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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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林副主任出席国新办“介绍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1月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周陈、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任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王善成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一情况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1月20日 下午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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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栅洁主任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就“十五五”时期服务业发展听取意见建议

1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听取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建议。参加座谈会的既有工业自动化控制、软件和信息化服务、工业互联网及综合生产性服务企业,也有餐饮类生活性服务企业。会上,郑栅洁主任认真倾听参会企业发言,并就“十五五”时期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大家深入交流,逐一回应企业关切。参会企业谈到,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持续壮大,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未来服务业市场需求巨大,企业正在努力推进本领域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有信心更好服务各类生产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建议国家在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时,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社保、税收等政策支持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发展。郑栅洁主任表示,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服务业具有巨大的扩容和提质空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作出重要部署。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希望企业坚定发展信心,挖掘潜在商机,把握发展机遇,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性、便利化发展。对企业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将在“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予以吸收采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环境和生态,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降本降碳,不断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同时,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点面结合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大汉控股集团、中控技术股份、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黑湖网络科技等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袁达,规划司、综合司、民营局、产业司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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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多元消纳、市场引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优化系统调控,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二、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一)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全面落实党中央防沙治沙工作决策部署和“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开发布局规划,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并举。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沙化、盐碱化等地区,合理布局外送基地,提高基地经济性。建立送受端落实国家战略责任体系,强化受端新能源消纳责任。通过新能源集成发展、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西部地区挖掘消纳潜力等方式,促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实现规模化就地消纳。(二)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依托西南大型水电基地,充分考虑水电调节特性,优化配置新能源。对具备条件的存量水电外送通道,合理增配新能源,提升通道利用水平。结合雅下水电基地开发,优化论证新能源配置及送出消纳方案。(三)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落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布局海上风电,继续推动近海风电开发,有序推动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统筹优化海上输电网络,集约化布局海缆廊道和登陆点,实现海上风电基地集中送出,主要在沿海地区就近消纳。(四)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用电增长,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要求,科学布局省内集中式新能源,优化开发结构、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加强调节能力建设,提升电网承载力,确保新能源高效消纳。做好新能源资源普查试点。(五)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充分挖掘分布式新能源资源潜力,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场景。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释放公共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可开放容量。三、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六)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沙戈荒”等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加强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建立集成发展产业体系。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实现“以绿造绿”。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打造“灵活负荷”。推进零碳园区建设。(七)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和新能源基地就地消纳协同对接,稳妥有序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鼓励传统产业创新工艺流程,提升负荷灵活性,在热力、供暖、制冷、动力等环节更多使用新能源。支持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实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加强新能源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布局及优化运行,推动算力设施绿色发展。(八)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提升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外向型企业、高载能企业绿电消费及偏远地区供电保障水平。分类制定完善支持政策、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与电网规划的统筹协调,明晰与公共电网的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界面,提升自平衡、自调节能力,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四、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九)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推进流域龙头水库电站建设和水电扩机增容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充分发挥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提升利用水平。适度布局调峰气电。因地制宜建设光热电站。推进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充分发挥虚拟电厂聚合负荷侧调节资源作用,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十)提高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加快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提升电网承载力。优化全国电力流向,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资源配置范围,稳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模。充分利用区域间、省间调节资源和新能源出力互补特性,合理布局灵活互济电网工程,提升互济能力。加强电网主网架建设,提升新能源的并网接纳能力。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加快打造适应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新型配电系统。因地制宜推动智能微电网与大电网协同发展。(十一)优化新能源调控模式。构建新型电力调度体系,进一步厘清调度机构、各级电网、集中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等的调控关系和职责范围,加强市级、县级调度机构力量,全面提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和智能化调控水平。探索“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基地集群协同调控模式,加快推动新能源与站内配建储能一体化出力曲线调用。修订电力调度管理制度,加强电力调度监管。(十二)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加强新能源基地规划阶段电网安全稳定分析和运行阶段电网安全稳定管理。深化有源配电网运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视控制体系。完善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涉网安全性能和参数全周期管控,严格执行涉网性能评估程序,规范并网接入与运行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管控。五、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十三)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特点,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实现灵活连续交易,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稳定长期消纳空间。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功能,加强与需求侧响应机制等的衔接,引导系统调节资源主动参与调节,完善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机制,激发用户侧灵活调节潜力。合理设置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完善费用向用户侧疏导机制,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过程中的系统平稳运行。以省间中长期交易压实新能源跨省消纳“基本盘”,以省间现货交易、区域内省间互济交易等灵活响应新能源短时消纳需求,推进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新能源电力交易。(十四)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推动建立“沙戈荒”、水风光新能源基地一体化模式参与市场的交易规则;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通过聚合、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电力市场;研究推动新能源、用户等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直接交易;推动构建符合新能源发电特性、分布格局的市场报价方式。完善电力市场限价等机制,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新能源消纳的作用。积极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进“电—证—碳”市场协同,科学反映新能源环境价值。(十五)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跨省跨区新能源送电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鼓励新能源外送基地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提升跨省跨区通道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研究海上风电送出工程相关价格机制。落实完善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电价机制。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加快推动市场价格信号有效传导至终端用户,完善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研究建立健全居民分时电价机制。六、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十六)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技术。加强高效低成本光伏、风电技术研发,试点建设超大功率深远海风电机组。加快提升新能源超短期、短期、中长期等不同时间尺度功率预测精度。(十七)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创新应用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突破大容量长时储能技术。推动新建抽水蓄能电站具备变速调节能力。深化虚拟电厂协调运行控制技术、多元交易技术应用,扩大新型负荷灵活调节技术应用。加快新一代煤电试点应用及推广。(十八)强化电网运行技术。加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系统高效仿真和稳定运行控制技术研究。试点试验高比例新能源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大容量高电压海上柔性直流海缆输电技术以及多端直流孤岛运行技术。提升新能源基地电源汇集及弱送端系统稳定运行技术水平。推广构网型控制技术,提高新能源涉网性能和主动支撑能力。加快修订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十九)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在主配微网协同中的应用。推广应用状态感知技术,提升电网对分散资源的动态感知能力。加快应用海量源网荷储资源聚合控制技术,完善新能源基地协同调控技术。七、保障措施(二十)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在五年电力发展规划中分档设置不同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科学统筹新能源发展与消纳,协同推进新能源规划布局及配套电网、调节能力建设。完善新能源消纳评估方法,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逐步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科学开展本地区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制定及未来3年展望工作,明确年度新能源开发与消纳方案。根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统筹确定年度并网新能源(含分布式新能源)新增开发规模。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要求,加快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进一步压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二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推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工作,指导各省份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和开发规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统筹保障本地区新能源消纳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落实各项消纳举措,实现消纳目标。电网企业是保障新能源接网与调控运行的主要责任单位,持续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系统运行。发电企业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加强调节资源建设。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电力系统互动。(二十二)强化监测监管与目标执行。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发布工作,根据需要完善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本地区新能源消纳情况,新能源利用率显著下滑或未完成利用率目标的地区要科学论证新能源新增并网规模,避免新能源利用率大幅下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10月29日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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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3号令,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一、《监管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油气管网设施连接油气上下游,是油气领域典型的自然垄断环节,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是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家管网集团成立以来,“X+1+X”的油气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主体对公平开放诉求与日俱增。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能源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通过出台《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落实能源法规定的需要。能源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完善公平接入和使用机制,按照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通过出台《监管办法》,进一步细化落实能源法规定要求,推动能源法有效实施。三是强化监管执法的需要。原有监管办法受限于文件层级,没有设置罚则条款,监管机构在开展执法时手段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执法权威。新出台的《监管办法》升格为部门规章,增加相应罚则条款,有力提升监管效能。二、《监管办法》重点内容有哪些?