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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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 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4月1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副秘书长、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并答记者问。情况介绍请向上滑动阅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4月17日 下午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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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跨经营区直流输电工程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直流输电工程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何洋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主持。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张智刚、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孟振平共同签署双方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李春临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电力互联互通,强调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协同推进省市间电力互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标志性举措,对大范围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要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尽快推动有关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国家战略高质量落地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运行局、体改司、价格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负责同志参加签署仪式。
4月2日 上午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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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高质量推进示范区建设作出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总体设想、目标方向和实施步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赋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调整北京空间格局、治理大城市病,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闯出一条新路”的重要使命。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时指示要求,站在当前这个时间节点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要有21世纪的眼光,规划、建设、管理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落实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2018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明确要求北京城市副中心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有效治理“城市病”作出示范。2021年8月,经报习近平总书记同意,国务院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作出贡献。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全面展现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塑造京华风范、运河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市风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和推进模式,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也是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同时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推进绿色发展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有哪些目标?答:《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四个战略定位,即: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同时,《实施方案》分别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以绿色为底色的现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谐交融,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态品质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和谐、宜居、美丽的绿色发展高地。为进一步强化目标引领,《实施方案》在示范区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设置了2025年绿色产业增加值比重、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比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等18项量化指标,释放了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强信号。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措施?答:《实施方案》明确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提出了六方面示范建设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智能舒适的绿色建筑示范,包括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等。二是建设便捷畅达的绿色交通示范,包括建设高效绿色的轨道交通,完善生态友好的道路交通,推进绿色智能交通管理,推动区域绿色低碳交通一体化等。三是打造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示范,包括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强化绿色金融商务服务功能,推进文化旅游商务融合发展,加强绿色产业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等。四是建立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示范,包括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调控,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积极拓展绿色电力应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能源技术等。五是构筑清新美丽的绿色生态示范,包括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成蓝绿交织的森林空间,持续抓好空气污染治理,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韧性城市建设,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共治等。六是树立低碳环保的绿色文化示范,包括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推动普及绿色发展教育等。问:《实施方案》的创新点有哪些?答:《实施方案》与《意见》一脉相承,力求做到一体推进、有机融合。在充分考虑将高质量发展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措施的同时,又注重调高标尺、负重加压,力求蹚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的路子,为破解绿色发展的制度障碍提供示范。主要创新点体现在四个方面。政策制度方面。坚持大胆探索,推进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建立集规划管理、开发建设、监测评估、城市治理、动态调整于一体的全过程管控机制,激发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示范性强的政策制度经验。技术应用方面。围绕推进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依托科技应用场景沙盒试点建设,集聚绿色创新要素,推动形成绿色、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项目落地资金平衡方面。聚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绿色发展积极性,探索出一套具备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的项目推进模式。城市更新方面。北京城市副中心既有存量改造任务,又有增量建设任务,在实践中探索新城高水平绿色低碳建设、老城深度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形成一整套城市绿色低碳规划、建设、更新、运营的标准和制度体系;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在城市的系统化应用示范场景,探索新旧交织区域工业化、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情况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可行模式。问:如何保障《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答:下一步,我委、北京市将会同有关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推动《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样板。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北京市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将认真履行具体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加强项目支撑和要素保障,强化各方沟通对接,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三是强化协调指导。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指导支持,协调解决《实施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3月15日 下午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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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提出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以绿色为底色的现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全面建成和谐、宜居、美丽的绿色发展高地。《实施方案》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构建智能舒适的绿色建筑示范、建设便捷畅达的绿色交通示范、打造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示范、建立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示范、构筑清新美丽的绿色生态示范、树立低碳环保的绿色文化示范。为加强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重大项目统筹调度、加强多渠道资金支持、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强化标准支撑、强化责任落实等提出了工作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月15日 下午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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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相关要求。就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作。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有力支撑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日益增强,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尚难以完全适应新能源发展需要,导致电力运行高峰时段顶峰能力不足与低谷时段消纳问题并存,成为影响电力供需平衡、制约新能源高效利用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了《指导意见》,统筹优化布局建设和用好各类型调节资源,推动形成与新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对于支撑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问:《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目标?答: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问:《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答:《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源、网、荷、储各侧调节资源,重点部署了四方面任务。一是加强调峰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支撑性电源调峰能力,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峰能力,大力提升电网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二是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三是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推进新型电力调度支持系统建设,提升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探索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机制。四是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促进调节资源发展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指导意见》有效落实?答:《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实施方案评估和落实、压实地方和企业责任四方面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全国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地及电网企业的实施方案开展评估,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地区调峰、储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保障本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消纳。能源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实施方案做好调峰、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行工作;电网企业制定统筹推进主网、配网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并做好调峰、储能资源的智能化调度工作。
