导各族人民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作为中共一大会址所在地黄浦区内,上海黄浦法院的一名新进法官助理,我深刻地感受到党的初心与使命贯穿在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不仅要高扬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旗帜,自觉以建党精神武装头脑,主动用红色基因强健体魄;更要培养好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在个案中汲取案件处理经验,积累审判工作技巧,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吃苦担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党的二十大奏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号角,上海黄浦法院全体青年干警将携手同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以更优质的审判质效、更文明的司法作风、更温暖的法律服务,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尽显责任担当和青春力量!撰稿
3月10日 下午 7:09

上海安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0)沪0101执7087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陈晨、章卓尔、陶熠、胡亭亭、虞未、方东。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被执行人陈晨、章卓尔、陶熠、胡亭亭、虞未、方东先后受同案犯胡文周(另案处理)雇佣安排,在其设立于本市方浜中路280号4楼的上海安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民互联公司)参与筹建、管理、运营该公司的“华泰金融”投资理财平台。以安民互联公司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协议,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安民互联公司”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安民互联公司”案件受损投资参与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安民互联公司”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平台入口在
3月9日 下午 1:29

“未”你而来,守护“民”天 | 百校百讲普法行

“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高才在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向同学们问的第一个问题。近期,上海黄浦法院“百校百讲普法行”活动踏着春色拉开了序幕。这次,高才以《“未”你而来,守护“民”天》为题开展春天的第一堂法治课。课堂上,高才围绕“巨额打赏主播还能讨回吗”“课间嬉闹受伤了谁负责”“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等问题,结合视频及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并邀请学生上台进行互动,深入浅出地帮助学生理解《民法典》的内容。在高才的生动讲解中,同学们明白了法律就在身边,随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认识到要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今天,听了高法官一堂法治课,原来身边的事儿蕴含了这么多法理!例如:网上聊天的时候,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能讲,否则涉及侵权等违法行为;还有“嬉闹”和“校园欺凌”的区别等等。我的收获颇丰,谢谢法官!——同学的课后感悟中写道在课堂的最后,高才再次点题“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并且她给予了同学们祝福:“新的学期里,祝愿同学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做一个明辨是非、正身倚德、担当有为的新时代好少年!”知识改变命运,法律护航一生。今后,上海黄浦法院将继续借助“百校百讲”活动平台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撰稿
3月9日 下午 1:29

你是哪种色彩的“她”?

赓续前行谱新篇,2023年我们这样干!⏩
3月8日 下午 1:48

赓续前行谱新篇,2023年我们这样干!

3月3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表彰2022年度奖励对象,回顾2022年度工作,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出席,党组成员、二级高级法官、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团队负责人、廉政监督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译宇主持。会上,党组成员徐学首先传达了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峻青宣读了2022年度表彰决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乔亨利通报了上海黄浦法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布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译宇点评分析了2022年度审判质效,并围绕多办案、清老案、办好案、巧办案、智慧赋能五方面对今年质效指标工作目标作出部署。段守亮院长深刻分析了上海黄浦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政治引领、质效提升、数字赋能、作风规范”的工作主线。为贯彻落实这一工作主线,段守亮院长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要加强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组织方式,开展具有为民之本、红色文化、地方特色的品牌党建活动,发扬小巷红色文化,推进诉讼下基层活动,将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延伸到旧改基地,增加基层感情,培养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活动,将二十大精神带入大街小巷。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好两旧改造,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践行司法为民,优化诉讼服务,提升立案工作标准,加大执行工作公开和监督力度,规范执行流程。二是坚持质效提升。聚焦“司法质效提升”这个关键,抓紧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清楚掌握工作质效在条线所处水平,对准差距找原因,全面推进质效提升。要做好信息化建设,全力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牢牢把握“全院一盘棋”思想,创新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打造一流业绩。三是坚持数字赋能。要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打通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堵点,扩大在线庭审适用场景、优化法庭软硬件设施、推动企业电子送达承诺制等,大力提升庭审记录改革适用率,电子送达适用率等相关质效指标。要加强司法大数据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优势,对立审执各环节的关键流程节点,开展全覆盖跟踪、全流程监管、全方位分析。四是坚持规范作风。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严明纪律,廉洁自律。要坚持规范作风,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要充分发挥正向激励机制,以工作实绩为考核依据,发现和培养工作实绩突出的干警,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段守亮院长对进一步加强上海黄浦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坚持协同发力,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要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把全链条责任拧紧压实,坚持严的标准,不断加大纪律作风建设,纠树并举步步深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以过硬作风创造审判工作新业绩。三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加大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强化落实不能腐的制约,加强对制度执行和作用效果的监督检查,把制度落实成效作为政治忠诚的重要检验。巩固提升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有效抵御不良思想侵蚀。撰稿
3月6日 下午 3:57

掌声和鲜花,送给2022年优秀的TA们!

喜报热烈庆贺硕果金黄,见证TA们的付出与收获奖牌闪亮,篆刻TA们的荣誉和骄傲来自上海黄浦法院的TA们荣获2022年度各类奖项让我们一起见证光荣!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周欣(上海黄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底线》创作摄制工作专项表扬、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奖赵霏上海市巾帼文明岗诉讼服务中心法院系统立功集体二等功商事审判庭三等功刑事审判庭法院系统立功个人二等功陶卓华
3月6日 下午 3:57

这次表彰的,是这群“攀登者”!

一柄法槌,敲响正义之声;一纸判决,凝聚智慧与担当;一份调研,扎根审判、服务审判;一篇信息,与时代社会同频共振;一次法宣,诠释生活与法同行。3月1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人才队伍建设暨调研信息法宣工作会,对2022年度审判业务骨干、调研信息法宣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部署2023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及调研信息法宣工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干培处副处长夏云峰、研究室副主任丁戈文、办公室副主任张果、法治宣传处副处长张海鹃应邀出席,上海黄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译宇,党组成员徐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峻青出席会议,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及干警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徐学主持。会上,审判监督庭庭长李露总结汇报了2022年度调研信息法宣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政治部主任潘峻青总结汇报了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及2023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毛译宇副院长宣读获奖审判业务骨干及调研信息法宣先进个人名单。与会领导为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调研能手合影优秀信息员合影法宣工作积极配合奖获得者合影审判业务骨干、金融审判庭法官谢琴铮与优秀调研能手、优秀信息员、商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刘畅作为代表发言。夏云峰副处长、丁戈文副主任、张果副主任、张海鹃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我院2022年度人才建设及调研信息法宣的工作成果,并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相关工作做了分析和指导。张海鹃副处长指出,法宣工作要以影响力建设为核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业务、文化、宣传深度融合的理念。张果副主任指出,信息工作要将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问题相结合,审判监督庭与业务部门要协同配合,保证信息质量与内容深度。丁戈文副主任指出,调研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有效性,抓好实务调研,加强调研工作管理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夏云峰副处长指出,人才队伍建设要构建以建设上海法院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主体,以专家型、领军人才和实务性、业务人才为两翼的工作格局。段守亮院长感谢市高院对上海黄浦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临指导,并对2023年度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1强认识,提高度要深刻认识调研信息法宣工作的重要性,在保证审判质效的基础上,做深调研信息法宣工作。要在审判工作中勤思考、善分析、能总结,以审判工作为基底,宏观把握、对标一流,力争做到审判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高度。2优机制,聚合力要优化制度机制建设,做好工作统筹,定期梳理调研信息法宣工作情况。要以机制推动调研信息法宣工作,树立精品意识,找准审判实务与司法理论的切入点,趁早培育,精益求精。3强队伍,增能力要将人才队伍建设与调研信息法宣工作相结合,加强对新生力量的培养,指导方向,压实责任。要着眼服务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善于挖掘亮点,精于总结提炼。4抓考核,添活力要将调研信息法宣先进个人的培养与审判业务人才库建设相结合,考准考实工作实绩。要细化考核管理,对标先进模范补短板。要着力提升干警参与调研信息法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高质量、出实效、创精品。光荣榜2022年调研信息法宣工作先进个人01优秀调研能手刑事审判庭
3月2日 下午 3:47