《监管办法》制定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公平公正、与时俱进的原则,充分吸纳了能源法规定、中央文件要求以及监管实践经验。一是新增用户注册和服务受理等条款。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用户注册具体办法、服务受理的条件程序、容量服务分配实施细则,提出鼓励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等便捷化方式受理服务。进一步优化油气管网设施分散受理回复时限,提升公平开放服务水平。二是新增公平开放罚则条款。与能源法中公平开放罚则充分衔接,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违反规定的9种情形,并根据不同违规情形设置相应的处罚标准,便于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一线执法。同时,为防止部分用户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明确用户违反规定的5种情形,保障油气市场秩序稳定有序。三是修改信息公开条款。按照信息类别,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公开。对于公平开放制度、用户注册条件和程序等基础信息,相关企业应当对社会公众主动披露;对于剩余能力、运行情况等敏感信息,相关企业应当对已注册用户披露,兼顾设施信息安全和用户需求。三、《监管办法》中纳入监管的油气管网设施包括哪些?《监管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油气管网设施是指提供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输送、储存、接卸、气化等公共服务的设施,包括管道、储存及其他配套和附属设施,不包括与陆上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发备案项目整体配套的集输管道(井口集输至处理厂、净化厂的内部管道等)、井间管道、海上平台到陆上终端连接管道、石化企业厂区和机场辖区内管道、化工品管道、城镇燃气设施、加油站。具体而言,监管范围不仅包括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油气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设施,还包括油气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运营的油气管网设施。四、在推动《监管办法》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宣贯解读,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作用,督促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做好设施开放服务,对公平开放服务情况进行监管,持续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提升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公平开放服务水平,促进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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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2025年第33号令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已经2025年9月26日第2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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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一、《指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和浙江七省(区)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和八省现货市场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年底前其余省(区、市)现货市场也将陆续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现货市场将基本实现全覆盖,电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各交易品种衔接,引导电力现货连续运行的省(区、市)优化市场设计,进一步实现电力市场建设创新突破,我们组织编制了《指引》,加快构建主体多元、竞争充分、功能完备的电力市场。二、《指引》的适用范围和编制思路是什么?答:《指引》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已转入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区、市)电力市场,其他地区可参考借鉴。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统筹有序、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聚焦当前省电力市场建设中面临的重点和共性问题,从引导规范、鼓励推广、前瞻探索三个方面,对各地市场建设分类给出指导性意见。其中,对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已达成共识的成熟举措进行复制推广,后续省份无需重复探索试错;对部分地区已开展的取得一定成效的试点举措,鼓励其他地区结合自身情况参考借鉴;同时,着眼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中远期建设目标,聚焦深层次问题,鼓励连续运行地区深化市场机制探索、先行先试。三、《指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指引》共九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一体化设计竞争有序、高效协同电力市场机制。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优化现货交易机制,提出新能源全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优化方向,完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二是加快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动态调整中长期交易签约比例,逐步实现较短时间尺度中长期与现货限价范围贴近;三是因地制宜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完善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备用、爬坡辅助服务市场,扩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四是研究建立基于可靠容量的补偿机制,面向各类调节性电源建立可靠容量的评估机制和补偿机制,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五是打造规范透明的零售市场,丰富零售市场交易方式、促进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价格传导并不断提升零售市场透明度。第二部分为电力市场规范运营的机制要求,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建立电力市场力监测与管控机制,规范电力市场干预机制;二是持续提升市场运营能力,完善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市场运营业务流程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水平;三是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并加强监管方式创新;四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地方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市场运营机构组织保障要求。四、《指引》的主要制度设计有哪些?答:结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速、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新形势新要求,《指引》开展了三方面制度设计。一是推动各类交易品种一体化设计。为准确界定不同交易品种的功能定位,真实体现电力商品的电能量、灵活调节和容量支撑价值,明确各类发电成本的回收方式,《指引》对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等交易品种进行一体化设计,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增加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研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进一步促进中长期与现货、电能量与辅助服务、电能量与容量、批发与零售等市场机制有效衔接。二是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同台竞争。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以各类主体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为目标设计市场机制。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要求,提出日前市场交易组织优化方向;通过用户侧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进一步激发用户侧参与市场意愿,激活用电侧调节潜力;支持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三是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形成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指引》提出建立电力市场力监测与管控机制,并进一步细化了市场力的监测要素、监测指标、管控措施等内容,为各地做好市场环境下的市场力风险防控提出可行思路。五、下一步如何推动《指引》实施?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做好《指引》的宣传解读工作,指导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各地区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修订《指引》,不断健全和完善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指引》文件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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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强化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分业施策、开放共享、安全可控,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使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加快实施重点行动(一)“人工智能+”科学技术1.加速科学发现进程。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速“从0到1”重大科学发现进程。加快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开放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提升跨模态复杂科学数据处理水平。强化人工智能跨学科牵引带动作用,推动多学科融合发展。2.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加速“从1到N”技术落地和迭代突破,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和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撑场景应用落地,以新的应用需求牵引科技创新突破。3.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拓展研究视野和观察视域。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等方面的深层次影响和作用机理,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促进人工智能更好造福人类。(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1.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人工智能融入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等,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探索全新商业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2.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着力提升全员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推动各行业形成更多可复用的专家知识。加快工业软件创新突破,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工业供应链智能协同,加强自适应供需匹配。推广人工智能驱动的生产工艺优化方法。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增强工业系统的智能感知与决策执行能力。3.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的育种体系创新,支持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和加工工具的智能感知、决策、控制、作业等能力,强化农机农具平台化、智能化管理。加强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应用,帮助农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4.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服务业从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演进,拓展经营范围,推动现代服务业向智向新发展。探索无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在软件、信息、金融、商务、法律、交通、物流、商贸等领域,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广泛应用。(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1.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覆盖更广、内容更丰富的智能服务业态,加快发展提效型、陪伴型等智能原生应用,支持开辟智能助理等服务新入口。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电商、家政、物业、出行、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品质,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2.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加快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探索智能产品新形态。(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1.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大力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再就业活力。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引导创新资源向创造就业潜力大的方向倾斜,减少对就业的冲击。2.推行更富成效的学习方式。把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推动育人从知识传授为重向能力提升为本转变,加快实现大规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智能化情景交互学习模式,推动开展方式更灵活、资源更丰富的自主学习。鼓励和支持全民积极学习人工智能新知识、新技术。3.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探索推广人人可享的高水平居民健康助手,有序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大幅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动人工智能在繁荣文化生产、增强文化传播、促进文化交流中展现更大作为,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的文化内容,壮大文化产业。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对织密人际关系、精神慰藉陪伴、养老托育助残、推进全民健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积极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1.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人工智能在各类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提升智能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2.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社会动员等工作水平,增强应用人工智能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网络空间治理,强化信息精准识别、态势主动研判、风险实时处置等能力。3.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提高空天地海一体化动态感知和国土空间智慧规划水平,强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围绕大气、水、海洋、土壤、生物等多要素生态环境系统和全国碳市场建设等,提升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测预测、模拟推演、问题处置等能力,推动构建智能协同的精准治理模式。(六)“人工智能+”全球合作1.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把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深化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开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开源可及,强化算力、数据、人才等领域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助力各国平等参与智能化发展进程,弥合全球智能鸿沟。2.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支持联合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探索形成各国广泛参与的治理框架,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深化与国际组织、专业机构等交流合作,加强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等对接协调。共同研判、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可靠、可控。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七)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模型基础架构创新。加快研究更加高效的模型训练和推理方法,积极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协同发展。探索模型应用新形态,提升复杂任务处理能力,优化交互体验。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评估体系,促进模型能力有效迭代提升。(八)加强数据供给创新。以应用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完善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产权和版权制度,推动公共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版权内容依法合规开放。鼓励探索基于价值贡献度的数据成本补偿、收益分成等方式,加强数据供给激励。支持发展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技术,培育壮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产业。(九)强化智能算力统筹。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坚创新与使能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十)优化应用发展环境。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搭建行业应用共性平台。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智能化转型,重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开放度评价与激励政策,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转化与协同应用。