2月27日 下午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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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立足我国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根据各类废弃物来源、规模、资源价值、利用方式、生态环境影响等特性,分类明确废弃物循环利用主体责任和技术路径,因地制宜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运转效率。——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开辟新领域、塑造新动能,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引导全民参与,增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二、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一)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防范混堆混排,为资源循环利用预留条件。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实施分级分类整改,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与利用单位开展点对点定向合作。(二)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指导地方加强农膜、农药与化肥包装、农机具、渔网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三)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修订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持“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推动有条件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废旧产品逆向物流回收。深入实施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四)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五)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六)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网络旧货交易管理办法,健全旧货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出台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研究解决旧货转售、翻新等服务或相关商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支持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七)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有序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等领域应用。(八)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九)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制造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南。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技术模式探索应用。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四、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十)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大力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研究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管理政策。(十一)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指导地方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废玻璃、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各地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十二)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五、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十三)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发展,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等情况,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十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分领域、分区域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鼓励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支持国内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走出去”,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作出积极贡献。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十五)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推进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六、完善政策机制(十六)完善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细化贮存或处置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有关标准要求,综合考虑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危害程度、环境保护标准、税收征管工作基础等因素,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加大征管力度,引导工业固体废弃物优先循环利用。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各地要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十八)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动态更新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鼓励各地组织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合作互认。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七、加强组织实施(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评估本意见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城市、“无废城市”为主体,探索开展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成效评价,加强支持引导。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二十一)抓好宣传引导。将循环经济知识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二十二)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循环经济领域议题设置,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国际合作。与更多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循环经济领域双边合作机制,以政策对话、经贸合作、经验分享、能力建设等形式深化双边合作。
2月9日 下午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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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决定从国家层面统一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相关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为什么要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答: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向系统提供的辅助性调节服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快速增长,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发展较快,各地逐步探索建立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辅助服务市场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主要是辅助服务品种设置不够合理、计价规则不统一、部分地区辅助服务价格过高、工作机制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统一建立健全价格机制,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更大力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绿色低碳转型。问: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总体思路是,适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持续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分担,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对影响辅助服务价格形成的交易机制作出原则性规定,统一明确计价规则。二是规范辅助服务价格传导,明确由用户侧承担的辅助服务成本,限定在电能量市场无法补偿的因提供辅助服务而未能发电带来的损失。三是强化政策配套保障。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强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等统筹衔接;健全辅助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市场运行和价格机制跟踪监测,及时评估完善价格机制,促进辅助服务价格合理形成。问:此次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对电力市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答:此次国家建立健全辅助服务价格机制,既有激励、也有约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又一重要举措。一方面,通过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明确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有利于激励经营主体提供新型电力系统所需要的辅助服务,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绿色低碳转型。另一方面,统一明确辅助服务交易原则、计价规则和部分关键参数设置、辅助服务费用传导分担机制,有利于规范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行为,预计政策实施后全国辅助服务费用总规模有所减少,经营主体或用户对辅助服务费用的承担也将更加公平合理。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密切跟踪全国电力市场发展动态,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及时调整完善辅助服务相关价格机制,促进辅助服务价格合理形成。
2月8日 下午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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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储备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央储备棉管理,更好发挥中央储备棉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目标导向,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作出规定:一是服务宏观调控。坚持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含销售,下同)应当服从服务于棉花市场调控、应急保供、库存更新等需要的总要求,明确启动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的具体情形。二是明确职责程序。界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等部门和单位在中央储备棉管理中的职责,并规定了中央储备棉计划下达程序、执行报告要求和操作方式等。三是加强储存管理。要求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实行专库专人专账管理等,确保入库储备棉质量,明令不得擅自变更库点和串换品种、不得掺杂掺假和以次充好、不得故意拖延出入库、不得以中央储备棉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等。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相关部门对中央储备棉管理情况和轮换、收储、动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职权,并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并合理安排轮换、收储、动用,充分发挥中央储备棉的宏观调控作用。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内容。
2月8日 下午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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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先进技术,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特性,用能产品设备主要分为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减排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房间空气调节器等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二、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参考现行强制性能效标准要求,结合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现状,合理划定能效指标。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数值与现行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一致。能效指标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产品设备不设定能效准入水平。节能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与能效准入水平相比,更符合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要求。先进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1级,是当前相关产品设备所能达到的先进能效水平。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实行能效水平动态转化。适时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分别转化为下一阶段的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以能效水平为重要依据,加快研究制定相关产品设备碳排放指标,综合评价产品设备节能减排降碳水平,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三、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各地区要积极开展能效诊断,实施产品设备能效普查,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大型公建、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党政机关、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深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废旧工业设备、家电产品、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支持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中突破高效低碳产品基础材料、关键部件、加工工艺、智能控制、数字化节能等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绿色产业竞争优势。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联合生产企业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开展产品设备减碳量自我声明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电子产品下乡、充电桩建设、家电“以旧换新”等按照能效水平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为能效节能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提供适当补贴。积极推进产品设备国际节能减排降碳标准制定,加强能效标准标识国际互认,支持绿色产品贸易便利化。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国际合作,促进绿色低碳产品设备惠及全球。五、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原则上应达到先进水平。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设备能效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公共机构要严格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做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六、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填补信息通信、交通运输、新型家电、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强制性能效标准空白,稳步提升工业、商业等领域通用产品设备能效指标,加快制定泵、风机、空气压缩机等系统运行能效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做好强制性能效标准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衔接协调。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优先将能效先进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和相关生产技术工艺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绿色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研究加大对能效达到节能水平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统筹运用金融等政策,落实好环保节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展产品设备节能减排降碳改造。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制造高能效产品设备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上述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同时废止,相关产品设备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提升工作,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附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2024年1月29日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内容。