点赞!又获一奖!

近期,黄浦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召开,会上正式发布了《2022年黄浦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王连国、法官助理龚雯璐撰写的《智慧法院劝和促调,按下企业复工复产“快进键”》入选。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于2022年5月起诉至法院后,由于疫情无法开展线下诉讼活动,上海黄浦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诉讼平台办理诉讼事项。承办法官悉心劝谈促和,帮扶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该案最终于2022年6月1日,也就是上海复工复产第一天调解成功,其主要做法有:一、电子送达、在线诉讼,助力快捷沟通意见;二、线上劝和促调,诚挚释明利弊;三、平衡各方利弊,助力餐饮企业“喘口气”。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优化发展,上海黄浦法院的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电子送达的适用率提升,快速高效的送达联络,畅通了诉讼沟通渠道;二、在线庭审、异步审理的覆盖面拓宽,简易便捷的线上庭审,有效化解程序问题的同时也减轻了诉讼成本;三、审理与调解同步推进,劝和促调,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助力键”。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上海黄浦法院会继续发挥居中协调的司法职能,平衡各方利益,尽力消除疫情给诉讼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精准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倾力打造平稳有序的营商环境。来源
2月27日 下午 5:04

法官助理如何协助法官管理好手中的案件

本期撰稿人民事审判庭周姹高质量的案件办理离不开高效率的案件管理。在案件管理过程中,法官助理如何结合法官办案习惯和风格,实现各类案件有序推进是一项重要任务。本篇内容希望能够为法官助理们成为一名合格的“案件小管家”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与思考。在实践中,由于新收案件的时间、案由、复杂程度等情况不一,每起案件的办理进度各有差异,法官助理需要协助法官对所有案件整体情况进行综合把控,以便及时处理,提升案件收结轮转效率。在此背景下,单纯依靠法官助理的记忆来实现案件办理的稳步推进不仅难度极大,还易出现遗漏。为了能够精准、快速、便捷地查询每起案件的具体进展、特殊情况,建议可在现有的审判管理系统之外,利用excel表格等工具制作案件检索机制(见表1);同时,配合使用流程标签管理模式将案件卷宗进行分类汇整,并通过“双向标注”方式(tip1)将案件检索机制与卷宗分类管理相互关联,方便快速调取案件材料。1.1
2月25日 上午 9:00

引入青少年社工参与机制,为家事案件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月23日下午,“黄浦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项目”签约仪式在黄浦区五里桥儿童服务中心举行。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陶慕蔡,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译宇,黄浦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琳,市人大代表宋青,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副总干事郭明,上海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杨颖,法官代表、社工代表等出席。签约仪式由黄浦区团区委书记董磊主持。在签约仪式上,郭明副总干事致辞,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康颐介绍了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实例。宋青代表分享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经验。随后,杨颖庭长和郭明副总干事分别代表上海黄浦法院与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共同签署《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毛译宇副院长、王琳副书记为六名青少年事务社工颁发聘书。此次签约合作是上海黄浦法院全面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持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不断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具体表现,有助于推动家事审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实现未成年人呵护关怀、家庭社会和谐减压、法院审判质效提升的共赢。工作背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18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共同印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建立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青少年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议》。案件类型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即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包括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继承纠纷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为了更好解决和满足家事纠纷中理性引导的需求、抚养关系中客观调查的需求、探望纠纷中权益保护的需求和家事服务中心理疏导的需求,“法官+社工”的合作机制应运而生。今后,上海黄浦法院将继续与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深化沟通协作,积极探索实践人民城市理念、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撰稿
2月24日 下午 4:50

孩子出生父母离婚,父亲不让母亲见孩子?