加快重点领域人工智能标准研制,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国际化标准联动。(十一)促进开源生态繁荣。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促进模型、工具、数据集等汇聚开放,培育优质开源项目。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开源贡献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将开源贡献纳入学生学分认证和教师成果认定。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探索普惠高效的开源应用新模式。加快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和社区生态,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项目和开发工具等。(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超常规构建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师资力量建设,推进产教融合、跨学科培养和国际合作。完善符合人工智能人才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更好发挥领军人才作用,给予青年人才更大施展空间,鼓励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无人区”。支持企业规范用好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引才留才用才。(十三)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健全国有资本投资人工智能领域考核评价和风险监管等制度。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等,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安全评估和备案管理制度。(十四)提升安全能力水平。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防范模型的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带来的风险,加强前瞻评估和监测处置,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四、组织实施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行动全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要强化示范引领,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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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文章丨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坚定推动民营经济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定推动民营经济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高度,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并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从顶层设计到具体举措,擘画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广阔前景,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一、深刻领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部署和决策意图,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两个毫不动摇”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明确下来。回顾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历程,正是因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极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我国经济实力才得以快速增强,发展成果惠及亿万人民。我们要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在民营经济发展中得以展现。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民营经济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图为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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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上半年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

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2025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研判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全年发展改革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主持会议并讲话。高弘杰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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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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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同时废止。附件: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时限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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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

5月20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出席发布会,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人工智能合作论坛、有关领域工作进展等情况,并就宏观经济形势、稳外资、“两重”建设、“两新”政策、“人工智能+”、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清理市场准入壁垒、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情况介绍请向上滑动阅览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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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5〕25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5〕2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山”理念,推动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服务升级、赛事发展、产业融合、安全治理等6方面工作落实落细,有序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目标要求。 二、建设程序 (一)地市谋划。有积极性的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负责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要依托本地区优质特色户外运动资源,突出优势户外运动项目,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和边界范围(原则上不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组织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 (二)省内推荐。省级人民政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国家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地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联审,并进行部门联合评议,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 (四)建设实施。对于纳入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的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应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总体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健全可持续的管理运营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运营方案,加强企业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切实抓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指导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开展项目谋划,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优化环评、林地草地占用、涉河湖等审批流程。 (六)总结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部门跟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评估建设成效,对建设地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建设条件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具有显著特色的、可供户外运动发展的自然资源禀赋,具备户外运动发展基础和经验,具备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承载能力、人员条件与技术支持。 (二)具有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建设思路清晰,政策措施具体。 (三)具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能够通过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吸引国内外广泛参与,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四)地方财政状况稳定,能够支持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确保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链条畅通,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建设进展,避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杜绝借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搞“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空间布局、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建设地区应加快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将第一批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省份不超过4个,并按优先等级排序)及相应地区的建设方案,于2025年7月15日前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报送,电子版请一并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2025年3月17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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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发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国家标准

近日,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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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2月20日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举措。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针对普惠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现就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一、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在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体照护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普惠养老服务内容、供给范围,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社会参与等方式,实现连续性更强、惠及范围更广的服务供给。支持地方开展居家养老照护能力培训,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不断丰富内容、提升质量。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康复训练、健康监护等设备在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应用。鼓励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内设康复护理、老年食堂、活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开放,支持社区服务设施连锁化发展,为更多老年人群体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生活服务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服务。二、培育发展服务机构。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集团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以健康养老为主业和具有康养业务板块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要在品牌创建、服务标准、设施运营、人员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加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彩票公益金按规定支持普惠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和能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县级和乡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针对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完善相应设备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出针对性扶持培育举措,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和返乡人员扎根农村举办互助型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三、统筹利用存量资产。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对适合改建或转型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闲置用房、学校等,务实推动解决规划调整、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房屋报建及改扩建、消防验收、养老机构备案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围绕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政策支持。对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改革后用于建设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现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可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对历史上权证缺失、难以补办的存量资产,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视情推动其转型普惠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床位运营等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有效减轻机构运营负担。鼓励农村地区结合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资源,严格执行农村消防、抗震等标准及规定,通过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闲置校舍等,集中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四、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立足普惠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综合考虑服务机构实际成本、政府补助、当地收入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服务机构性质等因素,健全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社会办普惠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通过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五、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健全省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指导督促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合理收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将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意见纳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评级评价的考量因素。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法治体系,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探索长效化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宣传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各地区要结合本地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及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水平,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加强跟踪评估、总结反馈,适时对地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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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数据〔2025〕154号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石家庄、宁波、合肥、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海关,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华北、华东、中南、西南、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太原、郑州、武汉、济南、上海、广州、成都、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建立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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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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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确认提交投诉你可以补充投诉原因(选填)确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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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先进适用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812号,以下简称《目录》)。