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央媒采访!大连主审法官详解“18万遗产判归国有”案!

新闻大连 2019-04-07

8月27日

小编推送的这篇微信

引起多方关注和讨论

↓↓↓

大连首例!老人181767.32元遗产

无人认领,被收归国有!


老人真的没有亲属了?

这个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看看主审法官是怎么说的



老人因病去世留下18万多存款

律师:认定财产无主

最近,辽宁省大连市首例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将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孤寡老人徐占武的18万多元遗产,收归国有。


案件主审法官张文峰介绍,自2003年起,社区一直派人照顾看护老人,照顾了十三年后,老人因病去世,街道退管站为老人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发现老人还有18万多的存款:


“1928年生的,他是我们辖区一个建筑公司的老工人,是黑龙江人,离婚后也没儿没女。退休之后单位给他分的集体宿舍,我们街道退管站就一直照料着他。去世之后,发现他还有将近18万多块钱,社区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咨询律师,律师就说法律上有一个叫特别程序,认定财产无主。”


没有法定继承人

也无遗嘱继承人

属于“无主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在律师建议下,街道向法院提起诉讼,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先给老人出生地黑龙江克山县公安局发函,请当地帮忙找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按国家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别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及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立完案之后我们单位把他档案调出来,看到他是黑龙江克山县人。从档案中看到他有个姐姐。我们就给克山公安局发函,也打电话。当地派出所就说找不到他这个姐姐了,回函也没给我们回。然后我们按规定,在报纸上发财产无主的公告。如果没有人认领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判决这个财产是收归国有的。如果他有兄弟姐妹的话,可以过来继承这个财产,但是他没有。没有的话只能是按照无主财产来处理了。”


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无遗嘱继承人,这种情况下,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1号在《人民法院报》发布无主财产认领公告,申请人刘家桥社区支付公告费303元,在公告期限一年内,无人认领案涉财产。



无主财产依照民诉法

收归国家所有

一年后,也就是2018年8月22日,沙河口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刘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方面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案涉财产为无主财产,也就是说认定为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


“徐占武,户籍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三百号,系申请人的社区居民,于2016年8月21日因病去世。自2003年4月开始,春柳退管站一直照顾看护徐占武,并多次寻找联系其亲属,但均未成功。徐占武去世后,春柳街道为老人办理完毕丧葬事宜后,曾再次试图联系亲属,但仍未获得成功。直到现在,老人尚有合计人民币181767.3元的工资余额至今无人认领。申请人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认定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


依照民诉法相关规定,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占武老人的遗产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判决如下,徐占武的遗产181767.32元。其中178811元存于王永生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帐,2956.32元存于徐占武中国银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李家街支行账户,扣除303元,181464.32元,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将从法院上交国库

主审法官张文峰表示

后续会通过程序

将这笔钱上交国库

“判决生效后跟财政沟通了,财政说可以把这笔钱直接划到我们法院的账户里,然后再由法院交到国库。”


“无主财产”情况不少

遗产处理遵循相应顺序

除大连的案例之外,此前在上海、厦门等地,均出现过类似情况。张文峰介绍,目前沉淀在各大银行的“无主财产”不少。


厦门的一位卢先生此前一直照料未婚无儿无女的叔叔,并花钱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和举办葬礼等事宜。此后,卢先生收到叔叔生前工作单位出具的《厦门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通知书》,告知叔叔有一笔人民币97500元的“住房货币补贴”存入了厦门一家银行的公积金账户,可到银行领取。此后,法院认定,卢先生叔叔遗留的存于银行公积金账户的住房货币补贴97500元为无主财产,申请人卢先生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遗产可归申请人卢先生所有。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表示:不论是存款或房产之类的不动产,遗产处理遵循以下顺序。


“人去世以后,遗产的继承形式,在效力上有一个排序。有抚养协议的是按抚养协议,因为人家受赠人是付出了,所以这个效力最高;没有抚养协议,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是法定继承;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那就作为无主财产收为国有。不管是财产,还是财产权利,都按这样一个排序来处理。


信源:中国之声

编辑:“新闻大连”曲茜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责编:“新闻大连”张溢中



大家此刻都在看这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