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情理兼顾”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社会危害性极大。杨光毅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桂刑再6号维持第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上文是我摘自《第四届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中的部分判决文字,从标红的文字大家应该可以看到,法律固然是个讲理的地方,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也会考虑情的存在意义:我想这大约是因为在我们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对“情理兼顾”、“合情合理”的认知与追求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正是这种文化的存在,才能使我们既能被规则保护,又能体会人情的温度。其实,无论是家校合作,还是家庭教育,或者学校教育,如果我们都能在“以理服人”之时,也适当地考虑“以情动人”,那么,许多决定或许就不会那么冰冷生硬了吧,家长、学生、教师彼此之间就不会产生误会与不快了吧。就拿此次七年级分班和家访为例说说吧。先说分班。班主任们拿到名单已是晚上五点多,因为考虑到第三天学校即将建立家长钉钉群,届时家长即可知道自己孩子在哪个班级了,作为年级组长,我便未请班主任们逐一联系家长了——仅过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六点多,蓝校长便电话问我是否已全部通知了家长分班情况;并指导我,从工作道理上讲,等待钉钉群成立后家长自然知晓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要体察家长了解信息的迫切性,要从情出发,情理结合,以人为本地考虑问题,逐一电话通知家长。我们年级便迅速地逐一电话告知家长,很多家长果然在电话里说:孩子知道小学同学在哪个班级了,焦急死了,我们也焦急,;这下好了,我们放心了。你们风华学校工作真是细致啊!再说家访。受到蓝校情理兼顾的指导的启发,年级组在制订家访计划时,就明确了将工作日和非工作日能够接待的家长区别开来的做法。这样做,虽然无形中给班主任们增加了工作负担:如果无差别化家访,那么一个班级大约5到6天即可完成;但因为做了差别化,所以家访时间甚至要增加到半个月之久——毕竟,在安排家访的时间,学校是还有一些其他事务需要完成的。但是就尽最大可能避免了家长因为家访而需要请假的可能——毕竟,每个人都有工作,也不是谁的工作也可以随时请假。我们这一做法,更是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我们12位班主任虽然累一点,但看到了家长们的好评内心也觉得无比欣慰。遗憾地是,少数家长确实没能做好配合工作,言理不言情。组内一班主任跟我说,她多次约某家长家访,对方均以各种工作和家庭生活安排冲突为由要求更改时间,最后竟然直接要求22日前往家访,殊不知,8月22、23日所有七年级班主任已经在校进行新生寄宿生活体验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本无法安排时间家访,如果硬要要求班主任利用休息时间驾车前往几十公里之遥的地方家长,在我看来,就是不近人情——于是,我明确地跟那位班主任说,那么这个家庭电话家访即可。家访是应做之事,家长在理;但一再婉拒安排,进而又提出具体时间,全然不顾家访是个系统工作,临时微调尚且不易,让班主任因此一再更改,据理要求,实在是不讲人情,令人遗憾。事实上,在工作中,老师也有据理不言情的时候。例如住校生寝室内讲话,有的班主任可能就会当即请家长到校接回以示惩戒。在我看来,这么就是合理不合情:学生违反规定,要求家长接回,在理;但是夜已深,接回去后,家长训诫,则影响家庭和睦;若不训诫,惩戒目的无法达成——而且,家长内心估计也是颇有微词的——有时候可能还会发生老师在工作时间拨打家长电话要求立即到校的要求,家长无奈地只能请假放下手头工作匆匆赶到——但凡要请家长到校,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定与孩子的教育有关,一定是合理之事;但如果事非紧急,请将情放在优先考虑:可否考虑到大多数家长也是职场人,在我们眼里简单地来一趟,其实也会有诸多请假、交接工作的麻烦——当家长带着无奈和怨气、不安、愤怒到学校时,又如何心平气和地与我们共同讨论孩子的成长呢?如果我是家长,我也会很烦晚自习后老师把我的孩子留在班里,哪怕是辅导作业;如果我是家长,我也会很烦周末放学时老师拖堂放学,甚至很久,哪怕是引导人生:这些都是合理的,但却不那么合情——少数几个家长等在校门外,既焦急又尴尬——如果一定有必需,我们是否可以先跟家长通个气呢!那么作为老师,我有没有觉得家长合理不合情的做法呢!我要说真话,有!——或许有的朋友作为家长看到了我后面的例子会觉得我不爱岗敬业,但是我还是想说出我的心里话:我最怕家长晚上十点左右打我电话或者发我信息:彭老师您好,真是不好意思了,这么晚还打扰您了,不知您是否有时间,我想向您了解下孩子最近的情况。实话实说,此时面对这种电话或者短信,我一般都是不回复的。何故?因为既然知道很晚了,既然知道是打扰,那为何还要这般呢?想和老师交流孩子情况,不仅合理,而且我们也非常欢迎;但是,设身处地想想,老师在学校忙碌了一天,回到家中,连跟家人说话的欲望都没有了,如果不是紧急情况,只是一次惯常的了解情况,想必一定可以找到更为合适的时间点进行的吧。把情摆在前面,再讲理,情理兼顾,一定会使彼此更能感受到对方的尊重与善意,更有利于在和谐愉快的氛围里完成交流合作。如果说谈理是尊重规则,那么言情就是尊重人性。如果我们每个人,在和交流对象打交道时,向文章开头的判决文书中那样,不突破规则的要求的同时,关注到人们情感的需要,相信我们做的任何一件事情就都能做到合情合理,就一定能够共同促进合作的达成——作为教育者,就一定能够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
9月20日 下午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