“案件聚焦”栏目新闻报道这是一起让人唏嘘的执行案件。不到4岁的彤彤,从出生到现在,经历了父母离婚和两次大手术。2019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判决准许彤彤父母秦女士和刘先生离婚。由于彤彤不到两周岁,尚年幼,故判决跟随母亲秦女士一起生活。然而判决生效后,刘先生一直拒绝履行判决,不同意秦女士带走孩子。这些年来,秦女士甚至连孩子的面都没能见到。由于长期见不到孩子,秦女士向上海黄浦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人执行局副局长程珊法官把当事人双方约到了法院。这次谈话的目的,是了解双方的情况。刘先生强调,孩子当时动过两次大手术,需要特殊护理和照顾,认为不适合变更抚养环境。说到激动时,刘先生甚至向法官下跪求情希望孩子能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孩子的手术已经成功,不存在你说的这种情况。法院都已经判决孩子跟我,为什么拒不履行?”秦女士对刘先生的解释毫不认可。虽然双方有矛盾冲突,但在这次谈话中,程珊法官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对孩子的关爱。她认为,如果能够和平解决问题,对双方和孩子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由于双方矛盾激烈,第一次的“调停”并没能成功,秦女士便再次向程珊法官表示要强制执行,让孩子回到自己的身边。同样作为一名母亲,程珊法官表达了对秦女士的理解。2022年8月,她来到秦女士家里。一到家中,秦女士就向程珊法官展示了孩子小时候吃饭的围兜,和给彤彤准备的物件:“我一直等着她过来一起生活。”不仅是吃的用的,秦女士还为孩子买了玩具和公主裙,希望能陪她一起成长、玩耍。考虑到孩子的病情,程珊法官又来到了孩子动手术的医院,找到主治大夫了解情况后,对孩子的病情有了相对全面客观的认识。“虽然小朋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后动了两次手术,但第二次手术非常成功,小孩恢复也比较正常。从小孩本身来说,完成手术以后,她就是一个正常的小孩。”经调查后,程珊法官说道。在谈话中了解到,孩子现在居住在爷爷奶奶家。于是程珊法官带着秦女士前往老人家里,希望能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是一行人敲了很久的门、楼下等了很久也找不到这家人,门外孩子的鞋子也被收了起来。经询问居委会工作人员,得知确实有小孩住在这里。“如果他拒不执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的。”程珊法官对秦女士说道,但她心里却还想做最后一次尝试。2022年11月22日,程珊法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来法院调查小孩目前状态,谁也没有想到,这次的调查持续了整整一天。谈话一开始,刘先生依然坚称,孩子有病,必须跟自己生活。“即使小孩生病,也不是只能跟父亲生活,不能跟母亲生活,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程珊法官严厉地说道。眼见这个理由说不过去,刘先生试图找各种理由证明孩子不能跟秦女士生活,例如住房、工作等问题。对于刘先生提出的问题,程珊法官早就进行过了调查并一一进行了驳斥。动之以情外还要晓之以理,程珊法官严肃地告知刘先生,由于他不配合执行,法院已经对他做好了司法拘留的准备,如果他还是不能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置,刘先生需要自行承担严厉后果。刘先生的态度终于软化了下来,说出了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地址。程珊法官一边让刘先生继续在法院考虑,一边立刻带着秦女士前往幼儿园,了解孩子如今的情况。据幼儿园老师的描述,孩子活泼开朗,听到这里,妈妈秦女士和程珊法官都松了一口气。又了解到,爷爷奶奶和刘先生其实对孩子非常的关爱,秦女士心软了。她希望程珊法官再劝一劝刘先生,如果他能主动履行判决,就不要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回到法院,经过反复思考和程珊法官的再三劝说下,刘先生同意让孩子回到秦女士的身边,但是还要做通孩子奶奶的思想工作。在和孩子奶奶电话沟通了一个多小时后,最终秦女士和刘先生达成了一致,从2023年农历新年过后,孩子跟随母亲共同居住。夜幕也已经降临。秦女士难掩激动,经历了整整两年多的分离,她终于可以迎来和孩子的团聚,一次次地表示对程珊法官的感谢。最后,程珊说道:“法院在工作中要尽量弥和这种受损的社会关系,而不是去加剧双方的矛盾。”据了解,目前孩子已经回到母亲身边,母女终于得以团圆。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抚养权案,断的偏偏就是这人情往来、离合聚散。在程珊法官看来,许多离婚的夫妻,都想阻断孩子与另一方的联系,仿佛只有如此,他们才能走出伤痛。可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消除。爱的伤痛,也许恰恰只有在重建爱的联系中,才更容易痊愈。(文中姓名均系化名)来源
2月23日 下午 3:51

购买多份商业险,同一事故可以重复理赔吗?| 融法官说法

被保险人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保险就同一保险事故能否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分别支付保险金?为什么有的保险可以重复理赔获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损失保险金?而有的保险以实际发生为限呢?让我们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老王报名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境外旅行团。旅行社为其投保了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伤残赔偿金、门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额4万元)。老王在境外旅游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并自付了医疗费6万元。事后,老王与旅行社和解,由旅行社一次性赔偿25万元,其中包括医疗费6万元。同时,老王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仅赔付了伤残赔偿金。老王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补偿4万元。审理中查明,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为扣除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任何第三方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约定的免赔额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同时注明适用补偿原则。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医疗费用能否重复获赔。老王已经从第三方旅行社处得到了全额赔偿,故该笔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据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本案已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2月22日 下午 12:01

我们又开启“宣讲模式”啦!

“承租人变更成了儿子,这次房屋动迁后我拿不到钱又没有地方住可怎么办啊?”“户籍在册人员根本没有实际居住过,却要求分得动迁利益,这公平吗?”……2月16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杨颖带领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团队成员,在梦花街65号开展了一场围绕两旧地块改造项目的法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由上海黄浦法院和老西门街道共同组织,参加宣讲会的成员有法官王蓓蕾、王琳娜和林梅均,法官助理庄智、杨明志、陈星然、周海月、虞扬扬和薛天豪。闻讯前来梦花街65号“梦花家园”的居民络绎不绝,并提出了许多关切的问题。在法官和法官助理们一一耐心解答后,居民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蓬莱路北侧地块是市委将“两旧一村”改造确定为新的重大民生工程后黄浦区首个零星地块改造项目,此次法律咨询活动正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强烈的司法新需求、更好服务于黄浦区旧改工作有序推进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出法院主动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宣讲活动中,法官们针对居民们提出的问题“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为他们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终于盼到了旧改。但家里兄弟姐妹多,情况比较复杂,担心引发矛盾。今天听了法官的解释,我心里踏实多了,接下来就是抓紧签约,赶紧搬进新居。”前来咨询的居民张阿姨高兴地说道。以新任务新需求为导向,工作站通过扩充团队成员、编纂共有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开展经验分享及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团队业务能力及群众工作能力,以更具专业性质的司法服务助力“点多、面广”的“两旧一村”城市更新新任务。2023年恰逢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工作站此次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也为推进诉源治理效能、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开辟了有效路径。针对旧改过程中家庭内部因征收补偿利益分割而引发矛盾纠纷频繁出现、涉此类纠纷的案件数呈显著高发态势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黄浦法院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发挥旧改一线工作站的关键作用,将法院的调解工作重心前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与此同时,从问题出发的法治宣传更具针对性、生动性,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使人民群众更易理解和接受,让其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随着影响力的逐步扩大,工作站也逐步拓宽辐射范围,逐步成为广大学生的法律实践基地及普法宣传基地。此次法治宣传活动也吸引了不少大学生主动参与,他们纷纷表示,虽然不是旧改项目的当事人,但此次活动也令他们收获满满,不仅了解到旧改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也充分体会到此类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疑难性,以及法院在纠纷化解中所承担的重要作用。未来,工作站将为弘扬法律文化、提升法治思维,培养新时代高校实践复合型人才提供强大动力。撰稿
2月20日 下午 3:16