《目录》遴选了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7大类产业112项先进绿色技术,列明了每项技术的工艺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实际应用案例、生态效益等。各有关方面可据此了解相关技术的主要原理、路径方向以及应用场景和实施效果,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推广和使用。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技术路演、成果推介等活动,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目录》内绿色技术应用的融资支持。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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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月6日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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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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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发改体改〔2024〕17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12月4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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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31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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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财政厅(局)、金融监管局、证监局: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促进数据产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激励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竞争主体、促进技术创新、健全产业生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数据企业成长,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数据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聚集和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二、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一)优化产业发展结构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数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资源体系构建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实现数据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把握数据产业变革趋势,面向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流通、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快培育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推动各类业态协同发展,提高数据产业生态塑造能力。(二)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培育创新型中小数据企业,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引导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使用便利。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数据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三)推动数据产业区域聚集发挥数据流动不受地理区位限制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为数据企业用数、用云、用能、用地和人才引进等提供便利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围绕资源汇聚、技术创新、应用牵引、算力支撑等方向,引导各地逐步形成协同互补、特色发展的格局。三、培育多元经营主体(一)培育数据资源企业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培育一批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数据资源企业。鼓励企业间按照市场化方式授权使用数据、共同分享收益,推动企业跨行业发展。(二)做强数据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原创性引领性数据科技创新发展。(三)扶持数据服务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重点围绕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培育一批数据服务企业,发展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新业态。(四)做优数据应用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智改数转”、新兴产业和全域数字化转型需要,创新应用模式,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赋能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深刻理解行业特征、高度匹配产业需求的数据应用企业。(五)发展数据安全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数据大范围、高速度、高通量流通的发展趋势,研发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大力发展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培育一批满足高水平动态安全需求的新型数据安全企业。(六)壮大数据基础设施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数据安全可信交换、高效流通利用,创新基础设施服务解决方案。聚焦一体化算力、公有云、低代码平台,以及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四、加快数据技术创新(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动云边端计算技术协同发展,支持云原生等技术模式创新,形成适应数据规模汇聚、实时分析和智能应用的计算服务能力。加强新型存储技术研发,支撑规模化、实时性跨域数据存储和流动,提高智能存储使用占比。面向人工智能发展,提升数据采集、治理、应用的智能化水平。强化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可信流通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二)增强创新支撑能力支持建设数据领域科学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数据领域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原创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数据产业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建立创新联合体,优化产学研协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落地。完善开源治理生态,支持建设数据技术开源平台和社区,引导激励企业深度参与社区运营。五、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一)扩大数据资源供给推进“一数一源”,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加大共享开放力度,鼓励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保护企业对其依法合规享有或获取、持有的数据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开发利用数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放数据,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可信交互、高效协同和融合利用,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互通共享。支持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加强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二)推动应用创新和产业融合推动政府部门、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场景,激发数据应用创新活力。支持企业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鼓励企业参与政务数据应用创新,助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促进数据资源、应用场景、数据企业、数据产业集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大力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六、发展数据流通交易(一)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交易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支持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认互通。支持企业贴近市场需求,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实现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构建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体系,强化数据跨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二)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培育数据经纪、数据咨询服务机构,提升产品发现、市场拓展等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质量评价、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开展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创新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七、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一)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面向数据高效流通利用,统筹推进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构建泛在可及、智能敏捷、协同高效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支持企业结合应用场景,推进安全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数据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研制,逐步形成可推广复用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规范,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二)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发展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化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参与算力全产业链生态建设,构建一体化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加强大带宽、低时延、高可靠的数据传输技术应用,加快算网融合、并网调度、储能散热等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采用弹性带宽、任务式服务、数据快递等方式,降低网络使用成本。八、提高数据领域动态安全保障能力(一)创新数据安全产品服务推动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协同发展,加强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安全传输、合规检测等技术创新,培育壮大适应数据流通特征和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服务业态。支持企业创新数据分类分级、隐私保护、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二)加强动态数据安全保障扩大可信流通技术应用范围,增强数据可信、可控、可计量开发利用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相关规范,落实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健全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九、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一)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鼓励探索数据产品、软件和服务计价新模式。健全数据领域监管制度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数据产业运行监测。落实《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加强国际国内数据标准衔接,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制定。(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产业项目予以支持。鼓励“投早投小”,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培育数据领域专业性投资机构,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地方建立数据企业培育库,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数据企业发展特征的金融产品。(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产教融合,加快数据领域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交叉学科人才。坚持需求导向,发挥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相互支撑的数据领域学科专业建设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培养领军科学家。立足产业发展,重点培养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及合规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数据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突出创新引领,加大引智引才工作力度,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数据人才,支持数据领域人才出国(境)培训交流。各级发展改革、数据、教育、财政、金融监管、证监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把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附件:数据技术和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8日附件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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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落实落细,推进PPP新机制项目规范有序实施,按照《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等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PPP新机制规范实施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牵头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对本省(区、市)所有PPP新机制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全流程把关,指导督促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上,做好PPP新机制政策执行。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宣传,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方面深刻理解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等政策导向,严格按照PPP新机制要求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二、严格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PPP新机制项目应为具有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的使用者付费项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对拟在建设期提供政府投资支持的项目,要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明确政府投资支持资金来源、支持方式以及额度上限。对拟在运营期按规定补贴运营的项目,要按照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补贴政策及具体标准执行,并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明确相关依据。相关补贴政策应当具有普适性,不得仅适用于个别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针对具体项目设定任何保底安排,不得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对具体项目作出保底约定或承诺。三、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要准确把握PPP新机制定位,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充分论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决策是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要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鼓励特许经营者充分挖掘项目市场价值,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提升项目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四、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严格按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要求,推动有关特许经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参与。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不得规避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企业综合实力、信用评级状况等设定的评审条件,将标的物总价作为唯一标准选择特许经营者。