2月7日 下午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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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举行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 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月22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出席,介绍《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永新、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朱光耀共同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为发布会部分图文实录。情况介绍请向上滑动阅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1月22日 下午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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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召开2024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

1月19日,2024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工作要求,对做好春运工作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临,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扬,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宋元明,中国民航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兵,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盛,国铁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进喜,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主持会议。会议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春运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心出行,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预估春运新趋势新挑战。综合研判,今年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规模将显著超过疫情前水平,铁路、民航客运量有望创历史新高,高峰时段、热点地区客流、车流规模大,运力组织、运输服务、错峰引导、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任务较重,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应对。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一是着力加大运力供给。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科学预测客流需求和趋势变化,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做好运力统筹调配。二是着力加强运输衔接。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干线运输方式间、城市交通与干线运输间信息共享、服务衔接,方便旅客联程运输和中转换乘,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做好客流、车流快速增长的安全生产准备。四是着力优化出行体验。强化道路疏堵保畅,优化自驾出行服务;加强学生、务工人员、游客等错峰出行引导,尽量避开春运高峰;引导加强个人防护,保障旅客健康出行。五是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管控和服务保障,加强煤电油气等要素综合保障、通信设施故障处置,细化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六是着力保障物资运输。统筹兼顾客货运输,扎实做好煤炭、油气等重要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民生物资运输,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和居民生活需求。七是着力营造温暖氛围。深入组织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等活动,加强对老幼病残孕等重要群体和春运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做好春运宣传和舆情引导。中央宣传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疾控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军委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系春运工作的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春运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1月19日 下午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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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高校学生宿舍是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阵地。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事关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事关高校办学能力提升,事关千万家庭教育获得感。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持续推进,宿舍总量有所增加、条件得到改善,但是仍面临床位供给不足、环境有待提升、功能相对单一等问题。今后一段时期,随着适龄人口规模扩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继续提高,在校大学生总量将持续增加,高校学生宿舍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为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推进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渠道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优化高校学生宿舍功能设置,加强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培养,更好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把高校学生宿舍打造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三全育人”的重要阵地,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有力支撑。——科学规划,经济实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规模变化、存量资源等因素,科学规划布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做到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经济实用。——补齐缺口,优化功能。系统谋划近中远期任务,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宿舍面积缺口大小,科学安排建设任务和实施时序。推动宿舍功能从“居住”向“育人”转变,更好服务大学生学习成长。——分类施策,创新模式。引导高校通过新建、改扩建、修缮、装配化改造提升等多种方式,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探索灵活多样的高校学生宿舍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多元筹资,形成合力。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统筹运用多种资金渠道。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以中央投入为主,加大对地方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政府投入。健全成本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二、健全多元筹资机制(一)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修订《“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把高校学生宿舍作为专项建设内容单列,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带动地方政府加大高校建设投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新建学生宿舍项目,优先考虑宿舍面积缺口大的高校。(二)统筹运用多种资金渠道。允许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指导地方做好高校学生宿舍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和发行安排工作。优化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现有学生宿舍维修改造支持力度。压实高校主体责任,引导高校统筹现有财力,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学生宿舍项目建设投资。(三)发挥商业贷款补充作用。中央部属高校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如涉及新增银行贷款需求,要按“一校一策”原则制定整体建设方案,明确宿舍缺口、建设规划、经费来源,以及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等内容,整体建设方案需经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审。在未来五年建设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规律和法治原则,自主评估中央部属高校偿还能力和债务风险,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央部属高校开展商业贷款,适量、适度、合理满足学生宿舍建设刚性资金需求,并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不挪作他用。五年建设期后,高校学生宿舍项目贷款政策结合当时实际另行研究。地方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有关机制安排,明确地方高校合规还款资金来源,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地方高校阶段性利用商业贷款支持学生宿舍建设政策,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三、多渠道扩大学生宿舍资源(四)新建一批学生宿舍。支持宿舍面积缺口大、具备新建条件的高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新建一批学生宿舍。鼓励新建宿舍参照本科生四人间、硕士研究生两人间、博士研究生单人间的标准规划建设。对于建设标准低、设施陈旧、土地利用率低的现有宿舍,应区分保护价值,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化“拆旧建新”和“拆旧修旧”相关政策和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宿舍拆除后原址新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当提高高校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五)改造提升存量宿舍资源。在确保安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处理好相邻关系的前提下,支持高校优化现有校区空间结构,对现有宿舍实施更新改造,适当增加建筑规模。鼓励对老旧学生宿舍进行装配化改造提升,提高改造翻新和二次提升效率,提升消防安全能力。引导地方政府优化利用闲置资源,为高校学生宿舍“拆旧建新”、改造翻新提供周转住房。指导资源缺口大且新建难度较大的高校,对校内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具备住宿功能的用房进行改造利用。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的人才公寓、商住楼等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存量用房安全鉴定、改造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六)合理调整宿舍收费标准。按照公益性原则及规定程序,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高校学生宿舍维护运行成本等因素,稳妥推进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落实好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生活需求。(七)优化学生宿舍建设流程。优化建设审批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高校学生宿舍项目多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对于规模较小、设计内容单一的学生宿舍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批复。推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宿舍设计示范图纸,打造一批“样板间”和标准间。(八)推动招生计划与宿舍面积挂钩。引导高校健全基本办学条件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长效机制,推动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与宿舍面积达标挂钩,将高校学生宿舍达标情况作为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学生宿舍面积总量缺口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高校,原则上不得新增安排招生指标,问题突出的要压缩招生指标。五、加强宿舍管理和服务(九)加强育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宿舍育人阵地作用,在社区党建、环境卫生、心理健康、共享空间等方面开展整体建设,大力营造环境育人氛围,把学生宿舍建设成环境育人的高地,全面提升“三全育人”质量。(十)布局多元服务场景。优化学生宿舍功能设置,加强空间共享和复合利用,将党建、学习、休闲、娱乐、健身、社团活动等空间与学生宿舍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科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推广“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模式。依托学生宿舍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宿舍品位,满足居住和育人多种需求。(十一)强化日常管理。高校要加强学生宿舍日常卫生管理,以干净舒适整洁为目标,建立定期检查及随机抽查机制,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培养健康生活情趣。适时开展“最美高校学生宿舍”风采展示活动。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学生宿舍建筑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定期体检,消除安全隐患。六、保障措施(十二)建立工作机制。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具体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整体建设方案审核等工作,推进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将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快补齐本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短板。(十三)加强部门协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地方财政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教育部门要制定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导则,加强学生宿舍建设指导和项目储备,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按期调度进展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要将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加大土地保障力度,依法依规办理涉及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贷款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十四)严防高校债务风险。加强高校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指导高校科学规范借贷用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按期还贷,避免过度举债建设,严防债务风险。指导高校统筹考虑现有财务状况、项目收益、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配套设施建设节奏,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十五)强化抗震安全。对新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要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严格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要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烈度的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对拟改造利用作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的存量用房,要首先进行抗震等安全性鉴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改造和施工,确保结构安全。(十六)加强督查落实。各地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月8日