法润花季,护航成长

为进一步增强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扎实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普法教育工作,2月15日上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首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在开学首日邀请上海市第四聋校师生代表来我院参观交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颖和立案庭、法警大队、行装科干警代表参加活动,黄浦区政协委员计时俊作为学校法律顾问专家一同出席本次活动。师生代表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场所、法警监控室,法庭和法院文化长廊。一楼诉讼服务中心的手语窗口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孩子们纷纷以咨询的方式向接待法官抛出自己的法律问题,法官则耐心辅之以手语作答。为了让沉默的“少数”感受到司法温暖,2020年12月,上海黄浦法院率先在诉讼服务中心试点增设手语服务,采用预约手语志愿者和远程视频手语服务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为听障人士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另外,通过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培训,立案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能在日常接待听障人士过程中使用简单手语沟通交流。接着,干警代表详细地向他们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法警监控室运行情况以及互联网法庭各项功能。还邀请了学生们穿上法袍坐在审判席上,体验了一次当“小法官”的感受。“你知道法院门口的神兽塑像叫什么名字吗?”“你知道法院的业务部门有哪些?”“你知道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有哪些?”……立案庭的屈丽娜是手语专窗法官,此次,她为孩子们开展了一堂“心语课堂”。课上以神兽獬豸的故事作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帮助学生了解法院各个业务部门的职能。并通过以案释法,向同学们介绍了在校园中可能发生的侵权、伤害案件,提醒大家在校园中提高自己的法律安全意识。活动的最后,孩子们为法院送上了一份饱含“爱”的书法作品。孩子们也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批精心挑选的普法书籍,这些书籍不仅仅希望孩子们能在成长中“法润花季”,也是法院的“大孩子们”对他们传递的真挚祝福。下一步,上海黄浦法院将继续做好与上海市第四聋校的沟通交流,为孩子们架起法律的桥梁,并结合特殊青少年群体身心发展特点与需求,不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以实际行动护航特殊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撰稿
2月17日 下午 2:00

精准把脉金融法治需求,为企业开出“法治良方” | 送法进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保障水平,打造高质量司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金融审判庭聚焦金融审判工作实际,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精准把脉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开出”法治良方“。近日,金融审判庭来到辖区内一金融企业开展了2023年首站活动,为该金融企业员工以《融资租赁法律风险分析与建议》为题作了一场普法宣讲。本次宣讲针对受访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现场分析与解读,并回应企业关切的法律问题。受访企业对此次上门指导表示了衷心感谢。近年来,该受访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同时面临着客户违约率上升等问题。此次“送法进企业”对企业及时发现风险、解决问题,保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上海黄浦法院将继续推进“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为辖区重点金融企业提供司法“问诊书”。同时,将推出“融法官说法”“融法通识”等栏目,总结、提炼金融审判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创新举措,持续扩大黄浦金融审判的影响力,服务保障辖区金融业健康发展。撰稿
2月16日 上午 9:14

上海黄浦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2月13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主持会议。会上,段守亮院长首先传达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诸葛宇杰及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的讲话精神,并重点解读了贾宇院长的讲话内容。诸葛宇杰书记站在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的高度,对法院建设提出了“以政治建设为先,以司法质效为本,以数字赋能为要、以过硬队伍为基”的要求。贾宇院长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全市法院以“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主线,全力推动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大家一致认为,讲话求真务实、内涵丰富、布置明确,为上海法院的未来发展确定了目标、给出了方案、划定了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与会人员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交流,并结合各自工作提出落实意见。就进一步抓好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段守亮院长要求:一是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上来。贾宇院长的讲话主题鲜明、线条突出,全景式展现了上海法院在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及重点任务。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将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确保全体干警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二是要对照目标抓细抓实工作落实。总结梳理年初各部门调研座谈会上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对照上海法院工作思路,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紧抓纪律作风为工作主线,切实将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任务分解表,对照各项指标数据,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逐个提升弱项指标,确保审判执行难点问题有所突破。三是要深化数字改革赋能。要深入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紧盯基础设施中的薄弱环节加以完善,不断提高当事人诉讼体验感和干警办案办公的便利度。要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的双向反馈、扩大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拓宽在线庭审的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效能,实现以数字化改革提升司法效能。四是要自我加压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院党组作为法院各项事业的排头兵,落实各项任务的推动者,要加强政治建设引领,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一方面要强化与部门负责人的沟通对接,找准问题症结,科学决策,另一方面在干事创业上要率先垂范、履职担当,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干警的工作激情,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撰稿
2月15日 下午 7:45

上海黄浦法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2月14日上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黄浦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汤宏,区委第三督导组组长贾玉峰及相关组员,市高院政治部干培处副处长夏云峰,黄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倪健到会指导。会议由上海黄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汤宏书记点评并作讲话,贾玉峰组长、夏云峰副处长作点评。会上,潘峻青同志通报了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段守亮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汤宏同志点评并作讲话,2022年上海黄浦法院努力克服疫情对工作的冲击,审判执行平稳有序,服务大局主动有为,司法改革推进有方,队伍建设扎实有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上海黄浦法院党组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深刻、批评中肯有力、改进措施具体,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团结奋斗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成效。就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汤宏同志强调:一是在铸忠诚守初心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办实事惠民生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一步扩大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的辐射范围,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在优环境促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把世行新指标体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参照系,聚焦黄浦经济新态势、科创新动能、消费新需求、发展新空间等特点,完善司法服务政策。四是在抓改革提效能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始终坚持高点定位,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推动各项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五是在讲团结严律己上走在前、作表率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以抓好本次民主生活会整改为契机,全力补齐短板,推动形成团结向上、富有活力的上海黄浦法院工作新局面。贾玉峰同志指出,上海黄浦法院党组班子准备工作扎实充分、查摆问题准确具体、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是一次成功的、质量较高的民主生活会,体现了党组班子的水平。夏云峰同志感谢黄浦区委、区委政法委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并指出本次民主生活会上海黄浦法院党组班子准备工作充分、剖析问题深刻、互相批评到位。
2月14日 下午 5:26

80岁老母亲为何要把儿子一家门赶出家门?