要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评定标准,不得设置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的招标条件、评标标准。对因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人等招标失败的,重新组织招标时应重新审查项目基本条件、评标标准,确保不存在不利于民营企业参与的招标条件,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若无法选择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者,应重新论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五、规范盘活存量资产对不涉及新建、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要结合项目历史运营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预测项目收益、确定项目估值,深入论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要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不得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名,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的手段,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各类风险。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参与不涉及新建和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六、加强特许经营方案把关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负起特许经营方案审核责任。对采取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由相关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对企业投资项目,应比照核准(备案)权限,由相关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对由其他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原则上应由与其他部门同级的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特许经营方案。负责审核特许经营方案的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中及时上传完整规范的特许经营方案审核证明文件。七、做好信息填报和审核把关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用好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等及时填报项目信息,并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经省级发展改革委确认通过且实施机构启动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的项目,将通过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PPP新机制要求的特许经营项目,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指导有关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及时组织有关方面优化完善特许经营方案,规范推进建设实施流程,严格按照PPP新机制要求实施特许经营项目。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组织对经省级发展改革委确认后的项目是否符合PPP新机制政策导向进行抽查复核,并通过各种渠道摸排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各地切实将PPP新机制各项政策要求逐一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完善PPP新机制现行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和培训交流,针对各方关注较高的共性问题适时发布问答口径,帮助各方全面准确把握PPP新机制定位、作用和要求,推动PPP新机制深入实施,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不断提升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运营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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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

12月20—21日,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总结示范区建设5年成效,明确下一阶段目标任务,一以贯之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示范区在新起点上再出发、在新征程上再创佳绩。会议指出,五年多来沪苏浙两省一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这一战略定位,不断增强“示范引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抓紧抓实系列政策文件落地见效,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和丰硕成果,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汇聚,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不断强化一体化制度创新战略引领,不断强化创新驱动、生态筑底、人文赋能,推动示范区加快成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纵深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上作出表率。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水平高校对接合作,构建国际一流的创新生态系统,谋划推动未来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将生态和人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做好绿色生态和文旅融合两篇文章。全面增强优质资源配置能力,引入更多人才资源、金融资源、市场资源。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努力把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增强任务谋划的前瞻性主动性,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任务举措,坚持长计划短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抓好任务落实。要压茬推进示范区改革授权工作,进一步缩短授权事项落地链条,推动国家部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全面启动省级层面改革授权工作。要完善制度创新成果产生、推广、应用全链条机制,聚焦共性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共同营造比学赶超的区域协调发展“大环境”。要各负其责,抓好协同协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刘小涛,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储永宏,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示范区理事会理事长马欣出席会议。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示范区理事会理事长吴伟,浙江省副省长李岩益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滁州市、北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三峡集团董事长刘伟平作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区域协调发展司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参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部分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于会前调研示范区河道整治提升工程、苏州南站综合枢纽等。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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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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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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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发展改革热点,我知道”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2月8日,《经济日报》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轩署名文章《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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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生动实践”系列专家谈之四 | 践行大食物观的福建启示

编者按为更好地展现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推动经济工作的生动实践,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网三里河工作室,联合出品“经济发展生动实践”专家谈系列。肖光伟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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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梳理总结2024年以来发展改革工作的新进展新成绩,研究部署2025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作工作报告,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摄影:高弘杰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即将顺利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有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政策研究和经济分析,谋划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实施,扎实推动“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二是抓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扎实编制重点领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抓好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各方面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积极支持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四是抓好改革和创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力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五是抓好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取得新进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提升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5年经济工作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更加注重依靠改革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更加注重做强国内大循环,更加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不折不扣做好明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向上、结构不断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一是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实施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做好经济宣传和预期引导。二是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快推动“两重”建设,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建设资金,推动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持续推动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加力做好“两新”工作,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三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改革攻坚。突出抓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四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五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大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抓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七是统筹区域战略深化实施和区域联动融合发展。不折不扣抓好重大战略贯彻落实,推动区域间联动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以工代赈。八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力提升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力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九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102项重大工程圆满完成。持续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加强民生保障,更大力度稳定就业,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继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守住兜牢社会民生底线。摄影:高弘杰会议强调,要做好岁末年初重点工作,抓好秋冬种生产,抓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和蔬菜储备工作,加强迎峰度冬煤电油气运保障,组织协调做好春运工作。会议要求,发展改革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动作为、提高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发展改革队伍,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厅、司、局、室负责同志,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宏观院相关研究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驻外经济参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企业及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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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专家解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27号,取代原2014年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要求,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一、《规定》的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一)体现了国家主管部门对网络安全高度重视。自2000年二滩水电站遭受网络攻击之后,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已相继颁布了三个相关法令,指导电力行业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并形成了两个国家标准。2002年,国家经济和贸易委员会颁布第30号令,明确电力控制系统必须采用专用通信网络和计算机系统;2005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第5号令,提出了“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十六字方针;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颁布第14号令,提出建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核心内容形成了国家标准GB/T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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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生动实践”系列专家谈之一 | 习近平的厦门故事:一部15年发展战略

为更好地展现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推动经济工作的生动实践,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网三里河工作室,联合出品“经济发展生动实践”专家谈系列。史育龙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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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培训班暨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江苏盐城成功举办