1月18日 上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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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1月16日出版的第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文章强调,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对统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统战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文章指出,新时代统战工作取得的最大成果,就是在实践中形成了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起来有以下12个方面。第一,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现在,统战工作不是过时了、不重要了,而是更重要了。第二,必须解决好人心和力量问题。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第三,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第四,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统一战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推动多党合作展现新气象、思想共识取得新提高、履职尽责展现新作为。第五,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第六,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七,必须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尊重是前提,加强引导是关键,发挥作用是目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要把他们组织起来,加强引导、发挥作用。第八,必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第九,必须发挥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争取人心的作用。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行径,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第十,必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加强培养、提高素质,科学使用、发挥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第十一,必须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规律。要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坚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党外朋友。第十二,必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要确保党对统战工作全面领导。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文章强调,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统一战线百年发展史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指针,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
1月15日 下午 6:48
社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投资工作会议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3年投资工作,布置做好2024年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投资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苏社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做好投资工作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扩大国内需求、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对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着力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着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会议强调,要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工作,加快清单转发下达和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监管。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加快下达投资计划,提高计划执行质量。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抓紧做好项目准备,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要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强服务保障,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投得好、进得来、退得出。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项目可研论证,提升投资管理效能,创新投资在线平台应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质量。会议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精益求精,努力完成好2024年各项投资工作任务,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2023年投资工作情况,广东、新疆、安徽、内蒙古、重庆5个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和投资处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月12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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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效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努力坚持三方面的原则要求。一是坚持厘清监管责任。系统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发改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单位的职责定位,理顺职权关系,贯通责任链条,完善监管体系,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履责有要求、追责有依据。二是细化监管内容。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全生命周期监管,针对不同监管主体明确相应的监管程序、内容和方式,并对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在线调度、探索开展视频监管等作出相应规定。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调度基础上,对各项监督检查要求予以明确,并设专章切实加强对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监管。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和惩戒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办法》是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提升政府投资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的客观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着力健全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投资高质量发展。
1月12日 下午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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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1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主任:郑栅洁2023年12月29日
1月12日 下午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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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工作。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提出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旨在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持方向、示范性显著的民间投资项目强化融资支持和要素保障,打通项目落地的堵点痛点难点,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抓紧开展项目筛选复核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有助于民间资本“投得快”“投得好”,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将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解决项目土地要素获取难题;通过投贷联动机制向金融机构进行重点推介,强化项目融资支持;协调各地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9月8日上线以来,各地已通过平台公开推介项目6067个,项目总投资规模59672亿元;已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1509个,项目总投资规模19462亿元。1—11月,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民间投资增速为9.1%。其中,制造业、基础设施领域民间投资同比增速为9.2%、14.2%,分别高于全部制造业、全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2.9、8.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重点逐步转向实体经济领域,民间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初显成效。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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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2023年第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主任:郑栅洁2023年12月27日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内容。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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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12月21日,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3年工作成绩,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郑栅洁指出,2023年以来,全国能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能源安全保供和清洁转型双提升、双平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保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能源发展形势,系统谋划、扎实做好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能源工作。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发展和转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坚决推动能源清洁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章建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能源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推动引领2023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能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离不开坚强的能源保障。能源行业要紧紧围绕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深刻把握新特点新规律,认真研究新思路新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来保障能源供应,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来推动转型变革,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来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以更好的服务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更大的力度来打造新质生产力,努力推动能源事业走在中国式现代化前列。会议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系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2023年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显著。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系统谋划、融合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各项措施,以主题教育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人民群众用能获得感实现新提升。二是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能力稳步增强。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强化电力安全保障,多措并举增加油气供给,能源生产供应总体稳定。三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加强统筹谋划和政策支持,保持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良好势头,继续厚植绿色发展的底色底蕴。四是能源改革创新纵深推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推动发展的动力活力。五是高水平能源国际合作全方位拓展。稳妥应对复杂国际形势,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进能源合作多元布局,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六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会议强调,2024年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要扛牢能源安全首要职责,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抓好能源增产保供,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二要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要瞄准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通衔接,扎实开展能源标准化工作,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着力打造能源科技创新高地。