点击查看完整纪录片年过八旬的盛老太,有三儿一女,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老人便与二儿子周先生一家住在打浦路的一套房子里,一起住了30多年。可到了2021年,老太却一纸诉状告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要求二儿子搬出这套房子,并支付自判决生效后至搬离期间的房屋租金。法院支持了老人的诉求,可判决下来,二儿子一家却一直不愿执行。原来,其中颇有渊源——2000年,盛老太买下了这套售后公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盛老太一个人的名字。2016年,盛老太与二儿子周先生发生了矛盾,搬出了这套房子,住进了小儿子家里。此后,老人家便动了念头想要卖掉这套房子,把卖房钱用以养老:“这套房我卖了之后住进养老院,不会留给子女。”可二儿子周先生却认为,当年买下这套房子的时候,是自己出的钱,还动用了自己的公积金,自己也应该享有房子的份额。然而,产证上只有老人的名字。周先生所谓的买房出了钱,也只有提取公积金的记录,并无足够的证据链用以证明打浦路的这套房子的资金来源于自己。法院判决下来,周先生一家一直没有搬,老人便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黄凯反反复复地劝说周先生:“毕竟是母子,最好避免彻底撕破脸。”可几次下来,周先生依旧执着地坚持着自己的想法,双方甚至还多次爆发激烈的争吵。由于涉及亲情,黄凯法官意识到,强制执行并非是这起案件最好的选择。他先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的部分钱款,暂未采取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我们还是想要尽可能挽回他们之间的母子亲情,一旦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他们的关系将不可挽回地走向破裂。”黄凯法官说。由于周先生对公房政策有疑问、对判决结果有异议,黄凯法官一遍一遍地为他释法说理,从法律角度为他解释为何判决不支持他自认为的“出资部分”。经过十余次的电话沟通,周先生的态度看起来终于有所松动,一切似乎向好的方向进行着。然而,谁都没有想到,当6月初黄凯法官联系周先生何时能够腾房,他一改当初缓和的态度,情绪激烈地表示自己不可能搬离打浦路房屋,甚至想用“破罐子破摔”的方法来解决矛盾。意识到从周先生自身突破可能较为困难,黄凯法官于是想到了他的妻子和女儿。在几次谈话下来,他发现周先生非常关心自己的女儿,而且他的女儿和自己正巧是同龄人。一边,他劝说同为被执行人、但情绪相对较为稳定的妻子:“你要告诉他,如果抗拒执行的不利后果要自行承担。如果他再这么情绪化的抗拒执行,甚至做出什么过激行为,不仅要承担严重的后果,还可能影响女儿甚至是孙子。”另一边,他再次劝周先生说:“你的女儿和我一样,30岁的年纪,正是人生事业发展最好的时候,你要为女儿考虑。”“好吧,我提起了另外一起确定所有权的诉讼,确认这套房子我是否拥有产权。如果败诉了,我一定搬。”这次,周先生承诺了具体搬离日期。10月,该诉讼驳回了周先生的全部请求,他也主动信守承诺搬离了房屋。“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不是简简单单执行一份生效判决而已,还往往承担着判后答疑的工作,让当事人能够理解和接受判决。这个案件深层次的原因是在于家庭关系的破裂,一旦采取了强制执行,他们之间的关系很有可能再也无法修补了。因此我选择了更加善意温和的方式处理了这个案件,我和当事人前前后后一共见面谈话了9次,电话沟通了二十余次。虽然最后母子之间也没能和解,留下了遗憾,但我希望周先生的主动履行能成为他们日后重归于好的一个窗口。”执结这起案件后,黄凯法官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来源
2月9日 上午 9:18

央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1)沪0101执6087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姚丹萍、袁小牧、胡明伟、崔晶、章毓麒、奚顺源、赵剑虹、徐捷、张嘉璐等,央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日,法定代表人吴传平。2015年11月起,央利资产又先后独资注册设立了上海央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央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央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央利金融山东分公司、央利企业常州分公司、央利企业嘉兴分公司等诸多公司,公司均由央利资产统一进行运营管理,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央利资产”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央利资产”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央利资产”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平台入口在
2月9日 上午 9:18

点赞!这个项目荣获黄浦区第六届法治建设优秀案例

2月6日上午,黄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暨第十届浦江法治讲坛举办,会上揭晓了黄浦区第六届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和入围案例。区委书记杲云,区委副书记、区长沈山州分别为荣获2023年第六届黄浦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和入围案例的单位颁奖。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服务城市有机更新“小巷法官”助力群众安居圆梦》荣获第六届黄浦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踔厉奋发风帆劲、勇毅前行正远航——第六届黄浦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展》宣传片片段案例简介2021年8月,上海黄浦法院成立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把法院的调解工作重心前移,使旧改居民不出社区就能解决“分蛋糕”中所遇到的矛盾纠纷。经过一年多的运转,工作站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涉旧改矛盾纠纷发现和化解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法律政策宣讲、以案释法,接待旧改居民、征收单位、旧改单位、社区干部的咨询、调解等千余次,参与化解了一大批涉旧改矛盾纠纷。专家点评上海黄浦法院成立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将法官案桌移到旧改一线,将诉源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最基层,组织开展调解涉及到多个街道的15个旧改居民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不仅为黄浦区成片旧改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司法保障,也为接下来进一步推动零星旧改和城市更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来源
2月7日 下午 5:32

党旗引领下的新时代司法为民赶考之路

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四年亲临上海,赋予上海一系列新的重大使命,要求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黄浦是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所在区,有140余处红色革命旧址遗址及设施,数量居全市首位。如何在党旗的引领下,利用好这些红色资源,将红色文化浸润血脉,走好新时代司法为民赶考之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一直在不断地探索。为了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上海黄浦法院自2020年10月1日起,通过“线上线下共绣党旗”的方式,组织形式新颖、载体多样的红色教育活动,用无形的“绣格”、有形的“绒线”串联起生动的党性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坚定全院干警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凝聚起新征程上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一、坚定“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以不变信仰应变局“讲党性、讲政治、讲忠诚,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司法机关的根本政治任务。为了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不辱门楣”的殷殷嘱托,上海黄浦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通过绣党旗、上党课、政治轮训、红色故事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全院干警在讲党性、讲政治、讲忠诚上走在前、作表率。聚焦有趣有味,线上线下共绣党旗。线下,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海绒绣”为载体,联手“上海绒绣”传承单位体验编结技艺,各党支部共同参与绣制党旗。线上,强化科技赋能,在院内网开辟绣党旗活动专栏,由270个“绣格”组成电子党旗,象征全院270多名党员干警,通过点击每一个“绣格”呈现党建、审执、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丰富党建工作载体,激发党建工作活力。上海法治报以《每一个党员都是一面面小旗帜》为题予以报道。聚焦入脑入心,深入推进理论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带头上专题党课,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上党课,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属性,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线下集中授课和视频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院政治轮训,以真学促“深化”、真信促“消化”、真用促“转化”,筑牢政治忠诚。聚焦走深走实,生动讲述红色故事。开展“青春向党
2月6日 上午 9:44

你的2022,是什么样的?