2024年12月4日至6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培训班暨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江苏省盐城市成功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明康出席开班式并讲话。赵辰昕充分肯定了2024年全国发展改革环资系统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对2025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马欣介绍了江苏省推进“双碳”工作的经验做法。张明康介绍了盐城市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培训班以碳排放双控为重点,设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过渡期重点工作、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等课程,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进行了授课和交流。现场会以“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为主题,江苏盐城、内蒙古包头、河北张家口、浙江杭州、浙江湖州、广东深圳、内蒙古赤峰高新区、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陕西西咸新区、安徽合肥高新区等10个试点城市和园区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典型经验做法,有关专家进行工作点评和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负责同志对下一阶段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班暨现场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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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文章|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信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为更好发挥社会信用支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正在成为维系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商品和服务的大范围流通交易靠的就是信用商誉。生产力水平越高、市场化程度越深,对社会信用的要求也越高。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迫切需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助于培育各类主体契约精神,形成守信、用信自觉意识,构建规范的市场经济规则秩序,为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关键举措。社会信用在政务服务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行政审批和证明事项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使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等,能够极大简化行政事项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建立健全企业综合信用状况评价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利于高效配置监管资源,对守信者少查少检,对失信者勤查严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能有力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日臻完善,初步建成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信用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知信、守信、用信意识不断增强,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强化顶层设计,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框架基本成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11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对社会信用体系作出了整体规划,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信用奖惩、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等重点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构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制度基础。(二)夯实基础设施,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构建形成“两平台、一网站”基本格局。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归集1.8亿经营主体超过780亿条信用信息。建立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撑。开设“信用中国”网站,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成为社会公众信用信息查询“总窗口”。(三)强化制度建设,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初步形成。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进信用便企惠民。定期编制《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全面规范各项信用约束措施。依法运用失信惩戒,推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四)科学实施信用监管,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全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在审批服务和证明事项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大力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大幅提升行政事项办理效率。(五)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易贷”工作步入机制化轨道。报请国办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和《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截至2024年9月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32.1万亿元,其中向民营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4.5万亿元,占比达到76.4%。(六)加快法治和标准建设,信用体系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超过100部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信用建设相关内容。27个省(区、市)出台信用体系地方性法规。发布信用领域国家标准累计超60个。(七)加强宣传教育,新时代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推动高校开设信用相关专业,培育专业人才。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130个,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三、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的路径,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机制,大力发展信用经济,着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深度融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道路。与西方国家通行的信用制度相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西方对信用的定义从纯经济角度进行,更多将其视为经济交易范畴。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除经济视角外,还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涵盖了社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标准,在公共管理、社会治理、促进民生等领域均有着广泛应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创新思路、完善举措,这是基础也是前提。(二)坚持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为信用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着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则统一,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机制,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和失信惩戒措施应用,加强信用领域标准化建设。(三)坚持以政务诚信为牵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行政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全社会信用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要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守信践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着力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诚信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构建服务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四)坚持以信用奖惩为基础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将信用理念更多嵌入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激励,实行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易程序等“绿色通道”,健全信用承诺制,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让经营主体切实享受到信用红利。强化对失信主体的约束惩戒,规范实施行政监管性约束惩戒,推进市场性和社会性约束惩戒,通过强制管理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督促形成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五)坚持以信用经济为重点加强市场化社会化力量。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采集商业合同履约信息,支持有序推进赊销、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畅通经营主体资金链条,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培育守信、用信的信用消费理念。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征信机构,有效支撑信用经济发展。有序开展跨境信用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荐阅读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文章|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文章|坚持以八项行动为指引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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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发展改革热点,我知道”

1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12月1日出版的第23期《求是》杂志刊发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署名文章《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文章指出,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点击阅读原文2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文章|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12月3日,《经济日报》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轩署名文章《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文章指出,新征程上,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全力优环境强服务、疏堵点提信心、破壁垒解难题,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飞跃。点击阅读原文3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答记者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冰雪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有关部署,推动东北地区冰雪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成效,近日,经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同意,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点击阅读原文点击阅读原文4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成品油管道运输效率,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5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点击阅读原文1中国与尼泊尔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与尼泊尔外交部代理常秘拉伊分别代表中尼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点击阅读原文1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在京举行12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4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在北京召开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福建省提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支持的政策(事项),部署下步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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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工作推进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工作,12月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与相关部门交流梳理《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20个部门,委内体改司、投资司、区域司、基础司、高技术司、价格司等相关司局同志参加会议。推荐阅读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举行的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的政策例行吹风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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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冰雪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有关部署,推动东北地区冰雪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成效,近日,经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同意,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东北全面振兴和冰雪经济发展,明确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强调,要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东北地区冰雪资源得天独厚。一是天然雪场多,地处寒温带,冬季气温低,山地丘陵较多,江河众多,有利于形成天然滑雪场地。二是雪质好,地处世界冰雪黄金纬度带,雪质松软干燥,适宜开展冰雪运动。三是雪季长,冬季时间长,雪量丰沛,积雪期近半年,开展室外冰雪运动、冰雪旅游气候条件良好。近年来,东北地区依托独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冰雪经济,2023至2024年雪季,哈尔滨等地冰雪旅游火爆出圈,冰天雪地加快向金山银山转化。制定发布《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东北冰雪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引导地方提高思想认识,把冰雪经济培育成为全面振兴的新增长点;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营造促进东北冰雪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吸引企业投资兴业、游客旅游观光。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制定中主要把握哪些原则和考量?答:《实施方案》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发挥优势、锻长长板,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东北地区冰雪资源禀赋,积极把握机遇,把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发展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全产业链,努力打造世界级冰雪品牌和冰雪旅游胜地,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冰雪经济高地,有力促进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制定中主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立足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支撑,助力东北地区振兴发展。二是坚持发挥优势、锻长长板。依托东北雪质好雪季长的资源优势、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的区位优势、老工业基地生产研发能力强的产业优势,以及国家支持全面振兴的政策优势,推动冰雪经济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提升冰雪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各类企业、资本积极参与东北冰雪资源开发,激发发展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强化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答:《实施方案》坚持全产业链谋划,从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4个方面部署1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一是着力提升冰雪旅游品质。建设高品质冰雪旅游目的地,支持以冰雪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建设,引导从单季开发向四季运营转变。丰富冰雪旅游消费场景,重点从传统冰雪旅游产品提质升级、冰雪旅游新业态新场景开发两方面发力。加强冰雪旅游市场开发,探索设立地方冰雪日和专门假期,优化过境免签政策,吸引国内外游客。完善冰雪旅游交通设施,增加冰雪旅游旺季列车班次、航线航班供给,建立旅游投诉先行赔付等快速处理机制,提升冰雪旅游服务水平。深化东北区域内冰雪旅游合作,建立合作机制,策划推广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华北、西北等地区合作,促进跨区域联动发展。二是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群众性冰雪赛事和休闲体育活动,推动中小学与体校、冰场、雪场合作开展冰雪运动教育。积极举办高水平冰雪体育赛事,支持哈尔滨办好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辽宁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发展冰雪项目竞赛表演产业。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大型赛事需要规划建设冰雪运动场馆,谋划场馆赛后利用和多季节运营。鼓励地方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冰雪运动场地用能用水成本。三是积极发展冰雪文化产业。强化冰雪文化展示推广,加强冰雪雕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举办各类展览展示和体验活动,创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营销方式,打造冰雪文旅东北品牌。创新冰雪文化产品,鼓励创作更多彰显东北地区冰雪文化底蕴文艺作品,推出具有冰雪特色文化创意产品,支持建设冰雪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冰雪文化与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冰雪文旅线路,鼓励利用老矿区、老厂房等建设冰雪运动场所,融合冰雪元素充分展示各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四是培育壮大冰雪装备器材等产业。加强冰雪装备器材研发制造,支持开展冰雪设施设备关键技术攻关,发展壮大个人冰雪运动器材产业,支持建设冰雪运动装备器材特色产业园区和冰雪装备器材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冰雪装备器材推广应用,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支持冰雪文旅领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支持冰雪装备器材企业与滑雪场、滑冰场、学校、金融机构等密切合作,扩大装备器材应用市场。