四要发挥改革关键支撑作用,落实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能源治理能力水平。五要着眼完善能源监管体系,健全完善能源监管制度,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六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七要积极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全面提升国际影响力话语权。八要大力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求。九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能源干部队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最近全国多地出现强雨雪强寒潮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能源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抓好防范应对处置,切实做好能源保障和保暖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监管总监、总经济师出席会议。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有关能源企业、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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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全文如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目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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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全文如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目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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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向甘肃、青海两省地震灾区下达2.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

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发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立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跨司局抗震救灾工作专班,全力做好灾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应急救灾物资调配、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等工作。紧急组织向甘肃、青海两省下达合计2.5亿元灾后应急恢复重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地震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急恢复建设。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扎实做好灾区能源保供和救灾物资调配,加强灾区民生保障,提前谋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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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扎实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17日至18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梳理总结2023年发展改革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作工作报告,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工作作了全面系统总结,强调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有望圆满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抓好经济分析和政策研究。扎实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延续优化一批阶段性政策、研究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的新举措、积极谋划一批储备政策,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积极开展经济形势宣传、政策解读和预期引导。二是抓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启动“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通过年度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推动有关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抓好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用好1万亿元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过项目推介等促进民间投资,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持续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四是抓好改革和创新。高质量推进党中央交办的改革任务,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的意见,推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举措,建立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诉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成功筹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高级别论坛。五是抓好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区域经济布局更趋优化,区域城乡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加强民生保障,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政策取向、重点任务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扎实做好明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经济分析和政策研究,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政策预研储备,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加强评估和督导,做好经济形势和政策宣传解读。二是进一步发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导向作用,切实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有效落地。结合中期评估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研究提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编制实施好年度计划,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年度重点工作。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协同发展,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最迫切最突出的安全韧性问题。三是进一步用好各类资金加强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加力提效用好2023年增发1万亿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安全能力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建立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送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分级分领域持续储备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高质量项目。同时,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培育更多消费新业态新热点,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四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持续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协同发展,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攻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产业布局,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抓好招商引资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从个案和整体上协调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推进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落地见效,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推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取得新成效。强化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数据等领域安全保障。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加快推动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消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会议要求,发展改革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站位、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进一步强化担当、更好推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能力、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要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做好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排头兵;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发展改革队伍;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会议指出,发展改革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做好煤炭、电力、天然气等供应保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保障“两节”期间重要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强化增发国债、重大项目储备等统筹衔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生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厅、司、局、室负责同志,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负责同志,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驻外经济参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中央有关企业及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摄影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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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11月23日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内容。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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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第一批增发国债项目清单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和国债金额,商有关部门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第一批项目清单包括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方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强化项目监管,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下一步,工作机制将抓紧推进后续批次项目审核,及时下达项目清单,同时督促地方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把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充分发挥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积极作用。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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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组织指导有关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二、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三、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我们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3年11月28日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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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向好发展趋势持续稳固——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同志就民营经济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如何看待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答: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7月14日,《中共中央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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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回升向好 未来发展前景光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负责同志就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答记者问