你的2022年滴!欢迎进入2023年是什么样的?时光匆匆,岁末将至你还记得你的2022年是什么样的?我们的2022有温暖,有感动有拼搏,有奋斗就让我们从这些过往推送的瞬间来组成属于我们的年度记忆——﹁春天﹂还记得那些背影吗他们的奉献和坚守组成了这个春天的温暖和感动在大上海保卫战中黄浦法院人逆行而上或奔赴抗疫一线或值守在工作岗位16篇坚守“疫”线背后都是他们的汗水点击图片查看”坚守‘疫’线“栏目还有全力保障审执工作的他们疫情期间在线开庭全流程网上办案守护公平正义点击图片查看”全流程网上办案“栏目8篇诉讼指引和3篇普法“疫”线服务审执工作积极响应群众司法需求点击图片查看”普法‘疫’线“栏目点击图片查看”诉讼指引“栏目﹁夏天﹂复工复产后我们努力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为群众办实事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上海黄浦法院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点击图片查看实施方案强化司法供给鼓励纠纷双方互谅互让、共渡难关、达成和解助力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好的案例纷纷亮相将相关经验推广出去——点击图片查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小巷法官,不忘初心在旧改工作第一线设立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今年开展普法工作共计88次点击图片查看工作站相关内容法官和法官助理齐亮相通过趣味视频的方式创设“旧改小课堂”为居民进行普法、厘清误区点击图片查看“旧改小课堂”栏目﹁秋天﹂在这个丰收的季节我们看到了一个个人物剪影他们是模范引领更是司法天平下的点点力量审判业务骨干十佳青年评选……他们闪烁光芒发挥着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点击图片查看审判业务骨干风采点击图片查看十佳青年风采来自立案庭的屈丽娜荣获了上海法院“十佳青年”提名奖点击图片查看屈丽娜的故事一“典”就通、这可真“刑”、执行时刻、知识产权保护……更多地是他们笔耕不辍的普法力量点击图片查看“一典就通”栏目点击图片查看“这可真刑”栏目点击图片查看“执行时刻”栏目点击图片查看“我为营商添砝码”栏目点击图片查看“知识产权保护”栏目也涌现了一批在社会上取得良好效果的普法案例这些案例或是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上海电视台、上海法治报等媒体刊登或是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了良好的反响(点击图片查看文章)《企业因疫情经营困难,百名员工面临失业,法院:助它“喘口气”》主审法官:王连国
2022年12月31日

2年、3小时、5吨、9.9平米……

2年、3小时、5吨、9.9平米……小阳台被邻居长期占用,法院判决应当归还使用权,但两年内邻居花样上演“拖字诀”,判决迟迟未履行。以上这组数字,来自于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强制执行的一起案件。三小时的强制清退,房屋最终交还给了申请执行人——9.9平米的小阳台却长期被邻居占用这起案件还要从一起排除妨碍纠纷说起。争议阳台实景本案中的申请执行人唐某和被执行人李某父子二人是居住在同一栋老公房的邻居。该老公房的顶楼有个9.9平米的小阳台,系唐某的独用租赁部位,但长期以来被李某当作杂物间占用。物业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2018年,唐某为排除妨碍而诉至法院,上海黄浦法院判决原告唐某系该阳台的合法独用使用权人,被告李某二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空系争阳台,并将该部位归还唐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原判。但判决之后,被告一次次地用“拖字诀”回应,不愿腾空并归还阳台。直到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主动履行。两年时间判决仍旧无法“落地”为了缓和双方关系,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局程珊法官四次约谈了被执行人李某父子。父亲李某表示其正在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如再审依旧不支持我,我会履行判决的。”他在约谈中承诺。见其态度良好,唐某同意再等一等。之后,上海高院裁定驳回被执行人李某的再审申请。出人意料的是,被执行人李某再一次“赖账”了。于是,唐某无奈再次向上海黄浦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致电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也告知了拒不履行的后果——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却依旧不为所动。鉴于被执行人以上行为,执行法官赴现场张贴腾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李某二人于十五日内搬离系争阳台并将阳台归还申请执行人唐某。直到腾空公告的履行期限已满,被执行人仍未搬离。上海黄浦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告知被执行人由于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本院将依法执行。拒不履行3小时强制执行守护公平正义执行前,执行法官着手制定详细的清场预案。12月15日一早,上海黄浦法院执行局出动6名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执行告知书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视腾房公告为无物,不仅没有搬离之前存放在此处的杂物,反而又将部分家具和物品搬入,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在现场宣读搜查令执行干警一部分负责布控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拉起警戒线;另一部分则针对煤气、刀具等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进行摸排、控制,防止意外发生。在相关居委、物业等见证人员到场后,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由执行干警进入涉案阳台并清点房屋内物品,并用智慧执行APP对屋内环境及物品进行录像、留存。经过经三个小时的工作,搬场人员从面积仅9.9平方米的阳台内,搬出近五吨重的物品。随后相关物品搬离至仓库暂存,至此涉案阳台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撰稿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12月21日

商事合伙应注意哪些风险?请关注这份白皮书和十大案例!

12月16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2020年至2022年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新冠疫情下商事合伙风险及应对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上海黄浦法院2020年至2022年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十大案例。该场发布会是上海高院推进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为营商添砝码”系列发布会的第15场。为黄浦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守护好“城市心脏”,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功能,本次发布的白皮书对上海黄浦法院2020年至2022年受理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梳理,重点分析了新冠疫情期间合伙合同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归纳总结了比较常见的争议点和风险点。012020年至2022年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白皮书一、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案件审理情况1.收案数量上升,结案数量均衡;2.总额增势明显,个案金额偏小;3.简易程序审结多,判决调撤较均衡;4.程序事宜争议多,权益实现跨度长。(二)合伙合同纠纷的涉案特点与变化趋势1.从案涉主体来看,合伙合同纠纷大多发生于个人之间,合作合同纠纷较多发生于个人与企业之间;2.从案涉领域来看,受到疫情冲击,餐饮、零售、娱乐、旅游行业纠纷爆发;3.从争议焦点来看,因疫情原因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成为重难点。二、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突出问题(一)新冠疫情下合伙合同新情况1.社区团购成热点,合作风险渐显现;2.事务搁置难再续,合同成立存争议;3.特定行业受冲击,损失分担存争议;
2022年12月16日

加强知产司法保护,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知产微课堂”开课啦!

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9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22年12月14日

法院人,制服着装这样穿

x开庭时穿运动鞋行不行?接待当事人时戴了首饰属于违规吗?审判制服外套里面穿自己的便装是否符合规范?在法院上班想染彩色头发,是不是不可以?法院人的制服穿搭指南向上滑动阅览《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第一条
2022年12月8日

身边“小案件”,品悟“大道理”,请为9号投一票!