依托东北地区气候条件等,培育发展寒地测试、寒地中药材、数据中心等特色产业。问:《实施方案》有哪些新的政策举措,下一步如何抓好落实?答:《实施方案》从人才培养、投融资、土地保障、国际交流4个方面明确政策举措,为东北地区冰雪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人才培养方面。支持东北地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冰雪经济相关专业,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冰雪旅游服务、赛事策划、设施维护、装备制造等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国家冰雪运动学院。投融资方面。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场地和文旅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经济领域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发行上市。鼓励文旅类国有企业参与冰雪经济发展,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冰雪资源开发。土地保障方面。支持地方对冰雪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合理保障冰雪经济发展使用林地等需求,依法合规加快办理审批手续。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符合条件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以及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对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设施,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国际交流方面。加强冰雪体育、文化、人才、产业等领域国际合作,高质量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办好冰雪展会,举办中俄冬季青少年运动会、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活动。学习借鉴国外冰雪经济发展先进理念、开发模式和管理经验,持续提升发展水平。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将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强化清单化闭环管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支持,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荐阅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事关万亿级冰雪经济市场,四部门发声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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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2025年春运工作预备会议

为提早谋划做好2025年春运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组织召开春运工作预备会议,深入分析春运面临的形势任务,会商研究有关重点工作。会议要求,要动态研判客流趋势,强化运输组织,积极挖潜扩能,加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运力供给,在做好旅客运输保障的同时统筹兼顾好重点能源和民生物资运输;要优化运输服务,提升换乘、接驳便利化水平,加大疏堵保畅工作力度,做好学生、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服务保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强化春运安全,紧盯重点方面和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强化应急物资准备,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要加强春运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营造春运良好氛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疾控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铁集团等春运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主要互联网出行服务企业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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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尼泊尔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摄《框架协议》提出,双方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经济、金融、交通、物流、贸易、产业投资、海关等重点领域务实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于深化中尼政治互信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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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现场会暨培训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关部署,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11月27—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现场会暨培训会。会议指出,10月15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协作、发挥合力,加快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会议强调,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对稳预期、稳信心、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协调机制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部分银行机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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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第四期培训班在京成功举办

11月25日至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第四期培训班。此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分类指导,助力民营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主题进行集中培训。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70名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培训。培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不断强化政策落实,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持续推动民营经济新时代再建新功。要始终围绕提升我国民营经济国际竞争力,发挥民营企业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作用,持续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把握历史机遇、展现责任担当。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们,抓住发展新机遇,坚定发展信心,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培训期间,各位学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聆听专家、学者辅导报告,深入交流研讨,实地调研学习,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学员们一致表示,要把培训所学所得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多民企力量。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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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着眼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布局,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要求,引导中央企业用好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打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致力长周期陪伴创新企业成长,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着力加大创新资本投入,募集更多资金投向硬科技。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技术,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所需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发挥母子基金放大投资功能;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吸引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共同参与,引领各类长期资本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开展有效投资,带动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突出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理念,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央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投资优质创新项目。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加强合作,构建面向市场的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中央企业要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战略引导、产业应用、资源对接、资本运作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由中央企业并购,也可上市、股权转让。针对国资创业投资“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建立以功能作用为重点的创业投资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既要“算总账”,对整体投资组合开展长周期考核评价;还要“算大账”,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兼顾效益回报等要素,不以单纯追求财务回报为目标。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设置容错率,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设置较高容错率。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更加关注基金投资组合整体而非单个项目、关注功能作用和战略价值而非短期财务盈亏、关注未来长期发展趋势而非当前阶段性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资策略的项目出现投资失败、未达预期或者探索性失误,相关人员依法合规、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可按照规定不予、免予问责。遵循基金市场运作规律,既突出“放得活”,又体现“管得住”。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于早期项目,可以适当简化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程序,授权投资团队在一定投资额度内自主决策。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建立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实现投资团队与基金深度绑定,与出资人共进退。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中央企业有序规范推进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运作,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本支撑。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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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深刻认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意义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顺应时代大势、回应发展所需,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各类经营主体更加充分有效公平竞争、商品和要素更加自由有序流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的制度体系,为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支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这一关乎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开放理念、开放模式、开放布局等提出更高要求。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有利于更加有效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实现更大范围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国际环境变化不可避免会影响国内经济发展,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十分重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对内对外开放互促共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国内经济纵深,扩大对外开放空间,强化国内外经济联动,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利条件。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是中国首个落地的“一带一路”建设实体项目。经过10年发展,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已成为中亚五国过境运输、仓储物流、往来贸易的国际经济平台。图为2024年6月26日拍摄的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新华社记者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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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三 |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贯通一二三产业,是助力生产、促进消费、畅通双循环、参与国际竞争的现代服务体系。伴随改革开放,我国物流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物流产业实现了较快增长,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规模最大、创新最为活跃的物流大国。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高质量发展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迫切需要推动物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增强创新驱动效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近日,《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公开发布,提出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稳健高效的基础支撑,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一、新征程促进全社会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十分重要和紧迫第一,把握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迫切需要物流在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方面更好发挥基础作用。物流已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柱性服务体系,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已成为现代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的重要基础。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可以带动全社会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乃至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第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物流领域在深化改革、实现商品资源高效流通和提升配置效率方面走在前列。国际经验表明,在迈向高收入阶段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物流成本的下降,以放松规制、完善体制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变革,对推动物流领域实现充分竞争、加快技术进步、促进结构升级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快推动物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不仅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破解当前物流领域发展障碍、降低制度成本、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加快释放创新活力的本质要求,也将为提升全社会运行效率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第三,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物流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关键作用。物流是联通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链接,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可以立足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完善贯通国内外市场的“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第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物流业在创新发展、绿色转型中发挥先导性作用。当前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加快演进,创新驱动成为各国发展的新优势。物流业是新技术应用最为前沿的领域,在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上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加快推进物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和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形成物流新质生产力,有效降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环境成本,更好赋能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在促进全社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引导带动作用。第五,保障供应链产业链安全,要求物流体系增强全球竞争力和提供韧性支撑。