问:临近年底,国内外各方面高度关注中国经济运行情况。请问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经济形势和未来发展预期?答: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就业物价基本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宏观指标表现较好。经济总量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前10个月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4%,与主要经济体高通胀形成鲜明对比。就业形势总体改善,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较2月份高点回落0.6个百分点。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生产供给稳步回升。农业生产形势良好,预计全年粮食有望再获丰收。工业生产有所加快,前10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服务业增势良好,服务业生产指数增长7.9%,前三季度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3%。市场需求较快恢复。消费热点亮点明显增多,前10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9%,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83.2%。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前10个月制造业投资增长6.2%,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1.3%。质量效益持续改善。新动能加快成长壮大,前10个月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63.7%、26.7%。工业企业利润持续恢复向好,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在连续5个季度同比下降后首次由降转增。居民收入增长加快,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5.9%,比上半年加快0.1个百分点。市场信心不断改善。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中,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8%,连续2个月上升。国际主流声音看好中国经济前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期分别将2023年、2024年中国GDP增速预测值从5%、4.2%上调至5.4%、4.6%;经合组织(OECD)近期将2023年中国GDP增速预测值从5.1%上调至5.2%。展望下一步,中国经济发展仍然具备较多有利条件和支撑因素。一是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善于集中力量办大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这些都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拥有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中国是全球规模超大且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居民衣食住行和精神文化需求潜力巨大,短板领域、薄弱环节和开辟产业新领域新赛道投资还有很大空间,新型城镇化发展也将为需求扩大注入活力。三是拥有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中国具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日益完备的基础设施网络,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经济韧性进一步增强,还有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等优势,将助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新兴产业加快成长。四是拥有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带来的动力优势。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都将不断激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拥有较大的宏观调控政策空间。中国宏观调控体制更加完善,政策储备工具不断丰富,在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中宏观调控经验不断积累,宏观政策仍有较大空间,将为驾驭各种复杂困难局面打下坚实基础。总的来看,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战胜困难挑战、顶住下行压力,经济恢复呈现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特征,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今年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三分之一,仍然是全球增长最大引擎。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也不会变,我们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并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带来新动力、新机遇。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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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分区域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通知》分别明确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价区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并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向社会公开。此次核价是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国家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价格核定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由20个大幅减少至4个,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了运价率过多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有利于实现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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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启动年内第三批中央猪肉储备收储工作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确定的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间。为推动生猪价格合理回升,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年内第三批中央猪肉储备收储工作。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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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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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推进会议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推进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通报前期工作情况,交流有关部门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动员布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部门介绍了相关领域工作进展,部分省份作了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主持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地级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高弘杰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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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有关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国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高端化、多元化、特性化需求,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绿色低碳、高效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绿色和经济、整体和局部、长期和短期的关系,协调推进炼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将安全贯穿于行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创新驱动、自立自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各类企业的创新优势和活力,着力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以创新引领行业绿色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氢炼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完成工业化、规模化示范验证,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支撑2030年前全国碳排放达峰。三、重点任务(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1.优化产能结构布局。统筹发展与安全,系统考虑原油进口、成品油供应保障、已建成配套设施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有关区域炼油产能布局,推动新建炼油项目有序向石化产业基地集中,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并与乙烯、对二甲苯(PX)项目做好配套衔接。引导中小型炼厂向科技型方向发展,做精做特,满足区域市场、细分领域需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采用政府引导、地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研究推进地方炼油企业改革重组。统筹原油、成品油管网布局,优化完善炼油项目配套码头、油库、管道、运销体系。2.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应纳入经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实行产能减量置换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环保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建炼厂的常减压装置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吨/年。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碳排放等指标约束,原则上不再新增燃煤自备电厂(锅炉)。3.推进炼厂改造升级。推进现有炼厂向组分炼油、分子炼油转变,优化炼油总流程。引导现有炼厂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清洁油品、特色油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生产灵活性。鼓励已有炼厂改造升级、上优汰劣,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实施产能优化整合,依托现有炼厂按照产能减量置换原则对已建常减压装置进行改扩建(不视为新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装置需配套建设密闭除焦设施,加快推进现有敞开式延迟焦化装置密闭化改造及效果评估。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地要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对符合条件的以生产沥青等化工品为主、加工特种原油或废矿物油等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后允许保留,地方要做好后续全流程监管。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或环保治理水平低下,且通过节能降碳减污等改造升级,能效仍无法达到基准水平或污染物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2025年以前加快退出。5.完善炼油行业管理。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对炼油企业的主要装置、产能、原油来源、能效水平等进行核查,建立炼油行业信息平台,健全行业数据报送机制。严禁以重油深加工、原料预处理、沥青、化工项目等名义违规核准或备案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加强对新建及扩建原油二次加工装置的管理,梳理具备原油二次加工能力的项目。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全国炼油规划方案,不断完善炼油产业政策。(二)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6.加强能效水效管理。各地组织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炼油企业用能情况进行重点核查,鼓励引导炼油企业提升能效,推广一批炼油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努力实现节能和效益的有机统一。能效达到或优于标杆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为能效先进、落后企业,视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水管理制度,加强废水循环利用,开展水效对标达标。7.推动系统用能优化。鼓励企业加大先进节能技术应用力度,推进换热、蒸汽动力、余热余压、精馏等系统用能优化,开展蒸汽、电互供合作,实现热电资源互补和共享。推广可循环保温材料等绿色保温强化技术,减少炼油过程能量损失。8.实施工艺装备升级。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快淘汰更新低效电动机等用电设施。鼓励对现有加热炉、换热器的热效率实施运行诊断和优化。鼓励企业加快推进大型反应器、高效加热炉、高效换热器、催化裂化高效烟机等关键设备的改造升级。9.鼓励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废塑料、废润滑油、废弃油脂、废弃生化污泥等废弃有机物与原油耦合加工。鼓励重点开发废塑料低能耗热解与净化预处理技术,开发低碳排放的废塑料油深加工成套技术,加快废塑料化学循环工程试点示范。鼓励炼油过程“三废”资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生物质液体燃料。(三)加快绿色低碳发展10.引导炼油过程降碳。积极引导清洁能源、绿电替代,推进现有燃煤自备电厂(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研究太阳能供热在炼油过程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优先采用公用电、集中供热、天然气、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鼓励应用短流程、反应过程强化、催化裂化余热发生超高压蒸汽技术等低碳生产工艺。加强甲烷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管控。11.推进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支持炼油企业加快CCUS示范应用,有效降低碳排放。探索开展制氢尾气及催化裂化烟气二氧化碳直接转化、二氧化碳和甲烷干重整、二氧化碳加氢制油品和化学品技术示范。12.支持制氢用氢降碳。推动炼油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持建设绿氢炼化示范工程,推进绿氢替代,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鼓励强化加氢工艺选择性,实施氢气网络系统集成优化,降低制氢装置碳排放。13.探索加强碳排放管理。研究制定低碳炼油技术评价标准。探索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探索开展炼油企业碳排放计量、监测试点。研究建立炼油企业碳排放与产品碳足迹数据库。相关炼油企业应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四)加强科技创新引领14.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探索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联合体,形成协同攻关合力。发挥好炼油行业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完善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完善能源技术装备首台(套)等政策,推动行业创新成果示范应用。15.加强软件开发应用。加强过程模拟软件、流程优化软件自主开发应用,鼓励对精馏、反应、全厂流程模拟优化,提升炼油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自主化工业控制等软件应用,提升工业软件自主保障能力。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推进生产过程数字化管理,加速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工业数据集成共享。推动新一代数字技术与炼油行业融合发展,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炼厂建设。开展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16.开发新型炼油技术。加快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技术升级。开发以先进分离技术为基础的组分炼油、分子炼油以及原油(重油)直接制化学品技术,提升原油(重油)催化裂解、低碳烷烃脱氢、加氢裂化反应过程效率与选择性。推动绿色、高效、自主的炼油催化剂开发应用。17.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加快研发一批催化裂化、催化重整、加氢等主要炼油装置的节能降碳技术。开发智能化高效换热器、高效混合器、高效分离器、工程强化反应器等单体设备。推动二氧化碳转化、固化等技术开发和试点应用。鼓励大型电加热炉电气化技术研发和应用。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实施省级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将重点任务统筹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强化管理,协调推动任务落实。