“小案大道理”上海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网络投票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请为9号商事审判庭王连国法官的「企业因疫情经营困难拖欠货款调解案」投出你的一票投票截止时间:12月11日
2022年12月7日

今天,“宪”给少年的你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三十四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启动的日子。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的赵霏法官在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参加了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并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宣讲课。宪法日升旗仪式——感受宪法庄严“从出生、上学、工作直至退休,宪法一直默默陪伴着同学们、保护着同学们。”升旗仪式中,赵霏以“法治”为主题,向同学们阐述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和意义,并介绍了《九年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基本概念。赵霏鼓励同学们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成为法律的宣传者和践行者。第一堂宪法课——传递法治力量蜡笔小新代表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雄代表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那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工藤新一今年十七周岁了,他与侦探所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力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2年12月4日

上海银纪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1)沪0101执2074号、(2021)沪0101执2075号、(2021)沪0101执2076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安勇松、王俊、沈亚群、俞建华等,被执行人安勇松投资设立上海银纪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银纪”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数多、地域广,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银纪”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银纪”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平台入口在
2022年11月30日

砥砺前行!学习二十大报告,黄浦法院干警这样说(三) | 党的二十大

上海泫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2022年11月28日

投票啦!一起来为19号屈丽娜法官打call

第四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现在开始上海高院将开展“十佳青年”微信投票活动请为19号候选人屈丽娜投出你的一票点击下图进入投票页面点击图片,进入投票界面请于2022年11月28日17时前投票候选人风采点击候选人图片,可查看候选人成长故事19用指尖开启无声之界,用青春守护正义起点屈丽娜,女,汉族,1986年6月生,中共党员,吉林四平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二级法官,手语专窗法官。她扎根一线十年,先后在浦东法院金桥法庭、黄浦法院立案庭工作。在派出法庭六年,办理个案800余件,无一例因瑕疵改发;在立案庭四年,从事立案窗口、手语专窗、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申诉审查、涉立案信访、“一站式”多元解纷等多方面工作,是立服调裁多面手。她传递温暖,用手语为听障人士提供诉讼服务;她亲民谦和,善将法律知识与群众工作结合,工作能力突出,多次获赠锦旗和感谢信;她勤学善思,耕耘有时,收获可期,先后撰写调研文章十余篇,刊载于《上海法治报》及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等,并在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征文中获奖。近五年来,获公务员嘉奖1次。▴
2022年11月25日

优秀历史建筑被“破墙”,一纸判决守护“老上海”历史感 | 一“典”就通

本期撰稿人吴粤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在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公共楼道内违规搭建冲淋房不仅擅自打穿墙将排污管道通到楼外破坏了外立面还引起了消防安全隐患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面对邻居的反映物业的违法建筑整改通知书这户“不讲理”的人家都置之不理邻居无奈诉至法院——案情回顾原告王先生和被告陈老太都是上述历史保护建筑的承租人,陈老太住在两楼,王先生一家住在三楼。在该建筑每层楼的公共走廊处已经设立了一个卫生间供居民使用。为了生活方便,陈老太在两楼走道内靠墙处自行搭建了一个冲淋房——内附有坐便器、淋浴设备并配套热水器、进水及排污管道,其实该冲淋房就具备了一个卫生间的功能。(冲淋房实景图)陈老太的生活是方便了,但这可苦了王先生一家。王先生称,冲淋房不仅占用了公共区域,其内部热水器在使用时废气排放在了楼道内,导致王先生一家不敢通风开窗。更令人担忧的是,热水器的排气位置紧邻燃气灶,存在着安全隐患。据悉,原被告居住的这栋楼已经被评为了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冲淋房的排污管道是陈老太擅自打通建筑墙面通到楼外的,破坏了建筑的外立面。2021年6月,物业公司向陈老太出具了《违法建筑整改通知书》,认为陈老太违规在公用走道搭建冲淋房,要求立即予以整改。但陈老太却不为所动,并在庭审中辩称:“王先生一家进出不会经过我的房屋门口,这个冲淋房不构成通行和采光妨碍。更何况,走廊上有窗户,废气不会影响到三楼的生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已查明,建筑内本有的卫生间能满足被告日常基本生活所需,但被告为了便利自己日常生活,在二楼公共走道内违规搭建冲淋房,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被告搭建的冲淋房破坏了房屋外立面,违反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老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搭建在公共走道上的冲淋房及内部部件。陈老太不服,提出上诉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原判。建筑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历史见证,承载着不同发展时期的印迹。上海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承载着丰富的城市记忆。目前,上海大部分的优秀历史建筑中仍居住着普通百姓。如何将烟火气和历史感共同留在这方寸之间?这不仅是居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思考的,也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关注的。多为他人思考,退一步海阔天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上海老城厢由于居住环境和条件等因素,邻里之间的公共生活区域重叠较多,因此较容易产生摩擦。如果每个人在生活中仅仅考虑自己的意志自由使用、处理不动产或公共区域,不仅难以维系和谐的邻里关系,还反过来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生活不便。例如本案中陈老太占用公共空间搭建冲淋房,不仅破坏了建筑、给邻里造成妨碍,还造成了楼道内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相邻关系的实质是处理相邻的不动产权人为己提供便利的必要性与相对方容忍义务的平衡。古语有云“睦乃四邻”,邻里间相处应顾己及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这也正是《民法典》相邻关系一则希望体现的社会意义。留存好城市的记忆,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城市的建设与传承不仅需要个体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注。优秀历史建筑是上海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展示上海形象和城市文化的重要名片。本案中,陈老太擅自破坏外立面搭建排污管,对历史建筑产生了不可逆的破坏而不自知。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精雕细琢”地修缮改建,更需要加强法律宣传,在每一位市民心中深耕保护意识,汇聚全社会共同的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2022年11月24日