现代物流体系是全球高技术、高附加价值、高时效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全球国际贸易物流中断、迟滞、成本大幅度上涨等事件时有发生,亟待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利于我国加快建设国际物流体系,提升对全球物流资源的掌控能力,抢占全球物流发展、治理的主导权,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支撑。二、新征程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的根本出路是加快改革创新和促进结构调整升级伴随改革开放,我国物流业取得长足发展,呈现出多元发展、规模扩大、创新加速、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趋势,有些物流企业已经进入到全球500强的行列。但对标先行国家,对标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我国全社会物流成本依然较高,结构性、系统性、制度性矛盾突出,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改革不到位等方面的约束和障碍。为此,新阶段迫切需要以促改革、调结构为主要途径,以优畅通、促融合、推创新为重要抓手,促进全社会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和效率,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统筹推动全社会物流成本有效、合理、持续的实质性下降,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第一,促进物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关键是要从推动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效率、加强创新的要求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加快铁路货运市场改革,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公路收费体制改革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监管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标准,加强部门协同和区域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监管互认、联合执法和惩戒的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三是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方面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特别是在用地用海、数据互联、航空时刻、融资便利等方面,为物流行业高质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更好增强发展信心。第二,推动结构优化展开新攻坚。关键是要优化运输结构,特别是要发挥好铁路、内河水运等大运量、高效率、低成本运输方式的优势,改变过多依靠公路运输的格局,促进货物运输特别是大宗商品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占比,实现整体运输效率的提高和运输成本的合理下降。与此同时,需要高度重视推动解决公路运输“散、小、弱”的问题,加快发展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的大型公路货运企业,促进公路货运数字化转型,有序促进网络货运发展,全面提高公路运输组织化程度和提高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第三,打通堵点卡点加快促进物流畅通迈上新高度。一方面通过优化枢纽布局,提升枢纽功能,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促进枢纽之间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物流枢纽与通道网络,为物流高效运行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供坚实的底盘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制度、完善业务规则、标准体系、单证体系、征信体系等,打通物流畅通的“软性”堵点卡点,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高效衔接,运行顺畅,推进系统性降低成本,从整体上提高供应链乃至物流体系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第四,积极推动物流创新为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关键是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促进物流行业增智、降碳、扩绿,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提高物流资源利用效率和行业经营效率,培育和形成物流领域新质生产力,提升全行业的创新能力,更好抢占全球创新发展的前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方面要加快提升物流领域实体硬件和物流活动的数字化水平,加快物流技术攻关,推动物流基础设施、装备、各类枢纽和园区的数字化智慧化;同时要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推动物流领域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加快绿色物流技术和装备推广,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场站、园区、仓库设施、运输工具等继续绿色化升级改造,扩大新能源、绿色燃料应用,推广物流包装减量可循环,构建物流碳排放核算和认证制度等措施,着力推动物流绿色低碳转型。第五,促进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创新构建物流服务新体系。供应链创新是物流领域发展的重要趋势,通过物流与一二三产业的联通、整合乃至融合,形成助力产业发展、促进消费创新、提升循环效率的现代供应链服务体系。为此,促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建设,针对不同类别大宗商品打造新型物流供应链体系,针对高技术、高价值、高时效创新产品建立新型便捷高效供应链服务体系,针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打造国际供应链体系,加快我国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与此同时,要着力培育现代供应链服务主体,重点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世界一流的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综合供应链服务企业以及物流创新型企业,为加快形成我国物流国际竞争力塑造新优势。(王微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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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四|更好发挥铁路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中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面向国家要求和市场需求,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目的,针对我国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调结构、促改革为主要途径,从5个方面部署了20项具体行动,包含100多个政策点。《行动方案》30处提及铁路,并将“推进铁路重点领域改革”作为20项具体行动之首,明确了到2027年铁路货运量、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比力争分别提高至11%、23%左右,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的目标。这是着眼近年来降低物流成本中的突出堵点卡点,基于我国制度优势,通过调结构促改革,推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部署,必将推动我国铁路货运模式的历史性变革和我国现代物流体系的系统性再造。一、铁路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中的作用远未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成效显著,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稳步下降,由2013年的18%降至2023年的14.4%,但与美国7.4%的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宏观物流成本相对偏高,与制造业比重高、实物货运量大、国土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等客观因素有关,也有结构性因素。在结构性方面,我国运输、保管、管理费用占社会物流总费用比重分别为53.8%、33.5%、12.6%,美国一般分别为65%—67%、26%—30%、5%—7%左右,我国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比偏高。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运输单价水平并不高,铁路单价只有美国的30%左右,公路单价水平也不到美国的40%。造成我国社会物流成本相对偏高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物流发展中还存在一系列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物流组织化程度偏低、物品流通效率和物流资源配置效率偏低,“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中尚存在诸多堵点卡点。一直以来,铁路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战略性和骨干性作用。我国铁路网络覆盖广泛,覆盖了全国99%的20万人口以上城市,与我国产业布局契合度较高;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中支撑优势明显,有世界上运行效率最高的铁路网络;铁路场站和专用线资源丰富,具有开展仓配一体业务的潜在优势,对于优化我国物流基础设施资源配置意义重大;铁路运输节能环保,铁路单位运输量的能耗只有公路的1/3至1/5,铁路单位运输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有公路的1/5至1/7,降碳减排优势突出。据测算,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成本将降低0.1—0.2个百分点,铁路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要力量。但从我国综合运输市场结构来看,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问题。2023年,我国铁路货运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总周转量的比重(剔除远洋运输)只有20%左右,远低于美国40%左右的水平。铁路大运量、低成本、全网络、安全可靠、低碳环保优势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中的作用远未有效发挥,是我国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集中表现之一。二、铁路货运与物流现存短板弱项的原因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铁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足,特别是铁路班列在稳定性、时效性、便捷性等方面与客户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环节多、效率低,影响了铁路运输作用发挥。究其深层次原因,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尚未系统到位、物流化发展方向不够明确坚定。运输价格灵活性不足,物流价格制度缺失,现行的“人劳财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企业内部活力难以激发。二是普速铁路发展相对缓慢。截至2024年9月,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已经突破16万公里,但可开展货运和物流服务的普速铁路营业里程才只有11.4万公里,不及美国铁路营业里程的一半,更只有我国公路里程的2%,导致铁路运能区域性季节性紧张的情况依然存在。另外,高铁也一直面临着快运物流基础设施设计缺位、配置缺失、专业装备不足的突出问题。这些都制约了铁路物流供给能力。三是铁路货运场站受现有政策和实际制约,且大部分设施落后设备陈旧而难以开展物流服务经营活动等,与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差距较大,既影响了内部作业效率,也影响了对外服务质量,难以实现物流节点功效。四是铁路运输与物流产品不够清晰、谱系不够明快。受长期运能紧张思想影响,多年来铁路运输与调度均采用内部生产型的组织方式,多以能力利用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满足市场客户需求为目标,导致铁路运输调度与货运物流衔接不够顺畅,“结合部”问题突出,不适应市场经营要求。总之,铁路货运改革整体进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物流市场需求相比很不相称。三、《行动方案》对铁路货运改革提出系统性协调性要求《行动方案》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对铁路改革提出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目标导向和铁路现存短板弱项的问题导向,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实体经济和市场客户新期待,针对铁路重点领域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一是突出整体性改革,强调系统观念、顶层设计。《行动方案》于“推进铁路重点领域改革”中首先提出要“制定实施铁路货运市场改革方案”,明确了“促进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的方向性要求。这为铁路系统转变观念、制定并实施具体举措给出了鲜明的战略指引和行动依据,解决了困扰铁路多年的货运发展战略定位问题;也为我国物流行业的结构性重塑提供了活力,具有中国式现代化特点的物流体系建设愿景值得期待。《行动方案》继而从铁路物流场站经营、运输与调度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物流产品创新、运价与清算机制、物流价格体系、专用线建设与使用、接轨与过轨运输、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整体部署。提出的改革深度广度前所未有,举措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十分突出,回应了市场反响强烈的问题,具有极强的指导性。二是推进基础性改革,强调设施畅通、补强网络。针对一段时期以来普铁高铁的建设发展关系和铁路运能尚有不足问题,《行动方案》提出了“实施铁路货运网络工程,统筹规划、适当加强普速铁路建设,提高重载铁路比重,提升重点货运通道能力,补强铁路货运网络”“探索用好高铁快运功能”。针对铁路专用线建设与运营问题,《行动方案》提出“降低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和使用费用,推进铁路专用线共用。”“完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等配套设施及集疏运体系”“分层制定专用线建设目录和推进方案”,并将原来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口”进一步完善为“进码头”。针对铁路货运场站经营开发问题,《行动方案》突破现有政策制约,明确了“支持铁路货运场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物流服务经营活动”“推进铁路物流场站设施用地分层立体开发,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这三个领域的新改革举措,对于支撑铁路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各种运输方式融合衔接、实现物流干支仓配一体运行、促进铁路内外的合资合作提供了坚实的能力基础保障。三是兼顾生产和经营结构性改革,强调生产变革、产品创新。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实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运输物流产品服务是核心手段,运输与调度生产组织方式是关键保障。从对接需求侧来看,核心在于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服务产品,《行动方案》提出“创新系列物流产品,大力发展高效稳定、市场化的直达货运班列,探索用好高铁快运功能”“发展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创新打造稳定运行、品牌化的多式联运产品”“增加国家物流枢纽间铁路联运班列开行数量”。从变革供给侧来看,关键在于如何兑现铁路的对外物流服务承诺。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行动方案》强调了“改革铁路运输与调度生产组织方式,加强跨路局运输组织协调”,并响应物流市场客户需求,明确提出了“提高班列稳定性”的要求。这对铁路运输生产和物流服务实行一体化组织、全过程管控、跨路局协调指明了改革方向。更为重要的是,上述领域改革的实施,提高铁路对接市场、满足客户的服务能力,通过铁路稳定的班列开行及其与物流场站的仓配协同运作,可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和韧性安全,有效降低客户仓储成本、库存成本和资金成本,进而实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的结构性成本,从而走出“降本主要靠降价”的困境与误区。四是完善配套性改革,强调机制健全、激发活力。在原有铁路运价改革的基础上,《行动方案》从更高层级提出了“完善铁路货运价格灵活调整机制、铁路运输进款清算机制”的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提出“建立铁路物流服务价格体系”,填补了有关领域的工作空白,为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了价格依据。从注重改革系统性要求出发,《行动方案》提出了“推进铁路物流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着眼于“人劳财计”等体制机制配套保障,对于完善铁路治理体系和提高铁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从而保障铁路重点领域改革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行动方案》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趋势,注重把握现代物流发展规律,注重各项举措协调配套,增强对策措施的取向一致性,突出了铁路改革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有利于各项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可以预计,《行动方案》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铁路从传统货运模式向现代物流模式的历史性变革,有效发挥铁路在直接降本、间接降本、潜在降本等方面的结构性和系统性效能,进而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体系的系统性再造,有效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张晓东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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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发展改革热点,我知道”

1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萨摩亚财政部签署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文件11月26日,在中国和萨摩亚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与萨摩亚财政部长劳蒂穆拉·尤莱塞·瓦伊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萨摩亚独立国财政部关于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点击阅读原文2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会见卢森堡经济、中小企业、能源和旅游大臣德勒斯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委内会见卢森堡经济、中小企业、能源和旅游大臣德勒斯,双方就中卢经贸合作、中卢“空中丝绸之路”等议题进行了交流。点击阅读原文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会见英国财政部国际金融总司长怀特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委内会见英国财政部国际金融总司长怀特,双方就中英经济增长与合作部长级交流、第三方市场合作、中英双向投资、家政和体育领域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点击阅读原文1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举行的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的政策例行吹风会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