炼油企业特别是石油央企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开发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有关科研院所要充分发挥科研力量,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相关行业协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行业发展。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充分发挥“探头”“哨兵”作用,对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建议,适时开展专项监管。所在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建设为炼油项目配套的石油储备设施。(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重点任务,积极落实能源领域首台(套)等配套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投资、生态环境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加大市场调节、督促落实力度,倒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要支持行业节能降碳领域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建设,组织重大专项科技攻关。落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落实资源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用好碳减排等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炼油领域碳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三)加强全过程监管地方有关部门要严格项目准入审查,加强炼油项目准入条件与能效标杆水平衔接和匹配,对于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依法依规查处。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后评价,开展对炼油企业上报数据等情况的抽查检查。要进一步压实企业成品油保供主体责任,保障国内成品油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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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有关情况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福伟,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司长杨雪鸫,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二级巡视员黄清,水利部河湖管理司二级巡视员刘江,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二级巡视员陈鑫峰共同出席发布会,介绍《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情况,并就《行动方案》突出特点、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措施、恢复和扩大户外运动消费、推动涉水户外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行动方案》落实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主持发布会。情况介绍请向上滑动阅览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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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深入实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现将《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2023年10月17日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具有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扩大消费的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运动需求,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及服务提升,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以户外运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优质资源,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扩大服务设施供给,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强化政府引导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户外运动提质增效的新期待,把户外运动打造成为全民健身的优势产业。(二)基本原则——资源统筹,服务群众。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休闲健身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户外运动服务、安全优质的户外运动设施,为更多人参与户外运动创造便捷条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住绿色发展底线,倡导低碳环保理念,引导户外运动项目合理开发,搭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桥梁,让人们在感受户外运动魅力的同时饱览自然生态之美。——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探索灵活多样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能力。强化政府支持和引导,统筹用好各种资金,充分激发户外运动市场活力。——创新驱动,融合发展。通过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户外运动、带动体育消费。推动户外运动与文旅、科技、交通、住宿、商务等产业有机融合,发挥对就业的带动作用,打造户外运动产业新增长点。(三)行动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统筹推进设施建设、服务提升与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户外运动活力山水”计划,推动户外运动优质供给持续增加、消费场景不断丰富、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升级,户外运动“后发优势”进一步显现,在全民健身运动中地位更加突出。到2025年,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供需有效对接,参与群体更加广泛,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安全监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发展基础好、服务保障全、地方特色强、配套产业优的户外运动发展高地,推动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达到3万亿元。二、推动户外运动产业绿色发展(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户外运动项目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打造运动场景。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防洪和河道管理、准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政策制度,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合理建设与服务绿色供给,确保户外运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五)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山地森林、草原沙漠、河湖海域等自然资源,推进有条件、有特色的自然场地向户外运动开放。设施建设要远离洪涝、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指导各地探索完善自然资源建设户外运动设施及提供服务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并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支持在部分有条件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开展户外运动项目。(六)推动户外运动项目合理布局。户外运动项目建设要综合考虑地区资源优势、地方特色、设施辐射面等因素,按照公益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建设数量及规模。设施建设要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涉及空间的主要内容统筹纳入详细规划,需要独立占地的公共和经营性营地建设项目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协调一致。三、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七)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统筹考虑各类设施间的功能协调和面积配比,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鼓励传统公园增配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公园内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公共营地等设施,鼓励进行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将体育公园打造成为城市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日常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味的重要标志,为群众提供复合功能完备的家门口户外运动载体。(八)构建国家步道体系。按照科学合理、供需匹配、高效集约的原则,研究建立国家步道体系,打造包含历史文化步道、自然景观步道、休闲健康步道等在内的国家步道体系。国家步道建设要统筹自然资源、文化历史资源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已有的公园、森林步道、登山步道、健身步道、绿道、跑道、防洪道,构建“三横四纵”网络。研究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方案。(九)优化冰雪运动设施布局。继续实施“南展西扩东进”战略,打造以京津冀为核心,北方为重点,南方为协同的冰雪运动发展布局。完善冰雪场地设施及配套系统,丰富山地运动、康养度假、休闲娱乐等功能,在河北崇礼、吉林长白山、黑龙江亚布力、新疆阿勒泰等地打造冰雪运动高地。围绕季节性消费需求,建设可移动式冰场等户外临时性冰雪运动设施。(十)完善山地户外运动设施。加强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布局,建立“点、线、面”立体、多元的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推动构建山地户外运动“三纵四横”空间格局,建设一批山地户外公共营地、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山地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山地户外运动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配建比例。深度挖掘户外山地闲置资源,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山地等建设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十一)增加水上运动设施供给。推动“五方三点”水上户外运动建设布局,以帆船、赛艇、皮划艇、龙舟等项目为引领,合理利用公园水域、江河、湖海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便民水上运动设施,改造一批国家级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开发大众服务市场。激发公共船艇码头活力,推行公共船艇码头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办赛需求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十二)支持露营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基础上,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构建全国营地服务网络体系,形成露营旅游休闲精品线路,满足群众节假日休闲露营需求。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引导道路、水电、排污等设施向露营场地延伸,并在周边建设加油站、充电桩、停车场、城市观景平台等配套设施。(十三)培育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加强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区域协作,协调推进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哈尔滨至三亚、北京至乌鲁木齐、上海至三亚“三圈三线”自驾路线的营地设施建设。支持营地完善车辆维修、快速补给、便捷医疗、应急救援、餐饮住宿等综合服务。健全汽车自驾运动信息的统计、监测与预警系统,合理引导汽车自驾运动游客流量和流向。(十四)加强航空飞行营地建设。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资源禀赋区域协作发展航空运动,综合考虑通用机场布局,打造“200公里航空体育飞行圈”。支持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航空飞行营地等航空运动设施。充分利用航空飞行营地本场空域资源,协调规划航空飞行营地间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满足航空体育竞赛表演等需求。四、提升户外运动服务供给质量(十五)丰富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供给。加快发展以自主品牌为主的户外运动赛事和节庆活动体系,鼓励各地结合自然、人文特色资源,培育户外运动赛事与节庆活动,探索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赛事与活动品牌。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多样赛事,打造一批“跟着赛事去旅行”的文体旅融合品牌活动。健全赛事指导和服务保障制度,优化赛事使用的道路、空间、水域、无线电、安保等行政审批流程。鼓励冬奥会、亚运会、大运会等场馆赛后承办赛事活动,提高利用率。(十六)提升户外运动科技应用水平。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在户外运动场景中的应用,利用好APP、小程序等数字平台,发布骑行、徒步、自驾运动游等线路。打造户外运动智能化、个性化消费场景,推动赛事活动模式创新、技术变革、效率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为户外运动及赛事活动提供特殊视角和效果的画面镜头,增强信息量,营造沉浸式体验氛围。(十七)完善户外运动安全救援机制。完善户外运动设施标识系统,鼓励设置智能管理、应急通讯和应急救援系统和设施,海拔3500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场地设施还应配备医疗急救设备。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团体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培训、预警控制、救援演练。支持有条件的户外运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建立自有救援团队。落实户外运动各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支持开展户外运动相关保险业务,鼓励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主办方为赛事活动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十八)加强户外运动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各类户外运动标准体系,制定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重点推进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提供、技能培训、赛事活动管理、装备器材、配套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强化标准实施。建立健全户外运动产业的统计制度、指标体系和行业监测机制。(十九)普及户外运动文化与技能。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户外运动俱乐部等开发户外运动活动和项目资源,举办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及体验活动。鼓励学校开展具有育人价值且适合青少年年龄、身体素质、兴趣爱好的户外运动项目教育教学,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在校生寒暑假充分利用户外运动设施开展研学活动。加强人才培养,普及户外运动健身指导,推动户外运动安全宣讲及技能推广活动常态化。发挥好体育明星、运动达人在户外运动宣传中的作用,提高群众对科学安全参与户外运动的知晓率、参与率。五、促进户外运动产业创新发展(二十)加强产业政策集成创新。鼓励各地立足特色优势,探索构建以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扩大体育服务消费、带动居民就业增收等为导向的户外运动产业政策。加快建立关键政策协同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促进户外运动产业和旅游、文化、康养、研学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户外运动产业政策监测评估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动态优化调整。推进户外运动产业与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提升国产户外运动装备器材供给能力。(二十一)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户外运动产业。