这些“大朋友”为小朋友们种下了一颗种子

“小法官”们的模拟法庭是什么样的?清脆的法槌声落下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诉辩双方有来有往,争锋相对……未成年的你该怎么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又该如何远离犯罪、约束自身?2022年“百校百讲普法行——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进校园”活动(以下简称“百校百讲”活动)在黄浦区的授课已经接近尾声。一个月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审判监督庭李露法官和刑事审判庭李倩岚法官两位“大朋友”踏着浓浓秋意,为黄浦区多所学校的小朋友们播撒下了法治的种子。一场“特殊”的沉浸式模拟法庭“你们平时打游戏吗?有过充值打赏吗?”11月18日下午,李露来到了上海市第四聋校,为这群特殊的孩子带来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课刚开始,她便问起上面这些问题。一些同学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借着话题,她转入了今日的案例——“熊孩子”打赏主播案”。首先,她播放了一个手语情景剧视频——一对父母监管缺位,孩子沉迷网络世界,偷偷地在直播间里打赏网络主播。直到父母在手机上收到了扣款信息才发现,“熊孩子”已经花掉一笔巨款。于是他们将网络公司诉至法院,希望公司能返还钱财。“孩子偷偷用了父母的钱打赏网络主播,这钱要的回来吗?”“能要回!小朋友不懂事。”“不能吧?这都进了别人口袋了!”“只要回一部分吧?他自己也有错呀!”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踊跃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为了让同学们能更深入地学习法律规则,提升法治素养,随后她指导同学们开展了一场模拟法庭。从审判长、书记员到原被告,都由聋校的同学们来担任。席卡、法槌、法袍,处处细节都透着“专业范儿”。特别的是,为了便于观众理解,小演员们一边发言一边打手语,审判席背后还有一块大大的显示屏,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庭审提纲。“现在开庭!”小小审判长穿着法袍有模有样,庄严地敲下了法槌。庭审过程中,原告的父亲和被告网络公司就应不应该返还21万元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判决如下: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人民币21万元……”经过合议庭评议,法庭予以当庭宣判。闭庭后,同学们仍意犹未尽,纷纷举手提问并阐述自己的看法。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要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正确使用电子产品,文明绿色上网。我们应当通过网络增长知识,而非打发时间、消耗金钱。最后,李露对案件涉及到的知识点进行了讲评,并提醒同学们不要沉迷网络世界,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青少年时期正是好奇心强、控制力弱的阶段,类似于用父母钱打赏主播、充值游戏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将法庭搬进课堂,让孩子自己真实演绎庭审过程,不仅强化了案例的教育作用,还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李露说道。法润少年,护航成长11月14日,刑事法官李倩岚“百校百讲”活动中为上海商贸旅游学校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普法课。“刑法里的内容,离大家并不遥远哦。”李倩岚在课程的开始就为同学们敲响了警钟。今年,她以《这可真够“刑”》为题开设课程,通过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科普了代替考试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一方面,让学生们在生动直观的讲解中理解法律精神、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努力培养遵纪守法意识,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另一方面也鼓励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百校百讲”活动中,“大朋友”们因材施教,为孩子们定制了不同形式的普法"大礼包"——除上述两场外,10月26日,李露法官以《一“典”就通》为题,为上海交大附属黄浦实验中学的孩子们讲解了《民法典》;接下来,李倩岚法官还将于11月25日到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初级中学,继续为孩子们带去生动的刑事普法课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2022年“百校百讲”活动虽然接近尾声,但我们法治教育的“育苗”之路仍任重而道远。上海黄浦法院将继续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例如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宪法宣讲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传递法治之声,让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涵养成法治精神。撰稿
2022年11月22日
2022年11月20日

我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共黄浦区委、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黄浦区委党校陈海燕副教授作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专题辅导报告。学习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在会场参会,全院其他干警通过视频同步参加学习。辅导报告主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深刻背景与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基本内容与核心要义,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践要求”三个层次逐一展开。辅导报告阐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做到坚定道路自信,增强主动精神;弘扬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增强斗争本领,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多次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院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点击可看:“党的二十大”专题今后,上海黄浦法院干警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新时代十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变革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公正司法,务实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来源
2022年11月15日

上海泫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2022)沪0101执5365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胡静霞、李琼,二人投资设立上海泫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泫凯资产”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泫凯资产”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泫凯资产”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平台入口在
2022年11月14日

中炎(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1)沪0101执4457号、(2021)沪0101执5429号案件,被执行人为陈武、宁宇,二人投资设立中炎(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优信库(上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桥金控(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中炎(上海)”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中炎(上海)”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中炎(上海)”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平台入口在
2022年11月12日

小阵地,大作用!有TA们很安心~ | 119消防日

119消防日来啦火灾救援就是与时间赛跑在发生火灾时必须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筑牢消防安全的“防火墙”不仅要依靠“外援”更需要大家自发地注重消防安全——11月4日,上海黄浦法院在南片开展消防演练,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欣至现场观摩指导,部分干警、物业安保参与演练。除此之外,还进行了微型消防站介绍、消防器材使用介绍等活动。从应急队伍建设到硬件设施配备,从时刻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到积极宣讲消防知识,有TA们,很安心~通过此次演练,加强了应急响应机制,增强了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干警面对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能力。上海黄浦法院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时刻排查各类消防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患于未“燃”。来源
2022年11月9日

上海鹏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19)沪0101执594号上海鹏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案件),被执行人为蔡惠晟、胡怀明、谈学东、陶延萍、谈筱琴、贾栋梁、席红、李素华、赵琦、潘金奎、刘大公、张关鸿,蔡惠晟投资开设上海鹏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巨大,为了有利于法院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鹏华”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鹏华”案件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平台入口在
2022年11月7日

关于雇主责任保险!快来看这场发布会都说了啥?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稳定运营、维护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天(11月4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院审理的雇主责任保险纠纷案件有关情况、发布《雇主责任保险案件审判白皮书》。上海黄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欣,金融审判庭庭长沈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快来看看这场发布会都说了些啥——PART
2022年11月4日

初次见面,你们好!

百荣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公告
2022年11月3日

《人民法院报》:服务城市旧区改造,回应群众安居期待

《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黄浦区有着典型的“二元结构”特点——一边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一边是狭小逼仄的老旧小区。老城厢的房屋基本为砖木混合结构,年代久远,生活配套设施简陋。改变这样的居住环境,不仅是城市公共建设的需要,更是居民强烈的期盼。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涉旧改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旧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旧改十条”
2022年10月31日

百荣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公告

被告人张听彪、李占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沪0101刑初560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人张听彪从他人处收购百荣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荣金融公司)成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招募被告人李占明担任公司运营部和客服部主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以(2021)沪0101执2014号立案执行。现就“百荣金融公司”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本案受损集资参与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平台1: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平台入口在
2022年10月28日

五组漫画带你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五组原创漫画作品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部分法条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场景一《反有组织犯罪法》第61条规定,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场景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31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控制下交付或者由有关人员隐匿身份进行侦查。场景三《反有组织犯罪法》第19条、70条规定: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违反规定,不按照公安机关的决定如实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场景四《反有组织犯罪法》第29条、54条、56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可以依照《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我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合作。涉及有组织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依照有关发法律的规定办理。因此,即便犯罪份子逃出国门,一样可能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场景五:《反有组织犯罪法》第16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为公安机关侦查有组织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来源: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7日

祥林嫂vs“祥灵嫂”,面对套路该如何选择?

上海黄浦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2年10月27日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2022年10月26日

上海黄浦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院领导、各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和二级、三级高级法官参加。段守亮院长首先传达了全市党员负责干部会议精神、黄浦区党员负责干部会议精神,并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就进一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段守亮院长要求:01学懂弄通、落细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更加坚定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政治上旗帜鲜明、在行动上紧紧跟随;深刻领会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领会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02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精心组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把原原本本学习大会报告作为必修课、主修课、首修课,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加强宣传,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二十大精神作专题宣讲,及时宣传广大干警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氛围;抓好当前,全力冲刺年底清案结案各项工作,全面提速、全员提劲、全力提升办案的总量、力度、节奏、进度,铆足干劲、一鼓作气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03学以致用、求精求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在更高起点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更大格局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疫情防控与服务大局并轨推进,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治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精准性、有效性;在更强力度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扛起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任务,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在更严标准上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会上,院领导徐学、张颖及两名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交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打算。政治部主任潘峻青传达了党的二十大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撰稿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