依法依规优化户外运动产业涉及的环评、林草地占用、建设用地审批等审批流程。引导户外运动资源优势地区优先保障户外运动产业用地,完善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新方式。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稳妥推进户外运动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二十二)构建户外运动装备运输新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与航空、铁路、邮政等部门加强协作,提高滑雪、露营、骑行等户外设备运输便利化水平。鼓励户外运动产业集聚区发展户外运动设施装备的运输和租赁等专业化服务。引导物流快递企业开发户外运动装备器材精准寄递新服务。(二十三)激发民营户外运动企业发展活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支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提高设施建设及服务运营效率。依法保护户外运动民营企业土地使用权、场地经营权和知识产权等经营权益。提高民营企业家在规划调整、土地开发、户外运动产品标准制定等政策制定和评估等方面的参与度。保护户外运动民营企业和民间个人活动组织者的积极性,支持其安全有序发展并做大做强。(二十四)发挥户外运动产业就业增收功能。发展户外运动人力资源服务,支持条件成熟地区组建专业培训机构,对劳动者开展户外运动专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在户外运动领域就业创业。发挥平台经济、灵活就业等新模式的积极作用,支持户外运动企业就近吸纳当地劳动力,提高户外运动产业岗位供需匹配效率。推动户外运动赋能乡村振兴,探索建立村集体和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参与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可行路径。六、强化组织实施(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应强化组织领导,将发展户外运动产业纳入相关规划,纳入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体育部门加强对户外运动行业的指导,完善各类户外运动标准,积极指导户外运动服务及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户外运动服务及设施建设的审批手续。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资源对接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和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二十六)加强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要求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各级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户外运动产业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可将具备条件的户外运动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下积极支持户外运动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户外运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地将户外运动产业纳入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名录。(二十七)加强监督监管。严格落实户外运动服务及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加大对户外运动设施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调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二十八)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户外运动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健康、低碳环保的户外运动生活方式,发挥官方平台与民间新媒体联动优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适时开展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典型案例评选,总结提炼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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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经济 促进全球增长

10月1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主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数字经济高级别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全球近40个国家的代表围绕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展开探讨,交流数字经济发展经验。与会嘉宾认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为发展数字经济、加强数字治理、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在成为新型全球化的数字桥梁。中国国家网信办主任庄荣文在发言中表示,10年来,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加强合作,携手擘画数字经济发展蓝图。当前,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恢复增长的新动能。我们应当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凝聚各方智慧,推动精诚合作,以数字经济新发展重塑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的引领者,提出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积极参与共建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分享数字经济发展经验和红利,有助于弥合数字鸿沟,推动共建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科摩罗数字经济部部长卡马里迪尼·索伊表示,科摩罗是非盟轮值主席国,将积极推动非中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合作。近年来,“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亮点纷呈。从推动区域性数字政策协调,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到积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数字交通走廊;从建设空间信息走廊,到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积极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区域协同创新格局。“丝路电商”国际合作是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项重要举措,成为拓展经贸合作新渠道。截至2023年9月底,中国已与五大洲30个国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国—中亚机制等框架下建立了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机制。未来,中方将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数字经济领域改革,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以积极务实举措构建数字合作新格局。论坛上,中国等10余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提出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20项共识。论坛上还发布了《航运贸易数字化与“一带一路”合作创新白皮书》,邀请共建国家一起建设可信互联的航运贸易数字基础设施,打造高水平国际公共服务平台。中外企业和组织签署了12项合作协议。沙特阿拉伯塞拉体育公司战略采购总监哈米德·阿达姆说:“沙特企业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重视与中企开展合作,希望通过引入领先的数字技术,提升效率、改善服务,增加自身价值。”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本次论坛是一个分享数字经济发展经验、拓展务实合作的平台。下一步,中方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高标准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争取在完善合作环境、释放发展活力、落地务实成果、探索合作机制及推动优势互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与各方一道,共谋合作、共享机遇、共赢发展。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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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启动2023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号召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为节点契机,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特色产品和旅游服务的消费帮扶力度。“消费帮扶金秋行动”作为2023年国家层面消费帮扶重点工作事项之一,将在夏粮早稻顺利入库、秋粮棉花即将丰收、各类经济作物和“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的金秋季节,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三大重点任务,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帮销助销活动。一是加大“三区三州”等特色产品消费采购力度。发挥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对新疆、西藏、四省涉藏州县以及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优质粮油、瓜果蔬菜、中草药材、手工艺品等特色农副产品购买消费力度,优先采购“三区三州”等地生产的各类产品作为慰问品、职工福利,帮助脱贫地区实现既丰产又丰收。二是鼓励各类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举办特色专场消费帮扶活动。鼓励重点电商企业自主推出一批促销帮销活动,打造脱贫地区产品专区、专栏,进一步扩大网上销售规模,充分发挥消费帮扶重点企业联盟等引领作用,集中力量促进脱贫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生产的农副产品上行外销。三是鼓励赴脱贫地区开展旅游消费。鼓励各地区、各系统、各行业加大对脱贫地区文旅资源宣传推介,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促进欠发达地区文化旅游服务“出圈成名”。鼓励具备条件的脱贫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搞活乡村旅游,更好满足各地群众节庆旅游、文化休闲、娱乐消费需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产销衔接,做好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货源组织和运力调配,打通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绿色通道,加大脱贫地区旅游精品路线推介力度,进一步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消费帮扶浓厚氛围。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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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公开推介一批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

9月8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做好民间资本项目推介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民间投资工作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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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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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完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坚持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8月3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座谈会,与新希望集团、天津天地伟业、科安达电子、旷视科技、首邑农业等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民营企业,既有深耕农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和中小农业服务企业,也有人工智能、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会上,民营企业家们结合生产经营实际,详细介绍了自身企业和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困难问题,并对相关政策提出了意见建议。郑栅洁对企业家们提出的具体诉求和政策建议逐一进行了回应,表示“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对经济冷暖的感受和判断为我们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制定政策举措、开展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点面结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企业提出的个性、共性问题诉求,切实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副秘书长、综合司司长袁达,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参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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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相关要求,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部署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工作。《通知》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突出国家所需和城市所长,按照服务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强化跨域跨界辐射带动、促进现代流通发展等三个维度布局流通支点城市。综合考虑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比较优势、未来潜力,将102个城市纳入布局建设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通支点城市将按综合型、复合型、功能型分类推进建设,城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作用部署推进,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布局建设流通支点城市有利于更好发挥相关城市流通发展基础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从“大流通”高度推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发展,促进生产消费紧密衔接,加快形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更好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流通支点城市建设,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问题,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流通支点城市推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附件: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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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国务院第三次专题学习

8月21日下午,国务院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题,进行第三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专题学习。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纯作了讲解。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张国清、刘国中作交流发言。8月21日下午,国务院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题,进行第三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专题学习。新华社记者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